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配合营救同修的经过

更新: 2016年10月06日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六日】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二日,同修A因为向两高院递交了诉江状,而被当地警察假借办废品收购证为名(A平时以收购废品为生),诱骗到当地派出所,当时县城国保大队长带领一行四人候在那里,他们问A同修收废品挣不挣钱,写没写过诉江?炼没炼功?同修说诉江了。国保警察说去你家看看,他们带上同修并没有去家里直奔县城,就这样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情况下将他绑架到公安局地下室進行非法审问。

第一时间通知同修发正念

家人(同修)发现丈夫去了这么久没回来,就去派出所找人,发现人已被带走,就赶忙告诉临近同修帮着发正念,在最短时间内消息传到周边每位同修那里。

本地协调人马上商量怎么办,首先去找A同修的家人,问明情况后征求家人意见,去公安局要人。同修A的儿女(未修炼法轮功)不同意我们去要人,他们托了常人关系去疏通想用钱把他爸爸赎出来。儿女们怕父亲再被判刑遭迫害,虽然家中没钱也不想让父亲再被判刑,花多少钱也要保父亲出来(迫害初期父母都被非法劳教过,那时他们都还小,幼小的心灵受到极大的伤害)。

A同修的亲家母帮忙托了一个在公安部门的亲戚关系,这个亲戚和国保队长去看守所见了同修,对同修说:“你就认个错就可以放你出去,不然得判你个七、八年的,最少也得四、五年,你要再被判刑你家里怎么过?儿媳妇又刚生小孩,你亲家母说了,你要再这么下去、被判刑就让女儿离婚。”同修说:“控告江泽民不犯法,这是公民的合法权利,你们非要知法犯法。”最后疏通的结果是:只要不认错花多少钱也出不来,说他爸是个“惯犯”,儿女们觉得常人的关系走不通似乎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了。

A的妻子和同修们就开始说服两个孩子,你爸是修炼人,不能走旧势力安排的路,大法弟子只要信师信法,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公、检、法他们说话不算数,我们师父说了算。

两天后县城周边的同修们开始配合家人分头组织营救,去公安局要人的、近距离发正念的、邮递真相信的、拨打语音电话讲真相的。

天气寒冷天空飘着雪花。去公安局的同修一直站在公安局大院门口见不到有人出来,他们告诉门卫给通报一声说有人要见他们,他们推脱说在开会没时间。一天过去了也没有见到A,想讲真相都见不到人。

三天过去了,仍然没有得到A的一点消息,本地和县城同修协调想办法如何营救,各尽所能有什么能力运用什么能力。有的坚持每天去公安局要人,有的每天去公安局附近发正念,有的去当地派出所要人讲真相。年岁大的出门不方便就在家里三个五个的坐在一起发正念。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依然没有A的消息,去公安部门他们拒绝接见,不知道A同修在里边是什么情况,外边同修觉得时间紧迫,拖得时间越久邪恶越有可乘之机。晚上县城周边同修和本地同修再次协调,该如何营救同修,不能让A同修待在那里,那里不是大法弟子要呆的地方,我们每个人都要正念加持他,“弟子正念足 师有回天力”[1]。最后协调请正义律师来营救同修,起初请律师没有经验,不知道有哪位正义律师能为我们辩护,这样同修开始联系律师,又去市里找律师咨询,最后决定请律师辩护。

在请正义律师的过程中,也有不同程度的干扰。A的妻子就和儿女们商量,现在只有请律师才能知道你爸爸的情况。于是孩子们先和律师咨询:我爸诉江犯不犯法?律师说不犯法。这样儿子就理直气壮的去当地派出所找带走他爸爸的警察,质问他们:我爸诉江不犯法,你们凭什么把他抓起来?拿着手机给他们拍照,警察抢下手机让删掉,说:你们找国保大队。孩子们说我爸不回来这事不算完。

次日,家人和同修们开始配合律师去看守所见A,也就在当天公安局将卷宗移交到检察院批捕科,就在律师刚走進看守所接见室随后检察院人员就来提审大法弟子A。提审过程中问同修有什么要求,同修说:告诉我家里请律师。他们随口说:谁给你辩护?他们提审出来正好律师出示证件要见A,他们问你给谁辩护?律师回答给A,他们张口辱骂律师,骂完扬长而去。

律师去见A时,给同修背了三首《洪吟》里的法,用来鼓励他,并嘱咐他在这里要讲真相,不然你怎么出去!就这么简短的几句话,为同修增添了正念;他想,以前曾几次被绑架关押、劳教,在这方面有没做好的地方这次一定做好,绝不会再走旧势力安排的路。于是只要静下心来他就背法,背《论语》。从法中归正自己、向内找。他明白了自己与公检法人员不是迫害与被迫害的关系,是救度与被救度的关系,他们都是我要救度的众生,旧势力企图利用他们来达到迫害我的目地用以毁掉他们。认清了旧势力的安排,就没有了恨、没有了怨。在这里引用师尊《洪吟》里的一段法:“正法传 万魔拦 度众生 观念转 败物灭 光明显”[2]。

律师从看守所出来,为了争取时间随后去检察院批捕科递交中外相关法律材料及辩护材料和有关法轮功资料,负责此案的人员态度强硬拒接材料,律师有理有据的告诉对方:诉江不犯法,他们不但不听还口吐狂言,还要举报律师,往门外推搡律师和同去的家人,威胁律师不能为法轮功辩护,还要家人辞退律师。

A的妻子和女儿给他们讲真相,面对各种刁难和无理的指责,律师不为所动,据理力争,并告知检察院控告科的人举报投诉是公民的权利。随后去申诉科反映情况并递交材料,那里的科长也是百般刁难,说的还是那一套江泽民是前任主席你敢起诉他?A的妻子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律师说江泽民迫害他,他才诉江,现在新法规出台诉江不犯法。同时又去了公安局、人大常委等四个部门递交了相关材料。下午四点律师赶到三百里以外的市检察院递交了材料。

在此期间,律师所到之处,同修开着几辆车紧随其后配合发正念解体此处另外空间的邪恶生命与外来干扰,他们走到哪里正念打到哪里。

以后的每一天所有参与的同修都在发挥着自己的能力营救,那时同修们各自调整自己的心态,查找不足放下执着、归正自己,有的同修夜间开车去看守所高墙外发正念,顾不得天气寒冷;本地同修去镇政府政法委、派出所、村委会去讲真相要人,那段时间本地的、县城的、周边的所有听到消息的同修都动了起来。有的同修出去一天只能吃上一顿饭,但他们顾不得天冷挨饿,心中只有一个信念:营救同修。同修们就相信一点,一切都在师父掌控之中,只要我们正念足,旧势力就会自灭。

经过十二天,在同修们的正念加持,整体圆容配合,正义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加上A自己放下一切人心,强大了正念,在十二月二十三日那天,他堂堂正正的走出魔窟。

这一切都来自于师尊的慈悲呵护与巧妙安排,也是对我们当地同修的一次检验和考核,让我们更加明白了整体圆容配合有多么重要。感恩师尊为我们化解了这次魔难。

注:
[1]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二》〈师徒恩〉
[2]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