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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雪中俄罗斯人支持法轮功学员反迫害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随着冬天的到来,室外温度越来越低,俄罗斯大部分城市都银装素裹,笼罩在一片白雪皑皑之中。西伯利亚地区近期温度达到零下二十度左右,窗外白茫茫一片。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日、四日,法轮功学员在俄罗斯西伯利亚地区伊尔库茨克、安加尔斯克、托姆斯克和乌兰乌德等多个城市同时举办了讲真相反迫害活动。向当地居民讲述已在中国持续了十七年的这场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希望更多民众了解这一情况,共同制止迫害。
伊尔库茨克民众签名谴责中共对法轮功学员迫害 |
伊尔库茨克民众签名谴责中共对法轮功学员迫害 |
伊尔库茨克市(Irkutsk)
周末,在市中心的步行大街上,伊尔库茨克市的法轮功学员举办了征签反迫害活动。虽然天气寒冷,仍有不少行人在赶路的同时,驻足观看展板,接受真相资料,认真阅读。
一位名叫莉迪亚的女士,在听了学员的讲述后,对法轮功学员反迫害表示非常支持。到中共活摘盗卖法轮功学员器官后,她非常震惊,说:“这是违背神的,会遭报应的。你们(法轮功学员)好样的!好样的!和人们讲吧。要是我们当初揭露了迫害(共产党对俄罗斯民众的迫害), 今天迫害在中国就不会发生了。我们和你们同在!”
安加尔斯克市(Angarsk)
安加尔斯克民众签名谴责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 |
星期六,安加尔斯克的法轮功学员在胜利博物馆前的广场上举行了征签反迫害的活动。大部分路过的民众都驻足观看,认真听法轮功学员讲述在中国发生的这场迫害事实后,大感震惊。很多人对于有机会听到此事表示感谢,并祝学员们好运。签名谴责这场迫害的俄罗斯民众中有年轻人、中年人和退休的老人,大家都有共同的想法,希望这场迫害尽快停止。
托姆斯克市(Tomsk)
托姆斯克民众接受法轮功真相资料 |
在繁华的十字路口购物中心GYM旁边,托姆斯克的法轮功学员摆出了“停止迫害法轮功”等展板后,行人纷纷观看。有的行人毫不犹豫地签名谴责迫害,并表示支持法轮功学员举办的反迫害活动。许多人拿走了真相资料和小册子阅读。一位女士还非常热心地建议学员们再到另一个地方,让其他人都来签名。
乌兰乌德市(Ulan-Ude)
乌兰乌德民众接受法轮功真相资料 |
星期六,当地法轮功学员在乌兰乌德市中心的步行大街举办了征签反迫害活动。越来越多的人了解了这场发生在中国的迫害后,都签名谴责中共,强烈支持法轮功学员举办这样的活动。活动快要结束学员们已经开始收起展板时,一位女士跑过来问学员们是什么活动,了解情况后说:“每个听说这件事的人,都会签名的。”
法轮功学员塔蒂亚娜·卡列尼娜(Tatiana Kalinina)表示,随着越来越多的俄罗斯民众知道了这场迫害后,人们自己主动过来,签名后,还叫身边的亲朋好友都来签名,希望早日制止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2/8/160250.html>新西兰法轮功团体参加基督城圣诞游行(图)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基督城(Christchurch)被誉为花园之城(The Garden City),是新西兰第三大城市和南岛第一大城。2016年12月4日,基督城举行了第七十届圣诞大游行。130支游行队伍,盛大的场面,色彩斑斓的主题花车,惟妙惟肖的卡通人物造型吸引了超过10万市民前来观看。各大媒体都竞相报道了这一盛况。
法轮功学员参加新西兰基督城第七十届圣诞游行 |
由法轮功学员组成的天国乐团以靓丽的古典服装,雄壮美好的乐曲受到了基督城市民的欢迎和青睐。当天国乐团和法轮功学员精心组装的花车经过时,人们有的招手致意,有的拍照录影,有的欢呼:“看,法轮大法!”还有观众双手合十表示敬意。
游行组织机构的成员Cliver Pincott喜欢法轮功队伍带来的多元文化 |
游行组织机构的成员Cliver Pincott说,他喜欢天国乐团的音乐,乐团的服饰尤其出众(outstanding),他喜欢看到圣诞游行中各个民族多元的文化。中国,日本,韩国,菲律宾,越南,泰国,苏格兰等社团都参加了游行。
Yardley先生是基督城老市民,他说每年他都特别关注天国乐团的精彩表演,他觉得整体上是越来越棒。
John Lafaele来基督城不久,是第一次见到天国乐团,他赞叹不绝,说他太喜欢了,天国乐团帶給他惊喜。
新西兰法轮功学员经常参加节日游行和社区活动,深受人们的欢迎,也把“真、善、忍”的福音带给当地民众。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二十九日,真善忍国际美展在纽约州立大学奥伯尼分校(SUNY)的校园中心二楼展出。二十五幅画作在冬日的暖阳下,静静地诉说着法轮大法(又称法轮功)的故事。
因为这次展期在感恩节后的周一、周二,大多数老师和学生仍然在度假,所以校园里比往日冷清了许多。但是,知道画展消息的人们还是特意上楼来观赏。他们中有老师、学生、在大学工作的行政人员,有来学校办事的过路人,还有近期在那里施工的建筑员工们,都抽出时间前来观赏。
在举办画展的法轮功学员们忙碌着布置现场时,就有一位女生进入展厅,她一边示意学员们继续,一边走向已经陈列好的画作。她仔细看完所有的画,认真读完介绍法轮功和揭露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等暴行的传单,随后主动在制止活摘器官的征签表上签名。深受震撼的她久久不愿离去。学员询问她还有什么问题时,这位被法轮功的故事深深打动内心的女生走近这位学员并拥抱了她。
一对夫妻告诉法轮功学员,他们的女儿,一位SUNY的学生自己看完画展,打电话叫她的父母一定要来看,千万不要错过。
一位阿拉伯族裔的女士听完法轮功学员的讲解后,第二次找到这位学员,因为她带来了一位男同学,想让学员给那位男生讲一讲。 |
两位女生一边听学员的讲解,一边思考,她们提出的问题从万字符是什么,法轮大法是什么,和佛教的关系,到怎么修炼净化自己,回到自己真正的家园,中共为什么迫害法轮大法等等。一个听明白了,就跃跃欲试地给同伴解释。看完画展后,她俩不但签名帮助制止迫害,而且表示要把法轮大法无辜遭受迫害作为她们的研究课题。
画展参观者们与法轮功学员交谈 |
每一位参观者,只要他们认认真真看一遍所有的画作,都会发自内心地表示这场迫害应该立刻停止。不少参观者在留言册上写下他们的感言:
一位越南留学生写到: 我希望这个修炼方式(法轮大法)能传播到更多的人那里。
一位女生写到:崇高的事业,这是在人性名义下的美好的追求。
一位大学工作人员留言:非常有教育意义,大开眼界,这次画展提醒我们,为了所有的人生活得更好,我们还有很多事要做。宽容和善良应该是全人类身体力行的普世准则。
一位女生干脆坐在桌前奋笔疾书,下面是她的部分留言:有时,作为一个个体,我们觉得对人性恶的一面无能为力。然而,这次画展提醒我,将藏匿的现实曝光在光天化日之下,让人们知道它,是重要的一个步骤。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南充市法轮功修炼者曹菊蓉医生、胡学成医生、江李琼珍老师、江启国老师、王凤英、曹晓兰、任秀丽、李毓秀、田润民、陈以新,曹树兰十一人,于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被南充市高坪国保大队张霄等伙同当地派出所警察及防暴警察绑架迫害。构陷她们的所谓“案子”于十一月二十九日送到高坪检察院。
南充市法轮功修炼者刘兆良和杜秀云夫妇也于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被南充市高坪国保大队张霄等伙同当地高坪北塔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构陷他们夫妻的“案子”也于十一月二十九日送到高坪检察院了。据悉,高坪国保大队张霄还想把构陷他们夫妇的“案子”与构陷曹菊蓉等法轮功学员的“案子”弄成同案。
曹菊蓉是高坪区龙门医院的医生;胡学成是高坪区龙门棉纺厂医院的医生,退休后自己在开门诊;江启国和李琼珍都曾经是高坪区龙门二院小的优秀教师,现已经退休。王凤英是原南充铁路达成有限公司技术人才,公司撤后转入成都铁路局的退休职工;陈以新是高坪区龙门棉纺厂保卫科退休。
曹菊蓉在二零零四年的时候是被南充市中心医院下了四次死亡通知的胃癌病人,在家等死的时候,她侄儿曹春强(二零零八年左右被迫害致死)告诉她诚心敬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会出现奇迹,曹菊蓉就诚心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后七天出现奇迹而活过来的。从此,她走上了修炼法轮大法的修炼路。
如今,曹菊蓉因信仰真善忍而被绑架迫害,导致又出现病症,她的丈夫和儿子多次去高坪国保大队找负责案子的国保大队长张霄等,讲曹菊蓉胃癌因炼法轮功才好了的事实,要求无条件放人,被张霄说他们父子在宣传法轮功,而拒之大门外,要求看门人员不准他们进去国保的大门里。他们父子也同时多次去华凤看守所要人,被国保和看守所互相推诿,不放曹菊蓉出来,曹菊蓉的家人不得不请律师介入。
律师去看曹菊蓉,也被看守所刁难拒绝,说要高坪国保大队负责案子的人同意,才能见人,律师和她儿子又去高坪国保找张霄要人,张霄又推诿说,若曹菊蓉有病不宜关押,看守所自己里面可以放人,他没有听到看守所的人提过曹菊蓉在里面有病还医治过的事,只同意让律师去看守所见曹菊蓉。因此,律师才见到了曹菊蓉。
曹菊蓉的儿子很担心他母亲目前的病况,又不得不写要求取保候审的申请,家人也担心曹菊蓉被迫害出现不良后果。
这些被非法关押在南充市顺庆区华凤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多人被迫害得出现了严重的病状,曹晓兰在华凤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因身体出现肿瘤而保外。王凤英也出现了病症,她的家人也很担心她。
田润民和李毓秀被非法关押在西山洗脑班,洗脑班解体,现已回家。李琼珍被弄到高坪公安局非法拘审二日后放回,后又发的监外执行书,最近又去她家告知监外执行不算数要收监之类的。
胡学华医生(家人在外地)和教师姜启国(家人因怕中共邪恶迫害)没有家人去探视,情况不明。
据悉,南充市顺庆区华凤看守所现还非法关押了三十多位法轮功修炼者。二零一六年十月下旬,四南充市顺庆区法院以从明慧网上下载、制作和散发真相资料及用手机传播法轮功真相为借口,对六十一岁的法轮功学员朱志农非法判刑六年。南充市顺庆区610十一月三日让《南充晚报》的记者张维采访,于四日在《南充晚报》上诽谤报道,构陷污蔑朱志农,还通过通信公司向世人手机发送此信息。
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 何阳
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分局局长 李洪长
南充市公安局局长 刘作鸿
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公诉人为 茹晓丹
南充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内勤电话08172803084
南充市顺庆区顺庆分局法制科08172250498
南充市顺庆区顺庆分局法制科队长电话13700970033
南充市顺庆区顺庆分局国保大队08172257038
南充市华凤看守所所长蒋明礼,电话08172584133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2/9/160270.html>
警察是拿着寄往高检的“诉江状”上门绑架的,同时非法抄家。从董桂刚家中抄走许多法轮大法书、真相资料,还有一台电脑、一台打印机。
董桂刚被关押在诸城看守所,王桂美被关押在潍坊看守所。
董桂刚家有八十岁的老父亲,身体不好,还有一个五、六岁的小孩,需要有人照顾看护。这次绑架,董桂刚被非法关押38天、王桂美被非法关押30天。
事情还没有就此结束,诸城市610办公室(江泽民纠集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臧姓主任、徐姓主任,还有一个三十岁左右戴眼镜青年,于2015年10月25日下午,在林家村镇610主任李传芳的带领下,通过大队干部到刚回家两天的董桂刚家中骚扰。
2016年1月11日,董桂刚、王桂美夫妇接到镇派出所通过本村书记张祖金委派的治安主任的通知,告知他们被起诉了,案件到了检察院,让他们第二天到诸城检察院。
董桂刚认为自己炼法轮功没有违反中国的任何法律,是江泽民在犯罪,依照中国现行法律起诉江泽民是公民的权利,无任何过错。因此他们没有去检察院。
2016年1月21日下午3点多,诸城国保和林家村镇派出所警察开两辆警车共六人,直接到了董桂刚和王桂美夫妇上班的厂子,把董桂刚夫妇带到了检察院。检察官张亮询问并做了记录。
2016年6月30日上午10点左右,诸城国保大队4个警察开车闯到董桂刚家,将董桂刚绑架到诸城看守所非法关押。
期间家人到林家村镇派出所询问,鞠姓副所长说找国保,家人到市里国保大队,国保的警察说案子到了法院,归法院管。
董桂刚的女儿打电话询问法院,法院的人说1个月或1个半月后宣判,到时候就通知家属了。
到了2016年9月7日,家属几经周折见到了诸城法院刑庭法官王永堂,其人说案子现归什么“管委会”管,并说早宣判了,被抓的那一天就宣判了。
家人无奈,只好请了律师。律师见了董桂刚及法官王永堂,经交涉于2016年11月1日上午9点,对董桂刚从新开庭。目前董桂刚仍被关押在看守所,人身失去自由。
自2015年5月1日起,习当局实施“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新规,全国已经有二十一万的法轮功学员,公开、实名、依法起诉江泽民,百万计的国内外正义人士对法轮功学员起诉江泽民公开声援。
董桂刚向最高检察院控告江泽民,这是《宪法》第四十一条赋予公民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构陷任何罪名都不成立。
2013年,习当局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分别对公、检、法人员办理的冤假错案实行终身追责制。
诸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执法办案人员,在这正邪较量中,你们要坚守良知与公正,不做徇私枉法之事,看清当前形势,做到“依宪治国”、“依法治国”,与江时代的权力切割,从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罪恶中分离出来,给自己今后的人生道路铺一条平坦路。
目前,所有追随江泽民犯罪集团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人员都已构成犯罪,都将面临被追究法律责任。
希望诸城公、检、法人员能够认识到这一点,做事能够三思而后行。赶快停止迫害法轮功这种犯罪行为,立即无条件释放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董桂刚。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2/12/160307.html>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宁夏报道)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下午四点左右,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徐润叶从银川市金凤区庆丰街南苑小区(二期)东门口出来,被蹲坑的中共便衣绑架,随后出来的法轮功学员张晓春、谭秀霞、薛玉英、田小梅、王贵香、霍培兰相继被绑架。
随后,这伙警察又非法闯进该小区段文华家非法抄家。徐润叶也被非法抄家。
除段文华外,所有人被劫持到银川市长城中路派出所二十四小时,并被非法审讯。
期间,谭秀霞、徐润叶遭派出所警察殴打,徐润叶被审讯时恶警故意提拉乱拽手铐,导致她双手肿胀、疼痛。
王贵香、田小梅、薛玉英、霍培兰四人被行政拘留十天;薛玉英、霍培兰被“免于执行”;王贵香因遭受恐吓迫害在拘留所期间突然血压急剧升高,出现头晕、恶心等病症,被120急救车拉到医院抢救后回家;徐润叶、谭秀霞、张晓春三人被非法刑拘,目前仍关押在银川市看守所。
据悉,此前因宁安大街、宝湖路段出现法轮功真相不干胶,被清洁工恶告,恶人调阅监控视频后跟踪到学法点,并在段文华家附近蹲坑多日。
参与此次绑架迫害的是长城中路派出所和金凤区国保大队的人员,金凤区国保大队一个姓于(女)的曾殴打过徐润叶,姓于的居住在银川市民生花园小区。
此迫害案例发生后,宁夏610的恶徒程国新再次发表污蔑法轮功的报道,被宁夏的报纸、一些网站、宁夏的几个广播电台转发,再次欺骗世人。
张晓春,五十五岁,原来患有严重的颈椎病。一九九九年四月修炼法轮功后颈椎病不翼而飞。她在工作中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工作出色,被晋升为儿科副主任医师,曾赴德国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会,担任过隆德县政协副主席、隆德县医院副院长。
二零零六年七月张晓春从隆德县医院调入宁夏自治区人民医院,从事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二零零九年四月张晓春在银川机场被银川国保、公安绑架,抄家劫掠、被非法关押在银川看守所二十七天,每天干十几个小时奴工装打火机。
二零一一年七月张晓春被银川国保再次从家中绑架,关押在银川看守所后被非法判刑三年,在宁夏女子监狱遭受身体和精神的双重迫害,生不如死。因非法判刑,被单位开除工职,家人也备受摧残。
谭秀霞,女,五十五岁,宁夏石嘴山市退休职工,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两次被非法劳教,在宁夏女子劳教所遭受酷刑折磨共三年,二零零五年五月再次被非法判刑,在宁夏银川女子监狱遭受四年迫害。
徐润叶,女,六十多岁,系供销社系统退休职工;薛玉英,谭秀霞的母亲,七十五岁;田小梅,女,六十九岁,系自治区科协退休干部;王贵香,女,六十多岁,系电力企业退休员工;霍培兰,女,七十五岁,退休干部;段文华,女,六十多岁,原来因得糖尿病一条腿截肢,后来开始修炼法轮功。
相关信息: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邮编:750010 区号:0951
银川市金凤区人员信息:
金凤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禁毒委副主任:马金龙
金凤区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禁毒办专职副主任:祁世荣
金凤区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综治办主任:祁世荣
金凤区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副主任:杨国林
二、银川市金凤区公安分局人员信息:
金凤区公安分局常委、局长:王建荣
金凤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禁毒办副主任:叶平
金凤区分局纪委书记:张治军
金凤区分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金梁
金凤区公安分局政委:周晓宁
金凤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孙文戈
三、银川市金凤区法院、检察院人员信息:
银川市金凤区法院院长:王海滨 13909585120
金凤区法院副院长:徐荣光、李光平
银川市金凤区检察院检察长:雷鸣博 13323586169
金凤区检察院副院长:汤铭宫
四、银川市金凤区各派出所信息:
1、长城中路派出所地址:金凤区长城中路325号,值班室电话:0951-5015190 户籍室电话:0951-5013201
2、上海西路派出所地址:金凤区上海西路亲水苑社区 值班室电话:0951-5691947 户籍室电话:0951-5691619
3、满城北街派出所地址:金凤区北京中路727号,值班室电话:0951-3066355 户籍室电话:0951-3071842
4、黄河东路派出所地址:金凤区北京中路贸易巷35号,值班室电话:0951-3066067 户籍室电话:0951-3078071
5、北京中路派出所地址:金凤区庆丰街18号 值班室电话:0951-5046280 户籍室电话:0951-5023707
五、其他单位信息:
金凤区治安大队地址:金凤区庆丰街18号 值班室电话:0951-5012475
金凤区刑侦大队地址:金凤区庆丰街18号 政秘科电话:0951-5031980 长城中队电话:0951-6087086 上海中队电话:09515691907
金凤区经侦大队地址:金凤区庆丰街18号 值班室电话:0951-5066275
金凤区缉毒大队地址:金凤区庆丰街18号 值班室电话:0951-6085668
金凤区巡防大队地址:金凤区庆丰街18号 值班室电话:0951-5016726
金凤区分局政务大厅窗口电话:0951-5555253、5555254
金凤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 0951-3801112
银川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政委:朱振铎
银川市看守所所长:陈有礼
王宇 拟任银川市看守所政委。
银川市公安分局副局长:孙振斌
银川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副支队长:罗瞻望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邓彦林
六、宁夏610办公室(自治区党委防邪办(中共是邪教)):
邮编:750004
地址:银川市上海西路65号和信创展中心15层(太平洋保险公司在此楼)
人员:程国新、王满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2/13/160322.html>
法轮功学员李薇,今年四十三岁,吉林大学语言系韩语专业本科毕业,曾留学韩国,研究生学历。一九九九年三月,李薇开始修炼法轮功,曾是山东一家知名合资企业的精英骨干,担任外方总裁秘书与翻译工作。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发生后,山东烟台六一零”、公安局以担心她翻译时反映法轮功的情况为由,对中方公司领导施压,威逼公司将她下调车间工作。后她应聘总公司下属分公司销售工作负责人,业绩卓著。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李薇和内蒙古周建华到广西桂林阳朔十里画廊游玩,并告诉人们法轮大法真相时,被广西阳朔城关派出所警察绑架,她被非法关押在广西灵川县八里街八定路的桂林第三看守所。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二日,李薇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四日,桂林阳朔县法院对李薇和周建华非法开庭。阳朔县检察院代理检察员陈曦任公诉人,阳朔县法院则由覃壮芳担任审判长。
李薇聘请了张赞宁律师做无罪辩护。周建华的律师则为其做有罪辩护。
公诉人陈曦宣读卷宗内容说,李薇和周建华在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在阳朔卧虎藏龙小区发放真相资料时,被小区保安发现了资料,但没有当场找到人,随后,调摄像头录像后,发现是两个女的,就报了警。第二天,李薇和周建华在十里画廊发放破网软件时,被诬告,阳朔景区派出所将两人非法抓捕。
法庭上,公诉人提出在所谓事实和证据,张赞宁律师皆以“与破坏法律实施罪”没有任何关联性驳倒。周建华的律师则没有对证据提出异议。
随后,张赞宁律师就取证中程序违法进行辩驳,提醒审判长,搜查清单上列明的内容都没有任何见证人在场,也没有签字,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公诉人陈曦还想狡辩说有公安人员及桂林市国保人员在场就可以了。
此时周建华的律师都听不下去了,提醒公诉人必须有本人或当事人亲属在场,才可以凭搜查令搜查,还要有见证人签字,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因此,周健华的律师也请审判长对所谓的搜查清单做非法证据排除。
离奇的是,周建华和李薇在被非法拘捕后,各自写了一份自辩书。这份自辩书居然被检察院拿来用做指控两人的“证据”,证明他们两人已经自己“承认”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
庭审进行了五个多小时,阳朔县法院的法警态度非常恶劣,对旁听的大法弟子及亲属不断刁难,法官覃壮芳对张赞宁律师的辩护不断打断,最后的陈词干脆就不给张赞宁律师说话了,只给周建华的律师做有罪辩护的总结陈词。
张赞宁律师在签字的时候,大声表明,这是八千万人的冤案,你们要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法庭至今没有宣判。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浙江报道)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一日,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将对孙丽萍第三次非法开庭。
孙丽萍,原浙江省乔司监狱医务室职员,现居住在杭州市西湖区府苑新村,因修炼法轮功,从一九九九年至今的十七年中,有近十年的时间是在被非法关押中度过。
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二年期间,孙丽萍多次被关押到浙江省乔司监狱二大队、五大队、浙江省十里坪劳教所洗脑班。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日,孙丽萍被杭州市江干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八年七月四日,被杭州市西湖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
根据现政府的“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立案登记制度,孙丽萍女士向两高起诉江泽民,却受到社区、西湖区街道和国保等人员的不断骚扰和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号,西湖区政法委、610(江泽民纠集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西湖区国保大队、蒋村派出所、府苑社区共六人再次上门非法抄家,期间不出示任何证件及法律文件。
孙丽萍被非法关押一个月后,西湖区国保大队主动提出取保候审。这就是典型的先抓人,后到家里找证据,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只能放人的非法行为。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六日早八点左右,蒋村派出和西湖区国保大队警察邓吉明、余伟永等人将孙丽萍强行带离家中,在家中只有两位老人的情况下非法抄家。
孙丽萍的父亲已经年近九十岁,母亲患抑郁症常年吃药,但是警察强行让她的母亲签字,没有留下抄走物品的清单。
九月二十一日,杭州市西湖检察院非法批捕孙丽萍(张科长负责案卷)。
十一月中旬,案卷移送到杭州西湖区法院(杨承芙负责案卷)。现在得到法院通知,十二月一日,将对孙丽萍非法开庭。
在此次过程中,杭州市610(江泽民纠集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不顾法律法规,直接干涉、指令公检法系统工作人员,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强行施压检察院批捕并移送法院,这就是对起诉江泽民的打击报复行径。
令人遗憾的是,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法院沦为杭州市610系统打手,听命于杭州市610的指令,欲非法判刑孙丽萍。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2/9/160267.html>
十一月二十五日下午,律师接到硚口法院电话通知,称判决书已下,硚口区法院置法律于不顾,非法枉判沈淑玲一年徒刑。现沈淑玲及家属均已提出上诉。
十八日上午约九点钟,硚口区法院组织了汉中及附近街道约四、五十人,到硚口法院第二法庭参加对沈淑玲的非法庭审,只给家属四个位置旁听,并收走了家属的手机,当家属问那些人来干什么,是否与本案有关时,他们说是来学习的。显然硚口法院想通过这次非法庭审,进一步欺骗民众。
约九点半钟非法庭审开始,硚口区检察院公诉人童德军和硚口区法院审判员谈毅一唱一和,企图强加沈淑玲罪名,因为沈淑玲被迫害得听力很不好,童德军就在询问中以诱骗的方式企图让沈淑玲承认自己有罪,谈毅也不顾自己法官的身份,多次提示童德军,他们想陷害沈淑玲。
沈淑玲虽然被迫害得听力很差并伴有咳嗽,但是在非法庭审中却非常清醒、理智,她告诉在庭的所有人:她之所以学法轮功,就是想做一个好人,信仰法轮功无罪!并当庭指认童德军在看守所非法提审她时,问她认不认罪,她回答没有罪时,童德军非常生气地跳起来吼道:不认罪,不认罪就多关些时!当庭揭露了童德军知法犯法的言行。
两位律师支持沈淑玲的自我辩护,并从法律的角度义正词严的进行了无罪辩护:法轮功是一种信仰也是修炼方法,是人思想层面的东西,不能定罪;而且修炼法轮功在世界上其他所有国家都是合法的、自由的,在我国的香港、台湾都有很多人在修炼,唯独大陆进行打压,我国宪法规定信仰自由、言论自由,他们的行为受宪法保护。并强调法轮功被非法打压了十几年,应该让他们有说话和发声的渠道等等。在场旁听的人闻所未闻,使他们大开眼界,也给他们上了一次法律课。
从非法庭审现场可以看出,童德军和谈毅们,虽然属于公检法公职人员,作为法律的执行者,他们其实对法律很无知,同时也被中共的谎言洗脑得很深,他们时时把宪法挂在口边,却不知道宪法规定公民信仰自由、言论自由;不知道他们以莫须有的罪名强加于法轮功学员,属于适用法律错误。他们把媒体对法轮功的诽谤作为法律依据,完全是法盲。
非法劳教三年加期一年,打断胳膊
庞良,男,曾任河南焦作武警支队副指导员,因坚修大法被非法关押在河南许昌劳教所。二零零二年年底,庞良因为喊真相口号,劳教所恶警恼羞成怒,即指使包夹犯人捂住庞良的口,按在地上拳打脚踢,随后架到中队办公室。中队长贾子刚等人把庞良捆住之后,高压电棒、扇耳光、拳打脚踢都用上了,致使庞良右小臂骨折。
二零零三年六月份,庞良给同修传递经文,被恶警发现后,把庞良弄到没人的房间里,坐上“舒服椅”、穿上“约束衣”,双腿绑在椅子腿上不能动,再扣上头盔,塞上耳塞,反复播放诽谤大法和师父的录音,再有两个包夹看着一个星期都没让庞良睡觉,不让吃饱饭,有时连大小便都不允许。
此次迫害使庞良的双腿肿瘸了两个多月才渐好。由于这两次迫害,使庞良右臂伤势加重,不得不将右臂蜷着,不能参加生产劳动,个人生活上也受到严重影响。
二零零四年五月末至六月初,迫害大法弟子最卖力的大队长师宝龙,以庞良没走好队列为由,先是责骂庞良,接着唆使犯人中午时分在太阳最热时训操庞良,直到大汗淋漓后再强行让他写检讨,就这样一连两个星期百般折磨、刁难。突然一天下午,三大队全部停止生产开庞良的批判检讨大会,令人哑然失色的是:庞良被绳捆着一只半胳膊、脖子被高压电棍电的满脖子的燎泡、脸被打得红肿、满嘴挂血的被押着出现在人们面前。在场的法轮功学员大多数都是敢怒不敢言,当时连生产车间楼上的外工人员都愤愤不平。
二零零六年夏,庞良因没有按恶警徐水旺的要求写汇报,恶警指使吸毒劳教人员聂勇以热情倒水为由,将刚烧开的水倒在庞良的腿上,当时庞良穿的单裤。期间法轮功学员杜志良发现个人携带的食品出现异味。包夹庞良的张春木同庞良一起吃自带食品,也曾发现食品异味。吃饭后,庞良出现面黄,高血压,全身无力,劳教所医务室说是贫血症状。不久张春木出现同样症状,被送往医院。
在许昌劳教所,庞良被多次打骂、酷刑迫害。2004年某月的一次接见后,在生产车间的门口,我听到几个恶警正在议论,庞良的单位领导过来接见,在接见室,庞良给单位领导讲真相,被监控到,他们在密谋对庞良迫害。下午四点多时,一个人问庞良所在班的班长:“庞良怎么不干活?”答:“刚刚被上了两绳,那还干啥活。”(这是我亲眼所见的事实)
庞良被非法劳教三年,河南省第三劳教所(许昌)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延期一年,非法关押近四年,回家后被所在部队开除,户口被注销。此后,庞良以卖水果维持生活。
第一次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九年河南开封市国保特务头子刘跃进与龙亭公安局国保特务李贵先勾结,在对庞良进行长期跟踪监视之后,于九月十一日在庞良接大女儿放学回家时实施了绑架,连其不会走路的小女儿一起劫持到开封市北书店派出所。其后庞良又被非法关押在通许县看守所长达七个多月。当时庞良的妻子带着一双年幼的女儿寄居在娘家(大的六岁,小的才两岁),失去生活来源。
二零一零年不知什么时候,开封市龙亭区法院对不放弃信仰的庞良秘密开庭判刑三年,于五月五日送往郑州监狱加重迫害。其家人和本人都没有接到“判决书”,更无从得知所谓的公诉人、审判长、陪审员、书记员等最基本的庭审人员的姓名。
位于新密的河南郑州监狱郑州监对法轮功学员迫害还有一种手段,就是从身体病症方面下手。对法轮功学员的身体特别“关心”,经常对年龄稍大的人量血压。常以检查身体为名,在法轮功学员身体上找“毛病”。和医生串通一气,小病大作,甚至没病安病,逼迫“治疗”吃药(不知道是什么药)。不吃药就让犯人打骂侮辱,在“治病”中消磨人的正念和意志,以此为突破口,达到“转化”的目的。有的法轮功学员在外面多少年已是身体强壮没病,被绑架到监狱后却被“关心”成有了病。甚至小病“治”成大病。用这种方法把一些法轮功学员“治”得身体虚垮,甚至成了残疾,或死亡。
曾经作为部队军官的庞良,身体壮实,2011年在九监区不到一年时间就被“治”的下肢肌肉萎缩,不能行走。
第二次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庞良被开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刘跃进等人绑架。十一月十九日,开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和南苑派出所警察闯到他家非法抄家,抢走笔记本电脑两个、现金一千八百元。亲友去开封市看守所给他送棉衣,看守所人说“没这个人”,去开封县看守所,也说没有此人。有人透露,庞良被秘密关押在开封市看守所。
庞良又被非法判刑三年,被非法关押在郑州新密监狱。庞良被迫害,多种疾病并发,二零一六年卧床半年多了。监狱给庞良的家人打电话,称庞良患有风湿性心脏病,让家属去监狱看望。八月二日,弟媳李彩艳陪婆婆、庞良的母亲从辽宁北镇去河南监狱看望庞良。
到监狱后,见到第九监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监区)的队长和×教办公室主任李喜龙。李喜龙让婆媳在庞良患病通知书上签字,庞良的弟媳和母亲想看一下通知书上的内容,李喜龙无理地不让看,说签完字再看。庞良的弟媳和母亲说,不让看不签。李喜龙命令监区队长写上“拒签”,并告诉家属回家。
在庞良老母亲强烈要求下,她们见到了庞良。当时,庞良被三个人架着走出来,骨瘦如柴,非常虚弱。庞良说,他出现血压时高时低,进食困难,风湿性心脏病、腰椎压迫神经,导致行走困难。
八月四日,家属再次找到李喜龙,要求保外就医,遭到拒绝。家人问为何不符合保外就医?李喜龙又没有明确理由。后来,在家属的正义要求下,监狱方答应去新密市人民医院诊断,但是诊断结果出来后,监狱方又不敢给家属看,只是说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
老母亲非常担忧儿子的身体,虽然每天住宿开销很大,依然不愿回家。八月十二日下午,家属又到监狱去找李喜龙,结果在监狱的办公楼门口,被新密市新华派出所警察绑架,并把她们所住宾馆的个人物品非法查抄,抢走一个MP3和一本《洪吟二》,婆媳被非法关押到新密市拘留所。
新密市警察又联系辽宁北镇的警察联合迫害,最后把庞良的弟媳李彩艳非法辗转关押到锦州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河南新密市的警察联系李彩艳家乡的警察,联合对其迫害,随后北镇市国保与廖屯镇派出所警察到李彩艳的家里去抄家。北镇市国保警察与李彩艳所在村干部一起开车到河南去接人,又将李彩艳和她的婆婆非法关押到锦州市的拘留所迫害。
因为信息封锁和中共恶警迫害的秘密性,庞良的更多迫害细节不能完整曝光。就是这些曝光出来的一部份细节,从中可以看出中共毫无理智的迫害及迫害的残酷与下流,迫害的目的仅仅是要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放弃真、善、忍,认同假、恶、斗。请善良的民众看清中共邪党的罪恶本质与流氓本性。
现年六十三岁的朱玉玲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向最高检察院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责,让世人看清这场迫害。
以下是朱玉玲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遭迫害的事实:
我从一九九六年六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在修炼法轮功之前,我身体体质很差,十六岁就下放农村劳动,十年间就落下了一身病痛:风湿关节炎、贫血症、腰肌劳损、神经衰弱、冻疮、痔疮、肛裂便血,无钱医治也治不好,长年累月痛苦难堪。幸运的是九六年法轮功弘传到省城武汉,得到娘家人的支持和帮助,从此修炼法轮功。通过学法炼功,修心向善,短短几个月浑身病痛全好了,身心发生了根本变化,受益匪浅。真正懂得了重德行善做好人返本归真的道理,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以“真、善、忍”最高宇宙特性为标准,修心性能自我约束归正自己,把不好的思想,做坏事的想法逐渐去掉,能做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发生矛盾能找自己的过错了,真正达到了心胸开阔,无病一身轻的状态。心中也一直感叹着、感激着:是法轮大法让我成为世上最幸运、最幸福的人。
然而刚炼功三年,九九年七月,作为时任党魁江泽民出于小人妒嫉之心,不顾当时众常委反对,一意孤行利用手中权力悍然发动了这场史无前例的规模之大铺天盖地、迫害之惨烈且长达十六年之久的邪恶镇压。亿万修炼者及其家庭蒙受不白之冤,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和伤害。本控告人就是其中一员,在这场迫害中曾四次被绑架、关押、劳教(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二日至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八日止共六年期间),详叙如下:
第一次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十五天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二日至一九九九年十月八日。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一日进京上访,在旅社第二天(二十二日)被孝感驻京办人员劫持,其后被广水市公安局刑警赴京押回广水市行政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过新年的前两天深夜十一点多钟,我在乡下妯娌家住,突然一阵紧急敲门声把我惊醒,起身开门,一下子闯进来七八个人,吓我一大跳,那架势就象土匪抢劫一样,定神看才看清是单位的饶林坤,广水芦兴派出所何善文,当地杨畈村协警吴老四等人。天太冷我坐进被窝里说,你们深更半夜私闯民宅究竟要干什么?妯娌一家也被惊吓:要过年了,你们深更半夜开车来干什么,我大嫂在我家过年也不让安生。一群人理亏:不干什么,你不在广水家里就找到乡下来了,原来是怕我上访。看着他们善恶不分可悲又可怜的样子,心中为他们的悲哀叫屈;这就是江泽民祸国殃民害苦了老百姓在无知中违法。
二零零零年三月的一天,本单位广水市广水办事处通知我去单位(当时我已内退不上班了)谈话,逼迫我放弃修炼法轮功,不准上访,否则严肃处分(当时广水办事处书记是布厚伟,组织委员方国全)。我表态说,我是得法修炼的亲身受益者,绝不会放弃,上访是宪法赋予的权利,我没有错,组织上怎么处理是组织的事,但我有保留申诉的权利。结果单位处罚开除党籍,降二级工资(至今整整十五年),给我和我唯一相依为命的儿子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
第二次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半年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八日至二零零一年五月九日。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八日与宋天霞、韩玉芳、吕学英、刘光凤(已被迫害致死)等第二次进京上访,在北京西站被车站警察绑架,又被驻京办通知广水市公安局刑警赴京押回广水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六个月。其间还被广水市“六一零”办刘学健(江泽民操控凌驾法律之上的非法机构)把我们拖到山沟里龙须沟招待所以诱惑的方式强制洗脑“转化”,达不到目的就关押至六个月。期间我的武汉娘家亲人几次往返广水找市公安局交涉说情、请客送礼累计花费三千元,给家人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第三次被绑架:遭非法劳教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五日至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六日。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五日,广水市公安局刑警、广办公安分局芦兴派出所何善文等人有预谋的(后得知说是两次进京上访的都要抓捕,光天化日之下无法无天到了何等地步)在广办马鞍村村长杨亮国带领下直接闯入我家中绑架、抄家,关押广水市看守所刑事拘留,同时被绑架关押的还有严爱玲、黄小萍等。广水市公安局“六一零”警察刘学健与随州市劳教局狼狈为奸罗织莫须有罪名非法劳教一年,于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九日凌晨四时许,“六一零”警察刘学健亲自督促看守所狱警将我和严爱玲劫持到沙洋女子劳教所二大队非法劳教。
期间,沙洋女子劳教所二大队警察大队长杨敏指使狱警对大法弟子强制洗脑、“转化”,播放诽谤、诬蔑法轮功的录像,指派吸毒人员监控包夹,毒打大法弟子,不准睡觉、罚站、坐小板凳;在烈日下军训、跑步、田间锄草;强迫大法弟子加班加点做奴工(加工小电器);不准会见探视家人,二零零三年五月七日,我的八十三岁老父亲带着临终前未能见长女最后一面的遗憾而离世,家人专程探视告知,却不准接见也不准告知,直到八月二十六日家人接人出来才得知。
在这一年间里,家中长期无人,唯一的儿子在部队,根本不敢让部队知道母亲的事,承受了难以承受的心理痛苦。儿子过年探亲回来在看守所哭着求公安局的人要见我,见了我还算明事理,安慰说炼功没有错。
我出狱后回家一看太凄惨:家中因长期无人住,也不知被盗多少次了,除院子门关着,两间房前后门、窗都被撬坏,家中一片狼藉,除了搬不动的破床破柜子及无人要的旧衣服扔了一地,稍值钱的东西全都被盗,这损失无法算,家不象家无法住且还有监控人员时时骚扰,伤心至极只得流离失所住亲戚朋友家。
第四次被绑架:被非法劳教两年
二零零四年九月三十日,我与大法弟子刘光凤(已被迫害致死)在河南省鸡公山旅游风景区写真相标语、讲真相,被信阳鸡公山公安分局非法抓捕关押于信阳市第一看守所十五天(其间,信阳鸡公山公安分局警察伙同广水公安警察抄了我朋友的家),后移交广水市公安局接回关押广水市第一看守所。广水市公安“六一零”敲诈勒索,每人交两万元就放人,否则判劳教两年。未交,后被非法劳教两年,在二零零五年正月后,押送湖北省女子劳教所(武汉市洪山区马湖特一号),入所前检查身体时,我身体出现严重症状,拒收后继续关押广水市第一看守所。直到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八日,广水市公安局敲诈勒索一万二千元(另交五百元生活费)后放人(见附件)。经办人是当时任广水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张华洲。
以上就是本人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五年、二零零六年间遭受的种种迫害事实,也充分证实被控告人江泽民违法犯罪是确凿的:根据我国宪法、刑法规定已经构成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剥夺公民财产罪、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滥用职权罪、诬告陷害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侮辱罪、诽谤罪、敲诈勒索罪,违反《劳动法》非法扣发工资、薪金等违法行为。触犯国际刑法所犯罪行:反人类罪,酷刑罪,群体灭绝罪等。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辽宁省沈阳市退休教师法轮功学员夏玉兰一家三口,因坚持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多年来遭到中共各种迫害:多次抄家、抢劫财物、绑架、拘禁、劳教、酷刑折磨、注射不明药物、强行化验、多年被监视居住。
现年六十三岁的夏玉兰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责,让世人看清这场迫害。以下是夏玉兰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遭迫害的事实:
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原沈阳铁路机械学校)经济学退休讲师、法轮功学员夏玉兰
要求旁听对王志文等人的非法审批而被绑架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我到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要求旁听原法轮大法研究会王志文等四位工作人员的非法公判会而被北京警察绑架,非法拘禁在辽宁省驻京办事处。与被绑架的法库县法轮功学员張效、沈阳市沈北新区学员牛淑华等七人,锁在一条铁链子上,七人炼功时遭受警察拳打脚踢。我被非法搜身,劫走一千五百余元现金。二零零零年一月二日,我被绑架回沈阳,被拘禁在“沈阳市大南收容站”六天 。一月九日被判行政拘留十五天,被关押在沈阳方家栏“沈阳市行政拘留所”。拘禁结束后,约在一月二十五日被皇姑区“六一零”、淮河派出所、原铁路机校党委,在皇姑区天香楼宾馆联合举办的洗脑班,非法拘禁七天,企图强行洗脑。
二零零零年诉江遭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二日,我去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起诉江泽民,被八宝山派出所警察绑架,关押在辽宁省驻京办事处,并被五名警察毒打、非法搜身,劫走《转法轮》一本、现金两千多元。在北京被拘禁到三月二十八日,二十九日被绑架回沈阳。三月三十日被拘留十五天,关押在沈阳市苏家屯第一拘留所。后又被沈河区“六一零” 、朱剪炉派出所、原单位,在皇姑区天香楼宾馆联合举办的洗脑班拘禁七天,企图强行洗脑。
二零零零年四月十九日,我被非法批劳教一年,押送至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女二所。先后转移七个不同地方关押和多种形式迫害。在女二所关押期间,由于我坚持信仰,拒不转化,被长期严管,长期每天只让睡两至三小时,接连被关押在厕所、走廊死角、仓库、晒衣场,寒冬顶雪受冻、夏暑烈日暴晒;剥夺睡眠,被体罚强蹲折磨(长达十个多月,每次六至八小时);强制奴工苦役,不准吃饱,每顿只给手心大小发霉玉米饼充饥;稻田拔草不转化不准穿靴子,赤脚光腿,被蚂蝗叮咬流血,曾两次晕倒;剥夺购物、通信、阅读、会见家人和亲属的权利。更难以容忍的是经常遭受全队的大批判,加以拳打脚踢;围攻谩骂法轮功创始人和我母亲、家人;为达到转化目的,组织各地、各阶层人员威胁利诱、强行洗脑,遭到包括“六一零”头子刘京、王茂林、董聚德等人在内的近千人次的攻击或围攻,妄图“转化”。
二零零零年九月,我被强制体检。刚入马三家时,曾在医院做了体检,简单量一下血压,问一下病史就完事了。这次做了全面检查,带队警路某说,我来这三十多年,从没见过用这么先进的体检仪器,给你们检查身体。四中队警察戴玉红说,这些体检仪器,都是上边拨特别专款给你们新买来的。医警对我进行了全方位的体检,包括大量抽血、心脏、肾、脑、肺等。医警说,你的各项检查非常好,又问本人及家族病史,她在一张A4纸登记表上,标上110036的代号,并再三说,从今以后就不要记自己的名字,记住这代号就行了,并在体检搞案袋上标上“△”号,并标明血型为“AB”。后来我才清楚,自己可能是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重点配型的对像。
我在马三家女二所被非法拘禁期间,遭受封闭关押、强制超时苦役、不准吃饱、剥夺睡眠、体罚围攻;长期遭恐吓如活埋、枪毙、大西北流放、再不转化,弄死你送苏家屯 ,以及谩骂殴打等酷刑折磨,身体和精神遭受重大损失和伤害。体重由原来的一百二十斤降为九十多斤。由于坚持信仰又加期五个月九天,于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八日回家。
全家人遭绑架 被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七日,我全家被绑架、抄家。参与人为皇姑区国保大队黄辉、汪国庆;向工派出所赵姓所长、警察王伟十几人。从四月二十七日至五月一日先后抄家四次,抢劫联想电脑一台、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各一台,以及大法书籍、法像、名家字画、办公用品和私人物品。我在向工派出所,遭十多名警察围攻,不让睡觉。被指导员李精进拳打脚踢。
我女儿周英昊被绑架。女儿十二岁开始走入大法修炼,智慧开启、学习优秀、身心健康。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因讲清真相、争取学法炼功的合法权益,曾遭皇姑区“六一零”、所在学校、派出所的多次威胁骚扰。女儿正值高中毕业,面临高考,向工派出所指导员李精进叫嚣,坚持炼法轮功无权高考。在向工派出所拘禁四天后,送往皇姑区政法委办的洗脑班,拘禁九天。罚款三千元。被剥夺高考报名权和接受高等教育权利。在洗脑班遭受警察训斥、拍桌子恐吓;遭北京海淀区警察、中科院电子所与朱剪炉派出所的多次提审逼供、威胁恐吓,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我丈夫周維政同时被绑架。他是哲学副教授,在党校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多年,写有《中国铁路企业文化》等著作五部,均由国家级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当年已七十岁。只因学法、炼功,揭露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而遭绑架并被批三年劳教,送沈阳市张士教养院关押。期间遭受入监队犯人牢头打骂,患高血压症,高压达到240.身体和精神均遭严重伤害。
这是我第六次被绑架,被非法劳教三年,被送沈阳市龙山教养院关押。期间,因坚持信仰拒不转化,被编入严管队,再次遭受酷刑折磨。第一轮强行转化攻坚战是,被定二十四天禁止睡眠、不准讲话、不准看人,关在潮湿阴暗的地下室,由犯人包夹轮流看管;一年时间不准接见家人亲属、不准与外界书信来往与通讯联系;强行超时制作奴工产品,有时手指受伤肿胀流血,也要加班制作;强制转化最多遭五十六人围攻、谩骂、踢、踹、推撞墙;更不能容忍的是强迫踩、坐法轮功创始人法像,我以绝食、高喊“法轮大法好” 方式抗议,竟被警察、犯人谩骂毒打,背部和腰部出现两处黑紫色鸡蛋大肿块。一次遭医警李五一毒打,双手掐住咽喉,导致瞬间窒息。期间又被送張士教养院洗脑班,企图强制转化,警察、包夹穿大皮鞋踢腹部。有一次因抵制迫害,警察、包夹连踢带打,扬言“打死白打死”。
二零零三年四月,龙山教养院对我强制转化无果,又被转押至马三家教养院女二所,编入严管队,施以更加残忍的酷刑折磨,强制我放弃信仰。先是被省“六一零”办陈志坚组织的攻坚战,施以吊刑折磨、绑死人床。一天24小时四肢绑在床上,大小便在床上。强行每天打六瓶静脉点滴(掺有不明药物)攻坚战失败,又被长期剥夺睡眠、罚站、坐小板凳等酷刑折磨,致使四肢肿胀,臀部溃烂,身心遭受严重伤害。
二零零四年四月女二所警察苏境、王乃民下令体罚,每天面壁十八小时,达十八天。其余时间都是奴工苦役,如清扫一楼全部机关厕所、大会议室两大厕所,清扫工具和清洁剂还得自掏腰包花钱购买。
二零零五年四月,转押严管队,因反迫害,绝食八十一天,遭女二所警察趙连喜、李明玉、張环等多人强制灌食。我为反抗群警灌食的野蛮行为,被警察毒打,头部重伤(声音很大,当时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董敬哲、仇莉、盛莲英、王金凤等人都在场),头部有三处鸡蛋大肿包,出现头痛、呕吐、流口水等脑震荡症状。马三家教养院监管医院医生测血压,高压达280,建议去医大二院检验、治疗,遭我拒绝。(因为大连学员盛莲英曾被警察张环送医大二院治疗两次后,大腿萎缩后瘫痪。)
二零零五年六月三日,我被关小号。长期固定在老虎椅(是马三家教养院五十年代建院时,购置的铸铁制品,全方位固定,从未使用)上,遭警察肆意殴打,拧胳膊,拧腿。六月十日,遭李进、丁大勇、陈兵、图姓警察等六人,在老虎椅上过电棍。图姓警察把我脖子拧了一个四十五度角,按在老虎椅上,再由另5个警察同时过电棍。开始还能看到几根电棍发出的蓝色火花,后来晕过去,窒息了。当时四肢全被固定在老虎椅上,没有任何抵抗能力。我在从窒息到死亡的灵魂飘渺中,心念师父,大法的神跡又一次挽救了我的生命。警察立即停手。此时由窒息、死亡到苏醒过程发出的惨叫声,当时被关押在小号的林秀勤、李红等九人都听到了,她们当即高喊“迫害大法弟子有罪!” ,“法轮大法好!”
我在女二所从遭体罚、剥夺睡眠、吊刑、绑死人床等一系列酷刑折磨,到遭野蛮灌食打成脑震荡,头部肿块仍很严重,又被多个警察过电棍导致窒息,身体已十分虚弱,到二零零五年七月,已处于瘫痪状态。此时,马三家女二所为推卸责任,不得不放人。在超期关押两个月的二零零五年七月二日,下解教通知书。
二零零五年七月二日,家属去马三家女二所接人,被女二所警察头目苏境、王乃民、李明玉拒绝,借口我不转化,竟要把已瘫痪的我,交给省“六一零” 办,送抚顺罗台山省“六一零”洗脑班,继续迫害。后在沈阳铁路局公安处警察和家人的坚持下,才没交“六一零”办。由我妹妹,双手捧着,把被迫害的体重不到七十斤,已瘫痪的姐姐放进汽车。
到家后四天,在本溪市红十字会医院做检查,头部仍有三处鸡蛋大瘀血肿块,医生要求住院,做详细检查、治疗瘫痪,被我拒绝。回家后,通过学法、炼功,十几天后即行动自如,一切脑震荡后遗症、瘫痪症状全部消失。大法神迹又一次显现。
要求旁听非法庭审又被绑架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七日,我参加沈阳市和平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的旁听,在法庭外被和平区新华派出所绑架,拘禁两天一夜,期间因我“不配合”被新华派出所所长、警察,和平区“六一零” 徐永勤拳打脚踢,没收棕色真皮女挎包一个、左丹奴牌真皮钱包一个(内装几十元钱),迪奥太阳镜一个。次日晚家属前往要人,被放回家。
综上所述,江泽民下达命令,迫害我,多次被绑架、强行抄家、关押洗脑班、长期拘留、超期劳教、多次酷刑折磨。在四年七个月的劳教中,全是带蓝牌严管,所受迫害难以用语言表达。我身体遭受严重伤害、精神遭受巨大损失,我几次被迫害失去生命,是法轮大法的神迹一次又一次使我死而复生。必须严肃追究元凶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对全国人民所犯罪行的刑事责任。
四、迫害法轮功学员 不法人员遭恶报实例
(一)会议上大喊大叫谩骂法轮功,国保大队长李绍举脑出血猝死
二零一五年二月九日左右,现年五十七岁的辽宁大连普兰店市行政执法局局长,同时兼任国保大队长的李绍举,在年前工作布置的内部会议上暴跳如雷,企图发起对法轮功学员的再一次迫害,大喊大叫并且谩骂法轮功。李绍举正起劲疯狂的时候,忽然一下子栽在桌子上,当场脑出血猝死!
李绍举的暴毙可不仅仅是他在会议上狂吼了那么几声,他在绑架迫害普兰店法轮功学员的过程中,李绍举从策划到安排,再到实施绑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大连市金州区法轮功学员滕文质二零零七年七月初在普兰店讲真相被非法抓捕,当时李绍举表现得也是非常嚣张,最后滕文质被枉判三年。滕文质的丈夫宋士弟被迫流离失所,身体出现严重病状,于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含冤去世。二零一一年六月二日下午六点左右,普兰店法轮功学员万静在大连人寿保险公司开会回来,在普兰店保险公司的门前被李绍举带三个警察绑架。
李绍举的暴死能是偶然的吗?这不都是他作恶导致的报应吗?需要说明的是,李绍举对于报应一说可是完全不屑一顾的,所以他才敢那样无所顾忌的作恶。可是他不相信报应,不等于他做了坏事就不得恶报了,他的猝死正是恶报降临的表现。据悉,李绍举死后,对当地公安警察的震慑很大。他所留下的职位,他的两位副手谁也不愿意去接替。
(二)辽宁省大连南关岭监狱监狱长高鹰被抓
据可靠消息,大连南关岭监狱监狱长高鹰已经被抓,是继辽宁省司法厅厅长兼监狱劳改局局长张国成被抓之后,据悉,高鹰因对张国成巨额行贿而被抓。
在张国成掌权期间,监狱司法系统警察升迁均为明码实价。例如:某些监狱升大队长需五万;升中队长需三万。据悉,高鹰升监狱长行贿百万。很多警察资历够,因未行贿而升迁困难。后来得知,高鹰被抓之后,后来又被放回,但被放回后,没有被安排上班。最新情况待查。
在高鹰管理南关岭监狱期间,至少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有更多的法轮功学员被酷刑折磨,强迫劳动,强制“转化”。现在辽宁省司法系统恶报连连,人人自危。
(三)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军正被调查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消息,辽宁省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军涉嫌严重违纪,在开会期间被带走,目前正接受调查。
仅仅是因为违纪就被抓、调查吗?中共的官员几乎个个贪腐、违纪,为何有人被抓,有人目前相安无事,按中国古人的老话说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时刻一到,一切全报”。
张军,大连市庄河市人,一九五四年十二月出生。中共江泽民团伙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迫害法轮功,当时张军任庄河市市长;二零零零年六月至二零零三年一月任庄河市委书记。张军在庄河市任职期间,为了向上爬,疯狂地迫害法轮功学员。据悉,张军迫害法轮功学员非常狠毒,甚至把修炼法轮功的自己的亲叔、亲婶子也送入大连戒毒所、沈阳马三家教养院迫害。
针对张军的恶行,大连法轮功学员在海外明慧网曾发表文章劝善:“正告大连市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不法官员大连市副市长、大连普湾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张军”的文章。文章指出:“你这样做,不但害了自己,也殃及了你的家人,但我们仍是本着善念给你写这封信,希望你能静心地看一看,真正地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想一想。我们想你已经听到了很多劝善的声音,也应该知道迫害法轮功本身就是违背良知的犯罪行为,但我们还是想给你写这封信,言辞可能并不中听,但忠言虽逆耳,却是肺腑之言,劝善之言;只要你能认真对待,定能给你以及你的亲人带来好处。”
然而,张军听不进去法轮功学员的劝善之言,一意孤行迫害法轮功学员,终遭恶报被调查,这只是恶报的开始,更大的天惩还在后边。
五、作恶者罪责难逃
二零一六年四月六日,中纪委监察部宣布辽宁省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宏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前辽宁省委书记王珉和省人大常委副主任王阳不久前也先后落马。这是中纪委对辽宁杀“回马枪”后,连续落马的“老虎”。苏宏章与王珉都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他们三人的落马,正是周永康、李东生、徐才厚等迫害元凶被清算的延续,近年来落马的高官都是跟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罪魁祸首,如今都遭恶报。
自古善恶有报是天理。海外明慧网刊登的迫害法轮功遭恶报的事例超过两万起。而今辽宁大连的副市长曹爱华被双规,大连市区级法院,多年来屈服于中共政法委、“610”的指令,陷害法轮功学员不遗余力,大连市中级法院院长李威非法审判、迫害法轮功学员,招来恶报,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五日被“双开”,被收缴违纪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院长曲云杰被市民告倒。曲云杰是大连地区遭恶报的第二名法院院长。广州“610”头子王广平暴毙、公安局副局长邝晓林自杀,各地“610”头子、公安局长遭恶报也足以给人警示。
制造恐惧的人,恐惧也一定会降临到它的头上。纵观历史,那些残害人民的罪人,不管当时是多么的飞扬跋扈、不可一世,最终都落到可耻的下场。立即解体大连洗脑班,立即释放现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如果你是相关人员请立即为解体大连洗脑班做出努力,为自己和家人选择光明之路。
古往今来,无论人世间曾经多么有权势的人,作恶必遭报;忤逆了天意,必然灭亡。从文革结束被集体处决近八百名北京警察,到周永康、李东生、徐才厚的今日境地,无一不印证了这一点。
自二零一五年五月份诉江以来,大连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有 5097人。众多法轮功学员用自己真实姓名书写并邮寄控告江泽民的诉状到中国最高检察院,这些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冒着被骚扰、绑架,甚至失去生命的危险,用这种方式再次拯救公检法人员,希望能唤醒他们的良知和善念。法轮功学员“诉江”和讲清真相的行为,都是为着众生安危着想的大善之举。
江泽民集团被送上法庭的日子不远了,追随者们所剩的选择时间真的不多了。即使遵从“上级命令”也会给自己带来后果。善恶面前,谁都得自己做选择,一念之差,或成千古恨。希望看到本文的大连各级各部公检法人员请深思,不要再被江氏所利用了,立即悬崖勒马,停止迫害法轮功,为自己留下未来。大审判的日子就要到了,那时候悔恨晚矣!
法轮大法是佛法。迫害佛法、迫害佛门弟子罪大无边,必遭天谴。也许洗脑班人员还存在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只是在执行上级的命令,即使清算也是清算单位,清算不到自己。实际上听从“610”而犯下的罪恶,不属于单位犯罪,必须个人承担。刑法第30条规定,成为单位犯罪的单位必须具备合法性,即单位本身资格必须合法。而且,“610”是个非法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同时,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
(全文完)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法轮功是佛法,也称法轮大法。我修炼法轮功十六年,不生病,也没吃过药,身体很健康,身轻气爽。我在医院做保洁,所以总想把法轮功的美好让更多的人知道,也受益。这些年,我给很多人讲了大法的真相。明白了真相、相信大法好的人,我叫他们常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念的人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福报,相信到什么程度,就得到什么程度的福报。举几个得福报的例子。
诚念“法轮大法好”肿瘤消失
我在部队医院做保洁时,一个人找到我、抓住我的手说:“大姐,你救了我的命,我特意来谢谢你的。本来我是来住院做手术的,现在检查一切正常,不做手术了。”我说:“别谢我,是我师父救了你 ,要谢就谢大法师父吧。”他说:“那就请你代我向李洪志师父问好!”
事情是这样的,一天我看到一个病人躺在病床上不住地呻吟,脸蜡黄的,很痛苦。我对他小声说,大哥,你诚心跟我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对你健康有帮助。说着他就跟我念了起来。念了几遍后,他说你给我写在纸上,我好记住。后来我对他详细讲了大法真相,做了三退。在医院一个星期期间,他天天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在手术之前的一次检查时,肿瘤消失,一切正常,不用做手术了。他出院前,我给了他真相小册,他很高兴,说回家还天天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他一再表示感谢。
公安局长明真相、三退得福报
一天,一个晚期食道癌症病人在床上很痛苦,我忍不住走过去说:“你念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可能好受点。”他盯着我看了一会儿说:“我是专管(迫害)法轮功的。”我说:“不管你是做什么的,病来了可不管这个。法轮功是什么你比我清楚。佛法是救人的。心存善念天护佑。你好好想想法轮功是好还是不好。我是为你着想,为你好。”他不说话了。我说:“你就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看看会不会好受些。”
后来我又找机会跟他讲了大法带给人类的美好,祛病健身的神奇功效,还帮他做了三退。手术后出院时,我给了他真相期刊、他接受了。十几天后,他来医院复查时,他们一家人见我像见了亲人一样,原本脸色不好,人消瘦的局长现在红光满面,人也胖了,精神很好。他高兴地说:“我看了你们的真相期刊、法轮功好,我现在好多了。谢谢你。”我说:“谢我师父吧!”
“我要给大法师父磕头”
一次,一个五十一岁女病人,到医院做过多次检查确诊为肺癌并進行着治疗,我教她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她只是笑。搞卫生时,我都是很和善的对待每一个病人,慢慢地她们都说我人品好,对人和善,干活认真,我说这都是法轮功师父教我这样做的,我修炼法轮功。多数病人我都叫他们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隔了一段时间,这个肺癌的女病人又来医院做检查,在走廊她对我小声说:“你教我的那九个字我天天都在念。这次医生看着化验单说,没那病(指肺癌),我好激动。”她还说:“自从上次回去后,我吃饭多了,睡觉也好了,还长了三斤肉。我们全家感谢你。我晚上回去一定要给大法师父磕头。我要把这福音告诉给我们村里那些药罐子。”临走时,她们全家都做了三退。
看到这些得救的生命,我心里默默地对师父说:谢谢师尊的洪大慈悲!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我是一名退休女医生,今年七十岁,修炼法轮大法十八年了。
我有个侄女婿,大概在二零零五年的时候,他在河坝里拉砂子,刚弯下身子看车轮胎,堆如小山的砂子突然垮下把他整个人埋在了砂子里,拖出来时人已是嘴青脸黑。经医院检查腰椎三节脱节,肺被肋骨刺破成气胸,医生诊断他的情况很危险,要做手术,且手术后果不保,说不定长期瘫痪在床或失去劳力残废。
当时家人打电话给我,我只是坚定的告诉他们,不管怎么凶,赶快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我记的两个电话中我都是这样一句话。当我去医院见到他本人时也这样讲,并叫他父母也一起念。
当我第二天去医院,情况简直令人惊奇:气胸症状大大减轻,只是腰椎处痛。我告诉不要管它,就诚心念你的。结果侄女婿是一天一个样,精神很正常,五天上他告诉我住半个月就出院,医院医生感到惊奇,按常规理论,半个月是绝对不能出院的。
侄女婿到现在一切正常,大法的威力太超常了,太神奇了。
我还有个侄子,二零一三年六月,开车送饲料,在下河坎的弯路上车翻到了河沟里,当把人救出来时已昏迷不醒,脸被划破,失血也多,医院抢救时,发现他项上还戴着真相护身符,就这样又昏迷二天后终于苏醒了,家人都自然很高兴。
现在侄子也一切正常,照样开车什么事都做,三退早做了,护身符天天带身上,他一家都非常相信“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也非常感激大法救了他们的命,救了他们家。
今天我把这两件事讲出来,是希望善良的人能明白“法轮大法是正法”,我们伟大慈悲的师尊佛恩浩荡,救度着一切可救度的众生,希望人们赶快觉醒,不要错过一个机缘,珍惜自己,为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这是一个八十多岁的老婆婆亲口诉说的真实故事。
民国时期,两个同村的二、三十岁左右的青年A和青年B,一起担烟去广州卖,卖完后拿钱一起回家。回家路上,青年B心生歹意,把青年A打死推到沟里用树叶盖上,抢了A的钱独自回家了。
回家几天后,A的家人见A迟迟没有归家,就找到B询问,B说:“我不知道,我没有见过A。” A的家人着急,便一路沿着A去广州的路线一直找过去,找了十几天都找不到,正无头绪的时候,找到了A被杀的山附近,看到一个放牛的老人,老人说:“那边有条沟散发着恶臭,我的牛走到那里掉头就跑,你们可以过去看看。”A的家人按着老人家指的路,果然在沟里找到了A的尸首,悲伤中把A抬回村里埋了。
A死后,丢下老婆和三个几岁的小孩孤苦无依,艰难度日,不胜凄凉。其中,三个小孩中的女孩阿芳,当年才三岁,长大后嫁到了别村,生儿育女,繁衍后代,直到九十岁才过世。她生的女儿四婆至今八十多岁,耳聪目明,一直相信古训:人要向善,要修心性。四婆最近跟孙子孙女们说起一件事,说老外公(A)的冤案终于结了,并把经过娓娓道来。
四婆说,母亲(阿芳)外家的那个村近年出现一件怪事,有一家人的孙子去放牛,突然遇到打雷,牛吓跑了,孙子被雷劈死了,家里人很是悲伤。可是,坏事还没结束,家里的鸡鸭猪都相继发瘟死掉了。这家人觉得很奇怪,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便去问了村里的“仙姑”。“仙姑”一算,说:“你们家祖公B以前打死了那个还健在的四婆的外公A,害得当年A的老婆孩子孤苦无依。A在地下告了你们祖公B六十年的状不成,后来告到了天上,天王派人查出来你们就是B的后代,派了雷公来收债了。”
B的后代回到家后感到很害怕,听说还看到A晚上在他们家行走,害怕至极,便搬出了世代生活的村,到别的地方生活去了,到过年祭祀也不敢回来,最后连祖宗祠堂都迁走了。
这件事在村里传开了,也传到了A的后代那里,A的后代四婆至今才知道祖公的死因。村里的人为此都感叹因果报应,天理循环,为了祖孙后代也不能做坏事。
四婆的孙子们听完这件事也深受感悟,并整理文字出来,希望以此告诫世人,不要以为做了坏事谁也不知道,老天会记着,也不要以为做了坏事什么事都没有,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也是警告那些还在迫害法轮功的恶人,赶紧收手,不要再作恶,人在做,天在看,你们所做的一切神都会一一记下,奉劝你们为自己留条后路,也为你们的子孙后代积点德。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我叫康景泰,是一名法轮大法学员,今年44岁,是河北省三河市人。
2016年11月12日河北卫视播放了诋毁法轮功的节目,视频节目中有我的镜头。几天后三河电视台也转播了,并且《河北日报》在11月18日也添枝加叶、严重歪曲事实报导此事。
此事给法轮大法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在万分痛悔的同时,我想把我亲身经历的事件过程详细的说一说,让受迷惑的世人从我的经历中,看清中共的造假新闻是怎样炮制出来的,它们是怎样违反宪法36条和35条,剥夺公民信仰和言论自由,肆意迫害好人的。
我首先要说清的是,河北卫视的视频最后那几句话“什么迷途知返”等等,是违心话,是我在不配合记者就要“让国保找你”“执行实刑”的威胁之下,以及2001年在廊坊万庄劳教所,我被迫害生命垂危的恐惧阴影之下,被迫说的假话。
还有《河北日报》报道中的开头和结尾那两句诽谤法轮功的话,根本不是我说的,是记者自己胡编,反而把诬陷的脏水泼到了我的头上。
报道还造谣说我与妻子感情不好,家庭经济紧张心理压力大才更加“痴迷”法轮功的,最后说什么我很后悔,以后要怎样怎样,其实我根本没有说过这样的话。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2016年10 月22日(星期六)上午,三河司法局矫正股股长乔学松(电话:18630634066)打电话得知我在门诊后,追到家中让我配合做一个诋毁法轮功的宣传片。
我由于屡遭迫害,怕心很重,不敢断然拒绝,然后他给我列了四点内容:1)是怎么开始炼法轮功的,2)是怎样想到用伪基站宣传法轮功的,3)发了什么法轮功信息,4)发了多少条。让我写个草稿,周一上午去司法局交给他看一看。
中午12点以后当我静下来仔细想想,我觉得这种害人害己的事不能做。我就给乔学松打电话说:我不想做这件事情,也希望他不要参与,这样对他也不好,迫害法轮功会遭报应的。他看我态度很明确,也确实是为他好,让我给副局长雷建国打电话,说这事他做不了主。
随后我拨通了雷的电话(13731636390),告诉他此事我不能配合做,诋毁法轮大法的事是要遭报应的,又给他讲了当前的形势。他看一时说不动我,就说呆会儿再找我谈,就把电话挂了。
当天晚上八点左右,雷建国和乔学松两个人开车来到我诊所,当时有病人,他们把我叫到药房,说我们这个案子,我的亲戚和法院方面怎么利用关系,怎样因为我转化才判缓,说我若不配合做宣传片对不起亲戚朋友,他们不好办;如果做了以后还可能会减刑等等。由于害怕和头脑不清,我违心同意了,他们才走了。
当天晚上我和家人说此事,家人劝我不要做此事,并且给我很大鼓舞,建议给雷局长写封信说清楚此事。我考虑再三也觉得写封信可以说的更清楚些。随后在第二天(10月23日)花了一整天写了一封长信,讲述了法轮功真相和大家都不能配合做此事的理由。
10月24日早上,乔学松给打电话让我去司法局,我带着信找到雷局长,他大略的看了此信,虽有些触动,但还是坚持让我配合做宣传片,还说要不然让国保找我,或找法院给我取消缓刑,执行实刑。我以身体不好为由不愿做此事,他说他可以与电视台的人说说,只要十来分钟就结束。跟我说你只应付一下,回家再去忏悔。
我在怕心的支配下,又违心答应假意配合一下。这时雷建国拿出一份文件,看了看,跟我说了与乔一模一样的四点要求。我看见竟然是红头文件,才醒悟这是一项政治任务,我说为什么下这么大的力量?敢情是中共的政治任务。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是不会管我们这些善良群体的感受和死活的。
当天下午,河北卫视的记者先去三河法院所谓的采访、了解案情,让我等着。大约四点半左右,几个电视台的人来到司法局,问我是怎么学的功、怎样转化的等等。我说我早年因为身患高血压,在大学时学的法轮功;法轮功被迫害这么多年,我屡遭迫害,给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痛苦,又谈了买广告机的目的。他们一听我说的与法院说的不一样,不让我说了,就给我拍了几个镜头。
后来我看到做出来的节目,我说的很多正面的话都被剪掉了,只保留了他们认为有用的可以抹黑法轮大法的部份,并且我怀疑他们把我的声音有一部份进行处理了,让人感觉我好像带着哭腔、万分痛悔的样子。
我还要说明的是,我的身体不好完全是因为中共的残酷迫害造成的。1994年炼法轮功之后,不久我的高血压就好了,身体多年一直很健康。高血压的复发,是2001年在万庄劳教所,那时候一天十八九个小时不停的捡豆、缝足球,高强度劳累、挨打受骂、担惊受怕,我的高血压才复发的。最后我的血色素低至2.3克,险些死在里面……
多次残酷的迫害与折磨,使我的内心埋下了极度恐惧的阴影;每被逼转化一次,我的身体就更加恶化一次。头晕、高血压、全身发凉全出现了,身体每况愈下。特别是2014年我再次被绑架进看守所,当时血压高达240;二十天后我又被非法拘禁在廊坊洗脑班近两个月;我被所谓高压转化之后,身体状况更是日趋下降,当时头顶的头发几乎掉光,时常头痛欲呕,精神恍惚,肾区疼痛,严重抑郁……
从我亲身经历河北卫视公然造假事件,我真切体会到中共媒体为达目的,移花接木、偷梁换柱,从而欺骗世人、迷惑大众。
从司法局出来后,我一路踉踉跄跄走到家来,我知道我做了大恶事。我做了这么大的坏事,师父仍然为弟子着想,怕弟子摔倒了一蹶不振,仍慈悲的对不争气弟子珍惜看护,我真切的感受到了师父的慈悲。
在此我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法轮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今以后我更加坚修大法,知耻而后勇,在以后的生活中处处事事以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弥补给法轮大法造成的损失。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自1999年至今,中国的司法机关以刑法300条的“破坏法律实施罪”对法轮功信仰者定罪,以两高的司法解释为依据量刑审判。千千万万的法轮功信仰者被非法拘禁、关押、拘留、逮捕、审判,背着被强加的冤枉罪名被剥夺人身自由。
但是,两高的司法解释和刑法300条毫无任何关系,解释违反了基本的法治原则、违反了中国的现行法律,违反了正常的司法逻辑,是枉法强加罪名。
《两高司法解释》的出台是在1999年中国前中共领导人江泽民利用手中权力,超越国家体制,私自发动的对一个信仰群体的政治迫害。在江泽民权利压力之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匆忙出台了一个决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未点名法轮功是X教)。接着,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跟进发出了内部通知,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前提下,主动配合江泽民的意志,不顾及司法机关的独立职能,在通知中点名“法轮功是×教”,紧接着,随着迫害的升级,两高出台了“解释”(一)和解释(二),作为对法轮功信仰者的迫害量刑的依据。
一、两高解释的违法性
1、司法解释违背《立法法》,《刑法》,逾越司法权的界限,形成实质立法
两高司法解释名义上是对刑法300条的解释,但是,从内容和逻辑上看,和300条毫无任何联系,是非法创造了新的规范。
刑法三百条第一款设定的罪名是〝……破坏法律实施罪〞,“破坏法律实施”是这一罪名的客观行为要件,至于利用什么破坏法律实施并不主要,就像“用刀杀人”、“用绳子杀人”,“用化学方式杀人”,行为采用的方式对罪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杀人的行为。因此,300条的罪行部份是“破坏法律实施”。那么,两高的解释无疑应当围绕这个罪名的构成条件和必须具备的事实进行解释。即应当述明,什么是破坏法律实施,什么行为是破坏法律实施?满足何种条件,如在主观上是否只有故意,客观上必须要具备何种行为,造成了何种危害后果,才构成本罪;具体的因何种行为,才可能导致破坏哪一部法律、哪一条法律的实施?然而,两高的解释却离开了本罪的构成而言他,说什么“制作、传播多少份邪教传单、图片、标语、报纸,或多少册书籍”的就是“破坏法律实施”。“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与“破坏法律实施”,怎么成了同一概念呢?
但凡有点法律知识的人都知道,法律实施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法律规范的要求和规定在社会生活中得以贯彻和实现的活动,包括法律适用和法律执行。而破坏法律实施就是使法律规范不能在社会生活中得以贯彻和实现,具体而言,就是破坏了法律适用和法律执行。法律适用就是司法权,法律执行就是行政权。法轮功学员作为一个权利主体,如何让国家的司法机构不适用法律?如何让国家的行政机关不执行法律?一个法轮功学员有什么能力或者权力能导致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全部或部份不能在实际中应用或施行呢?
多少年了,在无数的庭审现场,当辩护律师问检察官和法官,你们提交的所谓证据证明了此法轮功学员破坏了法律实施,破坏了哪部法律、哪个条款的实施?法官与检察官哑口无言。
根据现代法治原则和刑事法律中的罪刑法定原则,刑法解释应遵从从严解释,应严格遵循立法原意,以维护刑法的公正性、谦抑性和安全性。两高的解释却完全超出了刑法300条的含义范围。
另外,根据解释学原理,对一个文本的解释应遵从文本的基本文意,也就是说,一个解释无论如何也不能和原文本毫无关系。若如此,那就不是解释,而是创造新的文本。对比刑法300条第一款和两高的司法解释,可以看出,解释和被解释的文本毫无任何联系。
被用于给法轮功学员判罪量刑的所谓“证据”材料大致涉及到三方面内容:第一、法轮功的书籍,这是一个信仰者合法所有的,就象信仰基督教的人会读《圣经》,信仰佛教的人会有佛经等等,这些信仰层面的问题、人生观的问题由人自己认识选择,对现实社会没有直接关系。第二、对他们多年来因信仰遭受的不公、被妖魔化加以澄清披露,比如一些法轮功信仰者和一些媒体分析天安门自焚是导演出来的并非真实发生的事件,法轮功修炼者是好人而不是什么邪教组织等等,就象一个人被污蔑了,都有权利为自己辩解,这些内容也不可能对社会有丝毫的危害性。第三部份,无外乎涉及到对执政党、对一些滥用权力者的曝光、一些历史评价,这些曝光和评价是行使作为一个公民的批评权和监督权,为何发生有没有值得反思警醒的地方。就象对薄熙来、周永康的曝光,前几年和现在就不一样。这些也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更不可能破坏法律的实施。
可见,两高的司法解释根本不是对刑法300条的解释,而是私自创造规则。根据《立法法》,有权制定法律的机关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它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它法律;“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赋予了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法律解释权,但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和解释法律的权力完全不同,该解释权限于解释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司法解释只能针对司法工作中具体应用法的问题进行”,这意味着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对法律的解释只能就法律、法令在具体案件的应用进行解释,司法解释并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即不能普遍适用。否则,将导致司法解释在实质上成为法律的一种形式,并使制定司法解释的活动在实质上演变为一种立法活动,这明显有悖于我国宪法关于国家机构职权分工的设计,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立法机关,有权制定法律,法院是审判机关,只能适用法律,无权创制法律。
“两高”对所谓邪教问题的解释,扩大了刑法的范围,涉及到了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人身自由的限制,以司法解释之名行立法或立法解释之实,明显越权;同时“两高”有关法轮功是×教组织的通知也违反了中国宪法36条规定的信仰自由条款。所以“两高”关于法轮功的解释属于无效的司法解释,更不能作为公检法办案时的法律依据。
2、两高的司法解释违反了法律的一般性原则,是“因人设罪”、“量体裁衣”
根据现代法制原则,法律应具有一般性,也称为普遍性,即法律不是针对特定人的,而是针对一般人适用的,也就是相同情况相同对待,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体现。法律不能“因人设罪”。不能区别对待。
两高对法律的解释是司法解释,但是,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最高司法机构的司法解释形成的不是个案裁判规范,而是一般规则,即全国各级检察院、法院都会直接援引判案,这样的规定是否合法暂且不论,单就解释的性质而言,应是具有一般效力的规范文件。是对法律在具体使用中需要时做出的解释,就是对“法律”解释,但两高的解释中,充斥着的是大量的“事实”解释。如在对“邪教”的整体定性上,使用的是“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它名义,采用各种手段”,在所谓的犯罪行为表现上列举的是制作、传播传单、图片、标语、报纸、书刊,光盘、录音、录像带;制作、传播DVD、VCD、CD母盘的;利用互联网制作、传播;在公共场所悬挂横幅、条幅,或者以书写、喷涂标语等方式宣扬”等等内容。
表面上是一个一般性规则,却又运用内部通知的形式指这个解释就是适用于法轮功群体。是典型的“量体裁衣、因人设罪”,即:“在完全违背价值判断丝毫不顾及善恶是非的情况下专门为了对付一个并不具有任何社会危害性的群体而制定或者完善特定罪名”。
3、两高的解释是滥用权力,对法轮功信仰者错误适用刑法300条枉法强加罪名,蓄意陷害
任何一个有正常法律逻辑的人都能看出,两高的解释和法律(刑法300条)毫无逻辑联系,甚至背道而驰,其实质是如辩护律师所说:“对法轮功信仰者错误适用刑法300条,已涉嫌枉法强加罪名,蓄意陷害的犯罪性质”。
为了达到蓄意打压的目的,两高完全违背了法律的一般性和司法的中立性,实施的是先定罪,后找理由的“先射箭,后画靶心”的伎俩。按照正常的法律推理逻辑,法律规定了一个一般性规范,如“杀人偿命”——“张三被怀疑杀了人”——“收集证据证明张三确实杀了人”——“张三偿命”。这就是典型的法律三段论演绎推理。
但是,我们看到,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中,中国的两高解释却是这样的逻辑:“杀人偿命”(法律)——“就说张三杀了人”(内部通知)——“如何证明张三杀人的手段”,包括张三家的刀(不管是切菜的刀,还是水果刀,还是小孩的玩具刀),绳子、棍子、书籍、衣服都可以作为杀人的证据;张三如果辩解,和别人说我冤枉,我没有杀人,也是杀人的证据;于是,诬陷完成。
最高司法机关通过内部通知和司法解释的形式,完成了对全国各级司法机关的“教导”,先把箭射出去,再围绕着箭画出靶心,真是“百发百中”。内部通知迎合江泽民的讲话“法轮功是× 教”,为了诬陷,找到刑法300条第一款,“破坏法律实施罪”,然后通过解释,把如何证明这个诬陷的方法详细列举,即“解释二”中的“制作、传播传单、图片、标语、报纸、书刊,光盘、录音、录像带”,或“制作、传播DVD、VCD、CD母盘”,或“利用互联网制作、传播组织信息”,或“在公共场所悬挂横幅、条幅,或者以书写、喷涂标语等方式宣扬”等等内容。
为了避免承担诬陷的责任,为了避免国人看出这种诬陷,“两高解释”(二)中不再点名法轮功是× 教,但是,各级检察院和法院就是按照这个逻辑“心领神会”的执行着最高司法机关的授意。如:在庭审过程中,当辩护律师指出说法轮功是×教没有法律依据时,有法官就说:“我们有内部通知”。
在无数次的庭辩中,对于“哪个法律规定了法轮功是邪教,法轮功学员又究竟破坏了哪个法律法规的实施”,这两个关键问题,当庭的法官和公诉人都避而不答,这足以说明了刑法300条的罪名属于枉法强加的错误适用,反过来也就是说所谓的设备宣传品资料,事实证据,不论有多少本法轮功著作、多少法轮功资料,都与起诉的罪名无关。
一个律师写道:两高的解释配合江泽民打压法轮功无疑发挥了罪恶的功效:“其一,初期,对一个善良平和的、毫无政治诉求的信仰群体进行诽谤、抹黑的同时,将能够真实表达该信仰内容的书籍、音像全部销毁,从根本上断绝了他人了解这一信仰并进行自我判断的可能;其二,后期,在栽赃、镇压之后,以立法的形式将被迫害者揭露恶意诽谤、抹黑、栽赃、镇压等恶劣事实的行为定性为犯罪,以进一步加大报复和彻底掩盖真相。”
于是我们看到,有的法轮功学员就因为送给路人一个过年的“福”字,就被拘留、逮捕、判刑,有的法轮功学员就是因为揭露警察对她的刑讯逼供就被判刑10年。十几年来,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被判刑定罪就是因为法轮功学员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就是因为法轮功学员在上告无门的情况下告诉国人被诬陷、被诽谤、被迫害的事实,就是因为法轮功学员坚持信仰,维护信仰自由权和国人的知情权。
一位律师说:“人类有史以来的所有刑事案件中,恐怕没有比侦办法轮功案件(如果可以称为“案件”的话)更简单、省事且无需虑及后果的了。法轮功信仰者不说假话,身份容易识别、确定;他们“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任何情况下不会使用暴力,办案者根本无须担心会发生一般案件可能存在的人身危险性;他们心地善良,遇事向内找,努力修去对任何人的仇恨,因此包括昧良心的盯梢者、报信者、抓捕者、幕后指使者在内的所有参与者甚至不用担心哪怕是言辞上的报复,显然,欺负一个好人总比得罪一个坏人容易且无需担心人身安全。
“法轮功案件的荒唐性还在于:整个办案过程已经完全是流水作业化了的,各阶段办案人员无须动用智慧即可顺利完成任务。在侦查、起诉、审判的各个阶段和全部过程中,只要符合下述两条,第一:一个人具有法轮功信仰者身份;第二,该人持有或发放过与法轮功可能有关的物品或者甚至仅仅是对别人说过关于法轮功的真相,那么,这个人就将被冠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并送进监狱。而丝毫无需考虑具体行为究竟是对社会有危害还是有着不可估量的深远意义。”
二、“两高的违法解释”蓄意错用法条诬陷真、善、忍信仰和众多善良守法信众,违反了中国的宪法和法律,违反了法治精神,违反了普世原则,违背了天理。已造成了巨大的罪恶现实,已涉嫌构成反人类罪
1、打压“真、善、忍”信仰及其亿万信众是反普世价值 破坏人类的道德
“真、善、忍”是最基本的传统美德,公认的普世价值,如果法轮功学员真正在实践着“真、善、忍”普世价值,那么打压法轮功也是在打压破坏“真、善、忍”普世价值,是反人类的罪行。实践中,在十七年污蔑打压的岁月里,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在世界范围内,已经向人类真实的展现了宽容、理性、平和、善良和大慈大悲的胸怀,受到了中国民众和世界各国普遍的接纳和赞扬。
一个有良知的律师在辩护词里写道:“法轮功从传播以来,尤其是从被非法打压后,真实的坚守着真善忍的理念,展现着超越守法之上的道德标准,十七年来虽然面对侮辱嘲笑冤狱酷刑,他们坚持怀抱善意,承受着漫长而巨大的苦难,按照真,他们揭示讲述着真相,按照善,他们惨遭迫害而无怨无恨,希望唤醒世人的良知,拥有美好的未来,按照忍,他们忍受着苦难,割舍个人的所求所得,坚守着和平,理性,他们忍的坚强不屈,无所畏惧。他们相信正义真理必胜,十七年来从来没有以暴易暴、以怨抱怨,全国没有发生过一起法轮功学员因遭受迫害与不公而采用暴力或非法手段鸣冤雪耻的事件,这是一种怎样的舍身救世精神,这是一种怎样的大慈大悲情怀?所展现出的境界甚至已被看作中华复兴,道德回升的希望。定罪这样的好人,打压真善忍信仰,就是无视自己的良知,在摧毁人类的普世价值,毁我道德,毁我美好,毁我希望!”
十几年的时间,一个国家,在一个当权者的非法意志之下,颠倒是非黑白,倾国家之力非法打压“真、善、忍”信仰及其信仰者,给这个社会造成怎样的恶劣影响和示范效应,从今日中国“假、恶、斗”遍地,道德沦丧,贪污腐败,就可以看出来。
2、两高的解释借法律之名行犯罪之实,摧毁了法律的正义,造成整个司法系统的堕落和腐败,司法尊严丧失殆尽
法轮功学员所为的一切,只是在反对非法的迫害,揭示不为人知与被谎言掩盖的真相。在不公的对待下,总得让人说话,这是人最基本权利。坚持法律赋予的权利,积极抵制司法罪错,如果法律是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那么法轮功的所为客观上也是在实现着法治的宗旨精神-----社会的公平正义。而借法律之名打压法轮功,则是把法律变成了行恶犯罪的工具,也彻底摧毁了法律的正义。
制定法律的唯一目的是为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谐发展,建立法庭的最终目的是主持社会正义,惩恶扬善。自古以来,在人们心目中,法官应该是公正的代表,正义的化身,其掌握着生杀予夺的权力。特别现代法治社会,司法作为社会公正最后的保障手段,法官,只有法官被法律授予能够剥夺公民的自由、财产甚至生命(保留了死刑的国家)的权力。作为法律职业者的法官,穿着象征智慧和独立的法官袍,中世纪史学家特罗威茨说,只有三种职业有资格穿长袍,“这种长袍象征着穿戴者思想的成熟和独立的判断力,并表示直接对自己的良心和上帝负责。”这种说法表明了法官职业的独立和威严。法官需要的就是对正义、是非的判断,所以自古至今的法庭判案都要凭借人的良知,良知既是法律的最高准则,也是判案的最终方法。所以法庭判案最终必须以正义为依归,而不是相反沦为犯罪工具,司法人员也不应沦为这场罪行的帮凶。
在现代中国,根据法律规定,只有法官有权力做出判决,只有司法才是判断法律是非的权力主体。所以,中国宪法126条规定:“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宪法第131条规定:“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适用法律,裁判案件,解决纠纷,都是司法机关的权力。同时,因为权力同时也是职责,法官要对法律负责,要对审判的案件负责,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裁判,依法负责。
然而,自1999年至今,中国的司法凭借两高的司法解释,完全丧失其原本应该公正的立场,主动配合当权者犯罪作恶,制造无数的冤案,把无辜的好人妄加罪名,玷污了原本公正的法庭,十几年来,两高的司法解释成为迫害善良、制造冤案的所谓“法律依据”,公安绑架、拘留、抄家,检察院批捕、公诉,法院判决、执行,都堂而皇之的具有了“法律依据”。
也许各级司法官员也明白自己在犯罪,所以才对法轮功学员剥夺会见权、剥夺辩护权、剥夺旁听权。甚至让法警殴打侮辱辩护律师。
一个法官枉法是一个法官的罪恶,整个国家法院的枉法却是因为枉法的规则和枉法的机制。
如果,明知道是一个冤案,却身不由己地在某种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不得不参与冤案的制造过程,但凡有一点良知的人,内心总是不安的。但是,如果被冤枉的不是一个单个的个体而是一个群体,而这个群体是被政府(政府中的掌权者)以国家的名义所排斥所迫害,参与其中的人就很少有人感到内疚或不安,甚至以执行命令为荣。
就象德国法学家英戈·穆勒在《恐怖的法官——纳粹时期的司法》中所揭示的“法院成了政治的附庸。”“作为个人的德国法官对于纳粹主义的认同固然恐怖,但是,在这种肮脏、恐怖的情感和信仰的支配下,以践踏宪法、法律的“司法”运作,向着法西斯专制施以群体性的顶礼膜拜,从而使整个司法体系成了希特勒的工具、仆从和鹰犬,无疑是更为恐怖的。”
这样的堕落让中国整个司法体系丧失了尊严。法律职业者不愿做帮凶,纷纷辞职,使得整个司法体系更加堕落和腐败。
近年仅北京一地五年内就有五百法官辞职,并有增长趋势。法官、检察官,失去了职业荣誉感,面临法轮功案件,许多采取回避排斥,或阻抗,或化小化了的处理。一些地区想继续执行打压政策,也只有靠下指标,金钱刺激,才能维持打压局面。
最高司法机构的解释使得整个中国司法蒙羞,将在历史上留下最黑暗的一页。中国要想走向法治,必须立刻废除这样的邪恶规则。
3、两高的司法解释以法律之名行犯罪已造成了巨大的罪恶现实
一个冤案的产生,会涉及到一个无辜人的财产、自由,生命,精神、尊严等,也会涉及到一个家庭的痛苦和悲伤。然而,一个群体,几百万、上千万的无辜善良人被以法律之名而冤枉时,会涉及到多少人的痛苦、自由、生命和精神?
十七年了,这场人权灾难依然存在,在这场错误的迫害运动中,是非、善恶、正邪、合法与犯罪的关系颠倒了。本应惩恶扬善,维护公平正义的司法人员却在麻木的或为眼前利益执行着非法意志,时至今日,在全国各地的法庭上,凭借两高的司法解释,还在重复着一场场非法的庭审,还在无休止的制造着一个一个冤案。数以千万计的善良好人被妄加罪名,造成中华民族之千古奇冤!
自1999年至今类似于十年浩劫的“文化大革命”一样的可以不顾事实法律的政治迫害运动,源于前党魁欲加之罪的非法意志,一人之令,对法轮功的信仰者进行长期、广泛、系统、有组织的通过错用法律条文,将惩恶扬善的法律用成了犯罪工具,实施拘禁、酷刑、判罪,把公检法监狱,变成了程序化的犯罪链条,导致整个法制体系,沦为犯罪体系。
公安机关错用《刑法》300条为罪名,对法轮功学员的抓捕构成绑架罪,关押构成非法拘禁罪,检察机关人员错用《刑法》300条为罪名,对法轮功学员起诉构成徇私枉法罪,诬陷罪,法院法官错用《刑法》300条为罪名,对法轮功学员的量刑判决构成枉法裁判罪和徇私枉法罪。以上也都构成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和滥用职权罪,这才是破坏法律正确的实施。
一个律师说,“十七年的时间来,究竟重复制造了多少起几乎一模一样的惊天冤案!古今中外,有哪个国家、哪个朝代,能够对自己颁布、实施的法律错误理解、错误应用到这种程度。其错误之明显、严重,为祸之烈,范围之广,持续时间之长,牵涉善良无辜之多,恐怕是空绝千古!”
三、废除两高的司法解释,还法律公正、还国家清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而最基本的人权,就是宪法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八条所规定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中“信仰自由”单列一条,规定在宪法第三十六条中。
《世界人权宣言》(直译为《普世人权宣言》)在序言中写道:“人人享有言论和信仰自由并免予恐惧”;第十九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 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我国是《普世人权宣言》的发起国和签署国,有义务履行宣言的全部规定。
1987年11月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消除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视宣言》中规定:“任何人不得受到压制,而有损其选择宗教或信仰之自由。人人有表明自己选择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其所受限制只能在法律所规定以及为了保障公共安全、秩序、卫生或道德、或他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所必需的范围之内。”
以法律方式对信仰者进行打压、迫害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这一页不光彩的历史即将掀过,它违背天理、国法、公道、人心。
按照正理纠正错误,恢复司法机构的正常职能,公正审判,惩恶扬善,才能使我们国家法律恢复正义、司法恢复尊严,才能使国家和社会恢复清明和正常化。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当看到郑州监狱(河南省非法关押男性大法弟子的黑窝)近些年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越来越邪恶,心情很沉痛。我曾在郑州监狱被非法关押了多年,但现在看来,那里的环境比以前恶劣了许多。为什么正法到了最后了,那里的环境却更邪恶了呢?有人说恶徒尚红章接任九监区监区长后那里环境更不好。难道一个人的坏就能使这关押几十名大法弟子的环境变坏吗?解体邪恶黑窝是大法弟子的责任,没有做好就是有漏,是没按师父的要求做。
师父二零零六年就告诉我们:“大法弟子的证实法与救度世人的正念已经使起负面作用与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生命与因素处于完全解体中。目前只有少数邪恶的烂鬼被旧势力集中在劳教所、监狱等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黑窝内,因此,使邪恶的迫害还在局部地方严重存在。为了彻底清除黑手、烂鬼与旧势力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全世界大法弟子,特别是中国大陆各地区的大法弟子,要向这些邪恶的地方集中发强大的正念,彻底解体一切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生命与因素,清除中国大陆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形势,救度世人,圆满大法弟子的责任,走向神。”[1]
师父的这篇经文已经发表十年有余了,我们扪心自问一下,真正重视了这件事情吗?有些甚至是自己的亲人同修被非法关押在黑窝里,也很麻木,觉的无可奈何。这里有对自己正念威力的怀疑,更多的是懈怠,放松自己,被常人琐事困扰的一天四次发正念都不能坚持。这些年,我也没做好。前些年常和同修去新密郑州监狱发正念,但后来没有坚持下来。虽然自己曾经长时间被关押在黑窝,深知那里同修的艰难,但自己在平时发正念仅偶尔对监狱黑窝发一发。
我个人认为要想解体黑窝的邪恶,需要同修共同配合,一方面加强对黑窝发正念。另外,在监狱受迫害的大法学员的当地同修可和受迫害同修的家人聘请律师,去接见受迫害同修,找监狱长控告那些行恶者。监狱领导往往袒护行恶者,我们可向驻监狱检察官递交控告信,还可向新密市检察院、郑州检察院,河南省监狱管理局递交控告信。这种事情以前同修做过,效果非常好。
请律师去监狱接见受迫害同修,监狱警察非常害怕,驻所检察官也去调查,看录像。受迫害同修见律师时,陪同他的警察就是打他的恶警,第一次接见受迫害同修不敢说谁打的,第二次接见,正念出来了,堂堂正正揭露谁迫害他,打他的恶警非常害怕,整天提心吊胆,后来再也没人敢打这个同修了。律师接见时,监区不想让接见,但律师排除干扰一定要见,因为律师有接见当事人的权利,不让见违法。后来受迫害同修的家属还把控告信递交到当地市检察院,省会检察院,效果很好。我们也可以往新密郑州监狱、新密检察院、郑州市检察院、河南省监狱管理局等单位写信,揭露恶人。
邪恶表面看是很猖狂,但它是没根的,我们都正念对待的时候,它也就很快解体。大法弟子清除邪恶,救度众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真正的精進起来,彻底清除残存在黑窝的邪恶,让邪恶在这世间荡然无存。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三》〈彻底解体邪恶〉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2/15/160346.html>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家住新西兰汉密尔顿的王久春阿姨,今年六十九岁,退休前是清华大学的副教授,修炼法轮大法二十二年了。二零一五年十一月,王阿姨遭遇了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被一辆轿车从右侧撞倒,造成小腿和膝盖五处粉碎性骨折。
骨折后她打了石膏出院了
按照怀卡托医院由专家组成的治疗团队的意见,她的小腿需要大手术、还要嵌進一块八吋的钢板。就是经过半年的这样住院治疗,也不能完全保证她能象以前一样行走自如;家人也希望她听从专家的意见。
不过王阿姨可不这么想,她不想手术,更不想就这么在医院里至少躺上半年。她坚信自己的腿不会有任何问题,只要她坚持修炼,她的腿一定会完好如初,所以坚持要出院、回家养伤。
在王阿姨的坚持下,医生只给她做了简单的处理,腿外面打上了石膏,右小腿外部还用支架固定。但当时X光片子显示,由于腓骨骨折,而使骨折处支出来;在得到進一步处理之前,她就打了石膏回家了。
当时,医生担心她年近古稀,很难恢复、后遗症难免。家人也都希望说服她,担心她就这么样回家,万一弄不好,发生感染或其它什么情况,可能就会无法正常走路、甚至瘫痪。那个时候,她的情况看起来也确实很糟糕,全身肿痛,动一动都很困难。
坚持炼功显奇迹
王阿姨就这样回了家,每天学习《转法轮》,有空就学,能学多少学多少。能坐起来的时候,她就开始炼法轮功第五套功法。等到能够站起来时,她又加炼动功,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原来她一直做的事,一点儿都没耽误。
三个月之后,应医生的复查约定,她在一名意外伤害赔偿部工作人员和家人的陪同下到医院复检。结果医生对她的复原状况非常满意。而到了今年五月份,也就是车祸半年之后,王阿姨已经能自己坐飞机到纽约,在那里参加法轮功修炼交流法会和各种活动。
现在的王阿姨,虽然说走路不是健步如飞,但哪里都能去。上周,她还连续参加了三次在汉密尔顿、奥克兰和惠灵顿举行的反迫害集会和游行活动,每次都连续站立、走路至少几个小时,从没出现任何问题。
现在,原来对她不理解的邻居、朋友、医生和家人,都由原来的看笑话、不理解、甚至埋怨,转变为佩服、理解和支持。
华人邻居的转变
王阿姨有一个邻居,是当地一个华人社团的负责人,这个社团跟中领馆走得很近。王阿姨跟他讲过几次真相,但他要么找借口避开,要么不接受,对中共诬蔑法轮功的谎言似乎很相信。
后来,王阿姨他们搬到新房之后,那个人正好也搬过来,两家成了邻居。不过状况没有多大改变。
王阿姨出了车祸回家后,这个人每天都在王阿姨家周围转悠,但还保持一定距离,并不特别靠前。他可能非常好奇结果到底会怎样,所以每天都很紧张地注视着王阿姨的状况,也看到王阿姨身体状况逐渐好转。
虽然他从来没有来王阿姨家里来看,但除了王阿姨家人外,这位邻居可能就是对她骨折不治自愈的最好见证人。王阿姨每次出门,都能看到他在注视她的一举一动;从他的表情和态度的变化上,王阿姨也能感觉到这个人在逐渐变化。
车祸几个月后的一天,王阿姨要自己坐公车出门,与他迎面碰上打招呼。这位邻居上下打量着自由走动的王阿姨,突然说了一句:你真伟大。王阿姨告诉他:“不是我伟大,是我师父伟大、法轮功伟大。”
王阿姨为邻居的改变由衷地高兴,也希望他能知道更多的有关法轮功的真相,不再稀里糊涂地受中共欺骗。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2/22/160420.html>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我一直非常清晰的记得改变我命运的那一刻:一九九九年夏历二月初九,我娘家亲戚给我送来一本《转法轮》,告诉我说:“找点空好好看看这本宝书,对祛病健身有奇效,可神奇了,看看你就知道了。”
就这样,我出于好奇开始看《转法轮》,立刻就被书中的法理深深吸引。当我看到师父说:“在常人社会中为了名、利,人与人之间的争夺,你睡不好、吃不好,你把身体已经搞的相当不象样了,在另外的空间看你的身体,那骨头都是一块块黑的。就这样的身体,一下子给你净化出来,一点反应没有也不行,所以你会有反应。有的人还会连拉带吐。”看到这里,我就一会儿去一次厕所,一会儿去一次厕所,我惊喜万分,师父给我净化身体了,看看书就这么神奇!
一遍《转法轮》还没读完,一天晚上,我在睡觉时听到从天边传来非常美妙的音乐声,我睁开眼睛听,非常好听,心中的喜悦无法形容。第二天我跑到亲戚家说:“师父给我净化身体了,昨晚我还听到非常美妙的音乐声。”亲戚打开录音机让我听炼功带,我兴奋的说:“就是这音乐声。”亲戚说:“你听到的那是炼功音乐的声音。”并教我炼五套功法。后来我找到村里的学法点和大家一起学法炼功。
学法炼功两个月后的一天,我刚睡醒时,就感到一股热流从头到脚通透全身,舒服极了。自那以后,我一身疾病不翼而飞,到现在已经十六年了,我再没吃过一片药。我实实在在体会到了无病的感觉真幸福。
家人支持大法得福报
我的丈夫一直都很支持我修炼大法,所以他也得福报。记得在二零零五年腊月,他上树修树枝,不小心从五、六米的树上摔了下来,摔到硬梆梆的路上,疼得他滚到麦地里打滚、哭喊,可冬天地里连个人也没有,他休息了一会儿,挣扎地蹬三轮车把柴火推到了家。我看他脸色发白,问他咋了,他说摔了,我领他去村里卫生所看,医生给他把脉,脉很弱,量血压,高压才60,低压更低。医生给开了点药叫回家,说重体力活不能干了,去大医院检查检查腰的问题。我丈夫回家后说:“我不去大医院就在家养着。”我说:“好,咱不去大医院,就在家诚心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师父一定会保护你的。”就这样,丈夫的身体都奇迹的康复了,现在非常强壮健康,什么重活都能干。
我母亲也经常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一天她拾了一车柴火,上坡路她蹬不动三轮车,她就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结果她越蹬越轻,好像有人给她推车似的。母亲说:谢谢李大师帮了我。
我儿子大学毕业后找不到理想的工作,我就告诉他经常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孩子听我的话,后来顺利的找到了理想的工作。儿子对我说:妈,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真是神奇。
我们全家叩谢师父!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我是一九五二年生人,一九九零年我得了脑癌,动了大手术,小脑削去三分之一。当时医生说我最多活不过三个月。可是我命大,不但没死,一九九六年还遇到了法轮大法:一天我在公园遇到炼法轮功的邻居,他说:“你炼法轮功吧,祛病健身有奇效!再借你一本《转法轮(卷二)》回家看,看你能不能看懂,能看懂的话,就修炼吧”我拿回家一看,觉得挺好,就去和他说我看懂了。他说:“那你就和我们一起修炼吧,你不能光炼功,也得学法。《转法轮》中讲得非常清楚,有病是怎么回事?你学法就知道了!”通过和他切磋交流,我明白了,也把自己配的、吃了五年的药,从修炼那天开始就停了,直到今天再没因为脑癌而吃药。如果是一个普通人,小脑萎缩都难活,可我患脑癌,因法轮大法的恩泽,仍好好活到今天。
一九九九年,我又检查出患有子宫癌,到医院手术时医生都惊奇:“你的病可不是得了一年半载了,很多癌囊肿病变都钙化了,太神奇了!”我就对医生说:“我是炼了法轮功啊,不然的话可能早就没命了啊。又是脑癌又是子宫癌的,是法轮大法救了我的命啊。”出院后我就想:“是师父再次救了我的命,大法现在受迫害,我要用我的自身实例去面对面讲真相!”从此以后,我就天天出去讲真相,刚开始出去讲真相的时候,我的身体还没恢复好,身子往左边歪四十多度,由于左眼失明,右眼也模糊不清,有一次给一个人讲真相,那人说:“你都给我讲了六次了啊!”我就告诉右眼:“你是火眼金睛,我要出去讲真相救人,你好好配合我啊!”
刚出去讲真相的时候,我歪着身子,横着的脑袋只能到对方的胸前,我就凑在跟前,抬脸用自己的实例给人讲三退保平安,我说:“你看看我,我是得两个癌的人啊,先不说子宫癌,就是平常人小脑萎缩能出来活动吗?你摸摸我脑袋是瘪的,我的小脑削去三分之一啊,我还健康地活着,能和你说话,你一定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大多数众生听了都能三退。
二零一零年,突然间,我半身不好使了,走不了路,上厕所蹲不下,起来就滚一地,炼功左手也抬不起来,我就用右手举着左手炼功,每天都坚持学法炼功,能走路了我就每天下午又出去救人。当时听说有个同修身体严重病业,我就去她家和她一起学法切磋,给她加持正念。她不忍我去,因为不到半小时的路程,我得走一个多小时,但是每次到同修家看到她期待的目光,我就坚持去陪她学法。有一天下大雪,同修以为我不能去了呢,但当我敲开她家门时,她惊讶而关切地说:“这么大雪天,路多滑啊,你还来?怎么满脸泥雪?你摔倒了吧?”我说:“没事儿!师父救了我的命,我来帮帮同修也是应该的,咱们是整体啊,咱们不能被病魔吓倒,要信师信法,就听师父的,向内找,多学法多炼功,赶快调整,好出去救人啊!”
二零一一年十月的一个雨天,我出去讲真相,走到一个银行门前连摔了三次没起来,浑身泥水,前胸、后背和大腿都是青紫色,但是我坚持学法炼功,腿疼盘不上,我也坚持盘,坚持一个月就好了。虽然我半身不好使,可我还每天面对面讲真相,发光盘,风雨不误,摔倒了,爬起来,逢人就讲。天天出去,一天不停。有时,也有不明真相的世人,不听我讲,还骂我,祖宗三代地骂我,我就想:师父让我救人,我是大法弟子,我就听师父的话!“吃得世上苦 出世是佛陀”[1]。有时,面对面讲真相挨骂时,也起争斗心,和常人争执。回家后向内找就后悔,向师父认错:“师父啊,弟子错了,不该和常人一样。弟子没忍住啊。”
这些年我每天都是早上两点二十分起来炼功,然后直接双盘学法两个小时。我学法一直都是双盘,这是作为师父的弟子敬师敬法的表现啊。如今我每天上午学法,下午就出去面对面讲真相,我能自己稳稳地走路,身子也基本端正了,眼睛看人也清楚了。讲真相一天不停,见到人就讲。救人是大法弟子的使命,我就听师父的话,紧跟师父,坚定地走在正法路上!
注:
[1]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苦其心志 〉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7/1/8/161051.html>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我今年七十三岁,一九九九年开始修炼大法至今。十几年修炼下来,也碰到不少看起来很危险的事,但都顺利的走过来了。过程中我时时体会到师父就在身边,这是真实的。因此我全身充满勇气和胆量,真是正念能突破天的感觉,是啊!有师父在身边,有这么大的法与我同在,我怕啥?这里我仅说一件事。
二零零一年我去北京上访,为大法、为师父说句公道话,从北京顺利回到家中。二零零二年的春天,我和几名同修参加完大法交流会往家返,途中遭到鸡西小恒山国保大队警察绑架,被关押到鸡西第二看守所。
师父生日那天早晨,我醒来,(天目)看到师父就在我跟前站着,看到师父,我就哭了。同监室的同修问我怎么哭了?我说:师父在那里。有的同修也看到了师父。
六月十一日,公安要把我们几个人劫持去万家劳教所继续迫害。那天,家里的几个孩子都到看守所去看我。孩子们见到我就一个劲的哭,我对孩子们说:“别哭,妈妈出去‘旅游’一趟就回来。”
到了哈尔滨,我们几个同修被送到万家劳教所,这期间,我感觉到师父一直就在我身边。我想到家中没人接大法资料,我得回家接资料了,我不能在劳教所呆着。入所前要進行体检,我们被弄到万家劳教所医院体检,检查过后,我们几个被带到劳教所的大门外。
警察让其他同修進去,对我说:你别進去了,你的肺子都烂了,大窟窿小眼子的。我想:净瞎说,我的肺子哪有什么大窟窿小眼子的?转念又一想,这是师父让我回家了。我看到和我同去的三个同修夹着包向万家劳教所大门走去,我心里喊她们:你们回头看看我啊!可三个人头也不回的進了万家,我哭了,心想:你们为什么不回头看我呢?那警察见我哭,恶狠狠的说:你再哭,把你也关進去,关在单间里,你肺子都烂成这样了,省得你传染别人。这样我被劳教所拒绝接收。
在返回家乡之前,几个送我的警察带我到太阳岛游玩。坐在游览船上,我坐到了船头,风浪很大,警察说:老太太往后坐,别栽水里。我告诉他:我要不坐这船上,你们就真的翻船了。
吃饭时,上的全是好吃的。警察说:老太太吃吧。我说咋不吃呢?吃!我就敞开了吃。晚上,国保大队长一个人拉我到他在哈尔滨的姐姐家,因为天已经很晚了,我在房间里也没开灯就睡着了,第二天早上天放亮时,我发现,这间屋子里满墙挂的都是师父的法像,我这才知道,原来这国保大队长的姐姐也是修炼法轮大法的同修。我看到师父法像在动,我知道这是师父在鼓励我,我又哭了。
到了牡丹江,他们又拉着我去了镜泊湖。那天镜泊湖风浪特别大,有一人多高。他们问我坐不坐船?我告诉他们我不坐船,他们见我不坐,谁也没敢坐。
到家乡时,已经晚上七点多了,开车路过我家,我对他们说:我要回家。他们不吱声,却把我拉到了恒山国保大队。我对他们说:你们想敲诈钱,没有!他们把我扣在五楼的暖气管子上。
不到二个小时,我的家人来了,我对家人说:他们要钱不给他们,我不走。国保大队长问:谁管你要钱了(他们勒索了我女儿二千元钱)?又问我女儿:谁管你们要钱了?女儿说:没要钱。女儿要接我走,我对女儿说:我不走,是他们抓我来的,得让他们送我回家。
后来,警察开车把我送回了家,对我说:你这是监外执行一年,不要乱走。我想谁也说了不算,只有我师父说了算。我又溶入了正法修炼的洪势中。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7/1/6/161028.html>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我自二零零九年退休后,就到离老家八百多里的一个旅游城市照顾女儿一家,与当地同修联系极少,一直处于独自修炼的状态。离开了集体学法的环境和同修间的无私配合,面临的是孤独与无助,但在师父大法法理的指导下,经过七年刻骨铭心的魔炼,修去了许多人心与执着,稳健的走到今天。下面我将这些年的部份修炼心得向师父汇报,与同修交流。
一、保持家庭资料点的稳步运行
我从二零零七年开始学电脑,建立起了家庭资料点,在同修帮助下学会了上网、下载文件,打印、刻录,给当地同修提供发放的真相资料。还和同修配合编辑当地《明慧周报》。二零零九年我和丈夫来到女儿家时,资料点设备也一同搬过来了。我想:既然我来这里,就说明这一方的众生需要我来救度,我就得安下心来做好三件事。电脑是救人的法器,在这陌生的环境中电脑是我救度众生的好帮手,我要好好珍惜和利用。
因为我对电脑系统维护还很不成熟,以前都是同修帮我安装好系统我用现成的,因为我和这位同修当时都在上班,也没时间静下来学电脑安装。临走的前两天同修教我安装系统,当时我象看电影一样,虽然操作了一遍但没记住。想到自己身负重大使命,我得下决心把系统安装和安全设置尽快学会,否则在这里一无所有,没有法器怎能救众生?我们的安全设置我女儿女婿都看不懂,只能靠自己了。我就请师父加持,拿出同修教我时记的笔记反复操作,经过艰苦的努力终于成功了,我很高兴,感谢师父给予弟子智慧。
对于脱离集体环境的我来说,明慧网就象一个温馨的家,在这里能及时看到师父的新经文和《明慧周刊》,看同修们的交流文章,能够及时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我十分的感激与珍惜。我从明慧网上得知当地也是大法弟子遭迫害较严重的地区,说明这里的众生很多还不明真相,我就从明慧网下载明慧期刊和真相传单自己制作,还刻录《九评共产党》等真相光盘,搭配好内容后自己出去发放。每年的神韵光盘我都严格按照明慧网的要求制作和发放,每次出去一般都能发二十几盘,很受世人喜爱。
前几年还不会用火狐上网时,每遇到邪恶封网时我急的不行就只有求师父,师父总是为我排忧解难。记得二零一三年过年时,我给师父制作了精美的贺年卡,可想发给明慧时老是上不去网,到了大年三十的晚上还没发出去,我急的直哭,我含着泪水跪在师父法像前对师父说:“师父,弟子没做好,让师父操尽了心,师父的佛恩浩荡我真是无以言表,借新年之际向您问声好!贺卡代表我的心,请您一定接受。”我再去上网时很顺利的就把贺卡发出去了,我很高兴,连忙说:谢谢师父。
二、帮助绝境中的昔日同修从新走入修炼
我丈夫是一九九八年与我同时得大法的,由于初期学法不深,九九年“七二零”后迫于邪党的高压与淫威放弃了修炼,逐渐混同与常人,为了金钱名利在常人中拼搏。大法修炼是严肃的,师父说:“不按法的要求做,就不是我们法轮大法的人,你的身体还给你退回到常人的位置上去,把不好的东西归还给你,因为你要当常人。”[1]
因为丈夫脱离了大法,在常人中为了名利争斗,结果累的一身病:如高血压、痛风、还经常感冒,长年没断药。更严重的是二零一四年患了一场大病,经省级三大医院确诊为肺腺癌晚期,恶性胸水,医生都说只能活三至六个月了。而且肺腺癌对化疗是不敏感的,医生说只能尽心了。我们全家人感到十分沉痛,孩子们为了尽心还是劝父亲進行了四个疗程的化疗,抽出胸水一万多毫升,几经折磨,身体已经瘦的不象样了,体重由原来的一百四十几斤降到一百二十几斤,白细胞降到两千,医生下了病重通知书,说:“病人的情况很不乐观,随时都有死亡的可能”。
眼看丈夫的人生走向绝境,生命即将完结,我想只有师父能救他了。我带着沉痛的心情,跪在师父法像前求师父救救我丈夫。我以前多次劝丈夫炼功他因怕遭迫害而不肯接受,这次我就诚恳的劝他说:“你就跟我一起炼法轮功吧,师父会救你的。”这次他毫不犹豫的答应了。我马上放师父讲法录音给他听,他一口气听完了第一讲,感觉很好。我又教他炼功,慈悲的师父看他有了想修炼的心就帮他打开了记忆,五套功法的动作他一下就想起来了,只是不太标准,我帮他纠正后就好了。
丈夫出院后,身体还很虚弱,但他每天都坚持学法炼功,开始连书都拿不起就搁在腿上,我告诉他一定要做到敬师敬法,尽量用双手捧着大法书。丈夫严格的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人,不断的用法归正自己,渐渐的感觉身体舒服多了,精神食欲也好多了。丈夫高兴的说:“师父管我了!”丈夫生命有希望了,我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两个月后去医院CT检查肿瘤缩小很多,胸水消失了,其它检查都正常,体重恢复到原来的一百四十几斤,是大法和师父使他绝处逢生,我们全家人都喜出望外,对大法和师父万分的感激。
现在都两年半了,丈夫没吃一粒药,他的脸上总是带着喜悦,逢人就讲是法轮功救了他的命。还讲大法遭迫害的真相。亲朋好友也都从他的身上见证了大法的神奇和超常,都支持我们修大法,孩子们还支持我们诉江,在我们投送诉江控告信受阻时,女婿自告奋勇地帮我们拿去成功投递。
每当丈夫消病业时也有旧势力的迫害,我就跟他一起多学法,多发正念,帮他在法上提高。我鼓励他:“你从新走回来算新学员,新学员的个人修炼和正法修炼是联系一起的,所以会加大魔难过关,一定要用正念对待。”丈夫法理明白了自己也很坚定,一次一次的正念闯关,新同修的可贵和精進也促進了我的精進,因此有时即使感到很疲惫但内心也很欣慰。
现在丈夫已走在证实法的路上,不管多累每天清晨三点四十分按时起床参加晨炼,我们一人管一个闹钟,我管晚上十二点,他管早晨三点四十分,这样我们晨炼从不误时。因为我们要带孙女,还要承担所有的家务,为了让丈夫多学法,带孙女和大部份家务都由我来做。我只有用上午出去买菜时面对面讲真相劝三退,晚上与丈夫出去发真相资料,粘贴真相展板,丈夫做起救人的事来总是一马当先,比如树挂真相,粘贴真相展板都是他的强项,他总是让我挎着资料包,他亲手做。我就挎着包一边发正念,一边环视四周,在师父的加持下每次都很顺利。
我从一人独自修炼到找回昔日同修能集体修炼,其中经历太多的苦辣辛酸。慈悲的师父救了我丈夫的命又帮我成就了集体修炼环境,我真是一举两得,对师父的感恩无以言表。现在我们二人学法小组每天都坚持集体读一讲《转法轮》,读完后在法理上切磋共同提高,我们再抽时间学师父其他讲法。带好新同修是我的使命,在师父用巨大的付出延长来的有限时间里,我们一定要好好的珍惜利用,因为师父给予我们的都是最好的。
向慈悲伟大的师尊合十!
向同修合十!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2/26/160464.html>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我丈夫是个心地善良,心灵手巧,不会说谎的人。他非常支持我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邪党疯狂迫害大法,在恐吓环境下,他和我出去发真相资料,打印机出现故障,他也热心的和技术同修一块儿修理,遇到紧急情况,他去通知同修,或帮同修转移设备。我还记的他曾经笑着对我说:“别看我不炼,我也是坐莲花的。”
但慢慢的,丈夫开始贪恋玩游戏机,玩手机,看电视。他还有个爱好——钓鱼。再后来性格就变的有些狂傲,说话总是横着出,家里的活,我要是干不了让他帮忙,他就找茬摔东西不干,蛮横不讲理。
有时候,我埋怨丈夫:上有七十多岁的老爹,下有二十多岁的孩子,孩子又到了该娶妻的岁数了,哪都用钱,你怎么就不知道过日子,玩心不退呢?晚上该睡不睡,早上该起不起。可他玩还是玩。后来见说劝不行,我就强制把电闸拉了,断电。结果适得其反,没能制止他,反而我俩的矛盾、间隔越来越严重,我气恨、委屈、不平。也知道这个状态不对,自己是个修炼人,得看自己、修自己、得忍。
记的在《明慧周刊》的交流文章里,同修谈到去怨恨心时说:“锁住了别人,锈住了自心,打开心锁,让阳光照進。”对我触动很大,反观自己:证实自我、争斗心、牢骚满腹、不让人说的心、一说就炸。哦,原来丈夫就是我的一面镜子呀。去掉那些个不好的心,一说就炸的心。再想想,以前他不这样啊,虽然懒了些,贪玩些,还是说理的呀。可现在为什么这样了?我突然意识到,我曾经有过那一念:“你看你的性格随你爸,老实,仁义,可你现在怎么变的跟你妈似的了呢?横竖不讲理,家里什么活都不干,还尽找事。”我赶快发正念解体那一念,那不是真我,真我是善良的。
从迷茫到麻木,到无可奈何的消极承受,为什么总是反反复复呢?陷在丈夫的种种表现当中出不来了呢?在放下了自己的执着和向内找到自身的问题之后,我想,一是法理不清;二是不是邪恶就是在利用我的善来钻我思想的空子呢?
师父讲:“大法弟子在正法中与过去的个人修炼是不同的。在面对无理的伤害、在面对对大法的迫害、在面对强加给我们的不公时,是不能象以往个人修炼那样对待、一概的接受,因为大法弟子目前处在正法时期。”[1]“再要是没完没了下去,如果不是心性或行为存在其它问题,一定是邪恶的魔在钻你们放任了的空子。修炼的人毕竟不是常人,那么本性的一面为什么不正法呢?”[2]
当我在法理上明白了,好人不能和好欺负的人等同起来,邪恶就是在利用我的善来钻我思想的空子。基点摆对了,当我在面对丈夫对我的无理伤害和不公时,我敢于面对。再和丈夫说些事情,讲些道理的时候,他态度好多了。
有一天,我娘家二嫂病了,我去看她,回来后他就跟我大喊。我很严肃的问他:“你这是跟我呢还是跟二嫂,二嫂病了我去看看都不行吗?怎么不讲理呢?”然后,我又平和的说:“你看你爸妈,这些年对我不好,孙子也不管看,到老了,你妈病了躺在床上四个多月,我不是该怎么伺候就怎么伺候吗?不和他们计较,不就是因为我修炼法轮功吗?我也有做不好的时候,有人心和你嚷嚷,是我不对。我用大法归正我自己,找自己的不足。”丈夫有点不好意思说:“我哪跟你嚷嚷了,我是嫌和你二哥说话他带搭不理的。”
有一天,同修大姨跟我说:“今天我想到师父讲的关于山上孩子的状态反映出家里大人的状态这段法理,你看看你家里人那样,你还是看看自己吧。”我说:“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哪还拧着劲儿,我也很着急。”
我想,真得好好再想想了,这时脑子里打進这么一念:“这个社会就是一个大染缸,十恶俱全,人能不被污染吗?再说了,他又不修炼,丈夫玩游戏、手机微信等很正常。”一下子意识到,这才是根子上的问题。
这些不都是旧势力操控中共恶党把这个人,这个社会变成这样的吗?这些变异了的“观念”给我的感觉就是“他这个人就是这样,很正常”。首先这一念我要了,我没有分清这个观念,是旧势力在他背后捣乱。旧势力也在钻我善的思想空子,我修大法了,是个好人,不和他一般见识。从而让我在旧势力安排的当中修,一味的忍、修心、找不足。所以旧势力再利用丈夫的不足加重加强,使他变的不讲理,变的不可理喻,制造矛盾,制造间隔,使夫妻不和,修的很苦很累,从而影响做好三件事,阻碍救度众生。这才是它们真正的目地。想到这些,我的心一下子开了。
师父讲:“那么也就是说真正污染我的、给我制造麻烦的、造成正法困难的、迫害大法弟子的,并不是这里边的这些肮脏的因素本身,却是宇宙生命中的变异了的观念利用了这些因素。这些低层因素是在旧势力的具体作用下所产生的阻力、造成这些个迫害、各种麻烦,这才是真正的污染。所以它们说你跳到粪坑里来能不沾粪吗,那粪不是麻烦与障碍,其实真正的粪正好是它们旧势力与一切强加于正法的生命。所以正法的真正阻力恰恰是它们。”[3]
师父讲的这段法,使我更加明白,能够在这个事中看清旧势力的安排与迫害形式,不再陷在这个事情当中去修。它来了,正好是清除解体它,而不是被动承受。其实旧势力所谓的“考验”是,走过来了,算你行;走不过来呢,既迫害了我,同时也把我丈夫给毁了,就让你在它们安排的魔难中修。从法理上看清后正念清除,旧势力被清除了,心性也提高上来了,这样呢就把这个“不好的事”变成了“好事”。
师父说:“修炼中无论你们遇到好事与不好的事,都是好事,因为那是你们修炼了才出现的。”[4]
大法学会发表《加强发正念》后,我开始重视每天增加发正念,着重清理自身空间场,我又把《发正念要领和全球同步发正念的时间(更新2)》及里边建议的有关师父讲法看了几遍,真正的理解了发正念和发正念的要领了。有了非常明显的变化,学法能看到法理,发正念清醒了。(之前发正念不是走神就是犯困。)自身空间场明显感到干净,一结印、立掌甚至都感觉到被能量包围着。
表现在这个空间就是:八月十九日,天气闷热,丈夫却把油烟机修好了,而且还把灶台擦干净了。由于潮湿,客厅屋顶的墙皮总是一块一块的掉,都好几年了,他也给修好了。
八月二十二日晚上,丈夫问我,看见我的帽子了吗?我说大热天的找帽子干什么?他说没事,就是老没见到,问问。我说,可能是在衣架上吧。我又问,明天那个活还干吗?他说,不干了,玩儿去(指钓鱼)。我随口说了一句,怪不得你找帽子呢。我不说话了,不能被带动,否定旧势力,我在心里正告旧势力,我认清你了,我不会上你当了,我也不会再怨丈夫了。
八月二十三日上午六点,我正在发正念,丈夫的手机响了,朋友找他去钓鱼,我心还是怦一下,我想不能被带动,要坚定正念,然后继续发正念。下午两点,丈夫回来了,我问他:“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他笑着对我说:“钓不着鱼还不回来。”
我儿子六月六日去学技术去了,而且也更加懂事了。还有我发现丈夫自从儿子走了以后,只是偶尔的玩过几次游戏。
八月二十六日,同修到我家来和我说,我刚好到你家胡同口时,碰上你们家老爷子要下地。他说:“我回去给你开门吧,省得你叫门了,你们学大法,我也受益了,我愿意为你们服务。”说完我们都开心地笑了。
就这样,当我跳出来,不再陷在“事”的当中去修,看清旧势力的安排与迫害形式,环境就这样一下子转变过来了。
个人层次所悟,不足之处,请慈悲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二》〈正法与修炼〉
[2]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道法〉
[3]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三》〈二零零三年美中法会讲法〉
[4]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三》〈芝加哥法会〉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2/21/160409.html>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在常人中助师正法、讲真相救度众生中,经常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人,有的人说你干这个给你多少钱哪?还有讥笑、骂人的,有说打电话报告派出所的,正像师父讲的:“云游是相当苦的,在社会中走,要饭吃,遇到各种人,讥笑他,辱骂他,欺侮他,什么样的事情都能遇到。他把自己当作炼功人,摆正与人的关系,守住心性,不断提高心性,在常人各种利益的诱惑下不动心,经过多少年他云游回来了。”[1]我牢记师父的教诲,从不计较世人的态度如何,只盼他们都能得救。
印象最深的就是有次去发大法真相资料。我到一个村子去发,一進村我就开始把资料放在各家的大门里,正好当时大门都锁着,可能人都去地里干活了,我从村这边一直发到村外,再往回走。当我走到一个小山坡的时候,突然有一个男的喊:“你站住!这个是不是你放的?走,跟我到派出所去!”说着就拽我的包和自行车,我说:“我不跟你去,我又没犯法,也没做坏事,为什么跟你去派出所?”可他非让我到派出所去说。我心想:不配合邪恶,我就归师父管。于是我就对着他发正念,彻底清除一切邪恶生命与因素。这时那人放开我的包和自行车,边打手机边往我刚来的方向走去,真象师父讲的“正念显神威,回天不是盼。”[2]我感恩的心用人间的语言无法形容。骑上自行车,一路发着正念回家了。
还有一次我在集市上讲真相,看见走过一个岁数大一点的人,我想和他讲真相,我刚开口和他说话,他不但不听,还吐了我一脸唾沫,然后就走了。我没有动心也没有生气,就继续和有缘人讲真相。像这样的事我都不和人家一般见识,只可怜他错过机缘,希望他今后能明白真相给自己一个美好的未来。
但人心上来时,有时就想赶快回去,看到人也不想讲真相了。前两天,我去集市讲真相,到中午了也没吃饭,就着急往回赶,看到人就想走过去,就不想救人了。
这时,我看到路边的台阶上有两个人在说话,好像是一对情侣,我走过去和他们说:“你们在这休息呢?”他们都笑了,我说:“问你们点事行吗?”那个姑娘说:“你说吧。”我说:“有人给你们说过退党保平安的事吗?”他们说没有。我又问:“那小时候戴过红领巾吗?”他俩都点头说戴过。我接着跟他俩说:“退了党团队保平安,因为中共贪污腐败,迫害善良,天理不容,善恶有报是天理,杀人偿命,中共把炼法轮功修真、善、忍的好人抓起来送進监狱,关進拘留所、看守所,活摘人体器官牟取暴利,天安门自焚的造假宣传欺骗中国人以及国外的所有不明真相的人,使他们仇恨法轮功,所以天要灭中共,你们加入少先队的时候都举手起誓为它舍命,为它奋斗终生。将来天要灭中共的时候都当它的殉葬品。”他们听了以后都同意退了,我给他们起了化名,告诉他们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灾祸来时能保命,并祝他们一切顺利,他们笑着说:谢谢!
像这样的例子很多就不再举了,我做的还很不好,离师父的要求相差很远,今后我一定要多学法,向内找,多救人,不错过师父为我们安排的有缘人。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经文:《师父的新年问候》
(一)
那天我和一位法轮功学员在路口和一对夫妇讲真相。
开始男士不愿听,他媳妇听的很认真。我俩给这位女士讲,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完全是违法,违宪的;法轮大法是让人按照“真、善、忍”的法理做好人,于国、于民都有利;所谓“天安门自焚”案,是江泽民集团编造的假新闻,目地是煽动民众仇恨法轮功;十七年的残酷迫害,法轮功并没有被压倒,相反洪传全球,目前世界上有一百多个国家中都有人炼法轮功……
女士听明白后说,她是村里的妇联主任,愿意“三退”(退出中共党、团、队组织),并说回去还要让要好的姐妹都退党。她在联名举报江泽民的征签表上签了名,还要了很多真相资料,说回去好好看,看完给周围的人看。我俩包中的资料所剩不多,我索性把我的包也送给她装资料。
路边有个卖鱼的商户,一直在听着我们的谈话,最后高声说:“这法轮功老太太讲真相,把包都送出去了!”他把我们都逗乐了。这位妇女主任对我们说,以后进城再找我们。
她丈夫在她的带动下也退出了团、队组织。
(二)
一位四十岁左右的男士坐在大商场台阶上乘凉。我上前和他搭话,讲起了法轮功真相。讲到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是犯法的;告诉他江泽民集团活摘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高价出售牟取暴利,犯了“群体灭绝”罪,引起全世界人民的愤怒和声讨;江泽民作恶多端,是他把共产党从内部打倒了。我说:赶快退出共产党及其附属组织,保自己平安。
他说他是党员,还是某村的共产党的大队书记。我说,给你起个化名退党吧。抬头看见这个大商场的名字,就用这个商场的名字加上他的姓作为他的化名退了党。
他说:多给我些真相册子,回家去劝全村的党员退党,还要劝他媳妇把少先队也退了。我祝愿他得大福份。
(三)
一个三十多岁开超市的小伙子,我经常送给他法轮功真相册子,他看后还传送给亲朋好友看。他不但自己退出了少年队,还带动店中从业人员都退出了邪党组织。几次在营救法轮功学员征签表上签名,也热心的在支持“举报江泽民”征签表上签了名。他告诉我,在中秋节和过年时他都给李大师发过贺信。
他让我看他在山上游玩时照的照片。原来是他在山上看到有“天灭中共”与“公审江泽民”的大的粘贴,就站在粘贴旁用手机自拍,把照片保存在手机里留念,还随时展示给朋友看。我一看还照了好几张呢。我说这可是最珍贵的,将来是最好的见证。
他说他在大法中受益,商场生意兴隆。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7/1/18/161178.html>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我平时只要不看法时,无论做事、走路都会自然想真、善、忍的意义。正法修炼越来越紧迫,小组同修努力做好三件事。比学比修中,能否看清自己,修炼精進如初,遇事时尽量用忍,抑制自己不好的思想念头,用善提高自己的心性,用真对待自己的一思一念,修出自己纯正的善念,也就感受到了法无所不能,感受到师父的点化与提高心性的表现。
去年小组开法会前,碰到同修甲,对我说她心态不稳,自己悟到要出去讲真相救人,不能让邪恶干扰。短短几句话,看到她很情绪化,我就提出邀请她到我那里参加法会,她答应和我一起去我家先看一下,由于急于要去讲真相而不愿被耽误,就很快要离开。我看她心不稳,就劝她:“开法会是师父给我们留下的形式,也是比学比修互相提高的机会,今天碰到你不是偶然的,这是师父把你引来的。开完法会心态稳定了再去讲真相,发挥得更好。”她却执意讲真相能改变她目前被思想业严重干扰而出现的不稳状态。
不久就听说她在讲真相的时候被绑架、被迫害。从看守所拘留十五天通知家人去接她时,表现情绪还是很激动,不理智,以至邪恶钻空子再次将她转入洗脑班迫害。
一天我在一位过病业关的同修家,帮助发正念,同修妻子见到我后很疑惑的问我:你没事吧?我感觉此话不对味,就问什么意思。她说我已被那位同修甲出卖了。问我:怎么不回避一下?这时师父的法打進我脑中:“一个心不动,能制万动。”[1]回避就上了邪恶的当。我坚定的对她说:“师父看护,我不动,谁都动不了我。”
听到此事,我不急不怒不恨,忍住了;我不仅没有对她生怨,反倒主动严格要求自己,多帮她发正念,用修炼人修出的善来善解,破除旧势力对我们安排的间隔;无论她对我产生的好和不好的因素,我都用纯正的心对待同修。
向内找是师父给我们的法宝。我马上意识到,近阶段由于新找的工作,一报到就上班,没来得及安排做真相资料等事情,造成晚上通宵加夜班不睡觉,第二天早上直接上班,就开始出现炼功学法打瞌睡。由于懈怠、正念不强才会遇到此事。所以,我要先清除自身空间场的杂念,再清除甲同修空间场(洗脑班黑窝对她造成的阴影)的干扰。不承认邪恶陷害我和她做好三件事的阻碍因素,全盘否定负面思维的干扰,那就是解体旧势力的邪恶干扰。理智、智慧的配合、做好证实法项目。不惊不怕,保持纯正的正念,想到正法该做的事就做,一切干扰正法的魔彻底解体。
同修们看到我不被所动,也认同,同时也加强帮我发正念。邪恶迫害的假相消失了。我每天上班、学法、做证实法项目,加强发正念,该做什么做什么,一切井然有序。
这天下班早一点,我就安排讲真相。感觉自己空间场有个怪物强烈刺痛我,头一晕一晕的,走到家附近的小摊前,想讲真相,可站不稳,就准备离开,心想:说好要讲真相,这是怎么啦?突然思想中冒出一念:要讲。同时,感觉一股力量贯通我全身,站稳,走向摊贩,选购,老板快速靠近我,介绍着商品,同时看着我,赞赏我的脸色:好好看,皮肤细嫩。我便借机给他讲三退保平安。她很惊讶大法给我带来的身体健康的形象,我又告诉老板娘,说我双腿骨癌,要锯腿,炼功一周后全好了,近视眼半年后恢复六百度,血液病也好了,好多病症在修炼法轮功后都好了。并解释了人在迷中会造业等祛病健身的原理。老板娘若有所悟的笑着说:好,同意退团、队,给真相资料也接了,并友好的说:下次再来。
同修甲回来后,仍然处在被思想业干扰的状态中,也在大量学法和努力排除干扰。小组同修为了帮助她尽快消除负面思维干扰,就组织一次封闭一周学法。
同修甲经过了一段调整,提高了心性,又开始了出门讲真相,每天劝退人数高达几十人,再次堂堂正正走在师父安排救人的路上。
我悟到:对同修的出卖没有产生负面的思想,而且还为她发正念,加上我们两个小组整体正念配合,否定了迫害,也否定了旧势力在同修间制造间隔的企图。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去掉最后的执著〉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读了《明慧周刊》第776期中《切莫贪天之功》一文,内心非常震撼。自以为修的还可以的我,竟也贪天之功。对讲真相中有两件曾经感到困惑的事,也似乎明白了它的根源。
第一件事:
有一位大学同学A,人很善良,我给他多次讲过真相,他都不同意三退。后来又见到他,再一次给他讲真相,A同意退出邪党,并自己起了化名。A终于得救了,我感到非常高兴。过后的几天里,经常回味给A讲真相的情景,甚至学法都静不下来。
两个月后,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A来电话说:收回那天的决定,不退了。我惊呆了,是自己起了欢喜心叫邪恶钻了空子吗?每当想起这事,都觉的很痛心。心里有时也埋怨A:真没见过这样的,出尔反尔。
另一件事:
一位朋友得了癌症,听说后去探望,给他讲了真相,并告诉他诚心敬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会得福报的。这位朋友看上去好像接受。回来后,自我感觉讲得不错,当时的场景不时的在脑海中浮现,而且信心满满。过了一段时间,准备再去看望朋友时,却听说他已经离开人世。我心痛,我茫然!
直到看了《切莫贪天之功》一文,才一下惊醒:我把“修在自己,功在师父”[1]的法理丢在一边,把讲清真相当成自己的功劳了。为什么回味?觉的自己讲得好。原来我在贪天之功!我万万想不到在敬师敬法上竟有这么大的漏!A和朋友的始料不及正是被旧势力抓住了这个大漏而造成的。
没有师父的加持,我能做的了什么?把自己摆哪去了?不是学了大法,久病缠身的我早已不在人世;没有师父的保护和加持,在邪恶的压力下,弟子也走不到今天。我有什么资格认为自己了不起?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跪在师父的法像前,我失声痛哭,痛恨自己修得太差,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对不起众生。请师父原谅弟子的罪过!同修写的这篇文章,在明慧网上我曾浏览过,并没有在意。在《明慧周刊》再次看到,一下触动了我的心,谢谢师父的点化。请师父放心,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师父和大法摆在第一位。时刻保持谦卑的心态,用最虔诚的心去敬师敬法。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具体制作更新方法,见启动包配置及更新方法说明:Readme.rar
《风雨天地行》启动包:分块下载
《风雨天地行》DVD影碟下载:《风雨天地行》DVD NRG 镜像下载(2016年8月28日更新)
重要提醒(一):
如果只是刻录DVD影碟(Neor软件中新建“DVD-视频”项目),也可以不用关注这个“重要提醒”。但如果刻录其它格式的光盘,请特别注意“重要提醒”。注意,此《风雨天地行》启动包不支持制作mp4视频光盘。
* Nero软件刻录光盘启动包的重要提醒
启动包中的“其它资料”,调用的是2012年发表的“惜缘”电子书。其中的三退人数和日期等的更新方法,见图片教程(修改完请测试后再使用,如果实在不会操作,不修改也可以。)
* 修改三退数字
重要提醒(二)
网络上一些如rar、exe、chm、bat、reg等文件,使用IE网络浏览器下载到本地磁盘后,文件中会自动添加上安全数据流信息。RAR文件解压缩时,所有压缩包中的文件,都需要手动解锁,才能没有提示的正常打开。这个安全流信息在磁盘FAT分区不能保存,所以只在磁盘NTFS分区中起作用。
【注意,此启动包中有CHM电子书,如果解压缩后被加入了安全数据流信息,打开时就会显示空白。】
·解决方法一:用7-ZIP、WinZIP解压缩,不使用WinRAR。WinRAR在解压缩时会保留文件的安全流数据,而7-ZIP、WinZIP不会。
·解决方法二:使用非IE浏览器下载文件。或者使用下载软件,比如FDM,火狐浏览器的DTA。
·解决方法三:下载后的压缩包,鼠标右键——属性——解除锁定——确定,然后再解压缩。如果直接解压缩,解压缩后的所有文件都带有安全属性信息,必须一个一个的解锁才行。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
2016年1月11日,北京怀柔法轮功学员孙福义到顺义石门批发市场讲真相时,被顺义警察绑架。顺义区法院欲于12月9日上午九点,在顺义区法院三楼十五法庭,对孙福义非法庭审。
主审法官白某电话:010-69434166
2016年11月10日下午,河北易县法轮功学员刘春香、宗桂琴和史红艳,开着自家的红色轿车,在易县良岗镇集市上发放真相台历,看见一辆警车擦车而过。一会儿,这两警车就急转头,朝着史红艳的车开来,拦住了她的车。车上坐着几个警察。一个警察直接上了史红艳的车,并强行夺过方向盘,驾车开向良岗镇派出所。那辆警车跟在后面。
進了派出所的大院,这个警察告诉她们:有人举报你们。警车上的几个警察也下车,开始非法搜查史红艳的轿车,抢走了车里的台历。立即开始对他们非法审讯。对谁审讯,就把谁铐在铁椅子上,问她们:台历是从哪弄来的?家里是不是还有?还有谁在发台历等问题。她们拒绝回答。
晚上,连夜遭轮番非法审讯,直到半夜,才把她们关押在办公室里。第二天,三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易县拘留所。
当天下午,良岗镇派出所警察就到桥头乡东山北村刘春香家、坟庄村宗桂琴家和住在县城的史红艳家(高陌乡北东村)非法抄家。从宗桂琴家抄走一本《转法轮》,其他二人家未搜到任何东西。史红艳的汽车被非法扣押几天后,退还给家属,每人被勒索1000元,被非法关押10天后,于2016年11月21日,三位法轮功学员被释放回家。
易县良岗镇派出所所长:杨帅 电话:15103127177, 0312--8240019
河北易县今年六十一岁的法轮功学员吴桂敏被绑架构陷,二次遭非法庭审,被非法关押14个月后,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四日,易县法院刑事一庭法官何晓娟通知律师、家属,吴桂敏被非法判刑三年。十一月十四日,家属聘请了律师参与二审辩护,并向易县法院刑事一庭法官何晓娟递交了上诉书。十二月五日律师到保定中级法院刑事庭 ,要求开庭公开审理。
保定市中级法院法院: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新市区天鹅中路1号 邮编 071051 区号 0312
主审法官崔曙光15832209966、13032081502 办0312-3103101 刑事庭庭长(十几年来对法轮功学员的二审迫害都经此人办理)
办公室3103019 3103000 (
值班) 3103021(传真)
院长梁红继0312-3103199 15931266688 3139688(办)
审判员:张彦林、于海
书记员:张哲
办公室3103019、3103000 、 3103328(值班) 3103021
主管刑事副院长:
高素英3193588 13931692168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李 毅 3103355(办) 13903226100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苑三国 3193588(办)、13931355598
副院长:刘文钧 3103398、15903121626
副院长:靳小光 3193266、13932253339
副院长:
刘玉婷 3103186、13001870066
办公室主任:孟学会 3103369、13315213618
政治部主任:殷文胜 3103339 13731689555
纪检组长:
徐占军 0312-7225938 3103361 (办)13931258568
办公室 0312-7221253
政治处 0312-7239303
民一庭0312-7239025
民二庭 0312-7223575
审监庭 0312-7227038
刑 庭 0312-7224096
行政庭 0312-7223317
执行一庭 0312-7220167
执行二庭 0312-7222230
执行二庭 0312-7224130
法院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易县开元南大街33号 邮编074200 区号0312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张士宏 院长 17731207501 8875001
赵 亮 副院长 17731207502 8875002
梁正青 副院长 17731207503 8875003(主管刑事庭副院长)
李宗成 副院长 17731207366 8875005
耿志芳 纪检书记 17731207506 8875006
何秀峰 政治处 17731207509 8875007
刘 启 党组成员 17731207508 887500
负责本案的是法院刑一庭
孙春梅刑 一庭庭长 17731207532 8875032 8875028
马清富 刑一副庭长 17731207538 8875018
徐宏杰 刑一副庭长 17731207539
赵建平 刑一副庭长 17731207550
张建宾 刑一副庭长 17731207551 8875011
何晓娟 刑一副庭长 13833499322 8875011(负责法官)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四日上午,涿鹿县大法弟子去山区送真相台历、讲大法真相、劝三退救众生。陈谋(男)、梁玉萍(女)、何素枝(女)、徐天娥(女)郭芝林、(女)、蔡金花(女)、唐有芳(女)还有一名男的不知姓名,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被涿鹿县大堡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到大堡镇派出所关押。到晚上十一点,又同伙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把五名女大法弟子绑架到张家口拘留所迫害,非法拘留十天。徐天娥因为身体出现不适,当天晚上回家。两名男大法弟子绑架的涿鹿县看守所迫害,非法拘留十五天。没有通知任何家属,他们是违法的。
第二天,郭芝林、唐有芳二人在张家口拘留所经医生检验身体不合格。又把她俩拉回到国保大队,家属去要人时,他们还逼迫家属签字。还扣押汽车不给。
大堡镇派出所电话:0313-6780110
大堡镇派出所所长杨全兵电话:13731388659
大堡镇派出所警员杨育雷电话:15831350504
大堡镇派出所警员张蔚冬电话:15230398668
大堡镇派出所警员陈 军电话:15127366310
大堡镇派出所警员杨文宏电话:13131346800
大堡镇派出所警员段亚峰电话:13483305984
大堡镇派出所警员李存明电话:18631375526
涿鹿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人员给家属打电话号码:18632369693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法轮功学员戚桂玲女士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日下午在家中被姚店子派出所警察绑架,详情待查。
沂水姚店子派出所电话 0539-2551117
江门市法轮功学员梁秋长,被非法关押在江门市新会区都会黄竹坑看守所,电话:0750-6103977
新会检察院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今古洲今源路3号 电话:0750-6366080(总机) 0750-6366080(刑事案件中心)
沈阳法轮功学员张桂兰2016年12月14日在铁西法院开庭。
自2016年5月以来,多伦县诉江法轮功学员有两人被无理开除公职,八名退休法轮功学员无故被取消工资待遇(等同开除公职),多名法轮功学员被取非法取消低保待遇。期间,有学员去相关部门询问情况,他们互相推诿,找县委书记不予接见,甚至遭到威胁。
在申诉无门的情况下,法轮功学员张贴了真相不干胶,揭露多伦县政府人员的违法行为;2016年10月14日晚,马英巨在张贴真相过程中,被多伦县公安局警察绑架,被非法拘留15天,于2016年10月30日回家。
2016年11月29日,以多伦县县委副书记赵宏主持的所谓会议,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多伦县“防范办”给多伦县林业局下“文件”将马英巨开除公职,多伦县林业局给林工站下“文件”,单位通知了马英巨,只让他看了“文件”,没有给本人任何文书。
邪党县委副书记赵宏于2016年8月上任接替现任邪党县长、县委副书记刘建军的职务,参与迫害法轮功。
该“文件”同时将法轮功学员李秀芳取消低保待遇,李秀芳因起诉江泽民被说成是“诬告”,在政府相关人员所谓回访时拒绝签字,被取消低保待遇。
县委
邪党书记赵宏伟13904790000
邪党副书记刘建军15604793721
邪党副书记赵宏 15047951888 0479-4529802
多伦县政法委书记:王志勋 13904795967 固定电话:04794529880
多伦县防范办(610办):主任 江玉生 13904794552 04794529955
副主任 任仲伟 13904796261
组织部
韩占平 13947394426
宣传部
刘晓敏 15804790177
政协
卢艳军 13947909561
人劳局
张立军 13947920850
纪检、监察
郭玉柱 13304793677
王永新 13604792931
李海峰 13947927996
社保局
王建国 13947393863
王宝元 13947959908
多伦县公安局
杨玉海 邪党委书记、局长 13754192777
冯占斌 邪党委副书记、政委 18904791100
许金魁 邪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13604795731、13314795688
张振宇(国保大队队长)13947393878
李惠杰 国保大队教导员 13947920859
赵清波 国保大队副队长 13604795717
梁娜娜 国保大队民警 15804796662
张宏强 国保大队民警 15047957727
辽宁省大石桥市法轮功学员刘庆余被非法关押在海城市南台看守所五个多月,2016年11月17日案卷已非法移交海城市法院。
法院
姓名 职务 办公室电话 住宅电话 手机
曹允志 局长 3720001 13516025555
谭光毓 秘书 3609030 15140812121
张岩 司机 13804120158
王建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3720003 13704922323
尚华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3720009 3108108 13841283131
赵立夫 党组副书记/副院级审判员 3720002 3605160 13332102399
付伟杰 党组成员/副院长 3720010 15042207779
白威 副院长 3720005 3123936 13358601335
韦志平 党组成员/副院长 3720007 3123952 13050076548
于亮 党组成员/副院长 3720008 3165599 13354122222
张林成 党组成员/副院长 3720012 3195399 13804122655
李延辉 党组成员/执行局长 370016 3206336 13941292229
金风 副院级/专职委员 3720013 13841204880
李荣图 副院级/专职委员 3720017 13464992233
吕东 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3720018 3153677 13841263222
曹野 副院级/专职委员 3609015 18941206677
办公室 3609000
传真 3609022
杨森 所长 3555111 3157666 15942265522
原庆广 教导员 3599696 3285328 13998057711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大法弟子陈玉清,由于去年被绑架后,出现病态回家,至今国保610、派出所不断干扰。检察院、法院也不断打电话恐吓她,致使陈玉清在10月12日在家中突发脑出血,家人把她送往武警总医院,做了开开颅手术,目前仍处在昏迷状态。
2016年12月5日上午九时前后,一位76岁左右的江西省南昌女老年大法弟子坐在阳明路公园休息,被警察向她索要查看身份证未给,然后七八个警察在众目睽睽之下,将女老年大法弟子绑架到警车上,当时女老年大法弟子一路高声大喊“法轮大法好!”最后这位大法弟子被劫持到南昌市墩子塘派出所关押,至今尚未放回家。
浙江女大法弟子肖净,自2013年起,一直在浙江省女子监狱四监区遭受邪党迫害,至今没有释放。
北京学员杨春秀在今年8月23日在丰台法院遭遇非法开庭。在开庭中,律师王振江指出了所有指控的非法性。并指出:这个案件的鉴定报告存在两大问题:
1、是鉴定资质问题:北京信诺司法鉴定所,该鉴定机构不具有电子数据鉴定资质,因此其作出的鉴定结论是非法的、无效的。
2、关于光盘、纸质资料、手机都没有证据直接证明是杨春秀所为。
所以不管从证据上还是从法律上,杨春秀都是无罪的,我的当事人没有罪。
现在丰台法院又要对杨春秀再次非法开庭,而且时间不确定,杨春秀面临的是随时可能非法开庭。
2016年11月,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所有因诉江的大法弟子被上高公安局敖阳分局绑架和骚扰,强逼大法弟子签字,滴血按手印、拍照、录指纹。
被绑架骚扰的大法弟子有;熊三连、熊青年、春香、赵巧英、高银娥、罗丛、况梅、潘正香、吕云英、左憨秀、陈金连、熊秋桂、李春香、温田兰、吴燕、陈秋风、熊欢秀等。
另外,还有上高县大法弟子吴金英和罗时良夫妻11月4号被宜春公安局非法逮捕。
砀山政法委“610”指使城关派出所,给魏社章親属打电话,叫魏社章到派出所接受问话,魏社章不去。
2016年12月1日晚6点多,城关派出所4个不知姓名的警察,在无任何证件的情况下,非法闯进法轮功学员魏社章家中,以问话为由将其带到派出所。
在派出所一警察头目问:“还炼法轮功吗?炼法轮功的在北京天安门都烧成那样了,法轮功都被定×教了,你还炼啥!”魏社章给他们讲了天安门自焚真相,并说你可到公安部网站查查,2000年中办、国办及公安部认定的14种邪教组织根本就没有法轮功,那可是江泽民执政时期,直到现在,国家也没有出台一部法律定性法轮功是×教。
警察头目就上网查了,查到了直到目前为止国家定性14个邪教组织确实没有法轮功,就急忙打电话请示问:“我们处理法轮功是根据哪些法律条文?”对方回答是刑法300条,一会又说治安处罚条例,他一看都对不上号。就说这是上级领导布置的任务,我们也得干。就继续做笔录,又说:“不让你炼,你非得炼?”还反复说:“别炼了。”最后说:“你看看这可都是你说的,可相符,你要随时等候传唤,”强迫签字后,才放人。
2016年9月27日,武汉大法弟子王利君、夏美荣被汉阳区法院非法庭审,法院不将结果告诉家属,家属打电话他们也不说,最后不得已才告诉家属,夏美荣被诬判5年,王利君被诬判4年。两人不承认判决,提出上诉,最后被中院驳回并维持原判。
2016年12月5日下午,山东龙口市大法弟子袁玉芹被招远市国保大队从家中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招远市国保大队。
2016年12月5日下午,云南禄劝大法弟子张金秀在昆明市亲戚家被昆明市丰宁派出所绑架,张金秀不配合他们行恶,最后被4名警察强行从4楼抬走。并抄家抢走一些大法资料。
张金秀,女,60岁。
辽宁省沈阳市大法弟子孙德坤、孙莺莺于12月6日上午10点,在沈阳市大东区法院進行了非法庭审。上午庭审至12点30分休庭,下午1点30分再次开庭,将近4点才结束。主审法官宣布休庭,案件择日开庭再审。
12月5日,河北保定青苑看守所对崔中旺村法轮功学员董海媛第二次非法庭审。非法庭审地点还是在保定青苑看守所前边的一个“法制培训基地”。路旁的树上,挂了很多写有“法轮大法好”、“世界需要真善忍”的条幅。
十一点左右,非法庭审开始。公诉人以所谓的搜集了“证据”为由,要求对董海媛“从重处理”,对此,辩护律师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要求法庭无罪释放董海媛,或者要求撤诉,并且当庭正告公诉人:在第一次非法庭审后,法院将案件退回了当地检察院,检察院又罗织了所谓的“证据”,对董海媛进行第二次非法庭审,这种行为不只是执法犯法,而是犯罪!
董海媛说,自己“信仰真善忍做好人没有罪,要求回家”。最后,法庭宣布择日宣判。十二点左右非法庭审结束。
在庭审结束后,董海媛问及家属瘫痪在床的老父亲身体状况时,法警匆忙把她带走。家属看到亲人就这样被他们带走了,十分悲痛,默默的流泪。
法官:刘立刚 手机17731205337
2016年11月9日上午,四川万源市法轮功学员龙建平因曾经在自家电脑上浏览过海外法轮功网页,被四川省网警监控定位,遭万源市国安大队王强(副大队长)、刘熙等7人非法侵入住宅抄家抢劫,当场抢走私人电脑、大法书籍和相关学习资料,随后,被国安绑架带走。在市国安大队,龙建平遭到非法审讯后,被罗织罪名。11月10日上午,龙建平被市国安大队押解到达州市新监狱非法拘留10天。
11月19日,龙建平被释放后,安全回家。
湖北省麻城市法轮功学员陶腊怀、郭梦兰,于2016年12月5日下午4:30,在岐亭镇讲真相,被不明真相世人举报,岐亭派出所警察将她们二人绑架,现已送往麻城市拘留所非法关押。
另有麻城市铁门乡法轮功学员周宗川、江正清、江正旺在学法点被非法抓捕。
双鸭山尖山区法轮功学员马庆华,12月6日上午九点多,在双鸭山矿务局总院上班时,被尖山分局四个警察绑架到尖山区永红派出所,后送到双鸭山市拘留所非法治安拘留十五天,分局其中一个警察叫唐俊宝。
尖山分局国保大队队长门永峰
永红派出所:
韩晓军(所长) 13946669216
王日亮(教导员)13734503456
高强(副所长) 13304889551
刘霄羽(副所长)13091788770
张莉(内勤) 13258545000
洪春明(警长)18746977567
张树和(警长)13304887608
刘庆海(警长)13796903999
任孝森(警长)13091476789
杨新宇(警长)13684690222
霍维波(警长)13684694999
马 岩(警员)13945799678
唐俊宝(警员)15645770488
徐少海(警员)13946660515
谭旭辉(警员)13946663111
刘海英(警员)13895891017
韩彦军(警员)13946680111
陈志明(警员)13946658401
丁玉才(警员)13766679757
冯 妍(警员)13664692222
赵 勋(警员)13624696666
孙佳钰(警员)13613600511
刘 冕(警员)13359780600
刘兴嫱(警员)18846901788
尖山分局:门永峰,17614690078
2016年10月25日上午11点左右,兴华派出所伙同国保警察近10人,假冒社区工作人员,欲闯入法轮功学员王淑秋家中实施迫害,被识破,没有得逞。继而在楼道蹲坑,乘王家开门之际强行闯入室内,将王淑秋和室内其他9名法轮功学员绑架至兴华派出所。并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非法将王家的现金、全部法轮功书籍和笔记本电脑抢走。
目前,王淑秋被非法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另外9人被非法行政拘留10天后回到家中。
整个过程中,兴华派出所所长王大鹏态度强硬,在有的被迫害学员血压超过200的情况下,仍然一意孤行将人送至拘留所执行非法拘留。
附:吉林市昌邑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和兴华派出所部分人员名单
昌邑国保:大队长 刘依鑫;教导员 张龙江;副大队长 马文建
兴华派出所:所长 王大鹏;教导员 许恩铭;副所长 全敬阳、邢健
2016年12月7日上午,方正林业局国保科谭延书带多个警察绑架法轮功学员曲淑霞、贾连荣。
7日上午,曲淑霞、贾连荣在街上给世人讲真相,发放法轮功真相台历时,被恶人举报,随后国保科谭延书等多个警察将其绑架到公安局,当天下午,就去曲淑霞家非法抄家并录像,抄走所有大法书和一些个人物品。把家里翻的一片狼藉。当晚,贾连荣已回家,由于曲淑霞身体出现不正常状态,被送当地医院非法关押。曲淑霞家人去国保科要人,至今未回。
国保科副科长:谭延书电话:13936359740
公安 局 局长:张继权 57182966 18714439999
公安 局 政委:赵桐利 57193513 57199068 13074507450
12月6日上午10时过,彭水县郁山镇邪党书记庹××,社区书记吴××,镇综治办人员豆××,镇派出所副所长熊酉彭四人来到法轮功学员郑守礼家。郑守礼堂堂正正的给他们讲:法轮功是佛家高德大法,教人按真善忍修心向善做好人,使人身体健康,道德升华。告诉他们善恶是有报的,不要跟江泽民一条道跑到黑。这些人中毒很深,讲真相也不听,最后蔫兮兮地走了。
重庆永川地区法轮功学员尧荣宣,在2016年12月6日早晨7点多出门时,看见楼下有两个人,其中有永川综治办、居委会的,之后,返回家告诉妻子,说好像下面不对劲,但他还是要去面对,去给他们讲真相。可是出去到晚上一直都没回去,疑是被相关人员绑架了。
永川地区何更镇的法轮功学员张晓红的家也被永川国保610的警察强行抄了家,张晓红被迫流离失所在外。
参与的人员有:
永川政法委书记:刘丽全,高良先
永川国保610机构:何成军,邓光其
永川胜利居委会:菜敏(主任)、钟科,
永川宣花路:罗波(所长)
2016年11月13日上午9点半钟,绵阳市游仙区魏城镇桂花社区居委主任刘欧杨,来到法轮功学员邓美菊家,问她昨天到哪里去了的?然后就打电话,电话里说:把她看住。后来派出所警车开到邓美菊家门口,有三个人,叫邓美菊上车,将她拉到派出所。警察询问邓美菊,你干了些什么?邓美菊说没干什么,他说监控已看到,警察问:你为什么要写?邓美菊说:我要救人。
然后,游仙区国保大队刘奎来了,又问邓美菊做什么事了吗?邓美菊说没有什么。午饭后,刘奎、杨晓猛和二个警察四人,用警车把邓美菊拉到家,非法抄了家,未出示任何搜查证件,在屋里翻箱倒柜,他们强行把大法书、播放器、举报江泽民的回执都强行抢走了。
之后,邓美菊又被拉到桂花社区,看她写的标语的现场。问她到哪里写的?邓美菊不说,她只说:“我是为了救人。”
后来,邓美菊又被带回派出所,拉到市区强行检查身体,约下午三点钟,送往拘留所,非法拘留10日。
11月23日上午10点过,邓美菊的拘留期满,一辆警车把她从拘留所直接拉到市人民医院检查身体,在邓美菊不配合的情况下,强行体检,当天上午11点左右,警察把邓美菊送进看守所,在看守所体检因血压高,所医生叫邓美菊吃药降血压,邓美菊拒绝。
在看守所,12月1日,检察院的朱姓、张姓两人来提审邓美菊,朱问,张记录。2016年12月5日下午5点半以后,通知邓美菊出看守所,魏城派出所警车把邓美菊直接送回家,且不给她出具任何释放证明书,还说:你拿那个东西没什么用。
2016年12月6日下午4点左右,金州区法轮功学员谷丽在金州区劳动局附近跟世人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金州区光明派出所警察绑架,其他情况待查。
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分局光明派出所
电话:0411-87693234
地址:大连市金州胜利西小区
邮编:116100
继9月19日第一次开庭后,衡水市董华新等六名法轮功学员即将于12月15日面临桃城区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审。目前六名法轮功学员除两人被“取保候审”外,其余四人已被超期关押两个多月。
桃城区法院:
地址:人民西路1698号 邮编:053000
区号:0318 24小时值班电话:2818628 办公室电话:2818600 传真:2818612
院 长刁宏震 2818666 18631889866
副院长尹学兵 2818620 1863283036
副院长李希国 2818610 18632888183
副院长段立群 2818613 18632830168
副院长刘福升(主管刑庭) 2818832 18632830359
政治处主任曹胜顺 2818605 18632830382
执行局长宋文禹 2818728 18632831111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高云 2818983 18632830306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酉红卫 2818952 18632830169
刑庭庭长吴卫丽2818689 18632830360
刑庭法官韩振栋(本案审判长) 2818686 18632830363
刑庭法官崔遵 2818685 18632830559
刑庭法官荀雯(本案审判员) 2818956 18632830580
刑庭法官张昊东 2818629 18231828382
少年审判庭庭长温学斌 2818677 18632830569
少年审判庭法官代娜 2818903 18632830365
少年审判庭法官张颖 2818867 18632830596
少年审判庭法官王章恒 2818683 18632830362
少年审判庭法官任盼盼 2818667
桃城区检察院:
地址:衡水市桃城区永兴西路619号 邮编:053000
区号:0318 24小时值班电话:6880066 办公室电话:6880066 传真:688009
检察长张玉书 8080099 2880001 13932886766 6880016 18803280001
副检察长卢勇 6880006 18632880998
副检察长王瑛 6880008 18603180189
副检察长韩焕鹏 8089119 18631866666
邪党组成员崔彦伦 6880002 13292212882
纪检组长耿彦长 6880010 18632880189
公诉科科长徐可星 8080028 13831856999
公诉科副科长杨玉玉(本案公诉人)
公诉科科员张西磊(本案公诉人)8080086
侦监科科长谢玉华 8080026 18632880026
桃城区公安分局:
地址:人民西路158号,邮编:053000
区号:0318 24小时值班电话:2325871 办公室电话:2325871 传真:2325871
局长于银凯7928166 13663383899
政委李刚2325688 18531802169
副局长李长根7928138 18531802018
副局长赵同禄(主管国保)7928155 18531802005
副局长辛传春18531802086
副局长张伟中7928153 18531802020
副局长田永兴7928156 18503186648
副局长刘益民7928179 18531802009
副政委、行政科科长韩丽7928135 18531802066
纪委书记苗志勇7928385 18503182188
国保大队长吴凤岩7928182 18531802599
国保大队警察张超18531802110
食药大队长王政18531802203
环安大队长肖磊13131859888
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
地址:和平西路2166号,邮编:053000 区号:0318 电话:2886234 2107821 2996358
局长顿越伟18531806699
胜利西路派出所:
地址:胜利西路东安小区西侧100米,邮编:053000 区号:0318 电话:2990110
所长赵阳
指导员程伟
桃城区政法委:
地址:人民路518号,邮编:053000
区号:0318 24小时值班电话:2815089 办公室电话:2815089 传真:2815089
书记郑建合 2815369 13903180366
常务副书记袁宏伟 2811936 13931839979
副书记、防范办主任解长存 2892808 13932860388
副书记、综治办主任韩强 7096996 13303387999
副书记王志强 7096998 13180008288
衡水市中级法院:
地址:胜利西路589号 邮编:053000
区号:0318 24小时值班电话:2188971 办公室电话:2188245 传真:2188345
院长周廷生
常务副院长田凯山 2188002 18603189888
副院长李广峰 2188006 18632888388
副院长张北一 2188010 18632888006
副院长郭佩珊 2188009 18632888208
副院长郭春生 2188011 13503188589
纪检组长吕宏毅 2188005 18632880199
政治部主任霍兴安 2188008 18632889988
执行局长李振洪 2188133 18632888010
正处级审判员许建军 2180099 18632836866
审委会专职委员米少植 2188960 18632888588
审委会专职委员高辉 2188595 18632888599
审委会专职委员付艳平 2188685 18632888336
刑一庭庭长刘洪海 2188083 18632888589
刑二庭庭长窦彩霞 2188531 18632888501
衡水市检察院:
地址:永兴西路369号 邮编:053000
区号:0318 24小时值班电话:2124883 办公室电话:2990479 传真:2996410
检察长李永志
常务副检察长金荣海 2696586 13833896699
副检察长崔金波 2997092 13503185587
副检察长刘金星 2699668 13903289668
副检察长李慧超 2669866 18632866006
副检察长李再兴 2692889 18932828999
副检察长谷小兵 6880001 13333080008
副检察长孟根行 2999258 13831898699
纪检组长王富染 2992926 18630590096
政治部主任李文波 2992110 13603182768
正处级检察员白贵千 2182110 18632866099
反贪局长陈文华 2356966 18732866666
反渎局长李军 2990609 13383388006
专职检委会委员朱克愚 2997696 18632866002
专职检委会委员刘玉峰 2995709 18632866066
公诉处主任检察官刘晓燕 2134138 18632866688
公诉处处长栾建文 2134138 18632866121
衡水市公安局:
地址:前进大街与南外环交叉口西北角 邮编:053000
区号:0318 24小时值班电话:2310514、2324522 办公室:2324522 传真:2324522
局长程蔚青(妻子张静 电话:0311-86677234 18631119693)
副局长张杰2966777 18531806777
副局长王恩忠2966133 18531806009
副书记李建民2966156 18603188156
调研员何风林2966339 18531808999
调研员郭强2966169 18531806999
纪委书记房文鑫2966569 18531808088
副局长庞世军2966069 18631860880
副局长邢承清2966866 18531806888
副局长葛涛2967909 18531807778
国保支队长倪庆府2966268 18531806369
国保副支队长左铁汉2966275 15003180228
法制支队长张国珍2966187 18531806868
衡水市看守所
地址:衡水市西外环6路终点站(西宁路) 邮编:053010 区号:0318 电话:2810008
所长齐雷宏 2812238 18531803180
衡水市政法委:
地址:育才大街369号,邮编:053000
区号:0318 24小时值班电话:2024983 办公室电话:2024983 传真:2021766
书记戴国华 2162218(宅) 15903181899
常务副书记邢洪文 2031958 13513085688
副书记、防范办主任冀立健 2065766 13932800000
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夏国征 2026115 13171718888
副书记、政治部主任吕继武 2026089 13903187788
副书记吴兴宝 2029656 13363310136
纪工委书记谭廉魁 2026108 15631838079
维稳办副主任刘继荣 2026860 13383681503
衡水市司法局
地址:人民西路1668号 邮编:053000
区号:0318 24小时值班电话:2685644 办公室电话:2685644 传真:2681026
李乃举 局长 2028966 13393289966
安国基 副书记 2680666 18703180588
田来斌 调研员 2689936 18630580096
徐国宇 副局长 2086001 18831816699
孙金春 副局长 2129897 13831806169
蔺静 副局长 2961296 18603182985
刘志安 政治部主任 2680702 18632885168
王秀真 副调研员 2680657 13165553909
曹宏峰 强制隔离戒毒科科长 2686105 13932880069
王振侠 法制宣传科科长 7078123 18631808869
管茂盛 国家司法考试科科长 7918508 18632885008
郭孟福 法制科科长 7918516 18632885178
陈幼廉 基层工作指导科科长 7915511 13932862192
周襄民 公证处主任 8080695 13603186333
马海贞 组教科科长 2684164 15103189210
段广胜 人事科科长 2686205 18632885288
韩学勤 法学会秘书长 2686305 18632830618
王英强 机关副书记 2684164 13831810086
河北省高级法院: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56号 邮编:050051 电话:(0311)87937000、83031059
院长:卫彦明
副院长:杨泰安、朱良酷、甄树清、王越飞、赵超英
纪检组组长:武力斌
执行局局长:徐茂明
政治部主任:杨宝森
副厅级审判员:崔建忠、骆春杰
审委员专职委员:梁晋忠、宋瑞良、柴建国
副巡视员:周金华
刑一庭庭长、审委会委员:赵江辉
河北省检察院: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61号 邮编:050051 电话:(0311)66871106、83012000
检察长:童建明
副检察长:史建明、申占群、李雪慧、何秉群、周庆平、侯建华
纪检组组长:朱仲达
反贪局局长:李勤
反渎局局长:贾振之
政治部主任:高树勇
检委会委员、检察员:段丽荣
公诉一处处长:高恩泽
公诉二处处长:王庆品
公诉三处处长:李素颖
河北省公安厅: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路276号 邮编:050092 电话:(0311)66990000
厅长:董仚生
副厅长:万书君、安忠起、张士良、付获生、李国华、张承聘
巡视员:张存信
政治部主任:史贵中
纪委书记:李金元
副巡视员:冯帆
河北省政法委: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46号 邮编:050051 电话:(0311)87907241?
河北省“610”(省防范办)主任:安忠起、王立山
副主任:朱现军、杜维娜、吕志国
副巡视员:王希双
专职副书记:田跃军
副书记、综治办主任:王金平
河北省张家口市法轮功学员戴建军,被绑架、非法拘留15天后,12月1日被劫持到张家口市看守所继续关押迫害。
2016年11月17日上午10点左右,戴建军在其打工单位宣化冶金,也叫宣冶(厂址在小辛庄附近)上班时,被七、八个便衣警察绑架。中午11点左右,三辆警车停在戴建军家(奥林第一城)楼下,戴建军的家属上街买菜回来,看到家中七、八个便衣警察,也没有出示搜查证,就非法抄家。其中有一个1.75米左右的男青年是马路东社区的,其余的都不认识。他们把戴建军卧室中的法轮大法书籍与大法师父法像,还有台式电脑主机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覆膜机一个、影碟机一个、摄像头、手机一部、银行卡若干个、香等等私人物品抢走,他们让戴建军的家属在一张物品详单上签名,走时却没给家属留下字据。下午戴建军的家属去马路东派出所要人。一个警察说不知道。一个警察说人已送分局,拘留15天就放人。
2016年12月2日一早家人就到张市拘留所接戴建军,8点多钟,拘留所告诉家人戴建军已于12月1日当天被关入看守所,要问详细情况去找马路东派出所。随后,家人到马路东派出所问戴建军什么时候能回家,一个不明真相的警察只让戴建军的家属一人留下,把其余家人都轰了出来,随后马路东派出所给了戴建军家属一张非法刑拘戴建军的通知单。
现在戴建军已被非法送入张家口市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一日,河北省承德市宽城县法院对秦皇岛市青龙县法轮功学员陈立新、杨丽新、李有菊、杜凤芹在承德市看守所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律师、家属一起堂堂正正的表示法轮功学员无罪,应无条件释放。
陈立新、杨丽新、李有菊、杜凤芹,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六日晚,在承德市宽城县峪耳崖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人恶意举报,遭到绑架,被关进承德市看守所,现在已经五个半月。十二月一日非法庭审从上午10点到下午3点结束,参加开庭的有副院长李山、审判长关峰、书记员、陪审员、检察院公诉人刘建、书记员刘西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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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承德市宽城县人民法院 毛晓龙 书记 13903141072
翟文孝 副院长 13931411155
李山 副院长 13831466305
张立坤 副院长 13785394471
何继伟 纪检组长 18732406669
张华 政治处主任 13931425139
黄利国 执行局局长 13315887216
刘国辉 办公室主任 13315892222
关峰 刑庭庭长 13832426111
曹飞燕 刑庭副庭长 15031650566
李玉富 民一庭庭长 15903346155
张宝贵 民一庭副庭长 13932441611
玄文斌 民一庭副庭长 13932427151
许先权 民二庭庭长 13931411189
宋敬宏 民二庭副庭长 13643244380
杨润国 行政庭庭长 18631426208
何相利 执行局副局长 13730244630
刘志生 执行局副局长 13832498107
何玉花 立案庭庭长 15128580902
刘井臣 立案庭副庭长 13831432915
蒋彦 审判庭长 13831496805
张学飞 审判庭副庭长 15833261978
任瑞飞 研究室主任 15930088903
刘文海 宽城法庭庭长 13931400388
付卫民 宽城法庭副庭长 13363140511
韩淑彬 交通巡回法庭庭长 13513141415
刘瑞得 法警大队队长 13931425656
杨润辉 法警大队政委 15131689588
张学峰 法警大队副队长 13932421151
杜宏君 法警大队副队长 13733249355
蒋文圣 法庭庭长 15832412616
徐猛 副庭长 13483868558
李振东 峪耳崖法庭庭长 13932407916
张春光 峪耳崖法庭副庭长 13032099558
唐士铁 板城法庭庭长 13832452855
刘海龙 板城法庭副庭长 18732477111
刘国 汤道河法庭庭长 13832489113
徐建民 汤道河法庭副庭长 13831433071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光辉 院长 2177001
陈雪峰 副院长 13733240088
王淮志 副院长 13903149901
马瑞卿 副院长 13903246168
程中平 副院长 13315888866
潘洪泉 副院长 13903149911
郭立琢 纪检组长 13931403271
曲竑图 主任 13803147309
李亚平 执行局局长 13603146365
郭雅丞 审判员 13932499056
王强 调研员 13903143366
张锦隆 审判员 13803149550
18631430090
韩瑞兴 审判员 13932456726
常耀喜 审判员 13803140399
谭爱军 审判员 13903243278
杨秀明 审判员 13903241678
戚洪泽 审判员 13703143816
胡明泉 审判员 13903249085
办公室 张旭东 主任 18931400017
李春晖 副主任 13603346832
李胜利 副主任 18731456688
隋海成 助审员 18831433999
刘志刚 科员 18931406826
张琳竟 书记员 15203141986
韩项宇 15031655930
董琳 13315885255
刘欣 13513140520
张莉 15632435552
任志成 审判员 15831429345
孟建华 档案员 15203249807
计财处 李江 处长 13903140336
赵银 副处 13932457155
邢江 副处长 13803140381
王焕民 审判员 13932420265
翟军 审判员 15133861236
赵晓祥 助审员 18931413999
刘津 会计 18631433395
杨雪莹 会计 18603146698
时丽 会计 13833408090
高杰 会计 15803147688
贾宏峰 司机 18203146961
刘中央 司机 15097891088
潘旭 司机 15203141234
高文芳 司机 13703141677
宫巍 司机 15831498885
李文学 司机 13903142217
郑冬岩 司机 18631407173
马增立 司机 15076970001
魏承德 司机 13831474315
李庆军 司机 13513249930
张兴华 司机 18931412265
王友国 司机 13903142265
郑雪松 司机 13503140093
丁小民 司机 13513147775
张宏伟 司机 13303141101
胡志明 司机 13393148866
马静涛 司机 18803141005
范维明 技术员 13703140022
李晨曦 技术员 18631433317
张占义 电工 18803043864
杨英敏 监控员 13932413308
韩庆章 监控员 13931426187
刘才 监控员 13831430151
高仁武 空调员 15128634530
鲁成站 空调员 15230896379
胡学军 空调员 13653348318
冯志新 空调员 15831407851
王学林 空调员 13733348822
王洪祥 厨师 13031408199
王爱娟 厨师 13932460156
杨秀凤 厨师 15833247535
徐亚荣 厨师 15031676275
李凤莲 厨师 13031407388
贠红侠 厨师 15031677345
王素芹 服务员 15803142861
安雅丽 服务员 13403349138
姜秀贞 服务员 13831490202
孔凡云 服务员 13932423829
屈彩杰 服务员 13733348617
李兰春 服务员 13503143423
吕志佳 服务员 15231456547
付兰芝 服务员 13932412453
郑伟 勤杂 13730146321
黄树林 勤杂 18713421448
张桂英 洗衣工 15603147384
张桂兰 洗衣工 13931419479
宋佳 理发工 18631470975
刘家麟 收费员 18803141859
宣传处 王世瑞 处长 13832430329
钱丽艳 书记员 13832416369
高树玲 书记员 15031671481
组织人事处 刘音 副主任 15028980608
陈孔亭 副主任 13831407140
陈德军 副主任科员 13633247776
周秀兰 18631429957
教育培训处 李莉 处长 13731447998
李欣 审判员 18631433872
法官管理处 胡玉山 处长 13313145355
关志臣 副处长 13031415080
18631433870
政治部综合组 陈述 副组长 15930992718
聂国智 副组长 13932482619
赵柏慧 书记员 13503142324
范典 书记员 18931403146
岳超 书记员 18631433221
纪检监察 李小龙 监察室主任 13903140678
张晓平 纪检副组长 15903146958
于相成 纪检副组长 13503140207
陈国洲 审判员 13832463553
杨森 书记员 15531453156
闫鸿 书记员 18730400519
机关 袁宝山 书记 13803140135
魏宪 审判员 13503343532
徐国侠 副主任 18603141099
老干部处 王爱香 处长 13832463558
白雪冬 13703140883
杨滨 司机 13703140582
研究室 孙琳丽 主任 13931401271
尹淑兰 副主任 18233813939
孙卫光 审判员
张浩 书记员 13722362850
于一 书记员 15128586059
立案庭 王继跃 庭长 13932432212
侯金声 副庭长 13643245558
柴燕宏 副庭长 13831435239
刘连起 副庭长 18631433268
韩平 审判员 13831472916
任珂 书记员 13503341181
张斯文 书记员 13832473929
巩志峰 司机 13313381909
立案二庭 李亚平 庭长 13803148020
郑久敬 副庭长 13932428111
马林 副庭长 18603143301
高伶丽 助审员 13731448800
徐辉 书记员 15831488998
周华 书记员 18703147171
曹禹 书记员 18632452527
王阳 司机 13831455500
刑一庭 叶宏东 庭长 13831438859
王永福 副庭长 13633146999
张智慧 副庭长 15128636666
刘玉琴 审判员 13932485481
张富华 审判员 13503146375
贾儒 审判员 13831492766
孟昭鹏 助审员 13171608181
祝宝森 助审员 18631433378
陈熙 书记员 15097833366
邵英辉 书记员 15903241866
代文静 助审员 13463484321
张彦波 司机 13831431132
刑二庭 丛云峰 庭长 18631410082
李浩东 副庭长 13832461533
王志华 审判员 13831421895
王芳 审判员 13931406095
李森林 审判员 13653348595
赵辉 审判员 13831410629
孟路遥 审判员 13903240294
董丽娜 书记员 13673149128
张忠云 司机 13832403766
李维红 书记员 15031670043
张丽娜 书记员 13932416079
民一庭 王建平 庭长 18603146669 18631433326
崔向东 副庭长 13603349835
马明 审判员 13931405826
王晓法 审判员 18713422929
李国兴 审判员 13903246965
陈建民 审判员 13903140770
刘海臣 审判员 13603148698
邓立波 审判员 13803146186
白云 助审员 13503346955
郭军 书记员 15933146745
谢芳 书记员 15076961621
刘莹 书记员 18830421616
巩志伟 司机 18503147677
孙筱清 内勤 13503149671
民二庭 杨玉刚 庭长 13903149416
王小青 副庭长 18631433682
徐岩波 副庭长 13932426297
刘茹 审判员 13633142167
王玉珉 审判员 18631433793
刘树国 审判员 13831429993
刘旸 书记员 15831435199
姜超 书记员 18831431888
马莉 书记员 18903241076
蔡亮 司机 18631433218
民三庭 裴赤博 副庭长 13903141892
张认众 副庭长 13903145096
刘淑贤 审判员 13831425855
李红梅 审判员 13503149566
曹朴实 审判员 13931419632
应春明 助审员 13903244883
魏华 书记员 15933673361
马力 书记员 18103243399
民四庭 张小键 庭长 15033143981
李慧娟 副庭长 18631433692
常淑英 副庭长 18631401012
张广全 副庭长 18631433253
张甫 审判员 13931423191
张晓婧 助审员 18631433787
张伟 助审员 18903241388
薛飞 书记员 18830420003
张莉 司机 13932490953
民五庭 周亚秋 庭长 13903142168
冉雪芳 副庭长 13653145277 18631433670
王志宏 副庭长 18631433252
郑建强 审判员 13803145931
薛林儒 助审员 13832403918
张喜艳 助审员 15831403339
于伟力 书记员 13903140446
段映雪 书记员 13932496168
行政庭 王海涛 庭长 18631433687
黄鸣春 副庭长 15028929281
刘松平 副庭长 13803145286
陈德贵 审判员 13722363668
李奇 审判员 13931427991
王静 书记员 13673247031
孙媛媛 书记员 13513145187
祁春梅 13833415596
赔偿办 沈晓琳 副主任 18631433829
张斌斌 书记员 18732419696
审监一庭 王毓兰 庭长 13313141855
朱彦兵 副庭长 13031402895
王继军 副庭长 13831449998
金小雁 副庭长 13603149488
马晓新 审判员 13831418106
刘福泉 审判员 18631433276
审监一庭 燕金玲 助审员 18603245908
王丽丽 助审员 15903242868
陈辉 助审员 18631429890
杨文静 书记员 13903245192
刘明洋 书记员 15903245563
刘瑞东 司机 18631433281
审监二庭 王景林 庭长 13903240309
高喜军 副庭长 18631433390
李海燕 副庭长 13703140775
冯志宏 助审员 13931428616
王泽成 书记员 18631433893
于然 网管员 18631433223
司法技术辅助室 段大旭 主任 13903140958
杨晓梅 副主任 13832401922
李国军 工勤 13903146813
唐宝鑫 工勤 15903247899
李越洋 工勤 13932443170
执行裁决庭 刘军生 庭长 13803149661 18631433851
贾燕平 副庭长 13903240304
李国臣 副庭长 18832473721 18631433721
廉立伟 审判员 13703149667
孙源远 工勤 13603148002
执行实施处 郭建军 处长 13803140958
陈晓东 副处长 13081896885
王建刚 副处长 13903143600
袁立新 副处长 13932418560
郭莉莉 审判员 13832461566
刘立光 审判员 13703141262
王登迎 执行员 13832438058
梁守海 审判员 13833406066
齐万里 审判员 13603146660
屈武 书记员 18631433875
执行综合处 裘民 副局长 13931420638
罗乐平 副处长 13932455080
王勇兵 科员 13513140906
安国杰 书记员 13643241913
张海石 工勤 18631433293
执行审诉审查处 孟庆国 处长 13703141962 18631433352
贾为民 副处长 13932453298
王丽燕 书记员 18631433782
法警队 朱绍东 政委 13803144495
薛辉 负责人 18631433658
赵洋 司法警察 13673145588
刘金贵 司法警察 13932467736
姚玉忠 司法警察 13091357366
李建民 司法警察 13503146576
陈忠冬 司法警察 18631433705
姜明权 司法警察 13932425855
赵海蒂 司法警察 15933656789
崔成 司法警察 13403145050
袁强 法警 18631433786
杨明菲 法警 13831427652
李学军 法警 13932488402
姚望 法警 13730146116
杜宝军 法警 13831424532
郝晓峰 法警 13903246413
丁世刚 法警 15831498876
张羽 法警 15076360054
王键 法警 13653140998
罗艳 法警 13653146861
袁媛 法警 15512393333
靳福星 法警 13831437111
兰海龙 法警 13932487437
邓程洋 法警 18803148189
段泳亮 法警 15133875775
法院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426号 邮编301700
院长:张林才 手机:13502058751
副院长:赵国强 13902105687
李维民 13502136233
孙盛国 13682097078
张文 13702052178
其余院领导:周广金 13512053999
赵军生 15122586409
穆文刚 13820239873
孔为国 13920721323
立案庭:
庭长:李月影
庞凤海,刘景欣,张婧,李彤,刘景元,任贻政,王顺江,黄永平,尹建伟,何宗田
刑庭:
庭长:毛兴东(主审庭长)
殷健(主审法官),李宗莲,刘向兰,李海峰,刘春秀,穆莹,姚长胜,常忠圆,王卫东,王晓
书记官:王红
审判监督庭庭长:陈学功,刘建华
研究室:周彦冰,孙齐军,张薇,王聪,于元植,王旭,刘瑶
执行一厅:陈文歧,周新记,程学江,付国明,任树森,王爱军,宋宝森,韩鹏,李存乡,高树松,王建忠,赵宝春,韩昌龙,尹鹏超,潘东东
执行二厅:蒋继军,祖志刚,牟泽良,陈庆军,曹小军,马丽娅
执行局综合科:王宝安,吴玉华,陈超,陈朝,冯金玉,陶艳霞
法警队:李刚,高宝林,项楷云,孙倩,黄亚杰,黄杰,高伟伟,吕晨,盛新宇,马志阳,张宇,李洋,邢冬青,赵胜,李晓亮,张欢,潘超,高辉,赵东,赵佩松,侯海粟,李鑫,毕宝堂,王启平,刘广生,韩增玉,武立洪,王福运,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2/23/160428.html>
声明人:杜秀云 黄洪松 胡定芝 邓孝兰 安文霞 刘淑清 刘秀荣 苗戴勇 余福荣 于铭慧 林洪桂 刘久生 邵秀艳 王秀英 李秀琴 邓开如 王金凤 宗桂芹 尚严财 任玉娥 武英兰 赵秀珍 顾俊梅 沈还姣 翟凤贤 王功珍 翟凤晶 张爱娣 王婵娥 胡睿 刘子全 蒋立宇 翟凤珍 舒善明 许秀才 于桂荣 刘金枝 戴妙嫦 姜淑英 张代娣 武玉梅 纪桂芹 宋英杰 李淑珍 刘永琴 徐桂双 刘艳萍 李春环 李金才 孙淑玲 唐玉兰 邵宝庆 刘金华 赵茂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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