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两点多,刘美成、孙苑平三个人把唐桂芳劫持到万全县签字后,又到张家口看守所。到看守所里刘美成怕看守所不收,就给他的外甥(在看守所上班)打电话,才把唐桂芳留下。
到三、四天后,刘美成、孙苑平他们又到张家口看守所,强迫抽唐桂芳的血,他们没有任何医疗设备,甚至也没有学过医,就强行抽血,不知道他们的目的是什么。非法拘留十天,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一日,才把唐桂芳放回家。
唐桂芳(女)六十五岁,涿鹿县涿鹿镇北关村人。以前为了生活,在街上摆摊卖东西,不分春夏秋冬、严寒酷暑劳累了一身病,疼痛、头晕、一见风寒还要吐,身体非常虚弱。头疼粉、去痛片常年吃,一到天凉时围脖子、戴帽子都不管用。吐起来得输液七八天才能起炕,成天吃药维持这个身体。一九九七年的春天,又得了腿疼病,两腿脐盖肿得很粗,腿、脚疼的不能着地,是丈夫把她背到县医院治疗的。又去北京医院两次治疗,也没有治好。后来开始修炼了法轮大法,没有多长时间,她的疼痛、头晕、腿疼等疾病都好了,达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状态,全家人都高兴的对大法师父的感恩。
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上午十一点钟左右,唐桂芳和法轮功学员在涿鹿县的职教中心学校门西边,给人讲真相、劝三退时,突然过来一辆汽车停在她们面前,下来两个便衣警察,是孙苑平、刘美成没穿警服,把唐桂芳她们二人的包抢走, 还把她们二人绑架到涿鹿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非法录像、搜身,搜走唐桂芳家的钥匙、和三、四十元钱,对她们二人刑讯逼供,强迫签名、按手印。刘美成等人闯入唐桂芳家非法抄家,把家里翻了个底朝天,抢走一台笔记本电脑、两台打印机、切割机、压模机、打眼机、DVD机众多私人物品等等。唐桂芳家里的两千元生活费、自行车也被抢走,到现在未还。唐桂芳被非法关押九个小时才放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