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后判若两人
我所在住宅区的一个阿姨,有一次见到她,脸色憔悴,心事重重。我走上去给她讲法轮功真相,她很愿意听,送给她神韵光盘和一套真相小册子,劝她三退(退出中共党、团、队组织),可用笔名和化名。她说,“我就是用真名三退,怕什么,共产党讲无神论,迫害信仰,迫害好人。”她还说,“我知道你们一家三口炼法轮功,都是好人,对什么人都是很友善,很佩服你们。听说你被迫害遭到劳教,你先生在单位也被迫辞职,当教师的儿子和学生讲法轮功好也被学校开除。做好人都难呀,真是天理不容呀!”
她还说前段时间身体不适,到医院体检查出了严重的症状,住院钱花去不见好转。我叫她从这一刻起,诚心敬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会有福报。她马上就大声颂念了三次。
我跟她就这样聊了十数分钟,看着她脸色渐渐的红润,两眼有神,真是前后判若两人。我又送她一张护身符。她好象是得到了宝般欢喜,还多索取了两张,说要给先生和女儿。我说你回去劝他们三退,她答应了。她说:“姐,我今天非常高兴,以后把不好的脾气改掉,要讲真善忍。”
我见到她明白了真相,我也高兴。从那次起,他们一家人只要一遇见我们,都是大声说“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她身体好了,人也胖了。
(二)盲人明真相
有一天,我在菜市场讲真相,看到一个五十多岁女人在买菜,一根一根的摸,我说“姨,这菜很好的,不用挑了”,只听到她说,她是瞎子,看不见,只能用手摸。我一看,果真是盲人。她听出了我声音,便伸出手来,我知道她想和我拉手,我就握着她的手。
待她买好菜,我就拉她到旁边说话。她向我诉说了她的不幸遭遇,她说她生下来时是正常的孩子,到两岁时突然发病,一双眼就什么也看不见了,她妈带她四处求医也没有用。她问我,前世是不是做错了什么事,今生是这样。我说,可以这么说,因为一个人不是一生一世的,前生做了什么,后世是会报应的。行善得福报,作恶得恶报。她听了,“啊”了一声,说“原来是这样”。
我就跟她说法轮功真相,讲三退的必要性。我问她读过书没,她说在盲人学校读过三年级,入了队,还是班长咧。我说你就把队退去,问她名字,就给办了。给她一张护身符,叫她常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一个月后,我在菜市场又见到她,叫她一声,她就说你是某阿姨吗?我说是,她就大声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我说你能听出是我的声音吗?她说是。她说你的声音听到很舒服,她说这段时间眼睛不疼了,也不流泪水了,感到身体很舒服。她还叫她丈夫(盲人)念九字吉言,她们觉得法轮功真好。
(三)看守所女所长的转变
二零零一年六月,我到外地多次证实法,救度众生,发真相资料。有一次。我在街上讲真相发资料时,被绑架到看守所,推入女子监仓。刚一入到黑窝里,感到有一股阴气,很难受,我马上请师父加持,清除看守所空间场一切不正的低灵、败物,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我背法、炼功、发正念。听里面的同修说,这里的警察很邪恶,特别是女副所长迫害大法弟子的手段很残忍。
这个监仓有十多人,其中大部份是吸毒妹,女监头不许大法弟子背法、炼功,否则,拳打脚踢。我和同修决心转变这里的环境,我对为首的四个吸毒妹,监头讲真相,用法理点醒她们善的一面。她们看到大法弟子品行端正,态度和善,说话有理有据,渐起崇敬之心。我叫她们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她们就跟着念。
渐渐的竟成一个固定习惯,女仓在早上六时起床,大家大声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晚上睡觉前又大声颂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这个女所长大约五十岁出头,我就和同修一起共同发正念,清除女所长背后的邪恶因素。有一天她进来,我跟她讲真相,她不但不听,还恐吓我,说什么要加重判你。我说你说了不算,是我师父说了才算。本地同修说她是坐摩托车上下班的,我们就发正念让她遭报。果真第二天她不上班了,后听说她下班时在路上连人带车摔了一大跤。
隔了一个星期,她才歪着脚来上班,这次进来态度变好,也和我们说话,说她上次下班无缘无故摔坏一只脚的经过。我说你迫害好人,迫害大法弟子,你就遭报应。善恶有报是天理,任何人都不能避免。她说我没有迫害你,我说你迫害我的同修,你就有罪,就该报应,她不出声了。
这样我们好几次给她讲真相,慢慢的接受了,对我们转变了态度,有时还和我们唠家常。有一次她说她女儿今年高考,不知是否能考上,我说你从今天起,再不要助纣为虐迫害法轮功,善待大法弟子,对你对你的家人都是有好报的,你要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过了一段时间,她手里提着一袋水果分给我们,很高兴的说,她的女儿考上了外省医科大学,是读五年的,相信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真是有福报,她说以后不再迫害法轮功了。最后她说出心里话,说她过三年就退休了,说她婆婆是炼法轮功的,“七二零”后不炼了,回去叫婆婆学炼回来,家里还有一套大法书。我说你就和婆婆一齐学、炼法轮功吧,她已答应。
隔了几天,我们也不用写其它东西,正念走出黑窝。在正法的最后时刻,我要更加要求自己实修,继续努力做好三件事,救度更多众生,完成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史前大愿。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2/19/1556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