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刘桂花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二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山西报道)二月十三日,晋中市平遥县法轮功学员刘桂花和女儿刘润苗打算坐火车回太原,在平遥县火车站,遭翻包搜查,因她们携带有大法书、真相币,而被警察扣押。刘桂花遭非法拘留十五日,已送至晋中市拘留所,女儿已回家。

刘桂花近五十岁,女儿二十八岁左右。据悉,此次非法抓捕是平遥公安局指使的,原因是刘桂花和丈夫刘吾云,在二零一五年十月,向最高检察院寄送了起诉江泽民的诉状,之后,平遥的公安就打电话骚扰过他们,但他们一直在太原打工。

今年过年期间,刘桂花一家回家过年,二月十三日下午三点多,刘桂花母女乘坐火车从平遥回太原,公安指使在火车站拦截,而被拘押。之后,警察非法搜查了他们在平遥的家和在太原的出租屋。现在刘桂花被关押在晋中市拘留所,女儿已回家。

前几年,刘桂花和刘吾云就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判刑三年,分别在山西晋中监狱和山西女子监狱遭受迫害。那时,他们年少的儿子和女儿在家中无人照看,姐弟俩艰难度日,刚刚初中,就被迫辍学了。

刘桂花夫妇依法控告迫害法轮功的恶首江泽民是顺天理应民心,合理合法的正义之举。执法者不去过问恶人,却反过来违法泄露举报信息,非法拘捕原告,则是罪上加罪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