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大法残疾人获新生 遭迫害马素枝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南报道)河南省新乡市马素枝女士今年五十六岁,在她很小的时候刚学走路时因打预防针造成了下肢瘫痪,最后留下了左腿残疾的后遗症,从此开始了她的苦难人生。一九九七年的夏天是她生命的转折点——她修炼了法轮大法,身体上的各种不治之症都好了,更神奇的是残疾的左腿也好了,她两条腿都会上楼了。从那时到现在马素枝十几年来没上过医院看过病,也没吃过药。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后,刚过上幸福生活的马素枝没有想到她的人生面临着更大的挑战。十六年里,她因修炼大法被中共非法关押、判刑,生活艰辛。去年八月马素枝女士加入诉江大潮,对迫害元凶江泽民提出刑事控告。下面是她在控告书中陈述的经历。

一、修大法 残疾妇女获新生

我叫马素枝,也叫马素珍,这是文革时期政府把我户口本上的名字写错了造成的。我一九六一年一月三日出生在中国大陆,从小家里比较穷,刚学会走路时因为打预防针造成了下肢瘫痪,家里本来就穷,真是雪上加霜,后经及时治疗会站立了,最后留下了左腿残疾的后遗症。当时医生说是打预防针之后有反应造成的,可是造成的这种不良后果我没有得到政府的任何补偿。小时候走路时经常摔倒,两条腿的膝盖上经常是旧伤没好又添新伤痕,上学时受尽同学的嘲笑。上小学时又患上了急性痢疾和肾炎,到我一九九七年修大法之前这两种病留下的后遗症(慢性肠炎和腰痛),一直折磨我二十多年。随着年龄的增长,病情越加严重,经常失眠、头痛、卵巢囊肿还有完全性右导管传导阻滞折磨的我痛不欲生,脾气大、矛盾多、夫妻俩吵架的事越演越烈。

一九九七年夏天,我幸运的修炼法轮大法,从此我努力用真、善、忍来约束自己,师父帮我把身体上的各种不治之症从病根上清理掉了,从此我无病一身轻。以前我上楼就只用右腿一个台阶一个台阶的上,现在我两条腿都会上楼了。从一九九七年开始得法到目前写稿为止,十几年来我没上过医院,没吃过药。就连我那个五岁多的小外孙在大法的感召下,也是聪明健康,从来也没吃过药也没打过针。

一人炼功,全家受益,真实不虚。我家还有很多在大法中受益的神奇故事,真是千言万语也数不尽师父的恩情。

我以前跟婆婆(现已故)有矛盾,婆婆看到我学大法后的变化说:孩儿呀,谁也没有把你教育好,是你老师(指李洪志师父)把你教育好了。通过修大法我身体健康、家庭和睦、工作上再也没有请过病、事假(以前我经常请病假)。

大约是一九九九年,我们单位拆迁建新楼房(现在的五号楼),我是单位的拆迁户,单位给我们拆迁户(总共不到三十户)每人一天公休假还提供车辆方便我们搬家,当时我就想起自己是炼功人,方便应该让给别人,做事应该为他人着想,于是我们自己就在单位附近的牛村租了一间房子利用业余时间无声无息的搬过去了,即没有请假、也没有麻烦领导。

二、坚持信仰遭非法羁押二十个月

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三号,我去新乡市文化宫炼法轮功,被新辉路派出所非法拘留十五天,警察将我双手拉成“一”字形向左右两个方向用力拉开,再用两个手铐将我双手分别扣在楼梯的护栏上,共十几个小时,后来又把我一只手铐在窗户上十几个小时,都是站着的姿势,还整夜不让我睡觉。最后他们把我送到新乡市拘留所,又让我交了三百元钱的伙食费。

拘留所、派出所什么相关手续都没有给我。这还不算完,单位扣除我一个月工资和两个月奖金,年终奖也没有了。另外,新辉路办事处伙同单位又逼迫我那年迈的父母上交三千元罚款,否则不允许我上班。就因为炼了一次功就停了我半个月工作,直接经济损失四千元左右。从此,我在单位成了“二等公民”,领导看哪道工序下班最晚,而且又脏又累,他们就及时把我调到哪道工序,一般工作时间都是十二个小时甚至更长时间。要说明的是他们根本不按照《劳动法》办事,个人信仰不同是不应该受到歧视的,我的工作也不是生产科安排的,而是厂党委书记和保卫科直接负责的。他们还说:“你炼法轮功,将来你的女儿不能上大学。”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我踏上了开往北京的列车,仅仅是为了向政府说一句“法轮大法好”,却遭到了北京土匪们的野蛮围攻,几个土匪模样的人不由分说的就将我连拉带拽给拖上了警车,把我送到了一个关着很多法轮功学员的地方。后来我们单位保卫科把我从北京接回当地,他们就伙同新辉路派出所(现在已和其它派出所合并)把我送进新乡市看守所。因为看守所房间小而且关着的人太多,法轮功学员都被安排在水泥地上睡觉,冬天也如此,白天收起床铺,晚上睡觉时再铺开,我们整个身子都在床铺的下面,只有头露在外面,因为床铺很低,人又多,一个挨一个,所以不能翻身,只能仰卧。后来,因卫生条件太差,我和其他一些法轮功学员身上长了很多疥疮,奇痒无比。

我找检察官要求无罪释放我们,并指出他们所有的迫害政策都是违法的,检察官却说:“对你们法轮功就不讲法律!”后来他们又把我送到郑州市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劳动教养三年,当时因身体不合格,劳教所拒收,一个高个子男人就说:“我给你(指警察)开个证明,回去把她(指我)关起来。”新辉路派出所的警察再次将我送回新乡市看守所,并且开始了长达二十个月的非法羁押。

在此期间,他们让我穿囚服,还让武警搜我们的身子,搜监号,把我们的被子、洗漱用品翻腾的一片狼藉,他们让犯人给我们读诬蔑大法的文章,不让我们炼功学法,一旦我们炼功被警察发现,整个一个监号刑事犯和法轮功学员一天或两天都没饭吃,只给象水一样的面汤喝,名叫“化稀”,搞株连政策都搞到看守所里了。

酷刑演示:暴力灌食
酷刑演示:暴力灌食

我绝食抗议,他们就让犯人帮他们一起对我进行野蛮灌食、罚蹲,戴脚镣,还让当时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包括我本人在内到医院体检一次,之后又把我送到封丘县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在那里天天吃的都是玉米面糊涂、汤面条、小馒头,根本吃不饱。那里卫生条件极差,每天晚上老鼠都在被子上、头上乱窜。我的父母和家人去看我,他们不但不让见我,还骗家人说我不见他们(指家人)。大概半年左右,新辉路派出所的警察再次将我送回新乡市看守所。他们来回折腾我,并没有给我和家人出示过任何手续。

三、遭工作单位无理、不公正对待

再说说我单位新乡市保温瓶厂的对我迫害的情况,当时我们家因为拆迁住在牛村,按理说拆迁户分房优先,新建的五号楼本应该有我一套房子。可是因为我当时失去自由,结果单位给了我一间非常破旧的危房,保温瓶厂东家属院,门窗都坏了,屋里漏雨。因为我被非法关押,没有工资,单位就让我父母亲每月向单位交十几元钱的房费,可是单位却从来没有给我修过一次房子。

二零零二年秋天,获得自由后,单位又通知我上班,说白了是继续迫害。我要求恢复我原来的工作,他们不答应。就这样又回到了单位,单位领导出于自我保护,更迫于江泽民迫害政策的压力,从而处处排挤我、孤立我,并一再无理剥夺我的正常工作,我经常一个班要干十二个小时甚至更长时间,连上厕所的时间都被剥夺了,我找厂领导反映情况,领导们的回答是:“让你家人来替你!”可是到开工资时车间领导又玩出了个花招,大搞株连政策,班、组长和我每人扣除十元钱,我及时从我自己工资里拿出二十元钱分别给了班、组长每人十元钱,车间领导们的理由是不让家属替我上班,迫害者利用办事处、厂党委书记、车间书记来整治一个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普通职工,使个别同事不敢接近我,对我本人造成了精神压力和思想负担。

我找领导反映情况,领导直接来了一句: “你要干就是十几个小时,不干你回家!”这一下饭碗砸了。在不公的对待下,我无怨无恨,只是对领导和同事们的行为感到忧虑,担忧他们由于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歧视和仇恨,使他们面临危险的处境。

更有甚者,在我们家经济处于危机时期,单位欠我两千元的风险抵押金,我找他们无数次,要求退还给本人,并在此期间给他们讲真相、给他们真相资料看。结果他们让新辉路派出所的民警把我带到派出所,在没有出示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闯入我家,劫走了我几本大法书和真相资料。欠我的两千元风险抵押金他们分了四次才算还完了。可是利息却一分也没给我。我本人只有一张风险抵押金条,后来单位破产了,欠我的风险抵押金单位全部退还给我了,这些手续我也没保存。

二零零九年十月,我找到新乡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反映情况,他们的理由是:超时效、不予受理。

在对法轮功的迫害运动中,江泽民实行国家恐怖主义灭绝政策,由于我的父母害怕邪党的迫害,经受不起这种打击,我的父亲气的在二零零五年年底做了一次食管切除四厘米的大手术。母亲气的眼泪都哭干了,在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期间,母亲的眼睛做了两次手术。女儿从初中升高中时,她的爸爸给私人老板打工没时间关照她,我被非法关押,女儿在进入考场时才发现忘带准考证了,回家拿已来不及了,这时,在亲戚的帮助下及时将准考证给送到了考场,差一点耽误了孩子一生中的大事。在这十六年的浩劫当中,我们一家的遭遇在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这十几年当中只是冰山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