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重视”什么意思?就是很害怕真相展板。真相展板是什么?内容是揭露江泽民流氓犯罪集团的反人类罪行,以及国内二十多万人向中国的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的事实。这是全世界人们都知道的事实,也是中国各级官员和大多数民众要知道的事实。那么,为什么某些人害怕真相展板?到底哪些人害怕世人看到真相展板、了解展板所揭示的事实?正常逻辑分析,一定是和真相展板内容有关的人。
一九九九年以来,江泽民出于妒嫉,非法操控整个国家机制迫害法轮功,中国体制内一些丧失良知的当权者,明知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功法,明知法轮功学员是道德高尚的好人,为了权力和利益,推波助澜、为虎作伥、助纣为虐,积极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学员,大规模的、系统的迫害延续了十七年。十七年中,为了欺骗世人,江泽民流氓集团一方面利用媒体制造谎言诬陷法轮功,另一方面采用各种非法手段绑架、非法关押揭露他们谎言和罪行的法轮功学员。
谎言最怕曝光,罪行最怕揭露。江泽民犯罪集团就怕世人知道它撒的弥天大谎,就怕世人知道它犯下的滔天罪行。然而,乌云怎能阻挡太阳?邪恶怎能抗拒正义?一切的谎言与罪行终将暴露于阳光之下,现在,就连邪恶极力掩盖的“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恶行都已经被世界了解、被有良知的世人谴责。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欧洲议会在法国斯特拉斯堡投票通过一项紧急议案,代表五亿欧洲民众发声,要求“中共立即停止活体摘取良心犯,以及宗教信仰和少数族裔团体器官的行为。”“要求中共政权立即释放包括法轮功学员在内的所有良心犯。”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美国国会众议院一致通过了三四三号决议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针对法轮功学员等良心犯的“强摘器官”行为。
德国联邦议会人权委员会议员马丁·帕策尔特指出,“如果中国(政府)不愿意或者没有能力严厉追究江泽民所犯下的反人类罪行,那就只能通过海牙国际刑事法庭追究江泽民的国际刑事责任。”
善恶有报是天理,近几年来,积极追随江泽民迫害政策的大大小小犯罪分子,周永康、令计划、郭伯雄、徐才厚(已病死)、薄熙来、李东生等等,被判刑的、自杀的、遭天谴的,不计其数。这些犯罪分子表面上看是因为腐败原因被拿下,而实质原因是它们替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恶报,是中共疯狂迫害法轮功罪恶的替罪羊。上天以这种方式提醒那些还在糊涂替江泽民卖命参与迫害的人,别再为江泽民作恶了,作恶的下场不只是人间的坐牢,还有更加惨烈的地狱的煎熬。
中国现任政府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三日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中政委[2013]27号),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对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的违法办案行为,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责任。”明确地告诉公检法司人员,将要进行的清算不是只对高层的清算,包括最基层的具体办案人员在内的所有人员都在清算范围之内,任何人都必须对自己的行为终身负责;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八日《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办发〔二千零一十五〕二十三号),“第一条,法院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不得执行任何组织、个人违反法定职责或者法定程序、有碍司法公正的要求。第八条,第五款,其他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第九条,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个规定明显是在提醒六一零人员,你们操控各级政府部门(尤其是公检法司部门)迫害法轮功及阻挠、迫害公民依法控告(举报)江泽民,严重妨碍司法公正的罪恶行为已被列入追究议程了。
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开始,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正式施行。新规中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错案,不受执法过错责任人单位、职务、职级变动或者退休的影响,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如果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因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刑讯逼供、伪造证据、通风报信、蓄意报复、陷害等故意造成执法过错等情形,将被从重追究。”
自去年中国现任政府实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政策以来,二十多万法轮功学员和家属向中国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控告江泽民的滔天罪行。
面对十几年残酷的迫害,法轮功学员一如既往地慈悲对待所有参与迫害的人员,只把首恶江泽民告上中国的最高司法机构。然而,一些愚不可及的江泽民余党不知反悔,不赶紧停止作恶,却还想螳臂当车,阻挡世人了解真相,因为害怕恶行曝光,还利用手中的权力,逼迫下级官员参与犯罪,蹲点、跟踪、绑架、非法关押悬挂真相展板的法轮功学员。
这些现在还执迷不悟的替罪羊们请想一想,江泽民犯罪集团曾经倾国家之力都无法掩盖其累累罪行,你们使用非法手段绑架、拘留悬挂真相展板的法轮功学员,就能掩盖你们的罪行吗?只不过是在你们原有的罪行上再加上新的一笔,使你们遭恶报的速度上再加快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