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冤狱折磨 黑龙江省宁安市黄晏林控告江泽民

更新: 2017年09月14日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六日】在面对与亲人生死别离时,黑龙江省宁安市黄晏林先生找到法轮大法,明白了生命的真谛,返本归真。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的迫害打破了他生活的宁静,二零零三年被判九年冤狱,家破人离。每当黄晏林追忆往事身临其境历历在目,难言痛楚撕心裂肺不堪回首……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黄晏林依法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投递《刑事控告状》,起诉迫害法轮功的首犯江泽民。

黄晏林先生,今年五十一岁,原黑龙江省宁安市东京城林业局工人,已下岗。下面是黄晏林先生在《刑事控告状》中陈述的部分事实。

结大法之缘

首先,还是把时间回放到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一日,我回山上林场为哥哥处理丧事,期间,遇到一位亲属,他劝我人死不能复生,不要过于悲伤,节哀保重。此行,他还特意向我推荐了一部奇书《转法轮》,让我带回去好好看看,准能明白人生的真正意义和如何修炼做好人的道理。

也许是对气功修炼有不解之缘吧,回到家,顾不上吃饭睡觉,我便如饥似渴一气呵成,把三百三十二页厚的书从头到尾看了一遍。说来也真神奇,他绝对是本宝书!就在阅读的过程中,不知不觉的一下子就明白了我在人生当中许许多多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我的思想被震撼了,心情非常激动!偶尔还时不时的出现多次莫明的感动,鼻子酸酸的,眼泪直往下掉。此时此刻,我在心里默默的向师父承诺:我是炼功人,我要提高心性,一修到底!

随着学法修心的不断深入,我的头脑中逐渐的有了一种愿望:这么好的功法,为什么不想办法把他越传越广,让更多的人都能受益呢?于是一个月以后,就在自己家成立了法轮功辅导站;转过年三月份,又在火车站广场设立了法轮大法炼功点。至此,当地的几十位大法学员有了一个比较稳定的学法炼功、相互交流的修炼环境。

炼功点上的“常客”

其实,早在中共迫害之前,被控告人江泽民就通过当时的国家政法委书记罗干,授意中国公安部一局派各地公安、特务对法轮功炼功点及广大炼功群众进行侦察、监视、驱赶和殴打。我地炼功点及我本人也不同程度的受到东京城地区公安分局(后来改为东京城地方派出所)郭姓局长及其下属警员的多次骚扰。

准确的说,那还是在一九九九年“六一零办公室”成立以后的六月间,每日清晨,炼功点上都会出现一个“熟悉”的身影,他也不炼功,有时走过来走过去的,有时站在边上静静的看,在观察。每当学员炼完功了之后,他就上前问这问那。有几次,学员向我学第五套功法,我就席地而坐,演示静功打手印给大家看,他也在旁边跟着瞅,但一直都没和他说过话。

大约又过了一个来月,这天晚上七点多钟,听到有人在敲我家的门,我穿鞋上外屋把门打开,迎面进来两个身着公安制服的人,其中一人说:“我们是东京城地区公安分局的,来你家看看,了解了解情况。”我把他俩让到客厅坐下,我们闲谈了一会儿,他俩就站起身来对我说:“我们局长请你到局里去一趟,想和你谈谈,那你现在就跟我们走吧。”听他们的口气没有商量的余地,随后我就在他俩的“看护”下,来到了公安分局。临走时,趁我没注意,他们还随手抄走了我一本《瑞士法会讲法》。

一进局长办公室,他俩就对大靠背转椅里做着的人说;“郭局长,我们把人带来了。”待他慢慢转过身来,当我看清他的正脸时,感觉自己也是微微一愣!心想:这不就是每天都在炼功点出现的那个人吗?!那两人一边把从我家偷来的大法书交给郭局长,一边对他说:“这本书是我们在他家搜到的,”然后他们就出去了。

自从修炼法轮功以后,家里的电视我就不看了,那些所谓的国家大事变的好像都与我无关了。近期来家里学法的人逐渐减少,我虽心存疑虑,也没多想。今天被他们带到这种地方,我似乎一下子就联想到了什么。

接下来,他随便问了问我家庭成员、亲属以及有无其他社会关系等等一些情况,他还问我:“这本书是谁给你的?”我回答他:“在书摊上买的。”他还劝我要多看电视多看报,新闻大事早知道。临让我走时,他用非常严厉的语气警告我:“你最近不要各地到处乱走,我们有事找你时,你要随叫随到!”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始被拘禁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早晨三点半,我用自行车带着打扫炼功场地卫生用的扫帚,一只手拎着放炼功音乐用的录音机,一只手推着自行车,打开大门刚要往出走,两个公安突然出现了,用身体挡住了门口,极不友好的对我说:“你不用上炼功点了,跟我们到分局走一趟。”我不知又发生什么事了,很无奈的跟随他俩来到了局长办公室。

办公室里没有人,我坐在沙发上,那两人陪我在那等。一直等到快七点了,走廊里才传来人员嘈杂的声音,不一会儿,郭局长进来了。他坐下后,表情极傲慢的对我说:”最近电视新闻你都看了吧?国家政府对你们炼法轮功又有新政策了,你听好了,一会儿我放你回家,回去后,你要老老实实给我在家呆着,哪都不能去,我们说不定什么时候传讯你,要是不老实,看我到时候怎么收拾你!”

我回到家之后,从功友那听到消息:“早上炼功时间到了,见你还没来,大伙在等你的时候,来了一大帮公安局的人,将功友们围住不让走,逐个登记姓名、住址、工作单位。毕竟炼功人多(最多时有一百五十多人),公安人少,他们也看不过来,多数功友都没登记,找机会走了。”这真是“山雨欲来风满楼”啊!种种迹象表明,国家如何对待公民信仰法轮功,我预感到即将会有重大的事情要发生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早上四点半在火车站广场炼功点,大家正准备要开始炼功,这时来了很多公安,不由分说,就把我们在场的五个辅导员给拽到了附近不远处的公安分局,并把我们关在门卫室里软禁了起来。整整一上午,既不让走,又不做处理。等到中午吃饭的时候,也没人关心我们是否吃饭,更不允许我们自己出去买东西吃。有的家人找到公安局要求放人,他们都用“等待处理”来应付了事。

直到接近下午三点钟,他们才把我们带到楼上大会议室,让我们都坐下看电视。

三点整,中央电视台开始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民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通告》”,并且反复播放了很多次。接着就是继续播放污蔑、诽谤法轮功创始人的造假录像。一个小时后,我们又被带到另一个办公室,给每人各发了纸和笔,让我们写收看电视新闻的心得以及不炼法轮功的保证。我们谁都不想写,都说不会写。他们就拿出打印好的公安部下发的《五不准公告》叫我们照着抄一份。我们坐在那和他们耗着不写,谁都不愿意做违心的事。

就在这时,从外面进来一人把我单独带到楼下,让我坐上车。没多大功夫,车就开到了我家。从车里下来三个人,他们命令我把门打开。他们没有出示任何手续,在没有第三者证人的情况下,从我家抄走两大纸箱个人物品,其中包括装裱好的我师父的几个大小法像、介绍功法的宣传图片栏、炼功磁带、师父讲法录像带、成套VCD讲法光盘和给新学员准备的几十本大法书。然后用车拉我返了回去。

到了分局,从他们之间的谈话中,得知这几个抄我家的人都是宁安市公安局来的。没过多久,就把我又带到先前看电视的那个大会议室,有一个自称是宁安市政法委姓张的书记找我谈话,他的态度还不算坏,问了我许多问题,我们彼此也谈了很久。眼看着都到夜里十点半了,他们这才放我们回了家。

第二天我还是照常起床很早,出了家门,一如既往的往火车站的方向走去。刚到附近,就看见广场中心有几十个公安人员在那列队站着,陆陆续续来晨炼的功友们,也都依依不舍渐渐的离开那里往家走。

当时给人的感觉,好像是天塌下来一样!街头巷尾议论纷纷,造谣谎言人云亦云。在中国大陆,由于中共控制的所有媒体的欺骗宣传,人们对待法轮功学员就像躲瘟疫一样的退避三舍,谁要是承认信仰法轮功,那从此你就会备受歧视与嘲讽,甚至把你与精神病视为同类。

和平上访之路

俗话说的好: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然而,众多的法轮大法修炼弟子,他们没有采取任何的暴力行为,来对抗中国政府及中共对法轮功及其创始人诬蔑和迫害,而是纷纷选择了和平、理性的到北京和各地省政府部门的上访之路。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一日,我同卢清志、张含顺、于安琴、卢文革、于风芝和曹立敏等一行七人坐火车进京为法轮功上访。我们辗转来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两办)信访局门口,就被守候在那里的几十个外地便衣警察给团团围住,经过询问得知我们是黑龙江来的,为法轮功上访的。这时,围观人群开始往外闪,向我们走过来三个人,对我们说:“你们到站了,心到佛知了,请跟我们走吧。”这样,我们就被领到了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林业公安处驻京办事处。

由于我们走的是和平上访之路,因此也没必要隐瞒真实身份,他们就用电话与当地相关部门联系,几小时后,我们就被车拉到黑龙江省东京成林业局驻京办事处(过后得知:在北京截住一名上访的法轮功学员,通知当地部门来领人时,必须交五千元钱才能给人,这就等于我们被以五千元钱一位给卖了)。次日东京成林业公安局派来七人坐飞机到京,把我们七人给押回东京成镇,十月二十七日关进林业看守所,初定刑事拘留一个月。

刚进监号里,我们就被强迫奴役劳动,给每人发了五百份大米袋纸,经过折叠后用胶水糊成成品大米袋。(号里成手每人每天才能糊五百份)我拒绝干活,被姓孟的狱警提到管教室,当晚值班的八个警察一起把我围在当中,对我一阵拳打脚踢。有个姓胡的年轻警察,身高体重大块头,站在我的对面,抡起胳膊左右开弓,一连气打了我三十来个大耳光,随后他们对号里其他人谎称说是因为吵监闹号、违反监规,才对我这样的。

后来,我还是被送回号里接着干活至凌晨四点左右,实在是坚持不住了,经过和值班的再三要求下,才让我们睡觉。感觉好象刚刚闭上眼睛就听见有人喊起床(看守所规定早上五点起床)。吃完一个玉米面窝头之后,每人又发了五百份(前一天发的还没有干完),等干到后半夜二点多钟时熬夜熬的太困了,就跟当班警察说明情况后,又经过请示上级才准许我们睡觉。看守所里每天出监放风两次,每次不超过五分钟,要解大手时间都不够用。

在这期间,林业局党委会议对我们几人作出决定:有单位的,单位拿一万元保证金;没单位的,街道拿一万元;个人每人拿五千元保证金,共计每人一万五千千元,钱交齐就放人。拘留到一个月后,他们六人陆续交上钱被家人接了回去,只剩下我自己还没动静(事后才知道:当时我单位一把手厂长宁卫东思想痛恨法轮功给他带来的“麻烦”,死活不出一分钱)。由于单位不拿钱,我母亲四处奔走、东借西凑,于四十四天后交上一万五千千元钱把我接了回去。至此,七人进京上访被勒索人民币共计四万多元,而且没给开收据。如今十四年过去了,只剩我自己的一分钱都没给退还。经手人是当时的林业公安局政保科科长于永彬。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二日晚上五点多钟,东京城林业公安局刑侦科蒋兆林等人,骗我开了门。他们也没出示搜查令,随后就把我家翻的乱七八糟、一片狼藉。其中有一个姓郑的警察,与我曾经还是同届不同班的同学,但此人做起恶来也未讲半点情面,数他搜的最卖力,气喘吁吁、汗流浃背的,连房顶和菜窖都不放过,搬梯子、打手电也要看个究竟。三个人折腾了半天,并没有找到他们要找的东西,很泄气!只好悻悻的把我连同在我家翻出的两本《转法轮》、一套炼功音乐磁带带回局里交差。

我被他们带到公安局二楼刑侦科一间很大的办公室,一个矮个子不知姓名的警察给我作询问笔录。隔壁房间偶尔传来其他同修被刑讯逼供发出的阵阵惨叫声。警察们进进出出忙的不亦乐乎,有的还有意无意的把审讯别人使的损招在我面前张扬,用来吓唬我。最终,他们见我始终不害怕、不动心,所记的笔录又无“价值”可言,这才决定放弃继续对我的审问,把我单手用手铐铐在暖气管子上,三个人躺在沙发上睡觉去了。当晚后半夜二点半左右,我趁他们还在睡熟之机,退出手铐而走脱,从此流离失所。

在我流离失所的九个月期间,林业公安局派出多路人马,四处追查,下死令,决心在短期内必须将我“缉拿归案”。我所有远近亲属家他们都搜过了,有的去了还不只一次。光在北京我爱人开的超市附近蹲坑就蹲了半年,后来他们在撤离之前,气急败坏的鼓动当地街道居委会的人天天出面骚扰,致使超市生意实在是做不下去了,无奈之下,我爱人忍痛含泪把店兑了出去,回了东北老家。

与此同时,我单位一把手厂长宁卫东,他早就对我恨之入骨,也一直在伺机甩包袱。正巧当时林业局正在搞买断(又叫下岗一次性安置)试点,于是他就心生一计,在我本人不知情、未经本人同意、也没有本人亲笔签字的情况下,伪造签名,报复性的强迫将我的工作买断,人为的陷害我下岗失业,从此让我失去了仅有的经济来源。然而,苍天有眼,恶有恶报!事后,他因贪污被判入狱十五年。

在国保支队遭酷刑

二零零二年七月中旬,我与同修取得联系,在牡丹江市东安区等处租房建立大法资料点。“十一”前夕,大伙商量准备搞个牡丹江市法轮大法日活动。十月九日,我们就把写着“庆祝牡丹江市法轮大法日”、“法轮大法救度众生”等巨型条幅悬挂在牡市工人文化宫等处。

这一活动对当地邪恶震动极大,市局国保支队、市“六一零”及刑侦等部门联合介入调查。因在一学员家中搜出了与“法轮大法日”相同的小条幅,后经对其百般折磨,逼其说出资料点地址,警察在此蹲坑守候。十月二十五日下午五点左右,我去该资料点取资料时被绑架,关押在牡市公安局六楼国保支队,四、五个人对我进行刑讯逼供。我所受酷刑有以下几种:

戴“太空帽”:他们分别用单层或双层塑料袋套在我的头上,套至脖子处系紧,憋气四十五秒钟,使人缺氧,呼吸挣扎,各重复二次。四个回合下来,见我还不招供,其中一人说:“你要是再不招,我们今天就拿你当杀人犯一样对待。”

灌芥末油:把芥末油顺鼻眼倒入腹腔,第一次倒入半瓶,几分钟后再把一瓶半一起倒进去,那滋味简直难受极了,五脏六腑就象开了锅一样,鼻涕眼泪哗哗齐下,嘴里接连不停的打嗝,往上直返浓烈的芥末味儿。大约过了十分钟左右,才逐渐的平静下来。(以上两种用刑都是把人铐在老虎凳上完成的)

紧接着便是“上绳”:第一绳是用一根绳子,把绳子中间位置放在后脖子上,然后由两人(牡市国保的乔平、李学军)分别各自拿一半绳子顺肩处开始经胳膊上绕至手腕,然后将两手反绑,两绳头紧紧系住,将人脸朝地按在地上,再用脚踩在我身上,用手使劲往上提被绳子反绑的双臂,那真是钻心的痛啊!

他们接连提了几次,没见效,就又开始上“二绳”:把绳子松开,从新加力使劲将双臂缠完后反绑,两绳头死死系紧,然后往胳膊与后背接触的地方用啤酒瓶子往里猛钉(俗称:“夹楔子”),关节处感觉痛苦极了。上绳造成绳子勒入肉中留下的皮肤黑印,几年后才慢慢退掉。

他们还用鞋底子抽耳光,当时就把我的四颗门牙都给打活动了。眼看折腾了半夜也没套出一个字的口供来,他们就从审讯室出去了。凌晨二点多钟,他们又把我带到另外一个房间,将我双手铐在老虎凳上,左右两边各坐一人,手里各拿一个啤酒瓶子,使劲向我的膝盖、小腿骨、脚背上狠命地砸,一下、两下……那真是一下一钻心,一下一揪心!

就这样,在国保支队折磨到十二天,又把我关进了牡丹江市兴隆看守所。

冤狱九年——在牡丹江监狱遭受迫害

二零零三年五月六日,在牡市东安区法庭上,我为自己辩护说:“我们修炼没有罪!法轮功不是×教!”法庭枉法裁判不予采纳,结果我被诬判九年。我要求上诉,也没人予以理睬。虽然我在法院判决书上拒绝签字,但最终还是被关进牡丹江监狱继续遭受迫害。

监狱里的菜汤跟猪食差不多,缺盐少油、清汤清水的,玉米面发糕象没蒸熟似的胶粘。在那里,每天除了参加奴役劳动以外,隔三差五的总有警察找去谈话,作“转化”迫害。二零零九年七月份是迫害法轮功十周年“敏感期”。七月初,牡丹江监狱下发了《关于强制转化法轮功》的文件,此文件的言外之意就是为了达到“转化”目的,可以不择手段!

七月八日上午九时许,中队长王恩哲带领杨金国、张庆波、张焕民、宋熙全、史爱胜等五个犯人,把我从车间带到监舍管教室。进门后,王恩哲问我:“能不能转化?”我回答说:“这是个人信仰问题,转化不了!”于是二话不说,王恩哲命令那五个犯人把我的双手用手铐反铐着,两腿用警绳紧紧捆上,再往我身上倒两盆凉水,浇的浑身透湿,然后让犯人把住头、胳膊及双脚,王恩哲用电棍电我的全身,除了眼睛以外,几乎无一幸免。两根电棍都打没电了,打得脖子、肚子上起了一片片大水泡。紧接着又叫犯人将我按倒在地,他用警棍照我背部(从后脖子一直到尾根)反复一阵猛烈抽打。

打了一阵子之后,再让犯人把我扶起来坐在地上,王恩哲抡开双手对我左右开弓大打耳光,一边打一边问:“共产党和法轮功谁好?”我不断高呼:“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好!……”他见状,赶紧叫犯人找来毛巾塞在我嘴里,然后继续打,这时以前被市国保打活动的牙又被王恩哲打得松动更厉害了。(二零一零年新年前夕,有两颗门牙在同一天脱落下来,牙体洁白完好,绝非病牙。)他打累了,就让犯人把我连拖带架弄到监舍,站在几个连在一起的床头一侧,用两个手铐分别将双手吊铐在铁床上,然后王恩哲对我又是一阵大嘴巴子,边打边问:“共产党好不好?”我大声回答:“共产党不好,法轮大法好!”等折腾累了,他告诉犯人:“两人一组看着,不让他睡觉,他要闭眼睛,就拨醒他,另外两人睡觉,两组轮班,直到他在写好的‘四书’上签字为止。”换句话说,就是啥时候签字啥时候才算完。

当时监狱在十监区和十三监区搞试点,强调追求“百分之百转化率”。为了达标,十监区监区长胡伟和主抓改造的副大队长孙洪喜一起精心策划并具体实施了对本监区每一名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我妻子得知我被冤判九年,她因承受不了舆论和精神的双重压力,于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日领着东京城林区基层法院的人到监狱现场办公,被判离婚,断我净身出户。当时对我来说,这无疑又是一次沉重的打击与伤害。至此,我身陷大狱、妻离子散、一无所有……

然而,善恶有报是天理!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六日,胡伟因收受犯人钱财,被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批捕,从监狱里面戴上手铐押解看守所。不久,孙洪喜也因收犯人钱被押异地看守所多日。当今中国,腐败无处不在,花钱买官、花钱买罪的比比皆是,听说胡伟着实花了不少钱才得到检察院免于起诉的处理,现已退岗还罢了官。

而十三监区监区长于海军于二零一零年四月调往五监区任监区长。五月初他带去的关系犯因强制、粗暴管理犯人,导致五监区全体服刑人员暴乱闹狱,后来动用武警才控制了局面,事后于海军也丢了官,看监狱大门去了。

胡伟事发后,监狱“六一零”派干事找十监区法轮功学员谈话,我们四个人都否定了那个所谓的“转化”,并表示不放弃大法修炼。

二零一零年九月份,十监区准备给我呈报减刑,我听说后,立刻找到中队,提出拒绝减刑,致使诱骗减刑转化计划破产了。

二零一一年二月份,大队干事王志强、二中队中队长岳松、改造副大队长张生利等人分别多次找我谈话,说最近省“六一零”要来牡丹江监狱验收法轮功“转化”成果,告诉我到时候就说自己已经转化了,我均予以回绝了。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二日,二中队指导员刘岩把我找到办公室,拿出从新抄写好的“四书”(放弃信仰的悔过书等)说:“上次你们签字的四书格式不对,狱里要求从新再签一遍,”我没有答应。第二天他又把我找去,我说:“这个字我不签,你们也别逼我,如果把我逼出好歹来,对谁都不好。”他说:“你就说狠话吧!”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四日,刘岩把我叫到监区长办公室,一进屋,里面坐着监区长庄轶欣、改造副大队长张生利。庄轶欣一开口对我又是一阵恐吓,并且还对我说:“二零零四年我在集训队当教导员时,曾经一共转化了八名法轮功(学员),对你怎么没有印象啊?我给你一夜的时间考虑,如果你要再不签字,我们有的是办法让你签!”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五日,这天是我的生日。这天上午九点,岳松和刘岩把我叫到中队办公室,给我限时五分钟时间给予签字,否则就将武力伺候!而我心一横,至死也不会“转化”的。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我在监狱里被迫害了九年之后,回到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