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非法判三年 山东甄红梅上诉

更新: 2016年11月07日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2016年10月28日上午,山东省寿光市法院戒备森严,前后门附近、法院东边南北道路、后门东西道路都布了警察、特警和便衣及车辆,对过往驻足人员盘查询问,使其人员和车辆根本不能靠近和停放。罗列罪名构陷法轮功学员甄红梅的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郭洪堂叼着烟卷,站在法院北门外。

10时许,寿光市法院在政法委“610”、公安局国保大队挟持操纵下,对法轮功学员甄红梅做了非法宣判。

甄红梅被非法判刑三年,已向潍坊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甄红梅等四位法轮功学员2016年5月14日到农村讲真相,遭人诬告,被双王城派出所非法抓捕,戴手铐、坐铁椅子非法审讯。随后,寿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郭洪堂及杨义贵、王春来,利用伪善、挑拨、离间、诈、骗等卑鄙手段对其四人诱供、并非法抄家。家人去寿光市双王城派出所要人时,找郭红堂问:法律规定派出所只有24小时关押人的权利,现在几天了还不放人。郭红堂扬言说:对炼法轮功的人不讲规定。

9月20日,甄红梅女士遭非法庭审,律师为甄红梅作了义正辞严、有理有据的辩护,要求立即释放。公诉人最后也说:炼法轮功不违法,但传播资料就不行,请法庭从轻处理。

甄红梅为自己作了无罪辩护:法轮功不是邪教,相反它是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是正的,对人对社会都有益,对家人有益,对朋友有益,我没有危害社会。两高的解释不是法律,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权利。刑法300条对法轮功无效,我修炼法轮功不违法,我传播法轮功资料也不违法。最后甄红梅要求:我没有犯罪,请放我回家,与家人团聚。

张律师从四个方面对甄红梅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张律师说:十七年来持续对法轮功的打压,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炼呢?因为法轮功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真善忍没有错。他们自己承受着苦难、坐牢、被抓被打的危险,为了大家能听到真相,做好人,她们没有运用任何暴力手段、也没有过激行为,平和的向大众说明他们是冤枉的、向人们传播真善忍的理念。今天的主审官是资深的老法官,判过无数案件:抢劫、杀人、放火等案件,公诉人也是老资格的检察官,经手过的案件无数,这些案子中有没有一件是炼法轮功的人干的?

张律师说:真善忍是普世的价值,法轮功教人向善,以真善忍为准则,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以真善忍为信仰做好人没有错。有信仰的人应该值得尊敬。这些年来对法轮功的打压是错误的,从法律上来讲炼法轮功没有违法。每一个执法者对法轮功的问题应该秉承正义和良知,做出我们公正的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