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因“贪”迷失了自己回家的路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一日】近一年,我们地区发生了几起绑架迫害案例,其中几人已被非法判刑甚至判重刑,有的被批捕。同修遭迫害的原因是复杂的,但这些迫害案例的一个共同点就是:邪恶抄家时劫掠了大量的现金、设备、耗材,这些都是其他同修的或用其他同修给的钱购买的,或者长期动用大法资源不听劝阻的,这不能不让我们反思。

一、几起遭迫害案例的情况

有一个家庭资料点是同修出钱租的房子。出事后被邪恶劫掠的钱物折价超过十万、一辆车被劫掠、一个存折(具体金额不详)被抄走、个人生活方面的损失好几万。存折牵涉了好几个人,劫掠的车牵涉了好几个人,资料点还有两个三退名单上注有本地两个同修的名字。受此事牵连先后被绑架的有六人,几人流离失所。邪恶把抄去的大量物品陈列“展览”,大量公检法人员去参观,拍摄的大量照片、视频在媒体刊登、播放。近期这个资料点的夫妇已被非法判刑,其中男同修的刑期是今年全国迫害案例中最长的,也是我们地区自七二零以后被判刑期最长的,他此前被迫害十二年。看到邪恶公布的照片同修都被震惊了,听到邪恶诬判的刑期再次被震惊;另一个资料点仅抄出的打印纸就有十九箱,牵涉多人被绑架骚扰,目前还有三人被关押,其中一人被非法批捕;还有两个资料点被抄的钱物折合都是好几万,同修已被长期关押、判刑;本地的A被旧势力左右,长期以帮助、营救同修为名,用人心和同修情带动一些法理不清的人搞大帮哄,乘机大肆动钱浑水摸鱼。近期,A再次(以前遭过两次迫害)被绑架批捕。

二、大量存钱存物、动钱动物的事长期存在

多年来我们整个地区因邪恶抄家、劫掠造成的损失巨大,无法统计,但是大量存钱存物、动钱动物的事仍屡见不鲜,而且大部份都是其他同修给的,并不是自己的。七二零以后,本地一些参与协调的人多数都被迫害过,有些被迫害几次,其中一些人就是在“钱”上出了问题。本地以病业离世的同修中有的就是将同修给的钱用在个人生活上、挪用了。

有一对夫妇同修家二零零三年被邪恶抄去了两车耗材和设备(车型不详),二零零六年女同修病业离世,一年多后男同修又病业离世,邪恶在同修离世当晚就去抄家,被家人制止,几个同修冒着危险当夜转移了好几大三轮车的东西。近十年过去了,当初转移出来的东西有的还积压在同修家里,一些已经弄不明白是该用到哪的,有些已经不能用了。该同修家的耗材、设备基本都是其他同修给的钱买的。

B同修二零一二年将老家(外省)几个乱法者带到当地,期间多次召集交流。B表示要给来到当地的C和本地的协调人(包括A)买车。几天后这些人走了,不久传来消息,带头乱法者C暴病身亡,年仅五十多岁。二零一四年,B开车和另外几人拉着几十万小面额的新币从老家某省到另一个省,结果几人刚到就被绑架,车和新币被非法扣押。几人被当地邪恶劫持回来,先后办了取保候审,但邪恶一直利用手机监控他们,只要出门邪恶立马就打电话恐吓、骚扰。几个月后其中一人到外省被邪恶网上通缉绑架关押,她丈夫(几人中的一个)病业离世。后来B的车和部份现金要回来了,B又拿着几十万现金让当地同修兑换,被制止。

有的人同修给多少钱、多少东西都敢接;有的拿着同修的钱多少都敢花、合适不合适都敢花;有些人拿着同修的钱贪图便宜大量买耗材强塞给人;有些人贪图省钱省事无论多少东西都敢要;有人将同修给的钱转送给住院的同修、给受迫害同修的家人;将资料点的钱拿去给律师;有人将同修给的钱随意挪用,动辄成千上万,同修制止时还振振有词:同修说了干什么都行;有些人过去大量接收同修的钱攥在手里,后来意识到不符合法了,不是坦坦荡荡找同修承认错误、将钱退回弥补过失,而是想办法塞出去;有些同修好大喜功、证实自我的心不去,总是以常人“搞事业”的方式做证实大法的事,对待救人的项目,追求“轰动”效果,将人、财、物集中起来做“大事”。其实江氏流氓集团迫害大法采用“经济上截断”的打压政策,邪恶时时都虎视眈眈的在盯着我们用钱用物上的漏,在干扰最大、损失最大、负面影响最大处下手。这种“搞事业”的做法不正是它们需要的吗?“搞事业”造成的损失最终会算在谁的头上呢?

常人之间的钱财往来,包括父母和子女、兄弟姊妹之间,能糊里糊涂没什么理由就给对方几千几万吗?能随便接受别人几千几万的现金、存折吗?能按照个人喜好随意支配别人给的钱吗?

三、大法弟子的钱是大法资源

还有同修多年来做资料都是用其他同修的钱,自己没花过钱,动辄还進上几十箱打印纸;有的资料点贪多贪大贪新,新的用上了,旧的就不管积压着、坏的不扔不修;有些同修花自己的钱锱铢必较,但是面对大法资源却一点不知珍惜、也不考虑安全隐患。

按照生活常识,自己家过日子不可能一次买几年吃的米、油,不可能一次买几个季节穿的衣服。常人还说有钱不压半年闲呢!何况我们的钱是大法资源,是用来救人的。

大量存钱存物的人想:这是别人的,贪财、贪大、贪多、贪新;随意挪用的人、给钱的人想:这是我出的。贪功、贪名,都没意识到这钱是大法的,浪费、糟蹋大法资源也是在破坏法!

有一次交流用钱方面出现的问题时,大家谈到文革时有人拆了寺庙把木料拿回家盖房子,结果死的很惨。一个同修说:这事可千万不能干,过去都有讲究的,寺庙里一根柴棍子都不能捡回家的。大法弟子是走在神路上的人,大法弟子的钱是大法资源,和寺庙里的钱物一样,绝对不能贪占、挪用。

四、根子上是“贪”心不去

大量存钱存物、动钱动物的事长期存在,暴露出许多的人心,根子上就是“贪”心太重,包括贪功、贪名、贪财、贪色、贪大、贪多、贪新等等。

释迦牟尼十大弟子之一、智慧第一的舍利弗因为放不下自己辛苦积攒的黄金,曾多世转生为毒蛇守护黄金。大法修炼中的人如果放不下对他人钱物的贪婪,那更是大漏呀!大量接受同修的钱物造成损失、随意贪占、挪用,罪上加罪,处心积虑渔利者的结局更是不堪设想。“人心勾的鬼上门”[1]。上述几起迫害案例中有几人是多次遭受迫害的,有的被迫害的没房子、没工作、没收入,生活窘迫,是不是贪婪之心放不下造成的呢?虽然同修遭迫害的原因不是一两句就能说清的,但放不下的“贪”心则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

师父关于存钱存物、用钱方面的讲法很多了,也讲过:“我们这个大法都不动钱不动物的,不存钱不动物的。”[2]师父还说:“过去释迦牟尼佛领着弟子修炼的时候不让弟子存钱存物,怕他们起对这个物质利益的执著的心,所以什么都不让要,就一件袈裟,一个要饭碗。可是人往往都有很多心很难去。有一个时期很多人攒起这个要饭碗来了。有人说“我这个碗是铜的,我这个碗是玉的,我这个碗好看,我这个碗是银的”。有的和尚攒了许多碗。”[3]《忆师恩》里也有许多师父传法时处理钱物方面的事例,都是我们修炼人要学的。

有人老是强调:师父说过:“我们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4]。但是,一边干着师父不让干的事、干着破坏大法的事,这是个修炼的人吗?

结语

现在大部份同修都在走自己的路,家庭资料点的用钱也不多,同修大多都是自己承担的,不需要其他人大量动钱。给同修钱也一定要慎重,否则害人害己。

写这篇文章不是为指责同修,只是想借此提请目前资料点还大量存钱存物的、大量给同修钱的、拿同修的钱随意挪用的,都好好找一找是否自己还有“贪”心;仔细检查一下家中是否有长期、大量积存的东西,若有赶快和同修协商,尽快用掉;设备坏的赶快修,修好赶快用,修不好的赶快清理或者卖掉,尽量做到物尽其用、细水长流、及时清理。不要再贪占大法资源,不要大量存钱存物,这方面的教训太多太大了,真的不能再糊涂、再“贪”了。

正法修炼已经到最后了,带着任何人心都不可能圆满,无论“贪”的是什么都是要去的执著。师父说:“执著太重迷方向”[5],不要因“贪”迷失了自己回家的路。

不足之处请慈悲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三》〈警醒〉
[2] 李洪志师父著作:《美国东部法会讲法》
[3] 李洪志师父著作:《美国法会讲法》〈纽约法会讲法〉
[4]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二》〈二零零二年美国费城法会讲法〉
[5]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心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