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 2016年10月08日 星期六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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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国会报告关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

  • 英国民众谴责中共活摘罪行(图)

  • 达拉斯法轮功学员在市中心举办信息日(图)

  • 依法控告元凶江泽民 岳阳市杨道文被非法判刑

  • 吉林省东辽县八位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

  • 四川五老人被庭审 律师力陈无罪 检方语塞

  • 被非法判刑12年 李长安在呼兰监狱遭迫害

  • 修心向善做好人 保定市满城区农妇两次遭绑架

  • 苏州市蒋素珍老人被非法关押九小时

  • 湖北安陆宋华明利用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

  • 江泽民集团害死了好人张延超

  • 沈阳市浑南区五三派出所犯罪事实

  • 九岁起被抢走父母的女孩

  • 敬老院里的有缘人

  • 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在中国还在进行的罪行

  • 经历病业关 对信师信法的体悟

  • 病患夫妻修炼法轮功获新生

  • 我们全家感恩师尊

  • 真相讲到位才能救了人

  • 相遇的缘份

  • 花开之心路

  • 挖出攀比心

  • 信师信法 修去执着心 打印机正常了

  • 在家庭小事中去执着

  • 图片:大陆各地法轮功真相展板、条幅

  • 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

  • 38人声明从新开始修炼

  • 48名觉醒世人的郑重声明

  • 大陆律师为法轮功学员所作的无罪辩护

  • 明慧广播:正法修炼交流选编(227)

  • 明慧广播:新闻时事(2016.10.7)

  • 真相语音电话:山东德州三位好人近期被非法开庭

  • 真相传单:三退与平安(第271期)

  • 手机图片版:《三退画刊》节选

  • 明慧地方期刊(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青岛市、保定市、沧州市、长沙市、福建省、河北省、泸州市、巴中市、抚顺市、鹤岗市、七台河市、绥化市、襄阳市、陕西省、石家庄市、烟台市、伊春市、云南省、大连市、济南市、廊坊市、四川省、泰安市、天津市、安徽省、成都市、重庆市、甘肃省、广东省、哈尔滨市、合肥市、黑龙江省、河南省、湖南省、佳木斯市、吉林省、鸡西市、聊城市、辽宁省、牡丹江市、上海市、双鸭山市、潍坊市)



  • 美国会报告关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二零一六年十月六日发布了“二零一六年中国人权与法治状况报告”。报告说,中共继续迫害法轮功,使用暴力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并继续强摘法轮功学员等良心犯器官。报告中说,中共进一步限制人民的言论自由、集会自由和信仰自由,继续控制网络和媒体。

    中共继续迫害法轮功

    报告注意到,继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轮功以来,中共继续骚扰、虐待法轮功学员,包括对法轮功进行造谣诬蔑、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监视、骚扰、任意拘留、虐待,并非法开庭。这些迫害由政府高级官员指挥进行,各省和地方“六一零”办公室监督执行。

    与前年一样,中共当局继续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为达到这一目的,当局在监狱、“法制教育中心”和强制性戒毒中心使用极端的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人权组织和法轮功学员已将这些针对法轮功学员的恶行记录在案,这些恶行包括电击、剥夺睡眠、不让吃饭、灌食、注射不明药物、殴打、性虐待,以及被强制送到精神病院。

    报告说,据明慧网公布的二零一五年人权报告,当年遭绑架、抄家和骚扰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近二万人次。英文明慧网收集的资料显示,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六年四月,有一百五十八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超过百分之九十没有经过审讯。

    报告说,据英文明慧网报道,法轮功学员张秀丽被迫害的大脑失去记忆、胳膊被打断。法轮功学员明德揭露在隐秘的犯罪黑窝──公安自办的安康医院,一直在凶残地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精神和肉体的虐杀。

    大陆黑监狱关押法轮功学员

    中共地方政府和官员使用黑监狱,关押法轮功学员,企图强迫他们放弃信仰。例如,二零一五年十月,黑龙江省佳木斯建三江当局,使用报道中已关闭的法制教育中心拘押一名农场工人。另外,法轮功学员石孟文和其他三名法轮功学员继续被关押在所谓的法制教育基地。

    报告说,黑监狱在大陆非常盛行。劳教所仍然存在,只是换了一个名字,换汤不换药。

    中共强摘法轮功学员器官

    包括美国众议院和欧洲议会,对中国的大量器官移植手术使用在押囚犯,包括法轮功学员的器官的报告表示关注。

    报告说,美国国会众议院二零一六年通过343号决议,国会众议员们就持续可信的,在中国发生的系统性从非自愿的良心犯身上强摘器官行径,包括从大量法轮功学员、其它宗教和少数族裔人士身上摘取器官的报告,表达关切。在《美国器官移植杂志》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三日刊登的题为《中国的器官移植医学》文章中,作者们也对众议院决议中提出的中共强摘器官议题表达了关切,并表示,没有证据显示这些不道德的行为已经停止。

    二零一六年八月国际器官移植大会开幕前,出于担忧器官来源问题,会议的组织者器官移植学会(Transplantation Society)拒绝了来自中国的二十八篇临床论文中的十篇。

    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主席史密斯议员表示,“据报告,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和其他被关押者是恐怖的器官强摘罪行的受害者。”

    关注王治文

    报告说,二零一六年八月六日,广东海关官员在中共公安部门的指令下注销了法轮功学员王治文的护照,禁止他来美旅行。

    因为北京法轮功学员的一次抗议活动,中共在一九九九年抓捕了王治文。他被非法判刑十六年,服刑十五年,于二零一四年十月获释。出狱后,中共对王治文仍进行不间断的监控。

    中共骚扰为法轮功辩护律师

    报告说,中共官员继续骚扰和限制高智晟律师的行动,不允许他获得必要的医疗照顾。高智晟是中国首批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律师之一。

    二零零六年,中共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高智晟三年徒刑,缓刑五年。据报导,缓刑期间,中共对高进行骚扰和折磨。北京的一家法院撤销了二零一一年十二月的审判,命令高智晟(直接)服刑三年。在被拘留和监禁期间,高智晟被关小号, 只给很少的食物,遭到殴打,包括电棍电击。

    在本报告年度,(中共)法院人员和公安人员在法轮功案件的执法过程中施行很多暴力。

    辩护律师通常无法为法轮功学员进行充分的法律辩护:中共阻止律师和当事人会见;对庭审不进行充分通知;在庭审期间,不给予充足的时间和机会进行辩护。中共对家属施压,以达到解除独立聘请律师的目的。

    据报导,法学教授张赞宁在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受理法轮功学员吴红卫( Wu Hongwei,广东河源市)一案后, 中共公共安全部对其进行骚扰和威胁。

    张赞宁在法庭上为多位法轮功学员进行辩护后,中共司法部也对他进行了调查。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0/9/159467.html>

    英国民众谴责中共活摘罪行(图)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明慧记者唐秀明伦敦报道)二零一六年十月一日,英国法轮功学员在伦敦中心区集会游行,向民众讲述中共十七年来残酷迫害法轮功的真相,揭露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罪恶,呼吁制止迫害。学员们也举行了集体炼功,展示法轮大法的美好。参加活动的法轮功学员努力向广大民众讲真相,也因此有缘遇到了很多心怀正义和良知的民众,其中包括以下四位。

    英国退休护士:“活摘”令人震惊

    '图1:二零一六年十月一日下午,退休护士查尔斯站在伦敦繁华大街人流中认真阅读法轮功真相传单'
    图1:二零一六年十月一日下午,退休护士查尔斯站在伦敦繁华大街人流中认真阅读法轮功真相传单

    法轮功游行队伍行进到皮卡迪利广场(Piccadilly Circus)附近的宽阔人行道上时,一位老年西人男士接过传单后立即停下脚步聚精会神阅读。这位老先生叫查尔斯,是爱尔兰人,在伦敦生活二十多年了,退休前是伦敦一家医院的护士。他表示自己知道法轮功,听说过在中国有盗卖人体器官的现象,但这是他第一次了解到中共大规模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信息,这让他震惊,迫不及待想了解为什么会有这样难以置信的罪恶发生。

    法轮功学员告诉查尔斯:“活摘”反人类恶行是中共专制体制下的系统行为,是与中共十七年来残酷迫害法轮功的政策共生的。老人表示自己对共产党与人权和人性为敌的本质有认识,他说:“这是令人震惊的国家行为(shocking state affair)。”临别时查尔斯感谢法轮功学员传播真相,并鼓励学员要坚持下去。

    英国退休商人夫妇:“活摘”是根本不能被接受的,应该让全世界知道

    '图2:英国退休商人大卫(David)和杰奎琳夫妇(Jacqueline )在特拉法加广场与法轮功学员邂逅,并时支持法轮功学员揭露中共的迫害。'
    图2:英国退休商人大卫(David)和杰奎琳夫妇(Jacqueline)在特拉法加广场与法轮功学员邂逅,并时支持法轮功学员揭露中共的迫害。

    英国先生大卫(David)三十年前曾是为香港政府服务的印刷商,十月一日下午,他和太太杰奎琳(Jacqueline )路过特拉法加广场遇到法轮功学员的讲真相活动,夫妻俩签名反对中共活摘器官,之后杰奎琳观看了法轮功学员的集体炼功,进一步了解到中共是如何迫害法轮功的,她并将自己了解到的真相转告给丈夫。夫妇俩人表示:

    “法轮功讲真善忍,而中共体制是‘零容忍(state of intorlerance)’的”。

    “这(‘活摘’)是不能容忍的,令人作呕的(恶行)。”

    “应该有象你们这样的人把中国的真实现状让世界上每一个人知道,从而去改变,因为这样的(‘活摘’)发生是根本不能被接受的。”

    他们并说:“我愿意全力支持你们,这毫无疑问。”

    英国护士:中共如此杀人是邪恶

    '图3:英国护士玛丽女士冒雨了解真相'
    图3:英国护士玛丽女士冒雨了解真相

    当天,天下了一会儿暴雨,法轮功学员冒雨继续进行讲真相活动,英国女士玛丽是一位护士,看到法轮功学员冒雨演示功法,她走过来观看,并认真阅读真相展板。

    她告诉学员:“我这是第一次听说(法轮功)。我刚才在路上被‘真善忍’几个大字吸引过来,我了解到这个功法在世界很多国家受欢迎,我认为每个相信、修炼和传播真善忍的人都对改善世界有帮助。”

    她说:“我对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感到非常震惊。”她认为:“他们的信仰(‘真、善、忍’)会让每个人都受益,让社会受益。有一群人相信和实践‘真善忍’,这个团体是在对整个世界做贡献,他们应该受到鼓励,而不是为此遭受迫害和酷刑,(中共)这样的杀戮对谁有好处呢?没有,它就是邪恶。”

    她说:“要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个(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罪行),这很重要。”

    法轮功学员告诉玛丽女士最近欧洲议会通过了一项有关呼吁制止中共活摘暴行的决议,而且最近英国议会也将就同样议题开会讨论,玛丽表示欣慰,说到:“太好了,我很高兴听到这个。”

    舞蹈教师:对中共活摘器官要开展全面调查和追究

    '图4:在英国教舞蹈的意大利女士考瑞尔(Coria)在签名反对中共活摘器官'
    图4:在英国教舞蹈的意大利女士考瑞尔(Coria)在签名反对中共活摘器官

    意大利女士考瑞尔(Coria)在伦敦教舞蹈,经过特拉法加广场,被法轮功学员打出的横幅和集体炼功场面所吸引,她说:“炼功场面引起了我的兴趣。我去过中国两次,可惜在那里没有看到(法轮功)。没想到在平和的功法后面有着这样骇人的(迫害和‘活摘’)发生。”

    “这太令人震惊了!”她表示:“我听说过在中国有活摘器官发生,但直到今天我才意识到这样的罪行是专门针对(法轮功)这样一个受迫害的人群,而且看来还在继续着。”

    她认为应该将参与迫害者绳之以法。她进一步与法轮功学员交谈后,在反对中共活摘器官征签表上签名。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0/9/159472.html>


    达拉斯法轮功学员在市中心举办信息日(图)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明慧记者曾洪美国达拉斯报道)美国南方的九月,酷热渐退,秋风送爽。达拉斯法轮功学员在市中心举办和参加活动,向上班族介绍法轮大法,揭露中共的迫害,曝光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恶。

    市政府广场的法轮大法信息日

    '图1:法轮功学员在达拉斯市政府广场上举办法轮大法信息日活动'
    法轮功学员在达拉斯市政府广场上举办法轮大法信息日活动

    当地学员与市警察局联系,获准在达拉斯市政府广场上举办法轮大法信息日活动,向市政府工作人员及过往行人提供法轮大法信息。

    二零一六年九月七日,学员们在市政府广场上支起帐篷,摆放好展板及曝光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横幅,向过往的行人派发传单和征集反活摘器官的签名。

    年轻的市政府工作人员Erin听到学员介绍情况后,震惊于活摘器官的暴行,立即就签了名。她又随学员来到帐篷拿取更多关于法轮功的资料,她说以前就听说过,一直也很想学功,很高兴在这里遇到。

    许多工作人员在午餐外出时遇到了广场上的学员,获得了法轮大法的信息,并签名谴责中共暴行。

    当天是市议会例会日,学员还把相关信息送给前来采访的当地电视台工作人员。

    北德州和平日活动上传真相

    北德州庆祝世界和平日(International Day of Peace)的活动在九月的第三个周末进行,法轮功学员于九月十六日(星期五)参加了系列活动之一——在市中心Klyde Warren 公园举办“和平是可能的”(Peace is Possible)。

    '图2:法轮功学员在北德州庆祝世界和平日活动上讲真相'
    法轮功学员在北德州庆祝世界和平日活动上讲真相

    Klyde Warren 公园是位于市中心的一座新建公园,掩映于高楼大厦之间,闹中取静,是上班族下班后休闲的好去处。

    年轻人Hector就在附近的大楼中工作,在这里他巧遇法轮功学员而得知中共活摘器官的暴行,非常震惊有这种事情发生,并且很多人还不知道。他希望能做点儿什么可以帮助制止这种罪恶。他很愿意签名,还表示会告诉身边的人。

    另一位高个青年Pat表示,虽头一次听说法轮功,但非常感兴趣,因他一直向往和寻求精神方面的东西,他问了许多问题,最后拿走本地炼功点信息,要去亲身体验。

    参加这个活动的多数团体都是人权组织,关注人权状况。达拉斯和平与公正中心(Dallas Peace &Justice Center)的Vameela女士表示,听到中共迫害好人、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后非常气愤,觉得这事不能容忍。

    Amy Merk博士是一家倡导教育改变人的非营利组织的部门主管,待人亲切。当听说在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因信仰遭迫害,甚至还被活摘器官后,她的眼中闪着泪光说:太让人难以置信了,太残忍了。她表示愿意帮助提供和寻找机会让法轮功学员把真相告诉更多的人。


    依法控告元凶江泽民 岳阳市杨道文被非法判刑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法轮功学员杨道文因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遭绑架,被异地关押在临湘市一年之久,日前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金三千元。

    平江县浯口镇法轮功学员杨道文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七日在家中被镇政法书记余峰、派出所章滔等四人绑架,先后被非法拘禁在平江县“恒昌山庄”洗脑班,被剥夺睡眠四天四夜,逼迫“转化”;尔后,被转移到岳阳县“秀花山庄”洗脑班非法关押五天,并洗脑班恶人拿厚书抽打他,致使其耳鼓破裂。

    家人到国保大队查原因、要人,他们回答说:从杨的电脑中发现控告江泽民的控告书底稿,称杨道文替别人写了控告状,并声称不准告江泽民。

    平江国保警察冠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将材料送至平江检察院。检察院不采纳杨道文的委托律师和家属的意见和劝阻,明知不够批捕条件,执意制造冤案。十一月六日,平江县公安局对杨道文下达非法逮捕通知,欲加重对杨道文的迫害。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七日下午,杨道文在临湘市法院遭非法庭审,由于杨道文不接受对他的非法审判,以解除律师的方式终止非法庭审的继续,制止了法院不负责任的宣判。

    九月二十八日,平江县法院再次对杨道文非法庭审,庭审地点设在平江县开发区育才路平江县法院刑事审判庭。此次非法审判,充分暴露了中共邪党的邪恶本质和610组织凌驾于法律之上左右司法、干预司法公正的恶行;从他们如临大敌的布局可以看出其做恶心虚。平江县法院在政法委的操纵下非法对法轮功学员杨道文判刑三年罚金三千元。过往人员及退休人员纷纷愤怒指责法院执法不公,只是写一封信就判三年。

    一九九九年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以来,平江县政法委、平江县610 、国安、浯口镇政府、浯口镇派出所等,曾无数次对杨道文本人及家人骚扰、恐吓等迫害。杨道文的父亲、母亲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一九九九年七月后遭多次迫害,不断骚扰、恐吓,吓得不敢正常炼功,相继含冤去世。

    杨道文本人曾被非法劳教二次,被国安、镇政府、派出所,关、打、骂不计其数,罚款并拿走现金十多万元(其中存折上存款六万余元),还有货物、烟、酒,损失巨大。

    平江县主要恶人
    平江县邪党书记汪涛13907309559
    平江县县长黄雄伟13789002666
    平江县政法委书记周虎光0730-6223835 13974098166
    平江县政法委朱煌辉13786035888、18973001298
    平江县政法委副书记汤电辉1376203999、18973001278
    平江县610办主任方缘模 13077191789 18973001228、
    平江县610办副主任湛喜如13975098903、18711202111
    平江县检察院:
    检察长徐立泉13973011898办6260555
    副检察长余正南13808407976办6260976
    副检察长李昌生13574008999
    副检察长夏文平13762777777
    副检察长唐雷呜13607405999
    检察长崔灿13574009555
    谷毅博 6288406 18390068821

    平江县法院:
    院长李明13907401992
    副院长吴来程13874045698
    副院长方炳均13575076789
    副院长李永红13974070059
    副院长余强13907401575
    王晚东 庭长 6260629 13574768739
    张占南 副庭长 13575054987
    平江县公安局:
    局长姜伟南13807309878
    副局長潘安平13907401337
    国保大队长方乾坤13874007788、6779074
    国保教导员田俊杰13347308777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0/13/159524.html>


    吉林省东辽县八位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省报道)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早晨四点左右,吉林省东辽县公安局警察闯进东辽县采岚村七个家庭,绑架了十一人,其中八位法轮功学员,三位家属。目前,韩见思等八位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只有苏玉香见到了儿子,其他人的家属不让见。

    吉林省东辽县采岚村被绑架的十一人是:李永辉,张春兰,金广好、翟淑荣夫妇,杨淑菊、张继忠夫妇,韩见思和苏玉香夫妇,周刚和张万荣夫妇,以及包庆荣。

    九月二十八日,东辽县公安局共出动了近六十警察,三十一个警察到采岚村。据来绑架的警察说,他们头三个月,就对这些法轮功学员进行了跟踪和秘密监视。在非法抓捕前,警察把每个大法弟子家都照了相,他们分成了六伙,分头到大法弟子家非法抄家,然后把他们劫持到白泉警署,分头非法审问。

    当天九点,警察二次返回到法轮功学员杨春江家,没找着主人,将杨春江的老伴带走了。

    其中,金广好妻子翟淑荣当时说已经不炼了,下午被放回家,还有张继忠、包庆荣未炼法轮功,也被放回。

    目前,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是:李永辉、张春兰、金广好、杨淑菊、韩见思、苏玉香、周刚、张万荣。只有苏玉香的儿子到看守所见了母亲,其他家属没允许见亲人。

    参与绑架的有:
    曲长文局长 警号620005
    李晶(政保科长,专门迫害法轮功)警号629737
    郝金龙 警号 627768
    麻宪东 警号 626918
    王洪光 警号 611666
    刘爱鹏 警号 628658
    张立国 警号 626110
    王世文 警号 623636
    袁国鹏 警号 639933
    何晓明 警号 625537
    伍志军 警号 626652
    孟凡刚 警号 620018
    李超 警号 627693
    曲成龙 警号 620499
    于立国 警号 628282
    谢文龙 警号 620501
    许杰清 警号 627865
    王殿安 警号 621111
    梁金波 警号 633333
    周浩 警号 620908
    姚思义 警号 629060
    孙强 警号 662555
    温永光 警号 628150
    张翀 警号 628338
    张晓彤 警号 622295
    祁卓 警号 628123
    孟庆州 警号 620759
    赵阳 警号 621035
    张淙铭 警号 620287
    解晓东 警号 625582
    姚鹏 警号 628255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0/10/159488.html>


    四川五老人被庭审 律师力陈无罪 检方语塞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下午和二十八日上午,四川省会理县法院分别对罗继平、董秀琼、马凌仙、沈佳凤、郑琼五位女性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五位来自北京、成都、西昌的律师为她们做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

    五位法轮功学员的年龄从六十岁到七十岁,她们于二零一六年一月三十日晚十点半在云甸镇给民众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遭人恶告,被云甸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分别被非法关押在会理县看守所,拘留所八个月。

    会理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收集五位老太太的材料,经检察院两次退回(四月一次,六月一次),国保为了达到对老太太们非法判刑的目的,不断拼凑材料,将现场收到的材料数量翻了一番,他们还把五位老太太家床头、墙壁、门上贴的“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常念大法好,天赐洪福保平安”的小条幅、日历等撕下来拼凑成老太太所谓的“犯罪”的材料。

    在九月二十七日、二十八日的法庭上,律师们指出,五位老太太修炼法轮功后,她们曾经身患的多种疾病不翼而飞,她们按“真善忍”做人,提高了自己道德品质。她们把修炼人身心健康舒畅告诉给父老乡亲,让大家分享修炼法轮功的好处;她们把被迫害十七年,被抓、被关押、被毒打、被吊铐、被判刑、被活摘器官……的真相告诉乡亲,还公民的知情权。她们是在实践《宪法》,维护《宪法》,不但没有犯罪,而且还有功于国。

    律师有力驳斥了检方的污蔑

    律师们指出:只有握有公权力的人才有“破坏法律实施”的能力。这五位六十至七十岁的老太太是一般平民百姓,无权无势,怎么破坏的了法律实施?而只有周永康、徐才厚、李东生、王立军这些手握国家重权的江泽民集团,才是“破坏法律实施”的罪魁祸首;

    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律师当庭宣读真相资料

    当公诉人污蔑五位老太太散发的资料的性质时,律师们要求呈上当天收到的资料,其中有《真相》、《明白》、《希望》、《天赐洪福》、《世纪大审判》、《全国起诉江泽民》等资料。律师们当庭读了里面的文章,如:《最高检察院:起诉和举报是你的权利》、《控告江泽民受宪法保护》、《用良知帮助我们自己》、《三十万美金归还韩国失主》、《找回“忠孝礼义”的内涵》、《善良,生命的路标》、《护士见证的奇迹》、《“植物人”行走自如了》、《千金良方——德》等。律师质问:这些都是教人向善从德的内容,难道是邪的吗?公诉人无言以对。

    律师还当庭读了法轮功学员马凌仙的儿子给法官的信,信中诉说了他从小就见证了他母亲的不幸。信中这样诉说:我的母亲因和父亲感情不和,在我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了。我和母亲相依为命,母亲因人生的坎坷,工作的繁忙,落下了一身病。工资低,又要负担我的生活和学习费用,母亲生病了,不敢买好药治疗,更不敢到医院诊治,只在药店买便宜的药应付应付。母亲修炼法轮功了,不知什么时候,母亲不再生病了,脸色红润了,精力充沛了。后来我母亲几次三番的遭抓,被关押,学校讲台不准她再上了。老师和学生投来的是鄙视的目光,我们都成了多余的次品。最后一次,我母亲被判刑了,送到成都龙泉驿监狱,母亲的退休金也被教委取消了。当时,我已经考入大学,因失去生活和学习的必须费用,我不得不辍学,永远失去完成我为之奋斗的大学学业,我不得不为自己的基本生活而奔波……

    检方编造证据 当追究责任

    律师遭陈述中还指出,为了达到迫害的目的,国保大队警察不但将法轮功学员家中贴的小条幅、日历等算做证据,还编造黑材料:资料每本一厘米厚,每人有一百多本,最少的都是一百三十三本。律师当庭提出疑问:一米三三高的资料,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提得动吗?公诉人哑口无言。

    律师指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运用证据的忠实于事实真相的原则)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检察院起诉书。法院判决书,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故意隐瞒事实真相的,应当追究责任。

    最后,五位辩护律师认为:基于法治,信仰自由,政教分离的立场,五位老太太修炼法轮功没有社会危害性,不构成犯罪。坚信法律只能规制人的行为,人不能应当因其思想、精神、信仰而受到刑罚。五位老太太无罪,应该释放。希望法院能依法办案,维护《宪法》的尊严;惩恶扬善,公正执法,让自己的判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五位老太太也在法庭上陈述: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散发真相资料是在救人,没有犯法,更没有罪。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0/13/159529.html>


    被非法判刑12年 李长安在呼兰监狱遭迫害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方正县四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李长安,大车司机,曾多次被中共警察绑架迫害,被迫流离失所五年,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在唐山市时出车祸,在旅店登记身份证不到半个小时被绑架,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被非法判十二年,目前在呼兰监狱遭迫害。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早出工,李长安没有穿囚服,过二门没报数,到车间后,狱警付元玺让他到办公室。大队办公室里有二监区副教导员罗茂盛、狱警易广斌、二中队狱警张冬生和付元玺,两名刑事犯张嘉峰和沈博,还有一名狱警名字不详。罗茂盛问李长安:“为什么不穿囚服、不报数?” 李长安说:“我不是罪犯!”罗说:“法院判的!” 李长安说:“那是徇私枉判,没有法律依据。在中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认定法轮功是×教!”张冬生说:“你好好站着!”

    这时刑事犯张嘉峰拿来一副手铐,张冬生和另一名狱警就上来扭李长安的胳膊要戴背铐。李长安说:“私戴刑具是违法的!”他们根本不听,强行给李长安戴上手铐和脚镣,张冬生和另一名狱警就开始暴打他,一边踢还一边骂,身后还有几个人踢、打李长安。就这样把李长安打倒在地,又一顿暴踢。因李长安被背铐成90度角,身后边到底谁打他,根本看不见。看李长安不动了方才住手。李长安说:“我要见驻检(驻监检察官)!”张冬生就上来搧他嘴巴子。李长安说:“见驻检是我的权利!”随后又给他们讲法轮功受迫害的真相。罗茂盛过来检查我的背铐,他叫犯人沈博过来给背铐松了松,因左手腕戴的有点紧,他们怕勒坏了担责任。

    二监区副大队长施磊找来一名学员意在“做工作”,被李长安一口回绝。随后二监区大队长于猛跟他谈话,李长安又跟他讲真相。他说:“那就让你清醒清醒吧!”他让人把李长安带到中队办公室,就叫人到狱里批押票,送禁闭室,俗称“小号”。

    拿来了押票,狱警张冬生和付元玺就让犯人沈博和张岩用推车把李长安推到禁闭室。从二监区车间一直到禁闭室,李长安都是戴着脚镣和背铐。到了禁闭室,张冬生和付元玺说:“把衣服脱了,换上这里的衣服!这是规矩!”李长安说:“囚服我都不穿,还穿你这里的衣服?”他们就叫犯人沈博和张岩把李长安的衣服扒光,只留下一个裤衩。李长安说:“我要求见驻检!”禁闭室狱警说:“那驻检不得找我们吗?”所以禁闭室狱警拒绝关押。不知道张冬生跟禁闭室狱警说了什么,禁闭室狱警就给二监区开了一间小号,把李长安推了进去。并说明:只给你们二监区一间小号,食宿你们二监区自理,自己大队出人看管,出现任何问题都与小号无关。

    就这样,李长安被关进了小号,身上只穿一件裤衩,在小号里才给打开了背铐、脚镣。在这里被迫害了十三天。小号内阴冷潮湿,刑事犯张岩还不让李长安铺盖被褥,吃饭只给一个馒头。其中有一天二监区狱警宋云鹏来小号,看见李长安在炼功,上来就照他左肩头踹了一脚,还说:“在小号还敢炼功?”刑事犯张岩还对李长安百般刁难,还不让上厕所,说有味,等他走了以后再上厕所等等。

    十天后,李长安绝食要求见驻检。第十三天,李长安被接回二监区办公室。回来时,上身穿一件便服,下身只穿一个裤衩。

    六月十四日,狱警宋云鹏还让刑事犯沈博打李长安,当时他就在李长安的身边,后李长安又被带到大队办公室挨副大队长施磊打。

    七月二十六日上午十点左右,呼兰监狱来了两名驻监检察官接见了李长安,只字不提二监区狱警打人、骂人、私戴刑具的事情,却反倒说:“不穿囚服也是我们的监督范围,进来了就得遵守这里的规矩。法院既然判决了,就得遵守这里的规矩,对你有好处,我们也好做。” 等等,但他们对狱警指使犯人打人、在小号内对李长安的侮辱、虐待根本不予理睬。

    五月末以来,副大队长施磊根本没有任何正当理由,不允许李长安拨打亲情电话。中途李长安找过一回大队长于猛,于猛恐吓一番后,说让找施磊,说这事归他管。八月十二日,李长安又一次找施磊要求打亲情电话,施磊不在,刑事犯修伟说:“你等一会,我去给你问问!”过一会出来后,还是让找副大队长施磊。

    七月二十九日,李长安家人来接见,意外的叫他听警察的话、早点减刑回家等等的话语,可能她们受到了狱警的恐吓或威胁。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1/5/159818.html>


    修心向善做好人 保定市满城区农妇两次遭绑架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区白龙乡大坎下村农妇田志仙,因炼法轮功,被满城区公安局、国保大队、610、白龙乡派出所及政法委村干部绑架两次、多次被进门骚扰、电话骚扰、蹲坑监视等。她丈夫被邪党人员恐吓、威胁、調动、蛊惑对她修炼法轮功非常不理解、仇恨,要与她离婚,现在那曾经温馨的家处于家破人散的处境。

    以下是田志仙自述被迫害的经过。

    一、大法教人做好人,有益身心

    一九八一年,我患妇科病月经不正常,每次来月经肚子痛的在炕上翻滚。结婚后又患上头痛、脸浮肿等病,只能靠药物缓解。公婆因我有两个女儿,没生儿子,看不上我。时常挤兑,我家因欠别人的债,生活困难,两个孩子还小。丈夫常年在外打工,四口人的地我一人管理, 我家公婆什么都不管。我们家的地和小叔子家的地紧挨着,我公公把小叔子家里的地整的干干净净的,我家的地荒了他都不动一下,我心生怨气,发誓等他们老了绝不照顾。后来又染上抽烟、喝酒的坏毛病,心胸狭窄,脾气暴躁。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我在照顾癌症晚期的父亲时,一位法轮功学员来看我父亲,他告诉我们炼法轮功能祛病,我由于受无神论影响,我不相信法轮功能祛病健身。为了父亲转危为安,兄弟、妹子们轮流给父亲读《转法轮》,我也凑热闹参加他们的队伍,妹妹特别相信大法,很快走入了大法的修炼。妹妹天天劝我:也炼法轮功吧!还给我买了一个录音机,叫我听师父的讲法,我不好意思推脱,就抱着试试的心听师父的讲法,我听了一会觉得师父讲法的声音真好听,就愿意听了,在我认真听时,觉得师父讲的有道理。就听完九讲。我又请了一本《转法轮》。后来又买了一个MP3,在家听,上地里干活也听。从此我明白了人为什么会有苦有难、修心向善才能有福德的道理。心胸豁然开朗,就象在黑暗中突然见到光明,喜悦的心情无法表达。

    得法时间不长我就把吸烟、喝酒大约有四、五年的恶习全戒了,以前喝酒比一般男人瘾都大,拿烟、酒当宝贝。夏天从不吃冰棍,都是喝啤酒,做饭也得叼着烟卷。现在闻见烟、酒味特别难受,恶心想吐。

    法轮功师父在讲法中明示了人与人之间的因缘关系,从此我开始按师父的教导做人。学法后改变了对公婆的态度,公公病重我细心照顾,擦屎擦尿,公公很是感动,内心觉得对不起我,在他病重时惭愧地说:“我对不起你们,你数落我吧。”见老人醒悟,我不知说什么好了。我觉得自己遇事也能为别人着想了,也不计个人得失了。在卖地时,小叔子非得让把我种了十几年的地让给他,心想我是炼功人不能和他计较,就给了他,连村干部都觉得我不可思议,佩服我了(因为他们知道我炼法轮功)。

    二、被非法闯入家中绑架

    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早晨四点,我正在炼功,白龙乡派出所的刘东东、乡政府的郭占等四个人非法翻墙而入,闯进屋内。我质问他们干什么?人不由分说上前抢走我的录音机和炼功带,并叫喊让我跟他去乡政府,家人被惊醒,我女儿问他们为什么抓我,上前阻止并询问理由。他们态度蛮横,把我逼上车,到村口又把我逼下车转到另一辆车上,强行把我绑架到满城县神星刑警三中队。

    到那之后,刘东东非法审讯说:“谁教你炼法轮功,与谁接触,你家的东西谁给的你?”我不配合,给他们讲真相,讲我怎么开始炼功的,师父如何教我们做好人。他们做着笔录,污言秽语、污蔑我师父,诽谤大法,然后逼我写所谓“保证书”,还叫嚣说:“你不写不让回家,把你送劳教所。”之后我上厕所还有一个女人跟着。下午他们逼我按手印、签字,我才被释放回家。

    回家后,乡政府人员李大东(白堡村人)、吴朵、张水(西龙门村人)、村干部魏建国,限制我人身自由不许外出。天天到我家骚扰,问我在家吗,魏建国还进屋看看。要是不来我家的时候,就打电话询问我,让我别出门,别给他们找麻烦。乡、村的邪党人员在村口蹲坑。

    每年邪党敏感日,乡、村的邪党人员就骚扰我,不是来人,就是打电话骚扰,赶个集都遭到盘查,使我全家人不得安宁,生活在恐惧之中。

    三、再遭绑架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六日下午三点左右,我和我的母亲、妹妹在我家。突然满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610、白龙乡派出所及政法委和村委会等六个单位机构的人,大概有三十人左右,由主任王桥带领非法闯入我家,站满整个院子。派出所所长韩占秋手里晃着一张纸,自称是逮捕证,随即几个人闯入屋内搜走了我的大法书,并对我强行绑架,母亲、妹妹上前阻止,以绑架相威胁。七十岁的母亲险些被他们推倒,吓得脸色苍白,浑身哆嗦。我妹妹极力阻拦,这些人大喊着要把我妹妹也抓起来。在慌乱中我被几个人又推又拽塞进车里,绑架到神星三中队。

    不大一会,几个警察议论:白龙乡政法委书记李敬东绑架我们送神星三中队后,回去的路上在南魏庄村下坡时撞车了。我说:“他是抓我们遭报了”。

    我在三中队被关在一间屋子里限制自由,上厕所都有人跟着,公安局的陈永会(白龙乡南水峪村人)派出所的刘东东逼迫我写不炼功的“保证书”,并恐吓说:“不写就送进劳教所”。我不配合他们。可能李敬东遭报的事,把参与迫害我们的人敲醒了。深夜1点多我被放回家。

    四、对家人的精神伤害

    由于我两次被绑架、拘禁,加上不断骚扰,给我的两个孩子和丈夫造成很大压力,精神几乎崩溃,整天提心吊胆。丈夫被邪党人员煽动,就开始怨恨大法,邪党人员干恶事他不敢反抗,把怨气撒到大法上来,骂我师父,到处写诽谤大法的话,撕毁真相、大法书、台历、对联等,见到法轮大法好的标语就开骂。还几次逼我离婚,打骂我,揪我头发,咬我,不让我在家住。还换了几次门锁,现在都不让我进家。好多人劝他,就是不听。

    以上所述受到的一切不公正的对待,是江泽民发动了对法轮功群体长达十六年的残酷迫害,在其 “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我一家深受其害。江泽民是这场迫害的始作俑者,是造成众多世人犯罪的罪魁祸首。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7/1/2/160857.html>


    苏州市蒋素珍老人被非法关押九小时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苏报道)十月四日,苏州市蒋素珍老人到苏州吴中分局南区派出所调监控,寻找自己丢失的“三退”名单,却被警察绑架,拖拽到另一派出所,关到铁笼子里非法审问,老人拒绝回答,当晚上九点多,被警察送回家。

    蒋素珍老人,今年六十八岁,因为修炼法轮功,一身病痛不翼而飞。她老伴已过世八年,她孤独一人,无依无靠,苏州市皮市街道人员以她修炼法轮功为由,多年不给她办低保养老金。老人感恩法轮大法,告诉人们法轮大法的真相,慈悲的希望人们都像她一样受益于法轮大法,远离中共的谎言毒害。

    九月三十日,蒋素珍老人在碧波实验小学对面的公交站丢失共五十一人的“三退”(退出中共的党、团、队)名单。十月四日中午约十二点,蒋素珍到苏州吴中分局南区派出所调监控,想是否能找到三退名单。当时的画面已找到,但不能看清细节,蒋素珍只好放弃了。她善良的本性使转而向另一正在看监控的警察小刘讲大法真相。

    这时,大厅的工作人员叫小刘让蒋素珍签个字(即放弃炼法轮功的签字)。蒋素珍说不会,不识字。小刘让蒋素珍等一会儿。结果,来了另一个警察(警号043928)抢过蒋素珍的随身包,当场搜包并搜身,还抢走一串钥匙。

    接着,上来四、五个人,把蒋素珍拉手拽脚拖上警车,开到南区派出所另一个区,强行把蒋素珍拖下车,将蒋素珍关在铁笼子里,两个特警看着。

    约晚上八点,一个警察来问蒋素珍:你的东西哪里来的?蒋素珍说:自己做的。警察又问:材料哪里买的?蒋素珍说:没必要告诉你。警察问:三退名单到哪里退?蒋素珍拒绝回答。警察要求蒋素珍在笔录上签字。蒋素珍仍拒绝。警察还强行给蒋素珍拍照、按手印。

    警察抢走包里的东西有:写有“法轮大法”字样的书签、传单《选择未来》、真相特刊《起诉江泽民》、护身符、三退名单等。警察要蒋素珍在扣押清单上签字,遭蒋素珍拒绝。

    晚上九点多,警察送蒋素珍到附近公交1路车车站,想让她自己坐公交回家。因蒋素珍被绑架,出现高血压症状,站都站不稳,公交司机看到蒋素珍这样,便拒绝送她。警察没办法,只好把蒋素珍送回家。

    自二零一二年一月开始,蒋素珍老人屡屡被绑架,至今约有三十多次,非法关押时间短的一个星期,长的一个多月。详情请见《被绑架30多次 苏州68岁蒋素珍面临非法开庭》

    苏州市南区派出所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尹中南路 电话:051265270326


    湖北安陆宋华明利用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宋华明自二零一零年担任安陆“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主任以来,连续七年办所谓“学习班”(也就是洗脑班)对安陆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洗脑,逼迫他们放弃信仰,将遵循“真善忍”的好人逼迫转化成违背道德良心的人。自宋华明上任以来,被他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二十二人,其中十六人在安陆洗脑班迫害,六人送往湖北省洗脑班迫害。

    一、黄学军、王华山被迫害 宋华明恐吓其家人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日下午,湖北安陆市法轮功学员黄学军、王华山遭绑架,被拘留十三天后,安陆“610”头目宋华明插手,将他俩送往湖北省洗脑班进一步迫害至今。

    九月二十八日上午,黄学军的父亲到安陆“610”办公室找“610”主任宋华明打听黄学军的下落,宋华明将黄学军的父亲拉到里面屋子进行威胁,扬言要对黄学军非法判刑,恐吓黄学军七十多岁的老父亲。

    王华山的妻子、女儿找到宋华明跟他讲王华山炼法轮功做好人的事实,他不听。王华山的女儿指出他们说话不算数(拘留证上说是十五天就回家,可是又将她爸爸绑架到湖北省洗脑班),宋华明气急败坏大声斥责、恐吓王华山十二岁的女儿,并且将手在王华山女儿肩上指指点点的。王华山的妻子制止宋华明的行为,叫他不要吓着孩子了。宋华明说:她对我说“真善忍”。可见宋华明是多么惧怕真、善、忍。杨俊文威逼利诱地对王华山的妻子说:如果不是看在你女儿份上,对你也要采取行动。

    二、安陆“610”洗脑班概况

    安陆“610”办的洗脑班设在楚跃小区,在金秋大道正坤大酒店左侧往东约一百多米处(楚强路旁),纪委的一个白色小院内,名叫城东会所。宋华明与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恶人相勾结分别在二零一零年七月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七次以洗脑方式迫害法轮功学员。

    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就是湖北省洗脑班,在武汉市洪山区板桥马湖特一号。湖北省法制洗脑班打伤、打残、逼疯、打死过很多法轮功学员,是全国迫害法轮功学员最阴毒、最凶残的地方之一。

    安陆市“610”与安陆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狼狈为奸,花钱从保安公司雇用十多个保安人员,日夜轮班,协助迫害法轮功学员;利用犹大灌输歪理邪说,强制学员看诽谤、歪曲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的光碟,逼写所谓“保证书、决裂书、悔过书”,毒打谩骂、长时间不让睡觉,不让家人接见,隔离等高压手段强迫学员所谓“转化”,动辄以不转化就劳教、判刑相威胁。

    每次洗脑班开办后,宋华明及“610”其他成员及其家属都在洗脑班大吃大喝,吃完后还往家里拿。向有工作单位的法轮功学员的单位勒索钱财。

    三、收集到的宋华明迫害安陆法轮功学员的部份情况:

    1、朱大华、王亚平、王秀兰、白华平、江华五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洗脑班。

    二零一零年七月二日中午十二点左右,安陆市接官乡唐畈村法轮功学员王秀兰,在“610”人员的指使下,在家中被村支书唐克定和一个不明身份的人带走。他们欺骗她家人说是去“住宾馆,学习一下,两、三天就回家”。

    二零一零年七月二日上午,安陆市富丽社区主任张望舟受“610”指使,和社区另一人到朱大华家中,欺骗朱大华哥哥说找朱大华说几句话,并让他哥哥等朱大华回家后打电话给他。朱大华的哥哥相信了他们的伪善,当朱大华回来后,给张望舟打电话。不一会儿,张望舟和社区另一人再次来到朱大华家以单独和朱大华说话为由,配合 “610”等人把他拖上了停在离他家不远的警车,把他绑架到安陆洗脑班。

    安陆洗脑班弄来省洗脑班民警龚健、邓群和几个帮教,朱大华经历了帮教围攻、罚站、不让睡觉,最后邓群对朱大华拳打脚踢。朱大华无怨无恨地对他说:“我已经被你们打到极限了,你再这样下去,说不定被你一拳给送走了,你还年轻,你要考虑你的前途呀!”听朱大华这样一说,他着实地考虑了一会才收手。

    以下是朱大华在湖北省洗脑班遭受迫害的经历:

    二零零九年,朱大华从湖北沙洋范家台八年冤狱期满,监狱不放人,理由是上面有规定,不转化不让回家,直接送省洗脑班。当天由安陆市“610”及朱大华所在的社区领导将他劫持到湖北省洗脑班,分到了由刘成负责的二中队迫害。他们先是利用“犹大”帮教围攻,轮番上阵,其中有一个叫肖梅的帮教用厚书打脸,使劲的揪耳朵,还经受一个帮教长达两个多小时的不堪入耳的谩骂,同时不让坐,限制上厕所的次数,睡得也很晚,这样经历了一个多月后,警察见没有效果,撤去了所有的帮教,将朱大华拉到空军医院做了一个心脏系统的检查,回来后,由警察直接迫害。中队长刘成和主管迫害的龚健说:“从今天起只要你不转化就取消你的一切权利,不准吃饭,不准上厕所,不准睡觉,我们也不想这样做,但是你不转化,我们无法向上面交差。”刘成还特意嘱咐朱大华的两个陪教从今天起不许再给他打饭,更不许私自给东西吃。刘成不停地用书打他的脸部,经过几天后便是野蛮的灌食。他被警察雇用的保安强按在椅子上,被用粗布条捆绑在大木椅上,他们一帮人围了上来,一个女护士手持一硬管子直接从鼻孔插入,血就顺着管子流了出来。脸上、上衣上都是紫红色的血,上面用大漏斗灌糊糊,同时还将管子上下移动,糊糊和血混在一起从口中、鼻子中呛出,过程中呼吸十分困难。有许多法轮功学员就是被这样折磨得失去了生命。由于长期不让坐,双腿和脚都浮肿了;由于不让睡,头脑总是恍惚的,站着就可以睡着。身心到了承受的极限……,和朱大华同时从监狱送来的黄冈法轮功学员郑智洪在遭受与朱大华同样的迫害后,精神就出了问题,再见到他时,发现他都神智不清了,回去时间不长就离世了。

    酷刑示意图:摧残性灌食
    酷刑示意图:摧残性灌食

    二零一零年,“610”、木梓乡警察彭军华欺骗他老板李凡,在法轮功学员江华住处(老板家)绑架了他,把他绑架到安陆城东会所内的洗脑班迫害。警察抢走了他的大法书、MP4、现金几百块、真相光碟,大部份没还。在洗脑班遭受谩骂、暴打、诱骗、长时间站立、不让睡觉等迫害,看污蔑大法师父和大法的造假电视,使他精神恍惚,痛苦不堪。

    二零一零年七月七日下午三点左右,安陆“610”又胁迫李店镇十里中学等相关单位绑架了该校教师王亚平,非法关押在洗脑班内。

    安陆洗脑班利用犹大张海燕(安陆)、张海凤(安陆)、丁星樵、鲍爱华夫妇(云梦)、何大勇(孝感)等,湖北省洗脑班最凶残的察警打手邓群、龚建参与迫害他们。

    2、小学教师在安陆洗脑班遭迫害

    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五日上午十点多钟,由安陆“610”头目宋华明、副头目聂汉章带队,安陆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沈问波、府城派出所、孝感政法委书记,安陆府城教育学区主任郑振亚一行十多个人,乘坐两辆警车,鬼鬼祟祟开进安陆凤凰小学,强行绑架该校优秀教师曾昭萍到洗脑班。安陆“610”指使凤凰路小学校长每日指派两名教师去做“陪教”,实质是胁迫她们去当帮凶。学校领导想保护她不让去洗脑班,“610”人员说上面有指标。

    此次参与迫害的犹大有,张海燕(安陆)、彭汉泽(广水)等。

    二零一一年谢祖涛在沙洋范家台监狱四监区二分区身体不行,被“610”、国保大队黄亚军、五七棉纺厂姓张三十多岁男职工等四人送到湖北省洗脑班继续迫害。因他体检不合格不收,他们当日送他回家。

    3、孔莺莺被送到省洗脑班,黄学军、邹丽、王文辉、阚富超、黄亚莉被绑架到安陆洗脑班

    二零一二年五月七日下午,孔莺莺在她单位公安局被 “610”绑架,宋华明秘密把她送到湖北省洗脑班遭强制洗脑迫害。

    七月三十一日清早六点多钟,安陆国保大队、府城派出所警察集体出动,几乎在同一时间,闯到王华山、冉新翠、阚富超等人的家门口,逼迫他们开门,遭到抵制后,警察竟弄来开锁匠撬门,凸显中共警察的无法无天和野蛮暴力。

    王华山的家门被敲开后,安陆府城派出所彭建军和国保大队副大队长陈艳龙等三人非法入室,抢走了他的两台电脑(一台台式的、一台笔记本)、大法书等私人物品。

    警察闯到普爱医院职工冉新翠家门口,逼迫她开门。从早上六点多钟一直到十一点钟,冉新翠坚决抵制,他们就弄来开锁匠撬门,冉新翠给他们讲真相和善恶有报的道理,并在窗口处对世人大声呼喊:“警察光天化日之下抓好人!”之后恶人、锁匠等才被迫离开。

    同时他们还闯进了阚富超的家,门上的小门被锁匠卸掉了,打开门后,国保大队樊建、冯小明等非法入室,将阚富超绑架到洗脑班。

    那天上午约十点钟左右,普爱医院药剂师黄学军在上班时,遭“610” 、公安局国保大队等一群人绑架至洗脑班迫害,警察非法抄了他的家。八月五日,为抵制恶人迫害,黄学军翻墙离开时,摔伤腰部送往医院,被家人接回家,但仍被警察骚扰。

    七月三十一日,原安陆棉纺厂职工邹丽、莫陶蓉被绑架到安陆公安局拘留所,几天后,警察将邹丽劫持至洗脑班迫害。

    八月十日下午六点左右,安陆市“610”、国保大队一行四人闯入安陆棉纺厂子弟学校退休教师王文辉家中,将她绑架至洗脑班,并且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电脑等私人物品。

    九月十一日上午,安陆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周洪海爬墙、翻窗踢开黄亚莉家阳台门入室,沈问波翻窗入室,陈旭东等警察在大门冒充电视台叫门闯入黄亚莉家,将黄亚莉绑架到洗脑班迫害。她家电脑、打印机、纸、大法的书、现金、U盘、家用手机等价值三万多元的财物被抢走。遭绑架当天,黄亚莉绝食抵制迫害,她的血压上升到二百三十的高危地步,“610”、国保大队仍把她送到省洗脑班去。省洗脑班不接受,宋华明等人把黄亚莉拉回安陆续续洗脑迫害,致使她的身心受到伤害,险些丧命。

    以下是黄亚莉所述曾经受迫害的部份经历:

    他们把我拉回安陆,送到安陆二医院,又找个医生量血压,当他们听说降到一百八十时,非常开心,随即又将我劫持到安陆洗脑班。宋华明等人伪善的说,本来这里今年所谓“学习班”已经结束了,现在为了我一个人,再开起来。之后他说为我一个人花费了三万元。他们拿老百姓的纳税钱迫害好人,还厚颜无耻。

    他们把我关在洗脑班里,一步不许出房间门。由胡凤英和姓张的女的二十四小时包夹我,就是所谓的“帮教”人员,她们控制我的人身自由,时时监视我,不许我打坐,盘腿。胡凤英被他们利用,充当打手不断的对我灌输邪恶的理论,逼迫我放弃信仰。我想挽救她。她说:没有用的。她按恶人的意思要我吃药,伪善的端水给我喝,我不听她的,不配合她。她恼羞成怒,冲我骂道:你还以为你真的是公主喔?即刻原形毕露。

    在那里恶人的伪善发挥到极限,他们害怕我的血压太高,怕出事承担责任,每天找来二医院的一个男医生过来给我量血压,逼迫我吃他开的药。还专门从二医院弄来一个姓高的女医生,大概三十多岁,她借给我“看病”,经常进来给我洗脑,逼我放弃。

    宋华明是最伪善的,他极具欺骗性、迷惑性,迷惑了很多人。他每天都来,伪善的嘘寒问暖,甚至端茶倒水给我喝。他从不对我说狠话,总是“笑眯眯”的,还一口一个“姐”的叫着,说什么:你比我大,我叫你姐,我是为你好,为你的家庭好等等,他的话极具迷惑性,但只不过是糖衣炮弹,他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逼迫我转化,放弃修炼法轮功。聂汉章常常在外面偷窥我,监视我的言行。

    两、三天后,宋华明与聂汉章相继从武汉洗脑班弄来恶警余帮清(此人以前是沙洋劳教所的),犹大刘××、邱红萍专门来所谓“转化我”。这十来个人轮番找我谈话、洗脑,逼迫我转化。每天威胁、恐吓,说什么不配合、不转化就把我判刑十一年的重刑。邱红萍与刘××每天早上八点中来所谓给我“上课”,灌输她们邪悟后的一套谬论。刚开始她们二人也非常伪善,“关心”我的身体等等,当有一天我看到她们把师父《转法轮》涂画的稀烂,我责问她:谁让你把我师父的书乱画成这样的?!她立即变了脸,对我破口大骂。

    在我被非法关押在安陆洗脑班的十八天时间里,邪党恶徒说不转化就不许见家人。我的七十多岁的老母在亲属的陪同下来洗脑班看我时,被宋华明等一群人强行推出门外,不让见,当我听到母亲的声音要冲出去时,被宋华明、胡凤英等一群人死死的堵在屋里。宋华明对我母亲说我非常“顽固“,不转化,所以不让见,转化了才给见。在高压下,我违心的妥协了,按他们的要求认为合格了才算通过。在这次迫害中,我的身心受到伤害,出来后很长一段时间,那段阴影还抹不去,特别紧张、害怕,听到敲门声就害怕。这都是中共江泽民团伙害的。

    4、绑架张慧到洗脑班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610”串通国保大队到安陆实验小学(原安陆棉纺厂子弟学校)分校后,由两名来路不明的便衣强行将该校老师、法轮功学员张慧绑架到洗脑班。他们还抄了张慧的家。宋华明说此次绑架是经过教委主任与校长同意的。其实是”610”胁迫教委主任和该校校长迫害张慧,这是一次有预谋的迫害,时间正好选在快放暑假。

    5、利用手机监控、跟踪、蹲坑把陈桂玲绑架到洗脑班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日上午十点多钟,由 “610”头目宋华明、聂汉章带头,参与人员有国保队长沈问波、女警陈旭东等,不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将陈桂玲强行绑架到车中,劫持到安陆洗脑班迫害。据悉,中共恶人长期采取手机监控为主与跟踪,此次参与跟踪与蹲坑的是国保警察陈旭东和陈爱清。

    警察到陈桂玲家中非法抄家,抢劫了三台打印机与很多救人真相资料,还威胁其女儿不准对任何人说。周围知情的居民说:一共来了三辆警车,将她的家抄的乱七八糟,将在她家里抢的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装在三辆警车的后盖箱内装不下,又叫了两辆板车拖走。

    6、小学老师何问德被绑架到安陆洗脑班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四日上午十点半钟左右, “610”副主任聂汉章、新上任副头目杨俊文带领四、五个人闯到烟店镇程巷小学,将该校老师何问德绑架到安陆洗脑班(安陆城东会所)。

    “610”新上任副头目杨俊文是迫害何问德的主要打手,在洗脑班迫害何问德一个多月,每天吃住都在洗脑班。杨俊文曾任安陆接官镇武装部长,被接官乡的宋华明看重,去年调到“610”,非常卖命迫害法轮功学员。

    7、孔久红、方宗菊被绑架到洗脑班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湖北省安陆市法轮功学员孔久红、方宗菊在烟店镇乡村对民众讲法轮功真相时,遭人恶告,被安陆国保警察周洪海及烟店镇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

    六月一日,安陆市公安局副局长杨光明、国保大队长沈问波勾结“610”宋华明、聂汉章、杨俊文将孔久红、方宗菊秘密从安陆拘留所转到湖北省洗脑班迫害。

    8、法轮功学员黄学军、王华山遭绑架,被拘留十三天送往湖北省洗脑班。法轮功学员孙有兰被送到湖北省洗脑班非法拘禁了两天。

    结语:

    整理出宋华明参与的迫害案例,不是为了报复,而是慈悲挽救被江泽民犯罪集团迷惑了的宋华明:你到了该清醒清醒的时候了。

    法轮功是佛家修炼大法,迫害修佛之人必将受到上天的惩罚。迫害法轮功的江系人马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王立军、李东生、苏荣、张越等人纷纷落得凄惨下场,善恶到头终有报。周永康在被抓之前可谓权倾天下、富可敌国,自我感觉是天下最“幸福”的人,可是作恶太大报应来时方知一切只不过是黄粱一梦。这还不是最终的天惩。这三年来,中国法制方面紧锣密鼓地制定了一系列新规,重申了相关法律法规,说明现当局在与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政策相切割,堵死了所有对法轮功犯罪者的开脱之路。这目的是为了什么呢?面对当前形势你一定要审时度势,从新站队,为自己也为家人的未来真正的负责。

    宋华明,“610办公室”主任
    地址:湖北省安陆市碧涢路210号 邮编:432600 0712-5237610; 07125222424; 手机13508696600;

    宋华明的妻子李小芳:13508696602 安陆市解放路初中教师
    聂汉章 副主任 安陆市“610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安陆市碧涢路210号邮编:432600 电话:0712-5237610;07125222424,0712-52255839(宅))13871856881
    “610”副主任杨俊文13508696908

    安陆市公安局:
    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安陆市德安北路35号,邮编:432600
    局长吴波荣13907296565
    副局长杨光明15307296721、13807296721
    国保队长沈问波13307293299、13907296599
    国保教导员邹朝阳13907296993、0712-5223938-3628、5222525宅5236953
    国保副教导员陈旭东(女)15826862266、18995705711、0712-5223938-3628、5222525
    国保副大队长周洪海18995705710、13508696991、0712-5222525
    国保中队长梅德安13971976110、0712-5222525宅0712-5228833
    国保警察樊建13507296299、0712-5222525
    国保警察陈爱清、冯晓明、顾云(女)


    江泽民集团害死了好人张延超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在拉林河畔有座村庄——黑龙江省五常市红旗乡西黄旗村,勤劳的农民世代生存、耕种在这片土地上,有位青年叫张延超,中等个头、面容祥和、举止有几分温文尔雅的书生气。

    家有妻子女儿和年迈的母亲,责任与担当是他操劳的动力,可身体却使他力不从心,胃痛经常发作,食欲不振,疲惫的他没有力气承付家庭的重担。妻子又患有腰痛病,孩子又小,多少个无奈使他一筹莫展。

    此时法轮大法弘传,夫妻双双走进法轮大法修炼,在法轮大法的恩泽下,真是枯木逢春,夫妻俩的病很快都好了,俩人焕发青春活力。老母笑了,牙牙学语的孩子快乐长大。他们买了车,种地之余给商家拉货,乡亲有事相帮,他的朋友多,还有忘年交,人缘极好。

    江氏流氓集团为何容不了百姓的快乐,他们制造了何止千家冤、万家泪的惨案,多少家庭破碎;多少孩童失去双亲;多少年迈老人失去晚年寄托……这桩桩触目惊心血与泪的惨案,是江氏流氓集团造成的。只因祛病健身做好人的张延超,就是惨案的其中一例。

    在二零零二年的一天,张延超外出时被警察拦截在一辆客车上,遭非法抓捕。当通知家属时,已是人躺在荒山嘴火葬场(哈尔滨郊区)的停尸房。张延超面目皆非,一只眼珠没有了,口中牙齿没有了,胸部塌陷,腿断了一条。

    那里工作人员悄声告诉家人已放在这里二十来天了,这证明绑架去就被打死了。这二十余天中,乡亲们惦记呀,接到通知,先行一大车人,后又去一车人,车到现场人们都惊呆了,根本辨认不出来面容,心里都在疑惑,这是张延超吗?这是平素和蔼可亲富有朝气的好青年吗?

    荒山嘴布置森严,三步一岗、五步一哨、荷枪实弹,头头威胁说:不许哭、不许喊冤,否则当现行反革命处理,过来签字是自杀。张延超的舅父——老人颤抖着手在不符合事实的纸上签字,这一幕使多少人回忆起文化大革命那惨烈的再现。

    两车人回来后难过的不愿离去,草草做了顿饭,算是给张延超送行吧。不久张延超的妻子又遭绑架,警察不断去西黄旗骚扰,扬言连孩子也不放过,年迈的老母白发人送黑发人,为了祖孙活命只好背井离乡。

    拉林河见证了这人间惨案,粼粼河水承载着张延超的名字,诉说着悲伤的故事流向远方,听到的人啊,有何感想?善良人的血是否擦亮辨别善恶是非的双眼。不要叹息,正义的勇气会使公理回归中华大地,相信上天正在俯视人间,慈悲的大法师父会抚平大法弟子伤痕累累的身躯,会带他到无比圣洁美好的天国世界。

    可世人啊!在这历史的特殊时期,生命都要在善与恶中选择,因为善恶有报是永恒的天理,天理在衡量着每一个生命,那是生命的位置。愿世人都能是非分明,不与恶者为伍,赶快退出邪恶的党、团、队组织,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才会有美好的未来!


    沈阳市浑南区五三派出所犯罪事实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

    一、绑架、毒打李宏伟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六日,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公安分局五三派出所警察绑架了在浑南区粘贴真相的李红伟先生,把李宏伟劫持到他临时租住的住所,抄家抢劫,并用他家里的床单把他捆绑“迭上”,并用透明胶带将他的嘴、眼睛封上,只露出鼻孔出气;然后,警察开始毒打。其中有个绰号叫“老虎”的,下手特别狠,直到李红伟先生被打得意识模糊,他们才停下手来。

    恶警用大床单把李红伟先生裹住,从楼上把他弄到楼下,扔到车里,劫持到五三派出所,扒掉衣服,光着身子,下身仅剩内裤;紧紧地捆在铁椅子上长达八个多小时不能动弹;期间连厕所都不许上。在被憋得十分痛苦的情况下,李红伟在地上一点一点地爬到卫生间去大便。

    在沈阳市610、浑南区国保秘密操纵下,李红伟先生被冤判四年半,同时勒索一万元所谓“罚款”。

    二、绑架、构陷十佳优秀校长的李桂荣女士

    二零一五年二月七日,原沈阳市大东区合作街小学校长,被誉为区十佳优秀校长的李桂荣女士,遭沈阳市浑南区公安分局五三派出所绑架和非法抄家,并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看守所。

    73岁的李桂荣被构陷,遭沈阳市浑南区法院冤判五年,再次被非法关押在辽宁女子监狱。这是李桂荣第二次被非法判刑。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七日,时年六十四岁的李桂荣女士在讲真相时,被沈阳市和平区610恶人绑架,被非法判刑七年,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遭残忍迫害。

    李桂荣女士,修炼法轮大法后,遇事为他人着想,她曾经把百分之五比例的涨工资机会让给其他同事,把合作小学这个原来的乱摊子管理的井井有条,深受领导的器重和同事们的尊敬,曾被誉为区十佳优秀校长。

    三、绑架、构陷六十五岁的牛桂香女士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五日,六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牛桂香去沈阳市东陵区(浑南新区)浑河堡发神韵光盘时,被两个蹲坑的女人控制住,十多分钟后一个便衣男警察骑自行车赶到,抓住牛桂香的手拎兜子,牛桂香便扔下兜子后绕道走脱,兜子里是一张老年人公交IC卡——关爱卡,这后来在非法开庭时也成为了所谓“证据”。

    近半年后的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八日下午三四点钟,一个男便衣警察谎称自己是收水费的,骗开了牛桂香家的门,进屋就要求看身份证,说了几句套话就快速给牛桂香戴手铐,此时门外又进来几个男便衣警察同时摄像。带队抓人的是沈阳市东陵区(浑南新区)公安分局五三派出所副所长程孝周。警察们下午五点多抄完家,把牛桂香儿子也一起绑架走了(当天深夜被释放)。

    后来,牛桂香家人找到程孝周要求放人,程孝周声称,“人(抓了)不会放了,这案子只能走程序,我们是团队办案,我一个人说了不算。”“你要说年龄大就不批捕了那是不可能的,我抓的(法轮功)就是六、七十岁的老太太。现在这个事很敏感,找人没有用,前几天我们抓了一个(法轮功)老太太,再过几个月就满七十周岁了,她家人想尽了一切办法,找了所有能找的人,想要不批捕,最后还是给她批捕了。”

    牛桂香被沈阳市浑南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

    此外,六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李阳女士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二日在浑南发真相光盘,被浑南五三派出所绑架。

    沈阳市浑南区公安分局五三派出所
    电话:024-23813110
    所长:张恒
    副所长:程孝周
    指导员:杨永生
    治安员:刘霄。
    警员:颜金梁


    九岁起被抢走父母的女孩

    北京法轮功学员蒋炼娇控告元凶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湖北省十堰市郧县鲍峡镇中心医院医生蒋启祥及妻子乔良玉,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多次遭当地警察绑架、关押、劳教,被逼长期流离失所。他们的女儿蒋炼娇从八岁时就过着没有父母呵护的日子。

    现年二十四岁的蒋炼娇已经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责。以下是蒋炼娇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遭迫害的事实:

    我叫蒋炼娇,现年二十四岁。我从小随父母修炼法轮功,一家人身心健康,遇到问题都会先想自己哪里不对,互相理解。

    一九九九年七月,前中共党魁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七月二十日那天,我们全家人被抓进当地派出所,遭到警察威胁。从此我家就再也没有宁静过。

    二零零零年底,我们举家进京为法轮大法说句公道话。在天安门广场,我亲眼看见警察殴打我妈妈;在警车上,警察用电棍打人,直接打到我,还不满九岁的我当场昏迷。

    之后父母双双被非法劳教。我从八岁至十一岁,度过了没有父母在身边呵护的三年,期间受尽他人的冷眼嘲讽,每晚被别人反锁在自己家里,过着常常没粮食饿着肚子、没衣服挨冻的日子,曾遭人欺负而差点丧命……

    母亲被非法劳教两年半。在劳教所被锁上手铐脚镣,被殴打辱骂,被迫干超体力负荷的奴工活。父亲被非法劳教半年,又被非法劳改两年半。在狱中,父亲的腿被打残,牙被打掉,精神上被折磨……父亲出狱时拖着一条断腿,骨瘦如柴,神情茫然,不会说话了。

    十几年里,我们家频繁被骚扰、抄家,父母频繁被抓进洗脑班迫害,警察至少有五次同时绑架了我父母,每次都关好长时间。一次,警察又要非法劳教我的父亲,导致我父母被迫离家,在外漂泊很长时间。

    二零一四年五、六月间,父母又被绑架到洗脑班。我去要父母时,警察对我拳打脚踢、扇耳光,并把我也绑架到洗脑班,掐我的脖子,把我往墙上撞,逼迫我放弃“真善忍”信仰,威胁我不许曝光遭迫害的事实,威胁不让我毕业,恐吓要给我判刑等等。

    父母被剥夺工作很多年,那时我家没有一点收入,被迫吃烂菜叶、吃带有老鼠屎的大米……


    敬老院里的有缘人

    文/湖南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我已年近古稀,一九九七年开始学炼法轮大法,一直修炼到今天。自从我们夫妻俩都修炼大法。我们的“药罐子”也丢掉了,无病一身轻。以前我单盘都盘不上,现在,我们夫妻俩都能双盘。

    我曾经在敬老院里呆过,现在家居住。但我始终没有忘记敬老院里的人,希望能让师父的大法救度这些有缘的人。我与其他大法弟子共同努力,持久的、耐心的向他们讲真相、劝三退,教他们学法炼功。现在这个有着四十三人的敬老院,除个别聋哑人、弱智者外,其他人都能明白真相,相信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相关人员都做了三退,几乎人人都请了护身符,还有人能帮助大法弟子散发真相资料、《九评》、大法真相光盘、参与诉江签名活动。

    敬老院的人从六十岁到八十岁不等,大法的威德使这些人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很少有吵架斗殴现象,老人们互帮互助,相信善恶有报的道理,努力按真、善、忍要求做一个好人,身康体健,一片祥和兴旺之气。


    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在中国还在进行的罪行

    纽伦堡审判的反思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1945年,纽伦堡的法庭上,纳粹德国的官员、将领、集中营的负责人、盖世太保、党卫军,甚至医生、护士,还有14名法官,站在被告席上,被指控犯下了“反人类罪”和“种族灭绝罪”,主动甚至是积极地配合纳粹的邪恶的对犹太人的种族灭绝,造成了600万犹太人的死亡。绝大多数的被告为自己申辩的唯一借口是,我在执行国家的法律,在执行上级的命令。

    对于这种辩解,美籍德国犹太哲学家汉娜阿伦特深刻指出:这是一种被正常化了的邪恶,它比没有以职责作为借口的邪恶更加可怕,因为没有借口的邪恶至少还会使罪犯在心灵深处受到谴责,可是有了职责作为借口,犯罪就成为某些人的职业——“正常”、“正当”甚至“高尚”的职业,罪犯们不但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样,许多人可能甚至为此而成为合法的犯罪狂,在他们眼里,这些罪恶能够成为他们谋生的手段和来源,在此基础上,罪恶必将迅速繁殖,如核裂变一般波及整个社会,久而久之,社会即便不走向灭亡,也会走向混乱和动荡。

    电影《纽伦堡审判》中受审法官简宁在法庭上说:“我们虽然不是纳粹,但是我们的所作所为比纳粹更恶劣,因为我们知道他们是谁,正在干什么,却仍然选择为虎作伥”。

    “反人类罪”、“种族灭绝罪”——人类最严重的罪行

    一个人无论怎样邪恶,一个制度无论如何不合理,如果没有众多为了权力和利益而为虎作伥、助纣为虐的积极参与者,没有众多推波助流者、没有众多麻木不仁的协从者,没有众多胆小怕事、沉默不语的默许者,没有这些无数的“平庸之恶”(阿伦特语),大规模的、系统的迫害罪行不会发生。

    爱因斯坦说:“制度要是得不到个人责任感的支持,从道义的意义上来说,它是无能为力的。”“我相信个人应该根据他的良心行事。”

    这也就是良知自由的重要!

    也正是基于上述观点,二战后的纽伦堡审判、东京审判把平等、正义、人权等作为国际司法领域的基本准则,首次确定和使用“反人类罪”、“种族灭绝罪”等罪名,伸张正义,并奠定了各国在人权方面的共识,进而建立了国际人权惯例。

    联合国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规定,“灭绝种族罪和危害人类罪属于整个国际社会关注的最严重的犯罪”。

    罗马规约第六条中阐明,灭绝种族罪“是指蓄意全部或局部消灭某一民族、族裔、种族或宗教团体而实施的下列任何一种行为:1. 杀害该团体的成员;2. 致使该团体的成员在身体上或精神上遭受严重伤害;3. 故意使该团体处于某种生活状况下,毁灭其全部或局部的生命;4. 强制施行办法,意图防止该团体内的生育;5. 强迫转移该团体的儿童至另一团体”。

    1945年的《纽伦堡宪章》和1946年的《东京宪章》首次以国际法律文件的形式规定危害人类罪是应当惩罚的犯罪。从1946年5月到1948年11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包括东条英机等7名战犯因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死刑。在2002年7月1日生效的《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罗马规约》)将该罪名中文译名确定为危害人类罪(crimes against humanity)。重点“针对任何平民人口进行的攻击”着眼于国家或组织攻击平民人口的政策,或为了推行这种政策,针对任何平民人口多次实施的攻击行为。如针对民众实施的谋杀,种族灭绝,政治性的、种族性的或宗教性的迫害等行为。

    反人类罪非干涉内政,国际刑事法庭只审判个人而非国家;反人类罪是最为严重的国际犯罪,不论其犯罪期日,可进行无限期追诉。为避免作为国际法上最重大罪行的反人类罪的犯罪分子逃避被追诉和惩罚的命运,联合国于1968年11月26日通过了《战争罪和反人类罪不适用法定时效公约》,该公约规定,战争罪和反人类罪等最为严重的国际犯罪,不论其犯罪期日,不适用法定时效,应当进行无限期追诉。随后,欧洲理事会也制定了《战争罪和反人类罪不适用法定时效的欧洲公约》,于1974年1月25日开放供欧洲各国签署。这两项公约的制定和实施,反人类犯罪不再适用普通刑事追诉时效制度的限制,亦即各缔约国或参加国刑事司法机关对反人类罪享有无限期的追诉权。

    反人类罪的惩罚原则之一是“罪责自负”,不会因行为人是“执行上级命令”而免除责任。任何人实施了反人类罪这样违反国际刑法的行为,都不能以任何借口逃避国际刑事责任,而只能由其本人对自己的罪行负责。上级命令不能成为个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抗辩理由。

    “反人类罪”、“种族灭绝罪”在中国的体现――对法轮功群体的迫害

    人类历史上最惨绝人寰的恶行,不是一个人或一个组织作出的,而是掌权者以国家的名义,法律的名义,有组织、系统性地实施的,如纳粹德国对600万犹太人的种族灭绝;如波尔布特的红色高棉政权在1975年到1978年间,在人口不到800万的柬埔寨小国,屠杀了200万人;如在斯大林掌权时期的前苏联,以“肃反”的名义屠杀了占全国十分之一的人口共2千万,其中包括俄共前两届政治局委员(除了列宁已死及斯大林本人外),全部被处死或自杀,5名元帅毙了3个,5名集团军司令毙了3个,全部二级集团军司令全部被枪毙,85个军长毙了57个,195名师长毙了110个。如中国现在还在延续的对几千万以“真、善、忍”为准则的法轮功信仰者的迫害、甚至活摘器官贩卖,是人类有史以来最邪恶最残酷的群体迫害、人权灾难,被称为人类有史以来“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恶”。

    对纳粹大屠杀深有研究的英国学者鲍曼(Bauman Z.)在其著作《现代性与大屠杀》中说:“人类记忆中最耸人听闻的罪恶,并非一群无法无天的乌合之众所为,而是由身穿制服的唯命是从的人完成的;它不是源自秩序的败坏,而是源自一种完好的秩序统治。”

    被迫害的群体可能是基于共同的种族(如二战时期德国的犹太人),或共同的信仰(如古罗马帝国时期的基督徒,现在中国法轮功信仰者),或者只是有共同的亚文化特征(如上世纪50年代中国的“右派”)而被掌权者所嫉恨,而这个国家又没有完善的法律和制度约束掌权者滥用权力,于是,整个国家机制被裹挟着参与罪恶的制造过程。宣传机构首先进行仇恨宣传,编造谎言,造谣污蔑,为迫害制造借口和理由,(如古罗马帝国的皇帝尼禄放火焚烧罗马城,然后嫁祸于基督徒;如2001年中国的中央电视台制造出“自焚伪案”,诬陷法轮功,欺骗世人,甚至教育系统把谎言编进教材,从小欺骗。)进而,成立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非法权力机构,架空整个国家正式权力结构,具体组织实施迫害,如纳粹德国为迫害犹太人所成立的盖世太保组织;如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于1999年成立的“610”办公室。

    (一)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非法机构――“610”办公室

    在现代国家,任何一个行使公权力的机构都必须有法律的合法授权,如立法权授予议会、行政权授予政府、司法权授予法院,并且,每个权力主体的权力范围明确、具体,不可越权。如果没有法律明确规定而行使公权力,则是非法组织,其行为无效力,即所谓“法无规定及禁止”的法制原则。

    但是,在1999年以后,江泽民为了迫害法轮功,非法成立了一个凌驾于国家之上、存在于法律之外的非法机构——610办公室,在法轮功问题上,所有的国家机构都必须听命于这个非法组织。

    2005年,高智晟律师在给当时时任国家主席的胡锦涛和总理温家宝的公开信中说:“十几日的调查,我再次看到了令我痛彻心肺的真相,‘610’办公室,至少可以这样称谓它——国家政权内且高于政权力量的黑社会组织,它是可以操纵、调控一切政权资源的黑社会组织。一个国家宪法及国家的权力结构安排规范中没有的组织,却‘行使’着本只能由国家机关才能行使的权力及许多连国家机关都根本不能行使的‘权力’。它‘行使’着在这个星球上,人类有国家文明以来,作为国家从不能拥有的权力。 ……我们看到了,被以‘610’为符号化的权力,正在持续地以杀戮人的肉体及精神、以镣铐和锁链、电刑、老虎凳等形式与我们的人民‘打交道’,这种已完全黑社会化了的权力正在持续地折磨着我们的母亲、我们的姐妹、我们的孩子及我们的整个民族”(高智晟律师的公开信)。

    在一个全能政府的框架下,政府,确切地说是掌权者个人,控制着一切的社会资源,于是,在江泽民的淫威之下,“610”非法组织遍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直延伸到最基层的街道、乡镇、企业、学校。动用包括军队、武警、公安、检察院、法院、国安、看守所、劳教所、少管所、戒毒所、监狱等一切机构参与迫害,调动包括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在内的一切国家宣传机器,最优先地动用规模庞大的财政资金(中国政府四分之一的财政收入),在国际国内丧心病狂地抹黑法轮功,煽动仇恨法轮功,打压迫害法轮功。整个罪恶的犯罪链条让整个国家机构沦为犯罪的帮凶,一直延续着的且还在持续着的犯罪手段包括剥夺自由、强制洗脑、酷刑折磨、非法抄家、开除公职、甚至活摘器官。而所有这一切的罪行都用一个词掩盖而获得“正当性”---“政治问题”,尽管,法轮功自始至终也没有任何政治诉求,只是坚持信仰的权利和澄清那些政府诬陷的谎言,告诉世人事实真相,而巨大天文数字的财政支出和没有底线的残酷迫害竟都是为了满足一个当权者的变态嫉妒和掩盖为了欺骗世人而撒的弥天大谎。

    (二)“量体裁衣”、“因人设罪”的迫害“法律依据”

    中国的立法、司法机构,为了迎合江泽民的迫害政策,无视基本的法治原则和公平正义,无视中国宪法的明确规定(信仰自由)和世界普世规则,违背天理、违背道德、违背宪法和法律,匆忙通过公布了所谓的“法律依据”。

    立法和司法解释对于打压法轮功后期配合无疑发挥了罪恶的功效:其一,初期,对一个善良平和的信仰群体进行诽谤、抹黑的同时,将能够真实表达该信仰内容的书籍、音像全部销毁,从根本上断绝了他人了解这一信仰并进行自我判断的可能;其二,后期,在栽赃、镇压之后,以立法的形式将被迫害者揭露恶意诽谤、抹黑、栽赃、镇压等恶劣事实的行为定性为犯罪,以进一步加大报复和彻底掩盖真相。”

    十几年来,这些立法和司法解释成为迫害善良、制造冤案的所谓“法律依据”,公安绑架、拘留、抄家,检察院批捕、公诉,法院判决、执行,都堂而皇之的具有了“法律依据”。就象纳粹德国的司法官们一样,在对犹太人实施罪恶的灭绝政策时,是依据纳粹德国颁布的国家法律。

    (三)颠倒的是非--本该维护公正的司法机关沦为犯罪的帮凶

    政府命令与个人良心之间的选择,爱因斯坦说:“一个人,如果政府指示他去做的事,或者社会期望他采取的态度,他自己的良心认为是错误的,那么他该怎么办,这实在是一个老问题。……”“制度要是得不到个人责任感的支持,从道义的意义上来说,它是无能为力的。”

    如果,明知道是一个冤案,却身不由己地在某种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不得不参与冤案的制造过程,但凡有一点良知的人,内心总是不安的。但是,如果被冤枉的不是一个单个的个体而是一个群体,而这个群体是被政府(政府中的掌权者)以国家的名义所排斥所迫害,参与其中的人就很少有人感到内疚或不安,甚至以执行命令为荣。

    阅遍所有的法轮功书籍和音像,都是让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看看1999年迫害法轮功以后,法轮功学员持有条幅,制作、发放光盘、传单,喷涂标语、悬挂展板,全部是说明真相,揭露犯罪。

    中国的公、检、法、司公权力系统,以刑法300条的名义,以两高的“司法解释”为依据,对法轮功学员绑架、非法抄家、非法拘留、非法逮捕、非法判刑。明知是在违法犯罪却在610非法组织的操控下麻木的参与迫害。为了掩盖罪行和欺骗国人,剥夺会见权、剥夺辩护权、剥夺旁听权,甚至,作为公职人员的警察伪造证据、栽赃陷害、敲诈勒索。

    一位律师说:“人类有史以来的所有刑事案件中,恐怕没有比侦办法轮功案件(如果可以称为‘案件’的话)更简单、省事且无需虑及后果的了。法轮功信仰者不说假话,身份容易识别、确定;他们‘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任何情况下不会使用暴力,办案者根本无须担心会发生一般案件可能存在的人身危险性;他们心地善良,遇事向内找,努力修去对任何人的仇恨,因此包括昧良心的盯梢者、报信者、抓捕者、幕后指使者在内的所有参与者甚至不用担心哪怕是言辞上的报复,显然,欺负一个好人总比得罪一个坏人容易且无需担心人身安全。”

    “法轮功案件的荒唐性还在于:整个办案过程已经完全是流水作业化了的,各阶段办案人员无须动用智慧即可顺利完成任务。在侦查、起诉、审判的各个阶段和全部过程中,只要符合下述两条,第一:一个人具有法轮功信仰者身份;第二,该人持有或发放过与法轮功可能有关的物品或者甚至仅仅是对别人说过关于法轮功的真相,那么,这个人就将被冠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并送进监狱。而丝毫无需考虑具体行为究竟是对社会有危害还是有着不可估量的深远意义。”

    “大家想过没有,冒着生命危险,将大规模的几乎不受任何制约的在国家暴力支持和掩盖下的群体性、系统性的迫害揭露出来,让一切不愿被欺骗和蒙蔽的人知道真相,共同制止迫害的继续,防止悲剧蔓延到每个人头上,这究竟属应予限制的危害社会行为,还是应作为功盖千秋的大善之举给予大力提倡呢!”

    高智晟律师在公开信中写道:“人类历史上没有哪个国家的人民,为了心灵中的信仰,会在有政府的和平时期经历着如此规模的、如此持久的、如此惨烈的灾难。这种仍在继续着的今天的灾难,使数以千计的无辜同胞丧失了宝贵的生命,数以十万计的人民被剥夺了自由。我们看到的真相表明,所有被非法剥夺自由期间的同胞,都遭到了令文明社会难以置信的对肉体的摧残过程和对精神的野蛮杀戮煎熬。这场完全丧失人的理性的迫害过程,还使的一亿多的法轮功信仰者,一亿多个家庭的数亿人遭受了传讯和恐吓,剥夺就业资格、工作机会、收入,被抢劫财产的不同程度的、不同性质的迫害和打压,这是多么的愚蠢、危险和不道德的恶举”。

    这是典型的群体灭绝罪和危害人类罪,江泽民及其追随者、执行者、参与者,迫害法轮功所犯的不是其中的某些条款,而是多条多款,并且情节严重。

    2002年10月22日,江泽民访问美国伊利诺依州芝加哥时,被当地法轮功学员告上伊利诺依州北区法庭。之后,法轮功学员在美国、加拿大、秘鲁、阿根廷、玻利维亚、智利、德国、比利时、西班牙、希腊、荷兰、瑞典、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中国台北、香港,均对江泽民提起法律诉讼。自2015年5月以来,全世界已有20多万法轮功学员实名向北京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已有180多万海内外民众签名举报江泽民。等待江泽民的,必将是旷古未有的正义大审判。

    1989年2月,在柏林墙,两个儿童,克利斯和高定,从东德逃出时遭士兵枪击,克利斯当场死亡,高定足踝中枪。1991年9月,德国统一后,柏林法庭对这起举世瞩目的柏林墙守卫案做出的判决结果是:以枪射击高定脚部的士兵判两年徒刑,可以假释;开枪射杀克利斯的士兵,判三年半徒刑,不得假释。法官这样解释他的判决:“东德的法律要你杀人,可是你明明知道这些唾弃暴政而逃亡的人是无辜的,明知他无辜而杀他,就是有罪。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这个东西。当法律和良知冲突的时候,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个放诸四海皆准的原则;你应该早在决定做围墙士兵之前就知道,即使东德法律也不能抵触那最高的良知原则。”“即使东德法律也不能抵触那最高的良知原则”,这就是二战结束后纽伦堡国际法庭确立的注重对人权、人性价值保护原则的体现。

    所有中国体制内的掌权者,在如何对待法轮功问题上,每个人所做的决定,代表着自己对未来的选择。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即将被以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送上审判台,那些追随者、执行者、参与者将何去何从?


    经历病业关 对信师信法的体悟

    文/澳大利亚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我今年三十五岁,于一九九八年春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来因为一九九九年那场迫害,我渐渐远离了修炼,一次病业,使我又从新走回修炼。那次病业的反映是,我的右脚大拇趾溃烂,表面上诊断是湿气,可是怎么也治不好,后来我的母亲劝我从新开始修炼,我开始看书,三天,拇趾就开始结痂了。

    后来,我经历我母亲的离世,也是因为病业关,反映到她的身体上是直肠癌,肚子肿胀,解不出大便,做完手术后十二天,就在医院离世了。我一直在琢磨着这件事,在我眼里母亲是很精進的,为什么到最后还是守不住了呢?

    最近,我这次的病业反映是重感冒一样的症状。因为基本每年冬春之交,我都有同样的症状,每次都发烧一、两天,咳嗽一下,就好了,所以这次来这个症状,我就没有在意。

    我平时很少炼功,并且学法也很少,还总是给自己找借口。这次病业出现,我又想跟往年一样硬挺过去,家人(未修炼大法)知道我不会吃药,但是好几年都看我挺过去了,也就没有说什么。

    可是这次虽然和之前很相似,发烧、咳嗽,但还加上右边腮腺鼓出一个小包,很疼,并且发烧几乎三天都不好,那三天每天晚上都睡不着,身体发冷。三天之中,我也炼功、学法,可带着有求之心,症状不见好转。

    我本身学过中医,就使劲让自己发汗,可是第二天又继续发烧。我的信心开始丧失了,我不知道这个烧会持续到什么时候,我自己心里想,如果一直这么低烧下去,内脏会不会烧出问题啊?全身症状也比较重,疼痛,口中没有味道。

    我开始比较严肃的对待这个问题了,看来这次不站在法上是过不去的。所以我就开始悟这个问题,悟病业关的问题。我母亲逝世后,我也想过很多,也看过很多相关的交流文章,对我启发很大。可是这次我悟到的,使我信心大增。

    我是这样悟的:师父教导我们:“真正的演化过程在另外空间,极为复杂玄妙,差了一点也不行,就象精密仪器你把其它零件加上一个马上就坏了。”[1]

    我想,我是大法弟子,我另外空间的身体是师父在看管的,并且任何在我另外空间身体上发生的事情,就象精密仪器一样玄妙,怎么可能允许任何无序的或者其它因素的参与呢?所以只要是师父在看管在演化,就一定不会有任何差错的。

    我们都知道,但凡身体出问题,都是另外空间的身体出了问题,常人也是这样。那么我们修炼人另外空间的身体既然被师父严格的看管着,象精密仪器一样运作着,根本来说是没有机会有丝毫不稳定的,更不要说呈现不正确的状态了。

    那么我们又为什么肉身会出问题了?其实我们通过学法也知道了,是因为业力,要承受偿还。所以我悟到的是,尽管身体表面可能很难受,来势凶猛,甚至很多同修骨折,或者内脏鼓出很大包块的,只要我们仍然坚信我们是大法弟子,那么我们另外空间的身体就仍然每时每刻的在精密的运作着,没有丝毫差错的,哪怕我们的肉身好像已经快不行了,绝对不会出现我之前所想的“会不会把内脏烧坏了”、“这个腮腺鼓的包会不会转成癌症”啊之类的事情。把身体上该承受的(师父安排的应该承受的)承受过去后,就象吹一阵风一样,不会留下任何不好的东西在身上,并且另外空间的身体该怎么运作还怎么运作,只不过又因为我们的承受以及心性提高,加了很多好东西進去了。

    我觉得我们既然有师父在管,所以我们自己就不要管,因为你自己管也管不好。无论是用常人中的什么医学理论或其它理论,都是那么低的理,你怎么管的好呢?有同修吃药也好,用其它办法也好,其实都是自己想参与管。就象师父说的:“就象精密仪器你把其它零件加上一个马上就坏了。”[1]我们加的任何一个邪念或者甚至还付诸行动(上医院或吃药等),其实就等于在宣布不要师父管。

    我们都知道修炼人身体出问题,和常人还不一样,里面的因素很复杂,大部份都是用常人的手段根本就动不了的。所以一旦你自己宣布不要师父管,后果可想而知了。

    作为修炼人,我们都知道如果想要师父管,就要按照师父说的话做。所以我还是做家务,不让家人觉得我有病等,虽然身体不舒服,但是悟到这个理以后,就显得很踏实。然后我炼功、背法。一天的时间,烧退了。

    在炼第一套、三套和四套功法时,其实还在发烧,后来睡前炼第二套功法,出了很多汗。我心里开始美:啊,出那么多汗,烧要退了吧。后来我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炼功不是为了出汗或减轻症状的,炼功是修炼人应该做的,就去做就好了,想那么多干什么,还追求这些,加这些邪念干什么呢?所以心里又平衡下来。不过,炼完后,当天晚上就睡好了,没发烧了,一直到第二天也没再发烧了。

    我悟到,修炼人和常人最不一样的地方,不是在于修炼人的身体一直不出状况,而是在于出状况后的心态是什么样的。我知道有些同修身体一出状况——如果还是按照常人的医学理论来讲比较严重的状况,心里就不稳了,我就觉得还是不相信师父,或者根本不知道自己作为修炼人与常人已经不一样了。

    所以我还是建议,你自己不要去管,管也管不了,也不要去担心,担心也不起好的作用;该做什么做什么去吧,心里不稳就去学法,发正念,增加正念;心里又不稳,就再去学法,炼功,发正念,增加正念。修炼人有正念了,谁拿你都没办法了。手里的事情可以暂时放一放,就是要去增添自己的正念。

    我在过这个关的时候,我先生说,你又不吃药,硬挺吗?我说不是硬挺,有师父管我。

    在身体不舒服的过程中,我悟到我们本身就是在消业,因为承受,我们的业力被转换成德了,可是如果我们的心性没有跟着提升上去,这个德没有办法被转化成功,那我们的层次有可能就不能及时的超过那个病业来的层次。表现出来就是心里不稳,一会儿信,一会儿不信,有求等,所以后来有许多同修的人体被拖走。按理说身体承受,有源源不断的德转化出来,作为修炼人就会越来越好,怎么会过不去病业呢?可能就是心里想的不在法上,心性没有同时提高吧。那么多德放那,却因为我们对修炼的不坚定而没有转化成功。

    我们是法轮大法弟子,我们就应该很有正念的对得起自己这个称号,让宇宙的众生对我们有信心,对我们参与这个洪大的救人的项目放心。

    个人层次所悟,如有不当之处,请慈悲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0/23/159654.html>


    病患夫妻修炼法轮功获新生

    文/黑龙江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我们夫妻是哈尔滨人,因照顾外孙来到齐齐哈尔。老伴濒临生死边缘之际,我们因祸得福,双双得法获新生。

    我患有心脏病、多发性腔梗、颈椎病、肝有血管瘤、肺上有小结结、浑身上下没有不疼的地方。每天早晨起来睁开眼睛先吃药,不吃饭可以不吃药不行,身心沉重抑郁,活着毫无乐趣。老伴患有严重脑梗死脑萎缩、半身不遂、糖尿病、前列腺炎,因尿急尿频一天得洗几次棉裤、呆痴口语不清,生活不能自理。家里供了一些东西期望保平安,非但未见好转,病情更加每况愈下。危急之时,我对女儿说:给你爸准备装老衣服吧。

    一天,女儿将曾患癌症因修大法身心健康的朋友找到家里来,还带来了李洪志老师的讲法录音。听了一周后,上午学法、下午听法。心想:这法这么好啊,说的每句话都是真理,咋不让学呢?!本来是给老伴儿听的,不知不觉中我也决心学炼法轮功:只要我学,走進大法的门,我一定坚定的学下去!

    学法第二天,嗓子疼痛难忍、口腔溃疡、喘息都痛,但读法不痛。炼功时痛的手抖心脏发颤,即便疼痛我也坚持炼功,半个月后不疼了,所有症状都消失了,无病一身轻!我深感大法的神奇与超常,身心舒坦清爽,活的有奔头,倍感生活的美好与希望。曾因电视广播诬蔑大法而对法轮功心存的误解与偏见,在事实面前彻底消除了,只是后悔学法学的太晚了。

    老伴学法半个月后,身心明显变化:不淌口水了,说话流利,能自己活动了,过去眼睛浑黄如今黑白分明有神了,扶着床能做俯、卧、撑,还帮我切酸菜做家务。血压血糖都正常了。

    我们老俩口喜得大法获新生,无比感恩李老师!女儿女婿全身心投入工作和事业,再也不为我们常年吃药和住院发愁了,节省了高额医药费。我也不再抱怨活着遭罪没意思了,而是愈来愈看到生命的希望!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0/28/159715.html>


    我们全家感恩师尊

    文/黑龙江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我是老大法弟子了,丈夫和女儿都很支持我修炼大法。最近女儿遭遇车祸,在师父的呵护下,女儿神奇康复,真是“一人炼功全家受益”[1]。

    在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是女儿的孩子开学第一天。孩子刚上一年级,那天外面下着大雨, 早晨七点多钟,这时突然接到女儿的电话,说她们娘俩让车撞了,我和丈夫用了三十分钟赶到事故现场,但人已被送到医院了。我们去医院打不着车,因为医院附近有其它学校,又是第一天开学、车多、人多、出租车不愿去。丈夫拽住出租车门不松手,急的直喊,打不着车、怎么办呢?我们不知女儿现在怎么样了?一念打过来:女儿撞的很重。但我知道我是大法弟子,我的心还是很冷静。我知道怎么办,我和师父说:请师父救救弟子的女儿吧!心里反复的说。我在心里说:女儿你要挺住。我一遍一遍叫女儿的名字:娜,你要挺住,有师父保护你不会有事的。

    最后我们赶到医院时,看到女儿直挺挺的躺着,眼睛睁着,不认人,全身都没伤。医生说,女儿头撞到道牙上了,失忆了,啥都不知道了,以前的事想不起来,告诉什么也记不住。我问女儿:“孩子呢?”女儿说:“不知道了。”她不记得有孩子了。

    这时有人告诉我,说孩子在医院的警务室里。我到警务室看到孩子全身都湿了,才知道孩子也撞倒了。她是自己爬起来的,啥事没有。这孩子是我帮着带大的,每到逢年过节人多的时候,孩子都说:自己是大法小弟子,永远爱师父。孩子也能看到一些事,不详细说了。

    因为女儿失忆,医生说观察,没有特效药,只靠自己恢复了,时间长短不好说。我和家人说:过二十四小时就回家。我和女儿说:只有大法能救你,念“法轮大法好”,女儿说:记不住了。

    肇事司机心里没底,很着急。我和丈夫说:我是修大法的,千万不能……没等我说完,丈夫就说:我知道怎么办。我丈夫和车主说:“放心吧,我们不会讹你的。”

    在那时,我心里就想师父的话:“作为一个修炼人就不能用常人的标准去要求了。常人说这件事情对,你就按照这个去做,那可不行。”[2]我是大法弟子,就听师父话。师父还讲:“在任何干扰下都不钻到具体事件中搅乱自己,才能走出来,而且威德更大。”[3]我想就听师父的话,一定要守住自己的心性。

    女儿在医院观察二十四小时后立即回家,整个过程没用什么药。七天后,头里的瘀血从眼睛流出一部份,我女儿害怕了。我对女儿说:“不怕”。当时我就有一念:“信师信法”[4]。我对女儿说:“没事,是师父管你。”瘀血流出来后,现在女儿一切都正常了。

    女儿出院时,肇事司机主动给女儿一千三百元钱,说:收下吧,配个眼镜。因为当时眼镜压碎了。那时我没在现场,我想我最应该做的就是给这个司机讲真相。过后我会尽力找到这个司机,告诉他真相,真正的让他得救。

    女儿遇车祸,整个过程我一点也没怕,也没难过。但是在写文章的时候,我掉泪了。因为弟子心中依靠的是师父,如果不是师父的慈悲相救,是不会有这么好结果的。弟子用尽世间的千言万语也难以表达弟子心中对师父的感恩。弟子叩拜师父!

    通过这件事,丈夫也见证了大法的神奇,更加支持我修炼法轮大法了。看得出,他现在发自内心的认同“法轮大法好”。丈夫自己天天早上给师父上香。

    借明慧平台,我们全家感恩大法!感恩师父!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澳大利亚法会讲法》
    [2]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3] 李洪志师父经文:《关于副元神一文引起的波动》
    [4] 李洪志师父经文:《二零一三年大纽约地区法会讲法》


    真相讲到位才能救了人

    文/黑龙江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有一次,我给一个亲属讲真相,三言两语讲了后,他就同意退出了邪党的党、团、队,因为当时他同意退了我也就没有再过细的讲。

    当王立军、薄熙来被抓的事件出来后,他又觉的中共还是“伟、光、正”的。他跟我说:“我还是党员,我还得相信共产党”。那共产邪灵可是无孔不入的,马上就会把那个兽印从新给他印上了。真是可悲!可这都怪我当时没有给他讲明白,也没有讲透。他从内心深处没有真正明白,也没有改变。这是一次教训。

    师父说:“怎么办?就得你们去救度他们。得从正理上、法上去讲,从为什么被迫害上讲,让人升起正念来,神才承认这是救人。”[1]所以我们在今后讲真相时一定要注重每一步过程,不要求三退的数量,也不要以三退了为目地。要以讲清基本真相为基点,让他们的心灵深处明白了法轮功是什么 ?中共邪党是什么?中共邪党为什么要迫害法轮功的基本真相,唤醒他先天善良的本性才能使他得到救度。

    在大街上一走一过中救人,三言两语讲真相不太容易讲细,往往都是以做了“三退”为目地。这样救人做的不扎实,换句话说他也没有真正得救,只是为了避难求生而退。没有唤起他心灵深处的正念来,也就是说没有触动他先天善良的本性,本性被掩盖着。所以我觉的在讲真相时,针对不同的人要有不同的讲法儿,基本真相要讲到位,得使他的善良本性返出来才能得到救度。

    注:
    [1] 李洪志师父经文:《二零一六年纽约法会讲法》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0/25/159681.html>


    相遇的缘份

    文/沈阳大法弟子秋实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师父说过:“近代上界众生也看到了这一切,纷纷在正法前下世投生,所以人看上去还是人的这张皮,实际上在人皮里边都不是原来的人了。”[1]师父还说过:“因为人皮转生不够用了,转生成动物的还很多,还有植物的也很多呢!”[2]

    去年我遇到一件事,印证了师父的这段法。

    二零一五年正月十五前几天,我去三千里外的一个小城看哥哥。到家的第二天,嫂子带我去理发。我们一左一右正走在人行道上,突然从左后边跑过来一只泰迪小狗,绕过嫂子到前边五米处,然后转身跑到我脚前,趴在我的腿上,让我抱它。我蹲下去把它托在手上,它一口就亲吻在我的嘴上,这一下惊了我一跳。

    小狗亲完我就跳下去跑向它的主人。我这才发现它主人一家四口正拿着很多东西在路边等车。他们看到发生的这一切,很不好意思的向我赔礼道歉,我笑着迎过去,告诉他们:这小狗哪世和我有缘,它是求我给你们讲真相、做三退的,怕错过机缘急的,才有这样的举动。

    我告诉他们我是炼法轮功的,不是本地人,昨天才来的。我给他们讲了很多真相,讲了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真相,讲了中共活体摘取器官牟利,讲了三退的重要性。他们全家听后都非常相信,都做了三退。这时小狗也谢我,站起来给我作揖。

    当我走回嫂子身边,她有点不服气的说:它为什么绕开我直接找你?于是她回头朝小狗走去,想试一试它。当她走到离小狗两米远时,小狗就开始吠,冲向前要咬她,不让她接近。嫂子这才相信我的话:小狗是明确选择我来救它的主人的。

    其实,相遇的缘份是要兑现生命下世时的承诺的,是不能违约的。

    注:
    [1]李洪志师父经文:《各地讲法五》〈二零零四年美国西部法会讲法〉
    [2]李洪志师父经文:《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0/26/159694.html>


    花开之心路

    文/大陆大法弟子 感恩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伴随着修炼的升华,自己一直想拥有电脑、打印机来做资料,尽自己的责任,可是也只是自己总这样想,由于自己刚开始修炼时不会修心,反复遭到迫害,多次被抄家,被非法关押,酷刑加身,经济处于极度贫穷状况,坏人经常来家中骚扰,所以我只能用复印机印资料。但是,复印资料有局限性,总想能做出自己认为适合给众生看的、能打开众生心结的资料。

    后来同修给我一台小电脑,我用自己的钱买来一台崭新的佳能,开始做资料。没多久,帮助我买机器、装系统的两个同修(新学员)遭到绑架,我的心不稳,就把东西都拿走了。拿走后,心“轻松”了,但很痛苦。恨自己不争气,怕被同修牵连遭迫害,不敢尽自己作为大法弟子的责任。

    而后的几年,一直从同修那取材料发放,有时去取时,资料没出来,同修忙别的,我就亲自动手看着机器做,不会的同修就教我。有一次,我去同修家,正赶上做光盘,地上摆了两台打印机,一个印袋,一个磨面,我不会磨面,同修教会我,我坐那磨,边磨我边哭。愧疚的泪,不断流淌。

    都是大法弟子,她也是被邪党挂名迫害的大法弟子,两台机器摆在家里,心里能一点压力没有吗?而且她家里还有病人(家人脑血栓后遗症),孩子遭迫害后,精神状态一直不是很正常,她一个人忙里忙外的……可我,把压力都推给了同修,用资料就是“伸手牌”的,被中共邪党迫害的“草木皆兵”,做事谨小慎微,恐怕再遭到迫害而破坏法,毁了众生,所以常告诉自己千万要走稳。可是在这个“走稳”的背后,还是潜藏着一颗“怕心”,自己就被“怕心”背后的私心牵制着,不敢做资料,不敢尽自己必须尽的历史责任,感到愧对所有做资料的同修,特别感到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更觉得对不起对自己寄予无限希望的众生。

    就这样,我边坐在同修家看着两台打印机做资料,边裁剪打出来的纸袋,边流着愧疚的泪。在那一刻,我在心里说:我一定强大起来,不再唯唯诺诺,要像以前那样不畏强暴,不再做盘着的龙,要勇猛精進,雄狮已睡醒!于是,我用自己买的二手笔记本和同修放到我这里的刻录机开始在自己家刻光盘,盘贴,纸袋,同修印完,我取回自己裁剪后,再粘好,再糊上,盘贴自己贴,做完后自己去发,有时也和同修一起去发,空光盘用完后,自己去科技城進,偶尔也帮同修带回点纸、塑料袋。

    两三年后,我搬了家,居住条件比以前好多了,家务活也少了,同修乙给我拿来一台打印机,我一看,心就有点“抖”,它太“大”了,A3的。“我”想这可往哪放啊?这么大,怎么“藏”啊?同修看到了“我”的“压力”,就说:那今天我不拿走,先放你这几天行吗?我心想:这么“大”,最好现在拿走,“我”怕呀!可是嘴上却说不出口。因为修炼人得替别人着想,不能自私啊!这么大的东西,她一个人搬到楼上,多不容易,再说,“我”有压力,让拿走,别人就没有压力了么?往谁那拿呀?还没找到人呢,往她家拿也不行啊,她那里已经有了。于是我说:“没事,先放这吧,等找到地方再拿走。”

    它身上落了这么多灰,给它擦擦吧,我拿来抹布擦拭打印机(旧机器)。边擦边和同修乙交谈,她问我《论语》都背下来了吧,我说是,她让我背《论语》。我就一边擦打印机一边背《论语》。背完后,我感到很轻松,一点也没有它“太大了”的感觉,再也没有它放在这是个“负担”的重压之感,我心态一下恢复了它没来之前的正常心态,怕意全无。

    我也一下明白了同修为啥让我背《论语》,于是说:“谢谢你让我背《论语》,你太有智慧了,知道用这种方式帮我去怕心。”她却说:“我没那么想,就是想让你背。”我一下知道了,是慈悲的师父看到弟子的怕心,用这种方式帮弟子去怕心,是师父一直牵着我的手,细雨叮咛:徒儿,莫怕……

    我留下了这台打印机,但它暂时不能“上任”,需要去“看医生”,我还得先带它去“就诊”。找到可“诊治”的同修帮它“祛病”。另一同修知道这件事之后,就把他们以前用过的现在“闲置”的一台A4爱普生给我送来了。我给她们500元钱。同修说给200,表示一下就行了,因为这台爱普生是换过主板的,太慢了,她们不愿意用,闲在那干啥,让我练手,以后再买新的。我说给200太少了,给500吧,这台机器是救众生的,在我眼里它是金山,是无价之宝。于是我给了她500元钱,是分两次给的。

    这台爱普生来到我身边后,一直配合我做资料,尽职尽责,很有灵气,我也特别喜欢它,就给它起了一个“小生升”的名字,因为它比那台A3惠普小多了,叫“生升”是希望它永远不坏,让它真正的生命与我一起同化法,得到升华,直到正法结束,师父回来,我们一起跟师父回到天上的家,故名“生升”。

    我的小“生升”,不但帅气,而且有灵气,做资料时,常提醒我。有两次我正做资料,做的好好的,它却不动了,我仔细查找,没毛病,就又找心,还是不动,再看电脑,正好是全球发正念的时间,它是提醒我发正念呢!还有两次用过的文件没有删除,就开始打新的文件,它就不动,我查找原因,又向内找心,才发现用过的文件没删,如果它动了,就打错文件了,钱就得费劲洗了,重打。

    它也很讲干净,有次我把没清洗的较新的钱直接打,它就不干了,就出错,当时我不明白,后来思想中说,你没把钱洗干净,它嫌脏。我一下明白了是师父看到了我在做资料的过程中,真心向内找,去执着心,但没找准,就点化给我。所以再做真相币时,无论钱多新,多干净,我都必须擦洗,十分珍惜这台打印机。我的小“生升”,和我配合的很好,我基本上是用它自己做,自己发、贴、花,偶尔也给同修点。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用多少,做多少。

    我的这朵小花的开放经过了这段心路历程。虽然没有惊天动地、感人肺腑的镜头,但它使我彻底的从旧宇宙为私为我的基本属性脱胎出来,挣脱了旧宇宙的枷锁,炸毁了旧势力强加给我的特殊的盘,走上了师父安排的真正回天的路!

    自最后一次遭到迫害后,近十二年来,我不再轰轰烈烈,一直在默默的尽自己的责任。感谢这一过程中,身边同修们的鼎力帮助,感谢师父的慈悲苦度!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1/7/159847.html>


    挖出攀比心

    文/海外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师父在《转法轮》里讲:“修炼可是极其艰苦的,非常严肃的,你稍微一不注意可能就掉下来,毁于一旦,所以心一定要正。”而修炼中任何一颗不符合法的人心都可能会被邪恶放大,因此一定要抓住它、去除它。

    自从修炼以来一直没注意到自己有攀比心,通过写这篇文章,才想起应该深挖自己,认认真真向内找自己,一找真不少。有些看起来的小事,是攀比心的真实暴露和表现,看似小事,可是对于修炼人而言哪有小事啊,都是大事。由于自己修炼基础不扎实,平时不注意一些生活中的小事,也使这些心隐藏起来,没有被发现。今天深挖这些心,同时也找出这些心的来龙去脉直至根源,一并清除它们。

    攀比心很隐晦,有时能通过语言和行为表现出来,能表现出来的容易察觉。更多的是心理活动不表现出来的,不表现出来的不易察觉。以下是自己在一些小事上体察到的攀比心。

    之一:我每天都在平台上学法,由于要照看外孙女只能保证学一讲,看到同修每天都能有大量的时间学法,心里非常羡慕。有一天,边照看孩子边上电脑,看到平台上很多同修正在学法,那种羡慕之心又油然而生,这时我在脑中画了个问号:这是什么心?羡慕别人能有时间学法,看起来没什么,但作为修炼人这不是攀比心吗?后面还有妒嫉心在作怪。

    之二:一次,我抱着还不会说话的小外孙女出去玩,看到孩子小手总指着别人的三轮儿童车,就自言自语的对她说:咱们的车比这个车好,而且还四个轮呢!自己说完后就感觉到不对劲了,攀比心又出来了不说,深挖还有显示心、虚荣心、面子心、妒嫉心等人心,不经意的一句话暴露出这么多人心。

    之三:一次在平台房间学法,每次轮到同修A读法时都需要别人提醒,而且读错的地方还很多,读法速度还慢,心里有点烦,总觉得她读法的质量和状态都太差,这攀比心又起来了。可是学完法时我却看到了一件事:当学完时,同修B喊同修A别走,问同修A是否有时间,要陪同修A再学一讲法。我听后马上就意识到了自己和同修B在修炼上的差距。同修B看同修A的状态,用正念对待,想通过共同学法帮助同修A在法上提高,而我却觉得和同修A相比自己比她强,攀比中急躁心、瞧不起人的心、高高在上的心、自以为是的心暴露无遗。

    之四:一次洪法时,看到西人同修炼功动作不标准,发正念手势也不标准,发真相资料时也不主动,心里就和他们比起来了。这时不是向内找自己为什么让自己看到了,而是攀比中认为这些方面自己比他们强。攀比心再次出来了,又带出来欢喜心。

    类似这样产生攀比心的事太多了,比如:总是感觉当地学法小组的西人同修不会实修,不懂修炼,在洪法时碰到中国人也不能面对面的去讲真相。还比如,哪个同修穿着比较得体,落落大方;在背法房间背法时总是在心里比较谁背的快、好、无误,总想比别人背的快,背的好;家庭环境中,和其他家人比家务活谁干的多少,干多了心里也会产生攀比。等等,等等。

    回想自己的攀比心是怎么形成的呢?

    从小到大,在学校比名次,为了考试成绩能名列前茅,总是要和同学争个我高你低,名次在前面了就非常高兴,名次要不理想了就非常不安;在工作单位比职位和收入,总想比同事多做出一些工作成绩来,为了出人头地,在职位上或收入上有个提升;有了家庭后,在亲朋同事面前比谁的房子大,地理位置优越,装修豪华舒适;孩子上学后,比谁的孩子学习好,上的是不是名牌大学,是否出国留学等等。总之为了自己的名利得到满足,追求所谓的幸福生活,在攀比中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在常人中苦苦追求,活的很累,误认为只有与他人攀比,才能有人生努力的目标,奋斗的动力,

    实际上在常人这个大染缸里,在互相攀比中自己已经潜移默化的、不知不觉的被污染了,并已形成了不好的观念 。通过学法我悟到,攀比心不去容易给修炼人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当自己在某方面比别人强时,就可能沾沾自喜,容易产生欢喜心、自以为是的心,严重的会自心生魔。

    当自己在某方面比别人差时,或比别人多付出时,就会心急烦躁或心里不舒服,可能会产生急躁心、自卑心、怕心,其实背后隐藏的是妒嫉心。

    当和自己的过去比时,总觉得自己進步已经很大了,变化也很大了,已经很不错了。容易造成那种知足者常乐,或者是没有精進动力的状态,产生满足心、安逸心,使修炼的脚步停滞不前。

    通过这次的深挖自己,发现攀比心以及隐藏在后面的妒嫉心、显示心、欢喜心、自卑心、自以为是的心、怕心等等人心盘根错节,它们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辅助又互相牵制,根源都是为我为私的。要想对这些心斩草除根,只有坚信师父坚信大法,时时归正自己,同化大法,来不得半点疏忽。而攀比心隐藏很深,看似小危害极大,必须在修炼中注意小事,注意一思一念,及时发现,时时处处用法衡量。

    层次所限,不当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0/24/159662.html>


    信师信法 修去执着心 打印机正常了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上午,我打印完四十本揭露本地区政法委书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真相册子,让打印机休息了十几分钟,紧接着我又开始打印明慧期刊,刚打印完两本,第三本只打印了两页,第三页还没打印完,此时我听着打印机发出的声音不对劲,不是正常打印的声音,打印的纸张好长时间没送出来,我立即按下打印机小屏幕上的“取消打印”按键,本来设定的是双面打印,可是打印出来的第三页却是单面打印的。

    下午,我去找技术同修,技术同修说:明天早上我早早的去你家,看看打印机是怎么回事,要是我解决不了,中午我再帮你把打印机送到别的技术同修那進行维修,从现在开始,你就暂时不要再用打印机了,因为不知道打印机什么情况。

    晚上六点半,我独自一人坐在床上,认真仔细查找自己近期表现出来的人心,我首先找到了自己没有做到百分之百的信师信法、敬师敬法的心,比如:日常生活中,因需要的生活用品都放在供奉师父法像的房间里,夏天我经常穿着无袖大背心、七分裤(给师父敬香、晨炼时,穿着正规的衣服),而不是穿戴整齐的出现在师父法像面前,现在我才悟到这也是对师父不敬的表现,同时遇事没有首先想到求师父,而是向外去求了。还有色欲心、私心、在做真相资料的过程中求数量的心、着急的心。色欲心去的拖泥带水,私心主要表现在没有做到为打印机着想,没有考虑到打印机的辛苦与劳累,只顾求自己做真相资料的数量,有的时候,让打印机连续作业,没有休息的时间。

    接下来,我发七点的正念,在清理自己空间场的时候,彻底清除这些肮脏的人心,并在大法中归正自己,师父讲过:“什么佛,什么道,什么神,什么魔,都别想动了我的心”[1]。我就听师父的话,就走师父安排的路。

    发完七点的正念,我换好正规的衣服,给师父敬香,双膝跪地,双手合十,我跟师父说:师父,弟子没有做到百分之百的信师信法、敬师敬法,还有色欲心、私心、做真相资料过程中求数量的心、着急的心,弟子不要这些肮脏的人心,一定要在大法中归正自己。师父,弟子想求您,求师父加持弟子的打印机快点好起来,这都是因为我自己修的不好连累了打印机而造成的,可是弟子还有许多的活需要打印机配合来做,不能影响同修救度众生用真相资料。弟子知道师父无所不能,弟子求师父,求师父加持弟子的打印机快点好起来,弟子叩谢师父。接着,我就开始学《转法轮》。

    九月二十八日早上,我发完六点的正念,就在家里等技术同修的到来,一个多小时过去了,我坐立不安,眼瞅着我上班的时间就要到了。这时我来到打印机面前,双手合十说:打印机,对不起!都是因为我的原因而连累了你,我希望你快点好起来,咱们要好好配合,共同精進,将来跟着师父一起回家。然后我的右手食指无意中按了一下打印机的开关,打印机小屏幕上立即显示出“打印机已就绪”。

    我高兴的自言自语着:打印机你好了,怪不得技术同修不来了。这时离我上班要走的时间还有十分钟,我顺势打印了几份单张,打印机一切正常!我悟到师父用技术同修不来这种方式点悟弟子:打印机已恢复正常。我赶紧到师父法像面前双手合十谢师恩:谢谢师父!谢谢师父的良苦用心!只是弟子愚钝才悟到。

    中午十二点半,技术同修来了,她说:早上我有事没来,不好意思。现在我给你的打印机检查一下墨盒,再查看一下打印机状态报告以及打印头信息。结果一切正常!技术同修临走时说:你要经常跟打印机沟通,打印机能听懂你说的话,有些打印机的问题通过沟通,就能自动解决。再有早上让你空等了,对不起!我笑着说:我还得谢谢你呢,你没来,师父就用这种方式点悟我打印机好了,今天上午,我又开始正常打印真相资料了。这时,我和同修四目相对,会心的笑了。

    在修炼路上,时时离不开师父的慈悲呵护与点悟,弟子感恩师父,感恩师父的慈悲苦度!现在每周同修需要的明慧期刊数量是以前的三倍,有时甚至还要多一些,这样一来我就显得很忙碌,我又是上班族,尽管如此,我还是依然用心做好每一本明慧期刊及揭露本地区迫害的真相册子,在数量上尽量满足同修的需求。现在每一天过的紧张而充实:学法炼功、发正念、证实法救度众生,同时在做真相资料的过程中还能暴露出许多常人的执着心,去掉它,并在大法中归正自己,修的纯纯净净的,跟师父回家。

    个人层次有限,不足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在家庭小事中去执着

    文/山西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修炼大法已七年多了,最近发生的一件家庭小事,使我对“慈悲心那是去掉情之后那部份产生出来的”[1]有了一些的感悟。

    临近十月长假,我们一家三口准备回老家看望我父母。星期天我把衣柜整理了一番,准备把一些不穿的衣服带回老家给老家的人。我翻出两件丈夫不穿的运动服准备给我爸拿回去穿,因为我爸喜欢运动,玩空竹、打乒乓球等。平时穿运动服时候多一些,公公则不爱穿运动服,婆婆曾给他买了一身运动服还在那放着,一直不穿,所以我也没考虑给公公留。我直接和丈夫说这件衣服你不穿我就给我爸拿回穿吧。在我拿出一件看上去还不错的运动服问丈夫时他没吱声,我再次用恳请的语气征求他的同意时,他却直接把衣服给了公公,让公公穿(公婆和我们在一起住 )。

    当时我还没反应过来,过了一会儿,我突然意识到他不想给我,所以就把衣服给了公公,我一下就受不了了。委屈的情绪一发不可收拾,心想:从结婚到现在,我在公婆家受了多少委屈,多少不公的对待,我受了多少罪,别人不知道,你应该最清楚了,在对待两家长辈上,我们对公婆的孝敬(包括物质和精神上)都远远超过对我父母的孝顺。而我父母对我们的付出又远远超过公婆对我们的付出。其中在几件大事上,在关键时刻都是我父母伸出援助之手帮我们,而公婆因其它原因却没有帮。这么多的在常人看来太不公平的待遇上,我都忍了,都承受了。因为我是修炼人,明白这都是有因缘关系的,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中才能消业、提高心性和长功,所以我对公婆一直很孝顺。可今天丈夫却连一件不穿的运动服都不愿给我爸,他的这种突如其来的表现让我有点受不了。所以我说既然你不愿给我,那其它的衣服我也不拿了,我这句话引发了丈夫的怒火,他大声严厉的在公婆面前训斥了我,说我心眼小等等。我伤心的落泪了,一肚子的委屈和不满,心想你怎么能这样对我呢?其实已经不在法上了,心里对丈夫有怨恨心,虽然表面上强忍,但心里已动了气。

    虽然也知道他训斥我的那些话有道理,但就忍不住,心里憋的难受,紧接着我出现了严重的病业状态,严重的感冒病业状态。在这期间,我又工作,又送孩子上学、辅导作业,洗衣服等,身心承受着极大的痛苦,可开始丈夫、公婆对我不理不闻不问(后来丈夫在我洗大量衣服时也问过一两句),就象我不存在一样,我深切的感受到了常人所说的冷漠无情。心里的那种痛苦真的让我有点快撑不住,要爆发了。但我是修炼人,我要忍住,心里一直求师父帮帮我:是我错了,我心眼小,自私,没考虑丈夫的感受,没做到骂不还口,我和丈夫顶了几句。心里不停的念,终于还是强忍住了,心平静了。

    可好景不长,严重的身体消业让我一会儿又快忍不住了,强烈的思想业弄的我精疲力竭,每次出现不好的念头,我就在心里求师父帮我并不停的念:师父我错了,我自私,我没做好。经过数次反复消思想业和两天的身体消业后,我心态稳定了,病业状态也消失了。我主动和丈夫较心平气和的交流。把我心里的疑问和我悟到的一一和他做了交流,他也说了他的感受。交流中,我发现我和丈夫曾经历过那么多大事都能过关,而这么一件小事我却翻了跟头。自私心肯定是我应该修去的,但这自私心的背后却是我对丈夫的情放不下,潜意识中我觉的我和丈夫的关系不一般,他就应该对我稍微好一些,忍让一些,这些是我以前都没觉察到的,因此才出现他不给我衣服时,我就赌气其它的衣服也不要了,这根本就是个常人的做法,哪是个炼功人的所作所为?因此又出现了严重的病业状态。试想这个人不是丈夫,而是其他人,我也许真能忍住,也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心里也不会赌气了。

    哦,我终于明白了,这是我对丈夫的情没放下,总觉的他应该对我有一丝的忍让是应该的,试想如果丈夫对我有一丝丝的忍让,一丝丝的偏袒,可能就会伤害到别人呀,只是伤害的程度大小不一样而已,这严重的违背宇宙真、善、忍特性呀。我们修炼人应该是先他后己,无私无我呀。

    悟到这些后,我对丈夫没有一丝的怨恨,反而更加主动的关心起他来,这种慈悲是发自内心的为他好。这在以前我是做不到纯善的为他好。他对我好时,我对他更好;他对我不好时或犯了很大的错误时,我也只是为了修炼表面做做样子关心他而已。

    通过这件小事,我真正体验到了慈悲的那种美好心境,而情只是暂时的、自私的。

    个人层次所悟,不当之处请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长春辅导员法会讲法》


    图片:大陆各地法轮功真相展板、条幅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

  • 河北邯郸某县出现的真相展板,路人驻足观看

  • 5.13至7.20期间辽宁锦州市区法轮大法好条幅和展板

  • 南昌市近期出现的真相挂件

  • 长春街头大法真相条幅

  • 河北邯郸某县出现的真相展板,路人驻足观看


    5.13至7.20期间辽宁锦州市区法轮大法好条幅和展板


    南昌市近期出现的真相挂件


    长春街头大法真相条幅

    二零一六年九月到长春出差,在长春的公交车站旁看到高大的树上挂了两幅大法弟子挂的大法标语条幅。


    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

  • 贵阳市法轮功学员李明芳被两级法院诬判

  • 吉林省通化市金敏被非法判刑、劫持至监狱

  • 天津市法轮功学员万惠敏再遭非法庭审

  • 辽宁省调兵山市法轮功学员李心基被构陷到检察院

  • 河南省禹州市法轮功学员王春迎等遭非法批捕

  • 河北省涞源县三名法轮功学员在易县被绑架

  • 河北六位法轮功学员在山西忻州被绑架

  • 江西省上高县吴金英、罗时良夫妇被绑架

  • 北京市石景山区法轮功学员宫秀荣被绑架

  • 广东省深圳法轮功学员梁女士遭骚扰

  • 山东省济南市林燕珍、李玉芝等被绑架

  • 上海女子监狱杨曼燕被许金龙迫害致高血压高血糖

  • 辽宁省庄河市桂云花乡法轮功学员沙惠遭骚扰

  • 广东省紫金县法轮功学员曾流明遭绑架

  • 四川省彭州市天彭镇锦阳社区周良英被骚扰

  • 山东省济宁市卢秀军、卢军民、卢旺遭迫害情况

  • 河南省临颍县丁素花案件被检察院二次退卷

  • 辽宁省凌源市刀尔登镇派出所迫害法轮功学员

  • 广东湛江市法轮功学员余梅、苏桂英遭迫害近况

  • 法轮功学员景润菊被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卫东派出所骚扰

  • 参与迫害责任单位及人员信息

  • 四川省遂宁市南津路派出所对多个老年人行凶

  • 贵阳市法轮功学员李明芳被两级法院诬判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法轮功学员李明芳张贴“起诉江泽民,上顺天意,下顺民心”标语被绑架看守所,数月后的2016年4月-8月末,先后两次被贵阳市云岩区法院和贵阳市中级法院诬判。

    4月15日的非法庭审,律师紧紧抓住“定罪的证据”提出质疑,检察官和法官对要求不予理会、打断律师的辩护、最后不准律师继续辩护;律师当堂只好辞去辩护委托,离开法庭;按法律规定,法官就应当场宣布休庭,半月后择日开庭。但法官无视法律,让公诉人继续把公诉书念完,还建议重判李明芳8-10年。

    案旁听席上有李明芳的亲人和十几名法轮功学员等。庭审后有公民:秦力、冯静等,已正式向云岩区检察院纪委,递交了“控告云岩区检察院的检察官陈理、和云岩区法院的法官虞继恒”状子。

    8月末9月初,李明芳儿子接到贵阳市中级法院电话,说已判7年。说“判决书”可能已经到了看守所母亲手里。


    吉林省通化市金敏被非法判刑、劫持至监狱

    吉林省通化市法轮功学员金敏,2016年8月19日被通化市二道江区桃园派出所在吉林市绑架,后非法关押到通化市看守所。金敏一直绝食反迫害。又被转至通化市第三人民医院即铁路医院迫害。二道江区法院在病房中给金敏开庭。后冤判一年。金敏已于数日前被劫持到吉林省女监。


    天津市法轮功学员万惠敏再遭非法庭审

    天津法轮功学员万惠敏于2015年12月5日下午五点多,被河西分局东海派出所几名警察协同当地居委会人员强行闯入家中,实施绑架并抄家。抄走打印机,真相语音电话,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于十二月六日被送至浯水道河西分局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

    天津市河西区法院于2016年7月20日、8月8日已对万惠敏非法开庭两次。现通知律师将于2016年10月9日下午2点、2016年10月10日上午10点在河西区法院再次对万惠敏进行非法庭审。
    (相关电话见参与迫害责任单位及人员信息)


    辽宁省调兵山市法轮功学员李心基被构陷到检察院

    辽宁省调兵山市法轮功学员李心基8月24日被绑架后,现案卷已转到检察院。
    (相关电话见参与迫害责任单位及人员信息)


    河南省禹州市法轮功学员王春迎等遭非法批捕

    8月22日起,河南省禹州市政法委、610、国保大队统一部署对禹州市诉江的法轮功学员(包括诉江的明真相常人)大肆骚扰、抄家、绑架。被行政拘留的汪水玲、尹从勋、郝转英、王秋霞、李彩萍被关押10天后都已陆续回家;被刑事拘留的刘海峰已回家,李根生、王慧民、王春迎在9月被相继非法批捕,其中李根生的案卷现到检察院起诉科。
    (相关电话见参与迫害责任单位及人员信息)


    河北省涞源县三名法轮功学员在易县被绑架

    2016年10月6日凌晨两点,河北省涞源县三名法轮功学员去易县紫荆关镇大盘石村附近发法轮功真相资料,遭人恶告,被易县紫荆关派出所警察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易县拘留所。他们的家人去易县拘留所要人,狱警说去找派出所。
    (相关电话见参与迫害责任单位及人员信息)


    河北六位法轮功学员在山西忻州被绑架

    山西省十多位法轮功学员被山西忻州警察绑架了快有一年了。2016年10月5日晚上十一点,河北省五位法轮功学员去忻州市挂营救同修的展板时遭绑架。
    (相关电话见参与迫害责任单位及人员信息)


    江西省上高县吴金英、罗时良夫妇被绑架

    2016年10月2日上午十点三十分,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法轮功学员吴金英、罗时良夫妇去宜丰县的路上被抓,抓这两个法轮功学员的是宜丰县的公安,被告之说是上高公安要他们抓的,后来上高公安赶到就把他们带回上高,一到上高,国保局大队长易志带一伙公安闯入罗时良家中把两台打印机、三台电脑和法轮功书籍一扫而空,当天晚上就把吴金英劫持到看守所,罗时良还在上高拘留所。

    江西省上高县公安局:
    国保大队长易志13879537599


    北京市石景山区法轮功学员宫秀荣被绑架

    2016年9月27日,家住北京石景山区八角中里15栋的法轮功学员宫秀荣被欺骗到法院,随即被绑架、扣留,判刑一年多,被迫害发病,现在公安医院遭受迫害。

    宫秀荣,女,60多岁,身高:1.60米左右,体态中等、短发。99年3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2个月后困扰她的疴疾顽症基本痊愈。2005年6月9日,宫秀荣被八角中里警察赵明龙绑架,非法劳教2年,在北京女子劳教所遭受迫害。2015年5月18日,宫秀荣在超市发放大法真相资料,被“610”、八角街道办事处和八角中里街道人员逼到五里屯洗脑班洗脑八天。
    (相关电话见参与迫害责任单位及人员信息)


    广东省深圳法轮功学员梁女士遭骚扰

    深圳法轮功学员梁女士,四十多岁,复旦大学毕业,2016年9月24日左右遭警察上门骚扰、盘问。


    山东省济南市林燕珍、李玉芝等被绑架

    山东省济南市法轮功学员林燕珍、李玉芝、一杜姓学员和另外一名学员于9月27日被济南市天桥区派出所绑架,现具体情况不详。


    上海女子监狱杨曼燕被许金龙迫害致高血压高血糖

    由于提篮桥许金龙把男监狱的东西带到上海女子监狱,对女子监狱进行了疯狂的迫害,由于杨曼燕没有转化,目前被许金龙重点迫害,出现严重高血压及高血糖。


    辽宁省庄河市桂云花乡法轮功学员沙惠遭骚扰

    2016年9月30日上午10点多钟,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桂云花乡派出所三名协警,开着一辆黑色警车来到法轮功学员沙惠家,他们事先把车停在别处,沙惠当时正在自家院里干活,听到叫门声,以为是邻居来串门,后听门外说要来采集指纹信息等说话声,她才知道是乡派出所来人啦,共来三人,有一个司机未露面,一个姓徐,一个姓孙,有两个警察来到门前叫门,沙惠问他们干啥来的,他们说是要来采信息按指纹的,当沙惠拒绝他们的要求后,其中一个警察名字叫刘传国(音)恼羞成怒,说:你是公民凭什么不按指纹,沙惠不理他们转身回屋里,他们还不死心,一直站在门外在打电话,后又到邻居家说那辆车一直在找沙惠。从去年冬季到今年秋季,桂云花乡派出所警察一次次骚扰法轮功学员沙惠。给本人和家人精神上造成极大的伤害,邻居也议论纷纷。
    (相关电话见参与迫害责任单位及人员信息)


    广东省紫金县法轮功学员曾流明遭绑架

    2016年9月24日晚上8时左右,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国保警察黄伟强、蓝塘镇派出所所长彭富豪等一帮人,穿着便衣闯入法轮功学员曾流明的租住屋非法抄家,并将曾流明绑架走。

    曾流明早年毕业于华南农业大学,被分配到紫金县成人中专学校(现为紫金县职业技术学校)任教师。1999年“7.20”以后,因坚持正信“真、善、忍”,历经九死一生、受尽酷刑折磨,从未动摇修炼信念。曾经被非法拘留五次,2000年冬被非法劳教3年4个月,期间被非法开除公职,2004年5月出狱后,一直被逼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

    紫金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黄伟强13536753338
    蓝塘镇派出所:所长彭富豪


    四川省彭州市天彭镇锦阳社区周良英被骚扰

    2016年9月12日,锦阳社区居委会成员王维翔、李元刚、周小娅三人蹿进周良英家,问她还在炼法轮功没有。周良英回答:在炼,这么好的功法为什么不炼呢!我那么多病都炼好了。王维翔威胁她,好就在家炼,不要出去发传单,搞串联,把你儿子的工作失掉。他们还问周良英有没有手机、电话,她说没有,就把她丈夫的手机号码抄走了。同一天,他们还骚扰了锦阳社区另外两名法轮功学员,权可华和吴官培。


    山东省济宁市卢秀军、卢军民、卢旺遭迫害情况

    2016年3月2日,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国保大队和东邵派出所多人把诉江的法轮功学员卢秀军、卢军民、卢旺抓進东邵派出所非法审讯,随后又把卢秀军、卢军民分别非法拘留7天和5天。以后一段时间,东邵派出所的所长带5、6个警察两次上门骚扰,并拿走一本《转法轮》和几个真相光盘,一个法轮大法好挂件。


    河南省临颍县丁素花案件被检察院二次退卷

    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城关镇法轮功学员丁素花于2016年4月24日在家中被警察绑架。目前案件第二次被临颍县检察院退回城关镇派出所。

    临颍县公安局:
    副局长韩胜利13783096516
    王琳13703858898
    临颍县城关镇派出所:
    所长曹振龙13839583288
    办案人刘向阳18339583087
    董振桥13839559026(参与绑架)
    王亚琼13939555099(参与绑架)


    辽宁省凌源市刀尔登镇派出所迫害法轮功学员

    2016年9月29日,刀尔登镇派出所指导员李彬带领其他警察,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家中,抢走法轮大法书籍和法像,并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送往凌源拘留所迫害。

    8点,李彬带领警察到刀尔登南街法轮功学员李淑芬家抢走私人物品;午后,把在佛爷洞干活的张树革(李淑芬的丈夫),非法拘留12天。

    11点左右,李彬带两辆车和七、八名警察,闯入刀尔登东街法轮功学员暴勤家,非法抢走大法书籍四十多本、师父法像五张等。随后到刀尔登小河西法轮功学员刘凤国家非法抢走私人物品(法像、大法书籍四十多本),刘凤国当时走脱,李彬绑架未遂。

    刀尔登镇百杖子村法轮功学员百文祥在地里干活,李彬带车和绑架,现非法关押在凌源拘留所迫害。
    李彬带领警察,绑架刀尔登镇八道沟村法轮功学员王会武,现关押在凌源拘留所迫害。

    辽宁省凌源市刀尔登派出所:
    所长张金秀13942146308
    副所长卢艳文18642166799
    教导员李彬13842152681
    警察谢雨含13904218609


    广东湛江市法轮功学员余梅、苏桂英遭迫害近况

    广东湛江市法轮功学员余梅、苏桂英被关押在湛江市麻章区第一看守所已经超过一个月,家属已经聘请正义律师会见。

    湛江市赤坎区检察院:
    电话:07593588908、07593588909
    传真:07593588900
    检察长彭文基13828209874办07593588901宅07593176309
    副检察长陈志荣13828239218办07593588902宅07593152322、
    副检察长朱丽娜13802829935办07593588903
    副书记林中权13553561654
    纪检组长邓方尤13828262918办07593588906宅07593613933
    办公室主任莫伟13922097782办07593588907宅07593320296
    政工科长韩小梅13822583399办07593588910宅07593135976
    侦查监督科07593588914、07593588915、负责人姓熊、此人负责监督这件“案件”。
    公诉科:07593588916、07593588917
    侦查科:07593588922、07593588923、07593588925


    法轮功学员景润菊被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卫东派出所骚扰

    今年9月份,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卫东派出所片警刘阳威胁法轮功学员景润菊(借用朋友房子居住)离开加格达奇地区,否则要对房主实行罚款。景华小区社区韩姓人员也参与骚扰。

    加格达奇卫东派出所电话:
    所长刘彦峰13945708186
    教导员牛文杰13845729615
    副所长李晓奇15904578877
    副所长周海峰13845757188
    副所长吴祥春13845749264
    内勤警察王金平18814579823户籍工作
    警长毛红军18814579819
    警长刘非13991743666
    警长李龙利18814579827
    警长张
    警察13039900003负责卫东街鹏大小区
    辅警:刘锐13945708005负责卫东街邮政小区
    辅警石立军13845772511负责卫东街华洋小区
    辅警隨健龙15245794171负责卫东街世纪花园小区
    辅警魏海涛13845749939负责卫东街中亿小区
    辅警孔祥微13845777533负责卫东街北苑小区
    辅警杨维忠13199319939负责卫东街北秀小区
    辅警刘洋18814579825负责卫东街景华小区
    辅警梁大伟15094818543负责卫东街迎宾小区
    辅警毛永波13845789925负责卫东街行署小区
    辅警韩雨15945713339负责卫东街育才家园小区


    参与迫害责任单位及人员信息

    ▼绑架广东省深圳市闫湘丽责任单位信息补充:
    深圳区号:518000
    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
    地址:龙华新区龙华街道梅龙大道98号
    电话:0755-23333110、85135135

    深圳西乡派出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六路12号
    电话:0755-27925110
    户籍科:0755-84455210

    深圳松元派出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澜街道高尔夫大道1001号。
    电话:0755-29811373

    深圳市观澜街道办: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观澜镇大和路
    电话:0755-28021221
    观澜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
    电话:0755-28025568

    ▼绑架北京宫秀荣责任单位信息:
    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派出所:
    地址:石景山区八角北路甲38号
    报警电话:010-68873077
    户籍电话:88788059
    乘车路线:公交598、527、399、472八角西街北口站
    社区名称 社区警察姓名 警务室地址(精确到门牌号) 社区警察手机
    八角南路 石忠海 八角南路10号楼北侧 18810231008
    公园北 武福长 古城路57栋北侧 18810230976
    杨庄北区 张磊 杨庄北区49栋西侧 18810231053
    李昶 杨庄北区居委会旁 18810231052
    建钢南里 蒋德林 建钢南里小区门口 18810230970
    古城南里 尹圻 古城南里5栋南侧 18810231057
    杨庄南区 孙宏伟 杨庄南区居委会旁 18810230971
    古城南路 江耀辉 古城南路39号楼东侧 18810231055
    八角南里 杨键 八角南里17栋东侧 18810230978
    地铁古城家园 张振海 杨庄南区2号楼东侧 18810230975
    八角北路特钢 刘建国 八角北路9栋北侧 18810231061
    八角中里 洪祥兵 八角中里21栋楼前 18810231056
    八角北里 安胜军 八角北里45栋北侧 18810231058
    杨庄中区 夏永顺 杨庄交通支队对面 18810231059
    八角北路 周世岩 八角北路43栋南侧 18810230969
    黄南苑 杨仕健 北方工业大学7号楼南侧 18810231011
    时代花园 张振海 时代花园南路23号院15号楼1层 18810230975
    八角路 武福长 八角路9栋东侧一层 18810231026

    ▼绑架河北省涞源县三法轮功学员责任单位信息:
    易县政法委:
    书记杨辉13393326688、0312-8212588
    宋桂荣13603224198
    易县610头目齐高 0312-8887610

    易县公安局:
    电话:0312-822511、0312-8212110
    局长王丙武
    政委齐永安
    副局长:王振生、李金承、王修成、刘志成、张大成
    易县国保大队:
    办公室0312-8212918
    大队长田国军13832205568、13532205568
    大队长张海燕
    警察冯文广13931368469
    警察冯立军 18932671196

    易县紫荆关派出所:0312-8270110

    易县拘留所:
    电话:0312-4700161
    杨姓所长1393321277

    ▼骚扰辽宁省庄河市桂云花乡沙惠责任单位信息:
    桂云花乡派出所:
    所长庄必仁13079881929办89270568宅15640921555
    副所长赵洪波15609852233办89270224
    户籍警察孙长青13504242899
    警察乔哲13478744008
    警察隋正宇15541102550
    警察姓名不详15642343016
    桂云花乡:
    书记张守东13390003355办89270666内线6666
    乡长高风英13332203321办89270111内线6111
    人大主席刘忠敏13591122249办89270761内线6761宅89272359
    副书记李玉春15998555596办89270701内线6701
    副乡长李治15998493366办89270702内线6702
    副乡长管涛15609863000办89270730内线6703
    副乡长王亚洲13504241977办89270756内线6756
    副乡长宋林13390005022办89270700内线6700
    综治办邱发贵13555925788儿子邱实13795106101
    岭东村书记宫银兴13009422128
    村综治办:宫兴全15942848977宅89275062
    原桂云花乡副书记崔宝斗13009446698
    桂云花乡中学书记梁军15898155466
    庄河市交通大队104室事故科副科长邵仕儒18941118936、89859506

    ▼迫害天津万惠敏责任单位信息:
    天津市河西区法院:
    地址:马场道109号
    电话:经济庭022-23285229
    办公室23283728
    政工科23282306
    执行庭28270190
    研究室23284267
    行政庭大营门23304196
    本案法官王某18920182261
    审判长李学智:022-58313589

    天津市河西区610: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邮编:300201
    电话:022-23394890
    郝志强、苑春光、齐波。

    河西区公安分局: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道7号,邮编300201
    电话:022-23394890
    局长贾庆
    天津政法委:
    地址:和平区湖北路14号,邮编300042
    电话:022-23325406
    书记散襄军13820498777、022-88150460住址:河西区马场道东升里5号楼1门401号开
    副书记柴中达88371968住址:河西区友谊路旭光里2号楼1门401号,其子柴德强13502001000
    副书记马广智81638803、26524896住址:红桥区新红路北岸潞园3号楼3门302号
    610头目滕井然,022-88378268住址:河西区友谊路旭光里2号楼2门202号
    610副头目王培辉022-88366744住址,河西区白云山路景观花园22号楼2门1101号

    ▼迫害河南省禹州市王春迎等法轮功学员责任单位信息:
    禹州市政法委:
    书记办0374-8279916
    连如斌0374-8279711、0374-2761718、15936308366
    赵永鑫0374-8279713、0374-8339699、13569463999
    郭松岭0374-8279712、0374-8331168、13569987708
    孙宝林0374-8279718、0374-8339898、13837407966
    丁红超0374-8279719、13803748836
    主任办
    刘占稳0374-8279721、0374-8118588、13937488589
    周振峰0374-8279729、13569937666
    吴东勋0374-8279726、0374-8180880、13569921111
    办公室0374-8279717、0374-8279716
    董吉亭0374-8175988、13937469183
    苏方伟0374-8338880、13603748880
    杨蕾 0374-8188923、15936356000
    张泽统0374-2769990、13839011171
    白云岭0374-8190586、13513743656
    张志强、0374-2730008、13837465777
    朱某0374-8209996、13460525599
    综治办:
    电话:0374-8279728
    吴庆旭 0374-8201039、13700895321
    董晓娜 0374-8116628、13693747858
    宋国宾13639661999
    杜创业0374-8110187、13782216999
    边奇涛13603748122
    防范办:
    电话:0374-8279720
    陈玉敏0374-8181606、13937498120 (陈玉敏妻赵建丽,电业局)
    张晓华0374-8182353、13839008763
    付中伟0374-8338881、13938917959
    王永存13937419777
    李伟0374-8188817、13782301800

    禹州市公安局:
    政委张威13803746033宅8180306
    副局长臧禹生0374-8195536宅8181866、13608487296
    副局长肖学敏0374-8199718宅8181189、13949803969
    副局长李清占0374-8199708宅2731001、13837478177
    副局长连志安0374-8193383宅8188186、13937468728
    副局长王明君0374-8150999宅8191911、13673815999
    副政委田培志13837496266宅8298867
    副局长刘禹锋13937483168宅8202771
    政工监察主任张晓娟13503897809
    纪委书记陈建民0374-8998888、5123366、13937469126
    吕魁0374-8963963、13598952345
    禹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大队长夏雨霄13700895361
    指导员王卫国13837456999、18839906665
    副大队长耿松涛13569946697、18839906672
    中队长赵乃成13700899351、18839905589
    李松山15993687677、18839906006
    贾伟龙13783746886、18839906661
    杜军广13937436362、18839906673
    宋建伟13949840158
    潭栋13569988787、18839905587
    蔡磊13700890885、18839906662

    禹州市法院:
    领导
    刘雷英0374-8351888、13803748188
    李景玉0374-8351226、13903748067
    徐水清0374-8351666、13569980777
    吴西营0374-8351026、13608438469
    吴延成0374-8351777、13937448656
    李晓霞0374-8351019、13503898689
    陈红钧0374-8351028、15637439696
    赵风雷0374-8351066、13569986239
    孙亮0374-8351006、13903748186
    王超0374-8351018、18768817772
    刑事庭:
    王俊友0374-8351007、13839018539
    郭振生0374-8351039、13700897705
    刘慧敏0374-8351085、13569983700
    李志军0374-8351086、13569985377
    朱琳0374-8351208、13707609791
    李培0374-8351085、13937460463

    ▼迫害辽宁省调兵山市李心基责任单位信息:
    调兵山市检察院:
    院长康家生18340118881
    副院长李军13904903558
    李建伟13941038077
    王彪13591085777
    岳向东13591085666
    吕兴月13504108080
    王丰田13841011567
    吴静13470119876
    王洪军13514101840
    周文豪13898576888

    政治处:
    赵云启13066830966
    杜继程13941063379
    田丰15504107097
    调研室:
    杨雨晴18841059685
    侦查监督科:
    张宇13470152988
    李虹15104100270
    张莹15164134547
    能莎莎13464078666
    刁星中18624104929
    专职委员:
    齐欣13591619188
    刘军13904108600
    公诉科:
    杨宇欣15804108156
    赵米楠18241081947
    李寿久13941040416
    陈菲楠15841081525
    韩伟13504105512
    何娜13841012723
    海柳13500407766
    王诗18741097701
    其他13043840219
    办公室:
    肖明远13704103779
    王黎黎13464418881
    杨振飞15164113322
    政治处:
    苏长胜15804107009
    马娇13591045188
    潘虹15042005551
    邵京京18741030000
    张振田13591081818
    章海平13358996311
    孟昭坤13470152937
    刘景祥15541425861
    崔万有13841065182
    杨树森13841021640
    戴文选13841010385
    李英凡13464097255
    路风革13464482788
    张学成15804107669
    梁万隆13841085834
    吴德军13804106682
    张丽妍15141885537
    冯秋菊15604106956
    张宝森13841019647
    高云艳15641004699
    刘香杉15642004341
    车明慧13322488688
    孙平13841028166
    董志伟15164133667
    张振田13591081818
    反渎局一科:
    李凤明13898576813
    李波15141876339
    张田15241063579
    反渎局二科:
    周博13464182277
    石军13464177266
    廖强18241058090
    监所科:
    燕枫13841017300
    刘国良13470152966
    反贪局:
    聂刚13504105408
    侦一:
    杨福年15898098099
    张海军13841032299
    陈俊丞15841018888
    侦二:
    赵志文13898585899
    赵虹13941082545
    刘聪18841078153
    法警大队:
    王宇13841016606
    顾德芳13591010043
    李树七13464418811
    控申科:
    车建兴13704103001
    王金玉13591035827
    李默楠18204103232
    民行科:
    张健13504106346
    王传江13470152977
    预防科:
    毛建伟13504105588
    廉正义13898596222
    案管科:
    杜洪涛15241060401
    刘洋15898046027
    董宁宁15004106020
    技术科:
    冯泽玉13941014720
    赵魁梧13464091177
    陈媛18241076030

    调兵山市法院:
    立案一庭:
    李春海76909030
    刘铁群76909030
    候春国76909020
    汪纯勇76909020
    杜荀76909020
    朱丽丽76909020
    黄英娇76909020
    刘丹76909020
    立案一庭送达
    刘克江76909064
    金军76909033
    姜宁76909063
    刘志荣76909063
    立案二庭:
    贺玉梅76909035
    王春玲76909035
    赵威76909035
    刑事庭:
    杨鹏76909036
    彭文龙76909036
    何露76909031
    民一庭:
    聂晶76909041
    钟兴76909041
    李燕76909034
    王振清76909034
    民二庭:
    郝艳彪76909021
    高月美76909021
    侍莎莎76909022
    付多晶76909022
    民三庭:
    邓辉76909026
    冯丽娜76909029
    李光睿76909029
    执行一庭:
    刘永恒76909012
    王大松76909012
    李峰76909039
    执行二庭:
    朱立宏76909052
    赵秉彪76909013
    周文兵76909013
    执行三庭:
    张涛76909017
    崔劲松76909017
    王丽76909059
    办公室:
    冯德志76909077
    盛丽76909018
    政治处:
    高茹娣76909023
    李宁宁76909023
    张雯76909040
    监察室:
    徐宁76909025
    张梓寒76909025
    研究室:
    段少鹏76909040
    技术室:
    邓树国76909050
    张彤76909050
    审管办:
    郭书杰76909046
    张天舒76909046
    杨光76909046
    审监庭:
    王岱丽76909033
    行政庭:
    冯江南76909065
    档案室:
    张兰兰76909047
    法警大队:
    徐向前76909032
    于海君76909032
    赵艳丽76909032
    赵立新76909032
    王帅76909032
    王迪76909032
    西门守卫76909016
    二楼值班室76909044
    审判庭入口76906015
    平安社区:
    刘雅丽15941033888
    李树仁13941088777
    王树怀13904907755
    王国华15694106001
    冯云阳15841022222
    李冬梅13470105829
    王玉环15214203380
    杨刚13591629975
    李艳13464163367
    晨安社区:
    裴跃文15904106497
    宋艳颖13591060257
    卢会民13841088509
    李淑金13591085738
    王观华13841097755
    张仲华15898061057
    陈玉玲13841015006
    李景辉13514100166
    关印佳15898052855
    张育勇13941076789
    刘磐石13898570666
    张岩13841012818

    ▼绑架河北六位法轮功学员的山西忻州责任单位信息:
    区号0350
    邮编034000
    山西省忻州市公安局:
    局长杨喜梅 18335080001
    副局长段焕义133834080083050003办(分管国保)
    副局长张保平133534055553050007办
    副局长刘东胜133834080193050013办
    副局长兼交警支队长袁小波189350300183066991办
    副局长马新文133035070733050017办
    副局长张振富133135000003050019办
    纪检书记刘廷升133834080113050012办
    政治部主任李廉133135003883050018办
    调研员周亚进133834080093050008办
    国保支队:
    支队长邢静13313509000
    政委张全勇13383408283
    张伟13383408044
    韩晶晶13383408077
    韩正伟13383408379
    张杰13383408480
    国保大队:李林双13313500321刘长勇13383408072
    610大队长闫玖林13383408278赵增荣13383408280
    张建林,男,忻州市公安局政保科科长,610专案组组长13835030038(手机)
    忻州市中级法院院长韩庚15135026666

    忻府区检察院:
    检察长牛文13934432868
    检察长赵立新18535031499
    副检察长侯旭明13509701998
    副检察长张晋云15834262666
    反贪局长王计成13803440083
    侦查科科长刘虎云13994136098
    公诉科科长姜新生13935060213
    邪党总支书王月光13994132778
    忻府区检察院驻看守所:陈计和13835001133
    忻州市拘留所所长:郝瑞臻13313501158
    忻州市拘留所政委:段建义13383408065
    忻州市看守所所长:薛建军13383408012
    忻州市看守所办公室:3050200,3050202
    忻州忻府区看守所所长:戎创钧133135002862136508(宅)3052328(办)
    忻府区公安局政保科教导员,翟俊华,男,2028379(宅电)13835030920(手机)
    忻府区公安局政保科副科长,忻府区“610”人员王利民,男,3039716(宅电)13835030921
    忻府区看守所所长任有红0350-2136173
    忻州市拘留所所长张伦0350-3050223、0350-3050202
    忻州市直属分局局领导:
    杨彦清
    赵忻纪13303501266
    闫智勇13383401188
    张军梅13383408322
    张红兵13303500017
    刘建强13313500585
    杨金亮13313500229
    边书明13313500393
    肖圣聪13313500311
    李贵廷

    治安大队:
    郝义超13383408385
    张立13383408327
    赵天茂13383408090
    田琳13383408161
    邓晓宁13313500313
    韩志业15340620186
    执法监督大队:
    张军军13313500590
    胡志强13313500509
    邢月贵13303500363
    李仲龙13383408397
    曾光13313500440
    杨霞13313500501
    王毅13383408308
    郝旭刚18734860350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闫树人13383408097
    孙建勤13303501717
    贾利军13383408120
    宫胜峰15340621777
    冯兴13313509536
    巡特警大队:
    朱晓峰13383408286
    高志军13383408087
    邓伟强13383408318
    王海平13383408303
    李刚15303500783
    杨年旺13383408301
    赵杰锋13313500577
    王红岩13313500593
    宋炜13383408966
    王绍辰13383408316
    长征路派出所:
    边俊虎13313500385
    王震宇13383408202
    程小蓉13623408823
    籍雁斌15103506786
    何宇15234027770
    七一北路派出所:
    郝建林13313500339
    韩虓13383408037
    王建国13313500351
    武虎生13313500355
    刘林喜13313500360
    赵志峰13313500808
    张美凤13313500335
    姜志强13313500357
    王琳13313500131
    张明旺13313500370
    王新平13313500629
    钟晓佩15340620884
    侯惠捷18935017822
    孙跃18935017858
    七一南路派出所:
    崔保和13313500515
    胡文秀13313500338
    朱相国13313500338
    赵治平13313500341
    邢元明13313500342
    侯全胜13313500343
    李忠明13313500344
    张利民13313500345
    孙卫兵13313500348
    申秀萍13313500331
    骆国权13313500327
    连保明13313500325
    降四苟13313500326
    解文明13313500328
    郭彩云13313500148
    李蕾15340620786
    南城派出所:
    田开喜13383408168
    刘建林13313500380
    徐晋军13313500312
    李建荣13313500315
    赵树红13313500314
    常文兰13313500316
    胡玉文13313500319
    卢劲松13313500527
    刘红梅13313500117
    李艳斌13383408401
    卢星辛15303501899
    孙江明15340620722
    冯千里13383408123
    播明派出所:
    李芳13383408216
    陈俊祥13383401115
    高志勇13313500322
    杨东岳13313500409
    崔春虎13313500406


    四川省遂宁市南津路派出所对多个老年人行凶

    2016年9月21日,四川省遂宁市法轮功学员谭纪清(女,77岁)、蒲遂婷(女,78岁),在市区南门外贴真相粘贴时被富源路派出所绑架,二位老人遭到非法审讯,午后放回家。

    当天下午3点钟左右,南津路派出所来了四男三女7个警察径直来到蒲遂婷老人家非法抄家,遇到有7、8个老年人正在读书。警察们气势汹汹,喝令在场所有人不许乱动。杨姓学员60多岁和68岁的廖邦贵给警察们讲真相,警察们不但不听,反而煽了杨姓学员的耳光。

    两个警察把廖邦贵摁倒在地,想用手铐把他铐起来,气焰非常嚣张。之后他们挨个问学员的姓名和住址,只有两个学员不配合。折腾了近一个小时,警察们提着抢劫的大法书才扬长而去。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1/1/159772.html>


    38人声明从新开始修炼

    【明慧网2016年10月8日】编者注:“严正声明”是在压力下曾给邪恶写过“不炼功保证”的法轮功学员宣布重返修炼的声明。为保持严肃性,声明必须用真名实姓发表。如发现使用化名的“严正声明”,将予以删除。在明慧网上发表严正声明,必须写清(1)自己写给邪恶的“保证书”作废;(2)郑重宣布从新修炼、弥补损失。

    * * * * *

    声明人:张润花 赵淑贤 褚福华 郑雪尧 张平娟 李贤碧 寇淑姝 张明兰 王朝英 贺安清 孙景凡 宋翠英 张超英 徐新丽 吕忠诚 唐映雪 夏淑影 周永芸 权可华 郭爱香 付贤文 余显兰 刘明香 孙祥 罗伟 黄润娣 池波 张艳荣 毕余镇 王旭 王淑珍 沈玉玲 李家和 李志梅 张月琴 姜玉芳 刘芬娣 王增


    48名觉醒世人的郑重声明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

    郑重声明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前,由于妻子身缠一身重病,我主动劝说她到当地大法炼功点学炼法轮功,一段时间后,她所有的疑难病都好了。可是从江××利用共产党邪恶政权对法轮功严酷迫害后,我妻子和她的同修们到北京上访说句公道话,被非法遣回并关押,我花去两千多元将她与另一位同伴接回家。我十分害怕,又受谎言欺骗,曾强行的阻止妻子继续修炼。在对立情绪之下,我把《转法轮》撕掉两页后将其焚毁了,把灰尘倒入了茅厕,愚昧的犯下了天大的罪过。经大法弟子给我讲清真相后,我才诚惶诚恐,深深痛悔。郑重声明:以前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此敬师敬法,支持大法,重获新生。

    江贵荣 2016年9月29日


    郑重声明

    我的两位姐姐因修炼法轮功被邪党迫害,我由于害怕姐姐被邪党判重刑,曾多次写过批判、抹黑、污蔑大法的文章,还谩骂、侮辱大法师父和大法弟子,毁过大法书籍,还打过大法弟子。现在深入了解真相后,我认识到法轮功是使人身体健康、道德回升、利国利民的正法修炼,我对自己所做的一切深感痛悔。郑重声明:以前所写、所说、所做的对大法、对师父、对大法弟子不敬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相信法轮大法好,支持法轮大法,弥补过错。

    吴卫 2016年10月3日


    郑重声明

    因我妈实名诉江,“610”办主任和镇派出所人员要我妈和我一同去镇派出所,要我妈在打印好的所谓“三书”和“今后不再诉江”的保证书上签名。他说如果我妈不签名,就要拉去坐牢。我害怕拉我妈再次坐牢,我就代我妈签名了。后来我妈回来说我签名是对大法犯罪,我才知道自己错了,那不是我真心愿意签名的,是在他们的压力下签的。郑重声明:我代我妈签的字全部作废。大法是好的,是度人的,我会支持我妈修炼大法到底。

    吴俏仙 2016年10月4日


    郑重声明

    由于以前对大法不了解,我相信了邪党的谎言,对家人修大法抵触,毁了几本大法书,并对大法师父产生恶念。通过大法弟子给我讲真相,加上看真相资料,同时看了大法书和师父的讲法录像,我明白了师父是来救度众生的,才知道自己做了大坏事,犯了大罪,非常痛悔。郑重声明:以前对大法师父及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全力支持大法,支持大法弟子救度众生,多做对大法及救度众生有利的事。

    丁树玲 2016年10月4日


    郑重声明

    我不修大法,但我支持我妈妈修大法。9月的一天,妈妈和她的一位同修在外发放资料时被人恶意举报,随后被警察强行带到派出所,受到非法审讯并抄了家。我怕警察再次抄家,怕妈妈再次受到迫害,就把妈妈放在家里的大法书籍、光盘和资料全部扔了,我非常后悔。郑重声明:一切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相信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支持法轮大法,弥补过错。

    王静 2016年10月4日


    郑重声明

    我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把大法真相小册子烧了,烧完后觉的腰痛,身体不舒服。我知道错了,为了弥补过错,我在夜里把剩下的真相小册子发出去了。奇迹出现了,我的腰马上不痛了,身体也好了。我在此郑重声明自己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现在我相信法轮功了,太神了,谢谢李大师。

    白玉琤 2016年10月4日


    郑重声明

    我曾经被迫加入过对法轮大法学员的洗脑班。郑重声明:我在洗脑班攻击、污蔑法轮大法和讨好中共的言行全部作废。那是在没有行动自由,甚至有人身威胁情况下,做出的违心的事。我将继续支持法轮大法,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谢谢师尊的救度之恩,中共注定会被历史所淘汰。

    阳启亮 2016年10月1日


    郑重声明

    在一九九九年法轮大法遭到迫害时,不明真相的我被本村大队派去涂抹大法弟子在电线杆上贴的真相和写的标语。现在我明白了真相,知道自己做错了,在此郑重声明自己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以后一定支持大法,支持大法弟子,不再做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弟子的事。

    孙成波 2016年10月4日


    郑重声明

    父亲修大法被迫害,单位长期不给发工资。我们去要父亲的工资,在610恶警威逼利诱下替父亲写了“保证书”。回来后在父亲的开导下才知道错了,我们在此郑重声明自己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们以后相信法轮大法好,支持父亲修炼法轮大法,弥补过错。

    王爱琴、王德红 2016年9月23日


    郑重声明

    我因为怕心又不明真相,只听邪党谎言,痛恨大法、骂大法师父,还说了些对大法不好的话。现在我明白了大法的真相,想起以前对大法的态度很是后悔,以后一定善待大法和大法师父,弥补以前的过错。以前我所说对大法和大法师父的不好的话全作废。特此声明。

    大军 2016年10月2日


    郑重声明

    我之前听不進妈妈讲的大法真相,认为都是迷信,也不懂(利害关系)。我想为减轻邪恶对妈妈的迫害,所以无知的烧了大法书,做了傻事。现在我知道错了。今天声明之前我对大法与大法师父的一切不尊敬言行全部作废。以后相信大法、支持大法,弥补过错。

    于平、黄玉霞 2016年10月2日


    郑重声明

    前几天,有大队干部打电话叫我去一趟,去了之后才知道是让我在“不上访”等的单上给修炼大法的父母签名,在威逼下我违心的签上了父母的姓名。我很后悔,在此郑重声明自己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相信法轮大法好,支持法轮大法,弥补过错。

    王献森 2016年10月4日


    郑重声明

    我在无知中做过很多错事,撕过大法的书,指使儿子抹过大法的讲法录音带,摔过大法师父的法像,骂过法轮功,骂过大法学员,这都是我的过错。在此我郑重声明:我以前的所作所为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相信法轮大法好,支持法轮大法,弥补过错。

    魏三云 2016年9月1日


    郑重声明

    我母亲修炼法轮功。我本来是相信大法的,由于介绍对象时听说我母亲炼法轮功,很多都不愿意了,我说了句“信大法的对象找不着”。我现在感觉自己错了。我郑重声明:以前我所说的对大法不利的话全部作废。以后支持大法,支持我母亲修炼法轮功。

    杨旭 2016年10月2日


    郑重声明

    本人在1999年中共对法轮功迫害期间受邪党毒害、压迫,在被迫情况下替修炼大法的母亲写下了“放弃修炼”对大法不利的言论。现在本人认识到邪党的本质,决定声明以前自己的一切对大法不利的言论全部作废。特此声明。

    王玉 2016年10月3日


    郑重声明

    十年前由于邪恶操控,当时我神智不清,毁了师父法像。现在明白真相,非常后悔。特此郑重声明我以前所说、所想、所做对师父、对大法不尊敬的言行全部作废。明白真相以后,承认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并且善待大法。

    侯志成 2016年9月24日


    郑重声明

    我姐姐因修炼大法被邪恶迫害关押。我很害怕,就把在我家存放的大法书、讲法磁带等给销毁了。我现在追悔莫及,在此郑重声明自己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相信大法,支持大法,弥补过错。

    相荣生 2016年10月4日


    郑重声明

    我大娘修大法,给了我几盘法轮大法好的光盘和一套师父的讲法。我拿回家,不小心给弄丢了。我很后悔,在此郑重声明自己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相信大法,支持大法,弥补过错。

    刘建亭 2016年10月4日


    郑重声明

    在邪党疯狂迫害法轮功时,我很害怕,扔了几本明慧周刊。现在我认识到错了,在此郑重声明自己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要敬师、敬法,记住九字吉言,支持大法,弥补过错。

    齐磊明 2016年9月15日


    郑重声明

    我因为妹妹修大法被抓,又听信了谎言,说了对师父和大法不好的话,还骂过大法弟子。现在我明白了真相,在此郑重声明自己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相信法轮大法好。

    范晓艳 2016年10月4日


    郑重声明

    我对自己曾经做过对法轮大法不敬的事表示深深的痛悔,在此郑重声明自己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知道法轮大法好,我要全力支持妈妈修炼法轮大法。

    张天 2016年10月3日


    郑重声明

    我由于以前对大法了解不多,说了些对大法不敬的话。经大法弟子讲真相后,我相信大法好,声明我说的对大法不敬的话作废。弥补过错,牢记法轮大法好。

    刘洪林 2016年9月20日


    郑重声明

    我是一名六年级学生,为了月考得分而违心做了错事。现在我郑重声明自己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相信法轮大法好,支持法轮大法,弥补过错。

    张新宇 2016年10月4日


    郑重声明

    在99年迫害以后,由于害怕我说了许多对大法不敬的话。现在我明白了真相,我特此声明以前对大法所说的不敬的话全部作废。

    邵芝香 2016年10月2日


    郑重声明

    我郑重声明自己以前所说、所做的对法轮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我相信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支持法轮大法,弥补过错。

    文迪、志红、小宽 2016年10月4日


    郑重声明

    我以前我所写、所说、所做的对大法、对师父不利的言行郑重声明全部作废。我相信法轮大法好,支持法轮大法,弥补过错。

    小赵 2016年10月3日


    郑重声明

    我郑重声明:自己以前不明真相时,对大法、对大法师父说过的不敬的话,毁过大法资料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

    王玉祥 2016年10月4日


    郑重声明

    我们以前所写、所说、所做对大法、对师父不利的言行郑重声明全部作废。相信法轮大法好,支持法轮大法,弥补过错。

    魏传胜 2016年10月3日


    郑重声明

    因为怕心,我以前所说、所做对大法、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声明全部作废。相信法轮大法好,支持法轮大法,弥补过错。

    隋树玲 2016年10月2日


    郑重声明

    以前我所写、所说、所做对大法、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声明全部作废。相信法轮大法好,支持法轮大法,弥补过错。

    金生 2016年10月2日


    郑重声明

    以前我所说、所做对大法、对大法师父不利的言行声明全部作废。今后一定相信大法好,支持大法,弥补过错。

    孔荣花 2016年10月3日


    郑重声明

    我以前所说、所做对大法、对师父不利的言行郑重声明全部作废。相信法轮大法好,支持法轮大法,弥补过错。

    张春林 2016年10月3日


    郑重声明

    以前我所说、所做对大法、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声明全部作废。相信法轮大法好,支持法轮大法,弥补过错。

    刘振生 2016年10月2日


    郑重声明

    我以前所做、所说的对大法不利的言行郑重声明全部作废。相信法轮大法好,支持法轮大法,弥补过错。

    刘解解、王元元 2016年10月3日


    郑重声明

    以前我所写、所说,所做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声明全部作废。相信法轮大法好,支持法轮大法,弥补过错。

    芦永明、龚岩 2016年10月2日


    郑重声明

    以前我所写、所说、所做对大法、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声明全部作废。相信法轮大法好,支持法轮大法。

    西元、健健 2016年10月1日


    郑重声明

    我郑重声明以前自己不明真相时所说的对师父、对大法不敬的话全部作废。我以后要信师信法。

    冯晓伟 2016年10月4日


    郑重声明

    我郑重声明以前我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我相信法轮大法好,弥补过错。

    岳明和 2016年10月4日


    郑重声明

    以前我所做、所说对大法和师父不对的言行声明全部作废。

    沈秀霞 2016年10月2日


    郑重声明

    我郑重声明以前自己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

    林宝元 2016年10月4日


    郑重声明

    我郑重声明自己所有对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

    李凯翔 2016年9月19日


    大陆律师为法轮功学员所作的无罪辩护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

  • 一份关系到执法人员根本利益的辩护词

  • “迫害法轮功纯属蠢人干蠢事”

  • 一份关系到执法人员根本利益的辩护词

    写在前面的话:从人类文明的普世价值观来说,制定法律的唯一目的是为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建立法庭的最终目的是主持社会正义,律师的天职是维护法律的尊严,通过公平的辩护,防止法律实施中的偏差和错误,保证法律的准确实施。所以律师是对法律研究理解最深透的专家,涉及到法律方面的问题,人们往往找律师咨询。十七年来,法轮功学员为了洗清不白之冤,为了维护人类道德信仰,持之以恒的坚持自己的信仰,并用各种形式讲着真相。或许有人觉得他们作为当事方,所说的是在强调自己的正确。那么我们来看看作为法律专家的律师,在第三方立场上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十多年来,上百位律师,上千场无罪辩护已从法律上讲清了这个问题。由于篇幅限制,这里摘选了余文生、张赞宁(著名法律专家、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常伯阳、张科科四位律师2016年9月13日在天津东丽法院为周向阳、李珊珊两位法轮功学员的辩护意见,请你参阅,因为这关系到每个执法者的前途命运。

    辩护词摘要

    一、动用公权力、法律来打压,定罪信仰及其权利,违反普世原则和宪政精神,已具违宪非法性质

    在人类的历史发展中,矛盾波折中,人类对待思想信仰宗教,已经形成了共识的原则,而且已经明确体现各国的宪法契约中,成为普世原则及宪政精神的一部分,人类文明的一部分。具体说,以法律打压惩治信仰,

    1、违反宗教及信仰自由的普世原则

    思想和信仰的自由,是天赋人权,与生俱来,不可剥夺的。信仰自由涵盖宗教信仰自由。

    2、违反政教分离的普世原则

    政教分离已成为一项通行的国际准则,指任何团体、党派、组织、个人、包括宗教团体都不得采用暴力或其它手段干涉宗教的生存、发展自由,也不得采用暴力或其它手段干涉公民信仰宗教的自由。

    根据这一原则,任何国家机关不得以任何手段强制公民不信仰何种信仰(包括法轮功)。同时由国家权力机关来认定何种信仰(包括法轮功)是不是邪教,更是违背了政教分离的原则,是国家公权力对私权利的粗暴干涉和践踏人权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司法机关以〝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来打压、迫害、构陷某种信仰者,包括法轮功信仰者,已经构成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罪〞,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政教分离原则意味着,信仰是人自由意志的选择,宣教者无罪,信教者自愿,任何势力无权干涉。政府既无权力确立一种全民的信仰体系,也无权力评判或取缔任何一种宗教信仰。

    当下中国关于制裁邪教和取缔法轮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完全违反了思想自由和政教分离的原则。

    3、对信仰惩治违反了〝思想不构成犯罪,刑法只惩罚行为〞的普世原则。

    刑法只惩罚行为,思想(信仰)本身不构成犯罪,这是刑事司法的铁律。也就是说法律只能针对其行为触犯法律的部分及其当事人,而不能针对当事人信仰本身,信仰身份及信仰群体。法轮功及其信仰行为活动,即属思想及表达范畴,不构成犯罪。

    4、对信仰惩治定罪,违反《宪法》的精神理念和《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这是中国法律体系中对宗教信仰自由所做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保护。

    作为国家的一部分公民信仰修习的法轮功或真善忍,无论信仰宣讲的内容是怎样的,这都应当属于人的思想领域宗教信仰范围的事,只要信仰者或群体或个人的正当信仰行为活动,在合法权利框架内,作为国家机关、政府部门都应当允许人民充分自由的讨论判断和实践体察其真伪、正邪、好坏,容让还是暴力等的内容,而不应该由一人或一机关来通过暴力强权的手段来垄断〝真理〞,排斥异己,以蒙蔽欺骗的方式愚弄国民致颠倒是非,正邪不辨,给社会的理性和谐稳定埋下罪恶的种子。

    历史是一面人类文明的镜子,几千年来人类几大正教信仰,也曾经历过强权的打压,但最终其理念被人类广泛接受,共同铸就了人类道德与文明的根基——普世价值。

    根据上面的阐述,现有法律和司法解释针对宗教和信仰,包括对邪教的规定,如本案的刑法300条,都因其违反普世原则,违背了宪法对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的保障,即属于下位法违反上位法现象,而失去合法性,不能作为定罪罪名依据。

    二、以刑法300条定罪法轮功完全是错误适用法律,执法者涉嫌构成滥权,徇私枉法等等罪责

    即使抛开刑法300条的违宪性质不谈,仅就其适用层面来讲也是不成立,是适用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根据本条罪刑法定的原则,任何被指控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嫌疑人(被告人)其行为所涉及的刑法罪名都必须是依据《立法法》的授权有权制定刑事法律的机关颁布的刑法典或刑事单行条例。目前中国也没有法律性文件界定本案当事人信仰的法轮功或真善忍属于邪教组织。

    那么在以上陈述中,我们可以认识到,

    (一)法轮功信仰及传播,和讲述真相的行为合法。

    1、根据宪法关于信仰自由的规定,这种自由自然包括:(1)公民有传播宗教信仰的自由;(2)信仰者有权出版有关他们的信仰内容的材料而不受审查、批准和禁止。这同时也是中国《宪法》第35条宣布的出版自由。宪法是母法,信仰〝真善忍〞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修炼法轮功完全合法,同时有传播和维护真善忍信仰的自由。

    2、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真相合法,依据事实讲述评论现实问题与历史真相合法。

    讲清被迫害真相,是维护信仰自由,也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宪法》第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有言论自由权,这是法律的规定,指公民有对任何社会问题,通过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发表自己看法的权利。既然说公民对任何社会问题有“言而论之”的权利,那关于中共的善恶正邪、其历史现实真相、关于江泽民集团滥用国家权力迫害法轮功的问题,是不是社会问题?法轮功学员印制的真相资料,无非就是法轮功学员合法公民言论自由权的行使,完全是合法的。

    (二)从犯罪构成要件来看四缺三(起码是四缺二),而且没有社会危害性,法轮功学员所为与本案刑法300该法条无关,属于错误适用。

    首先主观方面,法轮功学员,信仰真善忍做好人,没有破坏法律的故意。

    具体对法轮功学员适用刑法三百条第一款,其成立的要件有两点:第一点,必须是〝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第二点,必须是破坏了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二者缺一不可。

    2000年公安部发布了认定十四种邪教的文件没有法轮功,姑且不论行政机关是否具有认定邪教的法律权力。真正首先把法轮功和邪教联系起来的,是1999年10月江泽民接受法国《费加罗报》采访,公开宣称法轮功是邪教。

    1999年10月27日人民日报发表特约评论员文章《法轮功就是邪教》,1999年10月30日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尽管这一决定也没有规定法轮功是邪教组织。但是,1999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两院〞司法解释的通知》,再次把法轮功和邪教组织联系起来。

    在中国,并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赋予国家元首和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一个组织是否邪教组织的权力,因此,无论江泽民的讲话也好,还是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也好,都没有合法的授权,因此是无效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其中通知因该不属司法解释,不能作为司法依据。且该通知严重违背人大《决定》和两院《司法解释》精神实质。这也属于下位法违反上位法情况。

    从构成犯罪的客体看,一个法轮功学员有什么能力或者权力能导致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在实际中应用或施行呢?公诉人没有相关证据证实被告人是如何破坏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际施行或应用、以及破坏了哪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全部或部分的实际施行或应用。

    从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来看,当事人没破坏法律实施的行为,更没有社会危险性。即使这些物品被已被用于讲真相,已被传播了也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这些物品材料大致涉及到三方面内容:第一、出世的意识形态理论、超验的世界观主张,这些信仰层面的问题、人生观的问题由人自己认识选择,对现实社会没有直接关系。第二、对他们多年来因信仰遭受的不公、被妖魔化加以澄清披露,比如一些法轮功信仰者和一些媒体分析天安门自焚是导演出来的并非真实发生的事件,法轮功修炼者是好人而不是什么邪教组织等等,这些内容也不可能对社会有丝毫的危害性。第三部分,无外乎涉及到对执政党、政府的一些曝光、批评、一些历史评价,首先这些有没有值得反思警醒的地方是其中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其次这些没有什么社会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

    而在无数次的庭辩中,对于“哪个法律规定了法轮功是邪教,法轮功学员又究竟破坏了哪个法律法规的实施”,这两个关键问题,当庭的法官和公诉人都避而不答的两个问题,然而庭审居然强行推进,这足以说明了刑法300条的罪名属于枉法强加的错误适用,反过来也就是说所谓的设备宣传品资料,事实证据,不论有多少本法轮功著作、多少法轮功资料,都与起诉的罪名无关。

    从法学犯罪构成的四要素来讲,自1999年10月以来近十七年时间,在讲清刑法300条不适用的情况下,所有以〝破坏法律实施罪〞针对法轮功信仰者的刑事判决,由于其缺乏犯罪客体要件以及相伴生的客观方面与主观方面,在这种犯罪构成要素四缺三(至少是四缺二)的情况下,仍被作为打压法轮功的罪名,适用错误的情节明显且严重,已涉嫌对法条的蓄意错用。

    (三)对法轮功信仰者错误适用刑法300条,已涉嫌枉法强加罪名,蓄意陷害的犯罪性质,其指挥、参与者更是涉嫌犯下滥用职权,徇私枉法,非法拘禁,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等等,诸多罪行。

    公安机关错用《刑法》300条为罪名,对法轮功学员的抓捕构成绑架罪,关押构成非法拘禁罪;检察机关人员错用《刑法》300条为罪名,对法轮功学员起诉构成徇私枉法罪,诬陷罪;法院法官错用《刑法》300条为罪名,对法轮功学员的量刑判决构成枉法裁判罪和徇私枉法罪;劳教所、监狱的场所、转化班等羁押场所,构成非法拘禁罪。

    以上也都构成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和滥用职权罪,那么也就是说,恰恰是执法者在破坏法律正确实施。

    在揭示以法律、刑法300条打压法轮功缺乏法律依据的过程中,发现所有被当成所谓法律依据的,民政部文件,公安部六条通知,江泽民在费加罗报的宣称,《人民日报》的社论,两高的解释、通知,公安部通知,等等言论、政令、法规,不但无法作为法律依据,而且已经恰恰反过来证明了打压法轮功的非法性,及以个人非法意志制造打压运动的江泽民其罪责,到现在已经成为法轮功和中国民众控告江泽民及其帮凶,打压法轮功信仰之罪行的重要证据。据称到现在已有20余万人举证起诉控告举报了江泽民。

    三、蓄意错用法条打压真善忍信仰和众多善良守法信众,违背天理,公道,人心,参与者已涉嫌构成反人类罪

    1、打压真善忍信仰及其亿万信众,即是反普世价值破坏人类的道德、真善忍最基本的传统美德,公认的普世价值,是反人类的罪行。实践中,法轮功学员在我们身边,世界范围内,在十七年遭诬陷打压的岁月里,已经向人类真实的展现了他们自己,证实了他们自己,得到了普遍的接纳和赞扬。

    翻开他们每个人经历,几乎每个人都有着祛病健身,好人好事的事迹,他们十几年的不懈讲真相中,也使国内的民众明白他们的纯正、他们的美好,民众声援他们的红手印事件此伏彼起。这也是法轮功学员真正实践着真善忍理所当然得到的回应,我们理应支持维护这样的信仰,这对国家,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反之,打压他,则是荒唐的,罪恶的,是我们每个人作为人类的一员所不应默认容忍的。

    法轮功从传播以来,尤其是从被非法打压后,真实的坚守着真善忍的理念,展现着超越守法之上的道德标准。十七年来,虽然面对侮辱嘲笑冤狱酷刑,他们坚持怀抱善意,承受着漫长而巨大的苦难。按照真,他们揭示讲述着真相;按照善,他们惨遭迫害而无怨无恨,希望唤醒世人的良知,拥有美好的未来;按照忍,他们忍受着苦难,割舍个人的所求所得,坚守着和平,理性,他们忍的坚强不屈,无所畏惧。他们相信正义真理必胜,十七年来从来没有以暴易暴、以怨报怨,全国没有发生过一起法轮功学员因遭受迫害与不公而采用暴力或非法手段鸣冤雪耻的事件,这是一种怎样的舍身救世精神,这是一种怎样的大慈大悲情怀?定罪这样的好人,打压真善忍信仰,就是无视自己的良知,在摧毁人类的普世价值,毁我道德,毁我美好,毁我希望!

    2、法轮功学员所为的一切,是在坚持法律赋予的权利,积极抵制司法罪错,客观上也是在实现着法治的宗旨精神-----社会的公平正义。而用法律打压法轮功,则是把它为了行恶犯罪的工具,也彻底摧毁了法律的正义。

    3、我们都非常清楚近百年来我们中华民族所遭遇的灾难苦难是世界上最为深重的,尤其令人悲愤的是半个多世纪以来,大量的灾难是我们内部人为造成的,其主要原因即是个人的非法意志代替了国民国家的正当意志。回望历史,如果更多人都能够以良知去坚守不作恶的底线,而不是麻木默许,甚至助纣为虐,非法意志就难以昌行,民族的苦难就不会这样深重。

    而自1999年至今,类似于十年浩劫的〝文化大革命〞一样的可以不顾事实法律的政治迫害运动,源于前党魁欲加之罪的非法意志,一人之令,对法轮功的信仰者进行长期、广泛、系统、有组织的通过错用法律条文,把公检法监狱,变成了程序化的犯罪链条,导致整个法制体系沦为犯罪体系。许多公职人员麻木着自己,被卷入共同犯罪,甚至积极做恶邀功请赏,残害着数以千万计的我们善良的同胞,兄弟姐妹,制造着我中华民族之千古奇冤!

    古今中外,有哪个国家、哪个朝代,能够对自己颁布、实施的法律错误理解、错误应用到这种程度。其错误之明显、严重,为祸之烈,范围之广,持续时间之长,牵涉善良无辜之多,恐怕是空绝千古!

    四、正视历史教训、现实趋势,以良知和智慧作出明智的抉择

    1、在正常社会里法律是公益的体现。在自由社会法律之神一手拿着秤,一手拿着正义之剑――象征法律即是维护公平正义的。而在我国却把法律定义为〝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很显然,这一定义与法定的基本法律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自相矛盾的。这就必然导致当权者凌驾于法律之上、党大于法、权大于法、无视法律、破坏法律、法律被利用来作为政治迫害的工具等等,这样的中国现实法律状况。

    那么在江泽民公然执行非法意志的情况下,导致整个政府司法体制内所有参与打压的官员,都被利用沦为犯罪团伙成员。这是需要现行体制内公职人员都应该为自己思量清楚的大事。中共迫害法轮功近17年来,综其过程,只不过是又一场凌驾于法律之上,非法的政治运动而已。被利用来当政治迫害工具的公职人员,最终逃脱不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即将成为真实的受害者。

    最传统也是最现代的法庭判案就是凭藉人的良知,良知既是法律的最高准则,也是判案的最终方法。我们的法官要倾听内心的召唤,听从自己的良知,毅然决然的作出选择,不为违法行为背书,不为历史的债务买单。

    2、2006年1月1日施行的《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务员法》与“依法治国”、“以宪执政”、“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等新政策,明确政法工作的公正取向,斩断了执行违法命令而想逃避惩罚人员的退路。

    每一位参与打压法轮功学员的警察、检察官、法官、其他政府工作人员等,都违犯了法律,都要自己承担法律责任。

    以法律方式对信仰者进行打压、迫害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这一页不光彩的历史即将掀过,它违背天理、国法、公道、人心。这些伤天害理的罪行,一定会受到追诉、严惩,接受历史的审判。我们应该学会尊重信仰者的信仰自由,对待法轮功问题采取和解立场才是明智的选择,是大势所趋!每个人都在这场大是大非面前检验着自己的良知底线,也将见证将来的结局。

    五、肩负历史的责任,实现法律的使命

    我们也深知,十多年来法轮功信仰者一直在十分困难的处境中,坚持依法聘请律师上庭辩护,已经不仅仅是为证明他们自己的无罪,他们更是为了参与迫害他们的人们能够清醒的认识到,以法律打压法轮功的非法性,向社会揭示所谓依法打压完全是个谎言,这就是他们要的讲真相,这是他们的善良,用心良苦!

    在此我们作为中国律师秉承天赋的话语权,为民请命,代表中国法律界发出正义的呼声:十多年来,上百位律师,上千场无罪辩护已从法律上讲清了这个法律真相----刑法第三百条及其解释完全不适用于法轮功信仰者。所谓依法打击实际上完全是蓄意错用法律的枉法强加罪名,是对法轮功真善忍的信仰者的陷害,是假法律之名,行犯罪之实。当下庭辩的意义已不仅仅在于维护法轮功信仰的合法权利,而更为重要且切实的是阻止所有司法官员继续参与共同犯罪,从而能够避免其在未来法制昌明、回归正义的下一步走向历史的审判台。

    此刻为法轮功申辩,也是在捍卫法律的正义,也是在捍卫真善忍普世价值,是在实现法治捍卫人间正义的最高使命!

    我们所做的努力,也是在迎接这一时代即将到来的现实——法律必将回归正义。


    “迫害法轮功纯属蠢人干蠢事”

    法轮大法也称法轮功,是由李洪志先生于一九九二年五月传出的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根本指导,按照宇宙演化原理而修炼。法轮大法直指人心,指出真正修炼就得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修炼自己的这颗心,叫修心性。经亿万人的修炼实践证明,李洪志先生所传的法轮大法是大法大道,在把真正修炼的人带到高层次的同时,对稳定社会、提高人们的身体素质和道德水准,起到了不可估量的巨大作用。

    法轮大法主要著作《转法轮》已被翻译成近40种语言并在世界各地出版发行;还有更多语种的翻译正在进行过程之中;截止到2009年底,世界上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法轮功修炼者,还有更多国家和地区的民众有幸得闻法轮功真相。

    山东省寿光市法轮功学员甄红梅2016年5月14日在给人讲法轮功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被双王城派出所非法抓捕。寿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郭洪堂给甄红梅罗列罪名送交寿光市检察院,现仍被非法关押在潍坊市看守所长达四个之久,9月20日上午十一点许遭寿光市法院非法庭审,律师为甄红梅作了义正辞严、有理有据的辩护,铿锵有力、震撼人心! 辩护律师首先要求打开甄红梅的手铐、脱掉号服。法庭照办。

    律师说:“我接受本案甄红梅的委托,指派我担任甄红梅的辩护人,现提出如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采纳。

    辩护人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起诉书中指控我的当事人甄红梅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不能成立,甄红梅的行为没有触犯任何刑律,应该无罪释放。”

    辩护律师从五个方面给大法弟子甄红梅做了无罪辩护:

    第一甄红梅主观上没有破坏法律实施的故意。

    甄红梅修炼法轮功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强身健体和净化人心,并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而不是为了破坏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因此我的当事人主观上没有破坏法律实施的故意。

    第二甄红梅客观上也没有破坏法律实施的行为。

    信仰属于意识形态范畴,是思想领域的事。而人的思想是不能构成犯罪的,只有人的行为才能构成犯罪。在司法实践中,认定犯罪要求主客观相统一,不但主观上要有故意或过失,而且客观上要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因此不管一个人信仰什么,只要她在客观上没有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就不能对信仰者定罪量刑。而就本案而言,甄红梅客观上并没有实施破坏法律和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

    在庭审中,公诉人没有出示我的当事人破坏了哪一部法律或行政法规,以及破坏了哪一条法律从而导致该法律或行政法规在实际社会生活中得不到贯彻执行。

    公诉人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与起诉书指控的罪名没有关联性。扣押的物品是教人向善的,不是邪教宣传品。

    如关于法轮功的资料。一部份是法轮功学员修炼用的书籍,比如《转法轮》《转法轮法解》《法轮佛法》等,这部份内容都是教人如何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修炼心性,做一个好人,当然没有什么违法之处,更不会破坏什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

    另外还有“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之类的话,和《神韵》等光碟。我的当事人说“法轮大法好 真善忍好”,是为了向她人推荐、介绍法轮功,宣传法轮功的好处,这与商家和企业散发宣传资料向消费者宣传介绍自己的产品和服务一样,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的,也没有破坏现行的任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至于“真善忍”这是全人类公认的普世价值观。至于神韵晚会和部份新唐人电视节目光盘等是一些歌舞节目,是没有阶级性的,是中立的。虽然晚会是由法轮功学员编导和演出的,但它是全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

    “思想不能构成犯罪”“信仰自由”“宗教自由”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的一种文明共识,并作为一项原则被写入《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我国已经在几年前加入了这两项公约,我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我的当事人信仰并修炼法轮功是宪法所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具体体现,是宪法赋予我的当事人的权利,任何个人或国家权力机关都没有权力干涉我的当事人的信仰自由。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司法机关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来打压、迫害、构陷我的当事人已经构成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罪”,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从犯罪构成的客体来看。

    关于《刑法》第三百条。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法三百条第一款成立的要件有两点:第一点,必须是“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第二点,必须是破坏了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二者缺一不可。

    从第一点来看,2000年5月10公安部认定的十四个邪教组织里是没有法轮功的。1999年10月30日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也没有提到法轮功。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也没有提到法轮功。既然,现行的法律及司法解释都没有法轮功是邪教的规定,现实生活中,为什么有人误认为法轮功是邪教呢? 真正首先把法轮功和邪教联系起来的,是1999年10月江泽民接受法国《费加罗报》采访,正式公布法轮功是邪教,接着,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说法轮功是邪教。辩护人认为,当权者的讲话不是法律,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而新闻媒体的文章更不能做定案的依据。法院判案依据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事实上,法轮功只是一个松散的修炼群体,没有任何组织形态,更不是所谓的“邪教组织”,谁爱练就练,不爱练就不练,来去自由。因此,法轮功并不是邪教,更不是邪教组织,我的当事人修炼法轮功并不是“利用邪教组织”活动。

    从第二点来看,本罪名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组织和利用”而破坏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则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导致立法机构或行政机关制订颁布的法律或行政法规的整部或部份不能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应用、贯彻或施行,这可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这个能力的,有这种能力的人只能是拥有国家公权力的人。在本案中,我的当事人甄红梅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公民,一个普普通通的法轮功修炼者,她有什么能力或者权力能导致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全部或部份不能在实际中应用或施行呢?而且今天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没有任何证据证实我的当事人是如何破坏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际施行或应用、以及破坏了哪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全部或部份的实际施行或应用。

    因此,我的当事人既没有利用邪教组织,也没有破坏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她的行为没有触犯《刑法》第三百条。

    第四从社会危害性来看。

    任何违法行为都有社会危害性,而构成犯罪必须有很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我的当事人的行为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是无罪的。

    1、从客观后果来看,从公诉人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来看,甄红梅仅仅持有了一些法轮功的资料而已。甄红梅的行为没有导致任何她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损失或伤害,也没有扰乱公共秩序,更没有损害公共利益等,可以说没有丝毫的社会危害性。

    2、从主观恶性来看,甄红梅是没有主观恶性的。她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法轮功修炼者,一心想的是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她是一个正直守法的公民,她所做的事只是为了自己修炼法轮功,其用意和出发点是好的。

    3、从手段上看,我的当事人所采用的手段也是和平的方式,是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

    第五法律与良知

    制定法律的惟一目的是为了社会的和谐发展,一个符合社会正义的法律必然是向善的;建立法庭的惟一目的是主持社会正义,而不是维护法律,所以法庭判案最终必须以正义为依归。法官需要的就是对正义、是非的判断,所以最传统、也是最现代的法庭判案就是凭借人的良知:以人的良知来区分好法与恶法,也以人的良知来判断判案是否正义。从这个意义来说,良知既是法律的最高准则,也是判案的最终方法。

    1992年2月,统一后的德国柏林法庭审判了一起枪杀案。被告是统一前的一名名叫英格•亨里奇守墙的卫兵,此前两年,他在守护柏林墙时枪杀了一名企图越墙逃往西德的名叫克利斯的青年。他的辩护律师称,他当时只是执行命令(东德当局命令守护柏林墙的士兵对企图逃往西德的东德人格杀勿论),他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所以他是无罪的。不过这样的辩护最终没有得到法官的认可。因为类似的辩护,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纽伦堡审判法西斯战犯时,已有先例。当时各国政府的立场不约而同:不道德的行为不能借口他们是奉政府的命令干出来的而求得宽恕。任何人都不能以服从命令为借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伦理界线。

    柏林法庭最终的判决是:判处开枪射杀克利斯的卫兵英格•亨里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释。法官赛德尔当庭指出:“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即只开枪而故意不打中),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任何人都不能以服从命令为借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伦理底线。”法官这样对被告解释他的判决:“东德的法律要你杀人,可是你明明知道这些唾弃暴政而逃亡的人是无辜的,明知他无辜而杀他,就是有罪。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这个东西。当法律和良知冲突的时候,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个放诸四海皆准的原则;你应该早在决定做围墙卫兵之前就知道,即使东德国法也不能抵触那最高的良知原则。”这“最高的良知”(或正义)就是法理学上“超越实在法的法”,而违反正义的立法就是“实在法的非法”,依这种“法”去执法,也是犯罪。

    作家龙应台曾经问过一位曾经担任过边境守卫的前东德人,“您说,围墙的守卫在改朝换代之后受审判,公不公平?”得到的回答是:“当然公平。……,是总理命令他们开枪的没错,可是没人命令她们一定得射中呀!……,开枪可以说是奉命,不由自己,可射中,就是蓄意杀人嘛!”

    最后辩护律师说:我作为甄红梅的辩护人认为,法官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民众的希望所在。你们可以不相信因果报应,难道你们就不为你们的将来的前途着想吗?

    当然,法律是要的,命令也是要的,而且都应该严格遵守,但法律和命令,归根结底是为了维护人类的良知和正义。目前在我国,某些命令在某些情况下、存在着与法律及人类良知相冲突甚至严重违背人类良知的情形,希望法庭能本着自己的良知和道德,本着对历史负责的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来维护社会正义,做出正确的选择,还本案我的当事人甄红梅一个清白,无罪释放。

    对于本案的最终结果,我们希望我们的司法机关不要把法轮功案件政治化,实事求是,并且我们的法官应当听从内心的召唤、听从良知的召唤对本案做出裁决。

    甄红梅也为自己作了无罪辩护:“法轮功不是邪教,相反它是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是正的,对人对社会都有益,对家人有益,对朋友有益,我没有危害社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权利。刑法300条对法轮功无效,我修炼法轮功不违法,我传播法轮功资料也不违法。”最后甄红梅向法庭提出要求说:“我没有犯罪,请放我回家,与家人团聚。”

    公诉人对律师的辩护没有提出异议和反驳,最后说:炼法轮功不违法,没有说你炼法轮功违法,你在家自己炼不违法。但传播资料就不行,根据“两高解释”的通知应给予判刑,但请从轻处理。

    法官对律师的辩护没有异议。最后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布结果并发布公告。

    “两高”的司法解释出台的目的是直接剥夺公民的信仰等自由权利,直接违犯《宪法》立法,是在直接践踏宪法,而且《宪法》第七节也没有授权“两高”或其它什么机关进行司法解释,“两高”的司法解释是非法的。

    1、根据宪法关于信仰自由的规定:

    (1)公民有传播宗教信仰的自由。

    信仰者(无论是专职还是兼职)从事传播宗教信仰内容的权利无须获得来自政府机关的“许可”就可以自由行使,除非信仰者的行为触犯了法律的规定。而被触犯的法律规定必须是符合宪法的规范和原则精神才是合法有效的。公民如果没有传播宗教信仰的自由,就丧失了获得宗教信息的自由,进而丧失了选择并信仰某一宗教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就无从谈起。

    (2)信仰者有权出版有关他们的信仰内容的材料而不受审查、批准和禁止。这同时也是中国《宪法》第35条宣布的出版自由。宪法是母法,信仰“真善忍”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修炼法轮功完全合法,同时有传播和维护真善忍信仰的自由。

    2、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真相合法,依据事实讲述评论现实问题与历史真相合法。讲清被迫害真相,是维护信仰自由,也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

    《宪法》第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有言论自由权,这是法律的规定,指公民有对任何社会问题,通过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发表自己看法的权利。既然说公民对任何社会问题有“言而论之”的权利,那关于中共的善恶正邪,其历史现实真相、关于江泽民集团滥用国家权力迫害法轮功的问题,是不是社会问题?法轮功学员印制的真相资料,无非就是法轮功学员合法公民言论自由权的行使,完全是合法的。


    明慧广播:正法修炼交流选编(227)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

    明慧广播:正法修炼交流选编(227)


    明慧广播:新闻时事(2016.10.7)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

    明慧广播:新闻时事(2016.10.7)


    真相语音电话:山东德州三位好人近期被非法开庭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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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您好啊。耽误您二三分钟啊。你知道咱们德州市今年十月十三号要审判三位法轮功学员,其中包括七十五岁的老人陈玉兰,还有吕多美和王玉芹。在今年的四月份,德城市公安分局和派出所已经抓捕了十八名法轮功学员。这些法轮功学员没有干任何违法犯罪的事,只是因为他们有自己的信仰。

    我们知道法轮大法是佛家的修炼大法,在中国大陆以外,香港、台湾都可以自由的修炼,洪传到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您有没有想过啊,为什么只有在中国大陆被共产党镇压了十七年呢?法轮功教导的是“真善忍”的原则,让人们提升道德,做好人。他的五套功法给无数人祛病健身。在九九年迫害之前,中国是有一亿的人在修炼啊,如果不是这么好的话,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在炼呢?您有没有看过法轮大法的书籍啊?在网上都是免费下载的,希望您用自己的眼睛去看一看啊。

    您知道在我们德州迫害法轮功的是什么人吗?有一个叫“六一零”的非法组织,它是专门干这个事的。它和各级政法委,还有国保,还有各个派出所合起来,蹲坑、监控电话、欺骗、跟踪等非法手段来监视和骚扰法轮功学员。

    我们已经知道的在德州地区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就有:王秋菊被刑三年;黄玉萍、魏乐生被判三年。张金海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王建平被判四年。这些都是冤案啊。我觉得我们作为德州市的居民有权利知道这些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

    还有您知道吗?有二十一万人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提交了诉讼,来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就是江泽民。因为在这十七年的迫害当中,有上百万的法轮功学员失去生命,这可以说是人类历史上最残酷,涉及面最大的一次迫害。很多真相还没有被揭示出来,象是活摘法轮功学员的身体器官等等,比这更残酷的事情还没被揭示出来。

    所以中共这么样地迫害好人,修佛的好人。人们都说现在是天灭中共的时候,一点都不假。您知道吗?有二亿五千万的中国人退出共产党、共青团和少先队了。您如果突破网络封锁,到海外的退党网站上看一看,每天都登出来很多的退党声明。您如果还没有退的话,建议您赶快,用小名、化名也可以啊,您让身边的法轮功学员帮您退,或者您自己登录到海外的退党网站上声明也可以。

    为什么要退呢?因为善恶是有报的,这我们大家都知道啊。共产党迫害好人,不仅仅是法轮功学员啊。在历史上历次的政治运动中导致了中国八千万的老百姓,普通的老百姓非正常死亡。共产党是恶事做绝了。上天要灭它,那是什么办法都有,各种天灾人祸。所以咱们可不要赶上这些事情啊。咱们退出去,那共产党做过的恶事跟咱们就没有关系了,咱们就可以平平安安的,这就是为什么说三退保平安。咱们不用花钱,就相当于买了一份生命的大保险。这就是为什么二亿五千多万中国人都退了。每天是十万人在退。这件事,中共害怕的很呐。它极力的封锁消息,所以国内很多人都不知道。

    您接到这个电话,说明您是好人,真的是老天把这个福音送到您跟前了。您记住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早退早平安。


    真相传单:三退与平安(第271期)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

    真相传单:三退与平安(第271期)


    手机图片版:《三退画刊》节选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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