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向阳与李珊珊再次遭迫害的部分经历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天津报道)天津法轮功学员周向阳与妻子李珊珊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再次被绑架、构陷,十一月三十日遭天津东丽区法院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非法开庭,庭审过程也严重违法。

十二月十八日,周向阳的辩护律师去天津东丽区检察院控告东丽区法院法官;十二月三十日,周向阳的父母怀揣着儿子亲笔签字的诉状控告法官、公诉人违法。

天津市工程师周向阳、李珊珊夫妇
天津市工程师周向阳、李珊珊夫妇

周向阳,天津市铁道第三勘测设计院造价工程师,因为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劳教、判刑九年,先后被关押在天津铁路看守所、天津青泊洼劳教所、天津双口劳教所、天津蓟县渔山劳教所、天津河西看守所;二零零三年五月三十一日被非法判刑九年,期间遭受种种酷刑:被彻夜电击至遍体鳞伤、连续三十天熬夜、多次关小号、野蛮灌食等等。李珊珊坚持为周向阳申冤,二零零六年和二零一一年,两次遭监狱报复非法劳教共计近四十个月。

下面是李珊珊二零一五年四月在一封求助信中陈述的这次遭迫害的部分经历:

我叫李珊珊,是中国大陆一名普通的法轮功学员,我和丈夫周向阳现在被非法关押在天津东丽区看守所,已经近二个月。

二零一二年四月,在海外人权组织和国际特赦的呼吁和营救下,我丈夫周向阳得以提前从天津滨海监狱(原名天津市港北监狱)获得自由。但天津国安警察并没有放松对我丈夫的监控。我丈夫获释时,我还在被非法劳教期间,迫于国际人权组织和社会舆论的压力,这段时间,一位特殊的“领导”(略胖,男,五十岁左右),两次找我谈话,了解我的家庭背景和思想动态。通过谈话,得知此人是公安部的,曾在政法委工作,专门研究法轮功学员,并被派往海外研究监控法轮功学员,他告诉我,任何一个法轮功学员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收入,存款,他们都掌握的一清二楚。他与我交谈时,充满愤恨地说:“李珊珊,你家这点破事儿,谁跟你们沾边谁倒霉,你们就象瘟疫一样散毒……”

二零一三年六月,石家庄河北省女子劳教所解体,却以我表现不好为由继续将我与吸毒人员关押在一起,期间以恐吓抓捕我丈夫和家人为手段对我进行心理暗示。直到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八日,在家人强烈抗议下,我获释。当天去劳教所门口接我的很多法轮功学员都被警察录了像。我跟丈夫回天津后(因丈夫身份证是天津户口,我夫妇二人打算在天津生活),十一月十五日,石家庄国安警察大规模抓捕法轮功学员,至少三十人被抓被非法抄家,其中很多都是当时被劳教所警察录了像的。

回天津一周时间内,有大港区警察对我丈夫进行跟踪、监控,经核查,跟踪车辆中至少有四辆车是套牌黑车,考虑到这种恐怖手段,我们不得不搬家。

两个月后,也就是二零一四年初,我唐山老家的父母跟我说社区居委会的人多次到家里骚扰,打听我的消息,家人不能安定生活。

二零一四年五月左右,我与丈夫都有了自己的工作,生活日趋好转,这时又有大港(滨海监狱所在地)警察打听我丈夫的情况,寻找我夫妇二人。二零一四年九月份,我丈夫打工的公司“天津永和讯物流有限公司”负责人突然要收员工身份证明,警察又进行骚扰。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份开始,东丽区刑警七大队警察兼派出所利用各种手段跟踪我夫妇二人,派人盯我家车牌号(车是我父亲方便我夫妇二人回家探亲和工作买的,车牌号也是唐山地区的),甚至找到我们租房的房东核查身份。为了不给房东添麻烦,我们不得不再次搬家,搬家当天租房社区暗中盯梢的不停打探我二人消息,我们搬家后很长时间,警察多次在我工作时间发骚扰短信,试图套出我的工作单位和我家住址。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下旬,有便衣三人直接闯入我工作单位“天津港驰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室,以检查水质为名义对我公司办公室非法查看,经核实,我所在公司整个大楼没有安排检查水质的,物业管理也说从未检查过什么水质。一周内,公司老板发现有人私自进入办公室乱翻,并对公司电脑和电话进行了监听监控,同时毁坏了我平时阅读的电子书,我工作的QQ也被盗用。有“网络血魔”的QQ号变换方式进行骚扰,同时盗取我电脑桌面工作文件,导致经常性大量内存被占用,耽误我司业务沟通、往来,导致电脑无法正常工作。公司座机被监听,多家业务合作伙伴埋怨我公司电话,要求更换,无奈换上新电话和新的电脑调制解调器,第二天网警再次植入病毒,对电脑恶意攻击,电话线路被切断,响铃拿起后无声音,反复三次方能正常接听,故障反而更加严重。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二日大年初四,我夫妇二人开车回老家拜年。回天津的高速路上,明显感到车体异常晃动并伴有异常响声。几天后我丈夫去4S店对汽车进行保养,发现车底盘被吸附一个“T15600锐眼远程监听监控”装置。此装置在三月二日抄我家时确认是东丽区刑警七大队警察安放。同时我们怀疑,刹车部位是否做过手脚。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早晨七点三十左右,我刚打开门准备去上班,猛的闯进二十多人,身着便衣,扛着两台录像机。他们把我丈夫蒙上头,鞋也没给他穿上,眼镜也没带,气势汹汹将他绑架走;随后绑架我,并进行抄家,从客厅、两间卧室、细小的角落也不放过,拿走了我们刚买的DVD、新手机、我丈夫和我的笔记本电脑、网卡、U盘,并扣了包括房租在内的一万元现金,银行卡。他们找到偷偷安在我家车底盘底下的“T15600锐眼远程监听监控器”后,叫来那个安装监控的警察,使了个眼色,把它拿走了。(注:我们发现此监控器后,将其从各个角度拍照,包括购买型号、条形码等,储存在笔记本电脑内,电脑被抄。)

中国政府在二零一二年十八大以后出台了《人权保障法》,但从实际执行方面,有空喊口号毫不作为的情况,作为中国大陆的法轮功学员,这种被长期跟踪、骚扰、迫害,体现了中国政府对于“保障人权”政策的冠冕堂皇,形式上口头上的宣扬,实质并无改观。下面的内容是我目前的亲身经历:

我和丈夫于三月二日晚上七点左右先后被投入东丽区看守所,由于多次遭遇绑架迫害,我提前要求办案警察拿些衣物和钱,办案警察无视我的要求,被非法关押半个多月时间里,没有卫生纸、卫生巾,衣服无法换洗;提讯我时我抗议基本权利不能得到保障时,警察表现为嘲讽和无视。我写的如何处理扣押我家现金和信用卡的委托也被故意拖延,因委托上提到请律师情况,办案警察刘阳等推托说我家电话打不通。随后又有警察试探我与家人日常联系频率,依然故意拖延我家属的知情权。这种行为是在钻法律的空子,故意切断律师在最佳时间为当事人争取权利的途径。

三十七天后,我和丈夫被非法下了逮捕令,检察院一工作人员四月七日对我进行提讯时,基本不容我说话,审讯草草的总共不到二十分钟。他带着一股愤恨情绪,说我反政府,我每次想说话都被压回去,他说不听我给他洗脑,但事实上我还没来的及回答他的问题,他就主观上开始拒绝沟通。我提出他工作态度带主观情绪后他更火了,扬言要判我五年,咱们法庭上见,看你们结果如何等等。

检察院预审张德建等二人提讯我时,我要求与看守所驻所检察官沟通,驻所检察官也没有对我的情况约见。

在我目前被关押的女号124监室,目前还在做奴工产品,一种手工粘制的小型塑料花朵,颜色各异,据说用于出口。不光是女号,全看守所在押人员,包括男号都要做这种廉价的手工劳动。(每个监室约二十人左右,共二十四个监室)。交活交的多的监室,看守所民警奖励吸烟、放大风(放大风就是能在监室外的空场上晾晒被褥,多晒晒太阳。)

这里的日用品和食品一般要高于当地市场零售价格,特别是利润高的代购食品,甚至超出其实际价格好几倍。

我所在的124监室,有在押人员被关小拘,受惩罚(使用酷刑)情况,一个黑龙江佳木斯女孩因与同室人员吵架被戴刑具手铐脚镣,看管民警没有采用沟通教育感化的方式化解该在押人员之间的矛盾,导致其情绪不稳再次与其他人发生矛盾,看守所所长继续使用酷刑(双手双脚伸开呈“大”字形躺在地上,四肢锚上铁链,除上厕所外,无法改变姿势),还要我全监室在押人员连坐,每天派二个人照管,二十四小时换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