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公安局长杨耀威
杨耀威,男,五十三岁(1962年生)。二零一二年四月任丹东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同年十月至今任丹东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
杨耀威当上公安局长以后,为捞取名利,助纣为虐,配合中共政法委、“610”,操控整个丹东公安系统疯狂迫害法轮功。对全市上万名法轮功学员非法监视监控,绑架、抄家、拘留、判刑。
据不完全统计,二零一二年中,中共丹东邪党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四人;非法判刑九人;非法起诉判刑十一人;非法劳教八人;非法刑事拘留十人;绑架十二人(当日或次日放回十人,走脱二人);非法骚扰迫害二十五人。法轮功学员的亲人因迫害离世一人。非法抄家抢劫法轮功学员的各种耗材、机器设备、货物、车辆、现金和各种物品以及非法罚款、勒索等,折合人民币四十多万元(银行卡、办公网卡除外)。详见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七日发表的《2012年辽宁丹东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一文。
据不完全统计,二零一三年一年中,丹东市仍有四十六位(四十九人次)法轮功学员与家属被迫害,其中十六人被非法判刑,十五人入狱(其中俩人是未修炼的法轮功学员的亲人),十四人被非法拘留,七人遭绑架当日或次日放回,另有三人被非法关押,非法抢劫法轮功学员私人财产。详见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发表的《2013年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一文。
据不完全统计,二零一四年至今,丹东市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有九人;正被非法起诉的有五人;被非法拘留的有八人;被迫害致死一人;被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社区、居委非法上门逼迫签字与“四包一”监视迫害的不计其数。多名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残、致重病、直至奄奄一息,在关押部门拒绝不收的情况下,被他们以各种非法手段强行将法轮功学员投进监狱。详见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七月九日发表的《上半年辽宁丹东9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一文。
辽宁省丹东市政法委、“610”,操纵丹东市国保大队、丹东市公安局合作区分局、东港市公安局及下属派出所等多个相关部门,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八日晚至十九日凌晨,绑架东港市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其中十四人被构陷,东港市检察院非法起诉他们的案子于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送到东港市法院,东港市法院不依法办案,而是所有关于此案的事情全部请示政法委,提前立“规矩”阻挠律师和家属的辩护,并威胁辩护人如果不按所谓的“规矩”辩护,就赶出法庭甚至关押。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七日至十五日,辽宁丹东地区东港市法院对十一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庭上一直有政法委人员在场,操控法院人员具体办案,指使法官不允许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就连律师当庭依法指出法院的违法行为,都被法官以“污蔑法庭”为由,立即赶出法庭!
丹东东港市公安局长张振喜
张振喜,男,五十多岁,二零零八年前任丹东市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二零零八年前后至二零一二年六月任丹东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队长;二零一二年六月至今任东港市公安局长、党组书记。张振喜接任恶人王尚庆公安局长职务后,为捞取名利,对中共邪党非法迫害法轮功唯命是从,把枪口对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作为他们打击的重点对象。仅在二零一二年六月在东港市任职至今,张振喜操控指挥整个公安系统,与国安不法之徒狼狈为奸,非法监控监视、抓捕、抄家、绑架法轮功学员。自他任职以来,东港市至少有二十人遭绑架迫害。其中十几人被非法关押拘留;至少有七人被非法判刑。在任丹东国保支队队长期间,被他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不计其数。
丹东东港市检察院检察长王颖兰
王颖兰,女,五十多岁。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任东港市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至今。王颖兰在其任职期间,为捞取名利,昧着良心,与东港市公安局合谋构陷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指使谷青春、马光远、曲红玲等人,先后将至少十八法轮功学员非法起诉判刑入狱,还有三名法轮功学员没修炼的亲属也被非法构陷判刑入狱。
丹东东港市法院院长郭志辉
郭志辉,男,四十六岁,前任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政委、审判委员会委员,二零一二年十月至今任东港市法院院长。郭志辉任职后,急于捞取名利,仅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就将至少七名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送进监狱。据不完全了解,在郭志辉任法院院长至今,东港市先后有周公请、孙桂清、孙桂玲、滕秀玲、郭运兰、祝延波、谭薄白等至少七名法轮功学员和法轮功学员没修炼的亲属孙小四、孙小五,合计九人诬判入狱。滕秀玲和郭运兰均在身体高危状态下,被送进沈阳女子监狱迫害。
丹东振兴区法院院长翟振宽
翟振宽,男,今年五十岁。在二零零二年十月开始,翟振宽任东港市法院副院长;后任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委会委员;二零一二年十月任丹东振兴区法院院长。翟振宽无视做人的道德和法律的尊严,在丹东市“610”的操控下,利用手中的权力,昧着良心迫害法轮功学员。
自二零一二年十月至今,翟振宽为讨好中共恶党,凸显自己的政绩,操控指挥其手下法官陶占华等人,弃律师的无罪辩护与规劝于不顾,与丹东国保支队、振兴区公安分局、合作区公安分局、振兴区检察院狼狈为奸,以合谋伪造的事实和强加的罪名,先后将刘品彤、张迎红、张静、钱桂红、艾立龙、刘雪文、韩春龙、陈新野、周庆云、秦丹平、董玉环、孙忠仁范玉芹、王蛾等十四名法轮功学员(已知姓名的)非法判刑三至八年投进监狱。其中,丹东振兴区周庆云被迫害致脑血栓四肢不灵;沈阳韩春龙被迫害严重致残、致重病,二人都是身体出现高危状态、生命危急的时候被他们送往监狱,而监狱因二人病重不收、将其退回的情况下,他们与丹东看守所、丹东国保支队合谋,不择手段的连续几次将二人强行送进监狱。
丹东振兴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学平
王学平,男,五十多岁,一九九九年前至二零零二年十月任东港市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二零零二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任丹东振兴区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至今任振兴区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仅在东港法院任职期间,就非法判刑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其中一人被迫害致死。在丹东振兴区法院、检察院任职期间,利用职权迫害法轮功学员更是惊人数字。仅从二零一二年十月至今,翟振宽为讨好中共恶党,凸显自己的政绩,操控指挥其手下法官陶占华等人,弃律师的无罪辩护与规劝于不顾,与丹东国保支队、振兴区公安分局、合作区公安分局、振兴区检察院狼狈为奸,以合谋伪造的事实和强加的罪名,先后将刘品彤、张迎红、张静、钱桂红、艾立龙、刘雪文、韩春龙、陈新野、周庆云、秦丹平、。董玉环、孙忠仁、范玉芹、王蛾等十四名法轮功学员(已知姓名的)非法判刑三至八年投进监狱。
丹东元宝区法院院长宁伟
宁伟,男,四十九岁。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零五年三月任东港法院刑事庭庭长;二零零五年三月至二零一二年十月任东港法院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院长;二零一二年十月至今任丹东元宝区法院院长。
据不完全了解,在宁伟任东港法院刑事庭长与法院主管副院长期间,东港市遭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有二十七人;二零一二年十月被中共邪党提拔为丹东市元宝区法院院长以后,宁伟更加卖力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二零一三年八月至二零一四年二月,先后有郭庆(3年)、高文媛(3年)、李丽华(3年)、张琳(2年)、李慧(3年)、刘斌、刘洋等至少十一人被非法判刑。
至少有十一名法轮功学员被丹东元宝区法院非法判刑入狱。法轮功学员张琳被非法判刑三年,她的孩子才刚刚三岁。
丹东市元宝区检察院检察长姜纬宇
姜纬宇,男,四十一岁,二零一二年十月任丹东市元宝区检察院检察长,前任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处长、检委会委员。姜纬宇为捞取名利,一上台就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二零一三年八月将三名法轮功学员非法构陷起诉。二零一四年初,又将至少六名法轮功学员非法构陷起诉。目前又将法轮功学员刘斌非法起诉到元宝区法院。据不完全了解,在姜纬宇任元宝区检察院检察长以来,被他构陷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十人。法轮功学员张琳被非法判刑三年,她的孩子才刚刚三岁。
凤城市检察院检察长邢永明
邢永明,男,五十多岁。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任东港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其中二零零四年后主管迫害法轮功),二零零七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丹东振安区检察院检察长;二零一二年十二月至今任凤城市检察院检察长。任职至今,在东港、凤城、振安区三地区有数十名法轮功学员被其非法构陷判刑入狱。二零一四年将法轮功学员金彪卢俊非法构陷迫害入狱目前正在非法构陷迫害法轮功学员白洪香和李星。
凤城市法院院长、党组书记鞠传杰
鞠传杰,男,现年四十九岁。二零零七年十一月至今任凤城市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前任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在他任职七年中,凤城市至少有十四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他们是刘银凤、吴娟、孙忠琴、梁运成、曲善林、焦林、冷冬梅、范晓胜、高广俊、赫平、王书清、刘成军、戴玉芝、王丽。曲善林已被迫害致死。二零一四年将法轮功学员金彪卢俊非法构陷迫害入狱目前正在非法构陷迫害白洪香和李星。
宽甸县法院院长常有斌
常有斌,男,今年五十二岁,原任丹东振兴区法院副院长,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任宽甸县法院院长。常有斌从一九九九年以后,在振兴区法院任副院长多年,振兴区几十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入狱。
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已被海内外二十多万法轮功学员依法起诉,配合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恶首排着队进监狱,以上人员下场如何不言而喻。可悲的是至今还不醒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