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不能违背师父要求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八日】把神韵光盘和录像文件带出中国大陆的人是直接违背师父要求的,这是大法弟子都知道的大事。师父在《二零一五年纽约法会讲法》中有这样一段针对学员问题的讲法:

“弟子:我在国内网上播放神韵节目给网友看,遭到海外学员的反对。为什么可以发神韵光盘,而不能在网上放?

师父:是不能在网上播放,我已经说了啊。因为网上一放,就没有国内国际的界限了,神韵的现场救人效果就被影响了。一旦有些人看了光盘,他本应该来看演出,可是他已经看了光盘了,他就不来看了,是应该得救了的就没救成,因为光盘是没有那么大力度的。那国内为什么能发光盘?是因为神韵去不了,能起多大作用就起多大作用,就是这样想的,而且也容易被盗版,不要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所以不能够随便把神韵的光盘上网。”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明慧编辑部的通知,给了那些人改正的机会。随着编辑部后续的通知,大家知道损失已经不可挽回。作为大法弟子,就应该听师父的话。明慧编辑部通知再清楚不过了,从通知之日起,手里再持有神韵镜像文件及光盘的法轮功学员,都是违背师父要求的,而且是明目张胆直接违背师父要求。

干扰师父救人,这不是大法弟子的行为。换个角度说,如果神韵要到中国大陆来演出,而大陆到处都是光盘,很多人可能出于业力和干扰,就会不去坐他在现场的那个位置,结果导致反而他不能得救。那是不是我们又干扰了师父所要的呢?

个人所悟,如果不在法上请同修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