所谓的610办公室是江泽民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纠集的特务组织,类似纳粹盖世太保。
王世强控告江泽民,是行使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王世强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五日向中国最高检察院邮寄了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李兆国以王世强是体制内人员,强迫王世强写“悔过书”之类的所谓“四书”,不写就开除公职。如果宣化县国税局不开除王世强的公职,李兆国就将宣化县国税局领导定性为“包庇法轮功”而处理。
二零一四年中共公检法冤判宣化区法轮功学员米秀英七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二零一五年冤判贾鹏飞四年,李兆国是幕后黑手,都是他内定判几年,而后检察院、法院依据他的指令执行走形式而已。
张家口市宣化区政法委副书记、宣化区“610”主任李兆国电话:0313-3238073、13933763868,邮编076100,区号:0313,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委区政府办公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