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遭关押迫害 四川苍溪县教师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六日】现年四十五岁的王仕凡,原是四川省苍溪文昌中学校教师。年轻的他却因疾病缠身被迫停止工作,九八年他修炼法轮大法三个月就使他重返工作岗位。他的家人、朋友和同事以及众多学生都一起见证了这一奇迹。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后,王仕凡遭非法拘禁、拘留和诬陷,还被反绑插上标牌在苍溪县城主要大街上游街示众,在学校被变相拘禁等种种迫害,二零零六年到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在广元监狱、二零一零年到二零一三年在五马坪监狱被迫害。今年七月十二日,王仕凡向中纪委和最高检递交了对迫害元凶江泽民的控告书,追究其法律责任。

王仕凡在对江泽民的控告书中陈述的事实:

一、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

本人从八十年代起就患有十二指肠溃疡、肺结核,十来年未愈,面黄肌瘦,终日咳嗽,体质极差,拖着病体读完高中考上大学绵阳师范专科学校(现绵阳师院)。一九九二年带病读完大学进入工作,每个月工资的一大半用于买药,长年吃药对肝肾、视力和耳朵影响极大,让我对前途、人生和生活都失去了信心,几近绝望。即便如此,我仍然担任初高中英语教学工作,教学认真负责,并在一九九五年获得文昌中学校青年教师竞教第一名的好成绩,一九九七年被迫停薪留职后。

一九九八年,修炼大法仅三个月的时间,我身体就恢复正常,并由于出色的工作和表现获美国普思(东莞)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年度优秀员工奖,该年一万五千人新年联欢表演的节目《土皇帝选妃》获最佳演员奖并上广东电视台播放,我的家人、朋友和同事以及众多学生都一起见证了这一正法修炼的奇迹。

我用多年的亲身修炼的经历证明了法轮大法修炼对人身、心灵的巨大好处,这是谁也抹杀不了的事实。

二、我和我的家人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八日,我被苍溪县公安局从家中劫持到县拘留所办公室,在四天五夜的不间断刑讯逼供中,不让睡觉、不让坐下、辱骂、殴打、扇耳光、踩脚趾、把手背向下猛力在办公桌边沿上连续撞击、用羽毛球拍手柄殴打,在没有任何证据的前提下逼迫我承认印发大法真相传单,后又转移到九曲溪宾馆继续强迫交待他们怀疑的事。

其间,他们先后劫持了我的妻子严为升、妹妹王尧、妹夫张启顺,只留下五岁和四岁的两个孩子和老人在家,并在六月二十五日将我们反绑插上标牌在苍溪县城主要大街上游街示众,期间张启顺当场昏厥,有数千参与的群众、苍中校、城郊中学教师和学生为证,当天中午和晚上王尧被看守所警察郑泽泉两次当胸拳击致吐血。直接参与打人的警察主要有郑泽泉、侯翔宇、苏菲、侯青松、东青派出所所长(姓名不详)。

办案中,县公安局还把我家根本从来就没有过的录音机的照片作为证明材料收入案卷,办案警察侯翔宇将我强行带到公安局二楼办公室坐在办公桌前打开他们的办公电脑补拍我上网的照片作为证据,照片本身所反映的室内环境就是其非法制造伪证的证据,庭审中我发现这些伪造的东西被作为证据列在公安局自己提交给检察院的案卷中。

我向苍溪县法院提交的上诉当中一共列出了十条办案人员违法操作和不当之处,比如判决书中说检察员杜仕福出庭支持公诉,而我们根本就不认识杜仕福是何人,他也从未因此案与我们有任何接触,法庭上也根本就没有出现,公诉席上只有何鹏德一人,这有当年的庭审记录为证。公诉人何鹏德与审判长高敏为该上诉书所涉及内容于九月上旬专门一齐来到看守所,在办公室中要求我取消上述材料中陈述办案违法操作的内容,这一违法要求被我拒绝,并如实反映到随后向广元中级法院的直接上诉材料中。而广元中院未向我们做任何调查核实的前提下就直接仅针对十条中的三条上诉理由裁定“经查不是事实”,故意只字未提的完全忽略另外七条有关办案违法的指控。

三、我被非法拘禁

我遭受了非法拘禁、抓捕、关押和囚禁。我是仅仅由于信仰法轮功而被抓捕的。

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七日,在广州天河体育中心炼功,被南街派出所劫持,非法拘留十五天,后被强制送广州沙河收容所四十天,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瘦的只剩下骨头,再转送到湖南郴州收容所于八月底放出。

二零零零年九月十六日,被广东省东莞公安抓到东莞看守所二十五仓。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七日,东莞中级法院判我三年有期徒刑缓期四年执行,应于八月放人。东莞610办公室扣押法院判决书直到二零零二年一月我发出询问,他们来人说“压在办公室抽屉里,忘了”(原话),才于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一日释放,超期拘押半年。

四、学校变监狱,变相拘禁

二零零二年二月,我回到本地学校继续任教,本地文昌中学校作为非执法单位却配合当地610办公室和地方政府指使,对我进行了长期监视和控制在事实上行使了只有执法机关才能行使的执法权,比如:外出即使回家几公里看望父母也要请假,除指定守校门的老师专门监视我外,又在我所任教的两个班级安排学生做“钉子”随时向学校报告我的个人情况,连续五年非法取消我个人正常涨工资资格,取消英语教研组推荐我为教研组长的资格。

在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九日晚,学校党、政、工、团主要人员以校长余忠明为首共九人在党政办公室对我进行了长达数小时的专政,无理要求我放弃修炼,被我拒绝,我要求其拿出依据,他们说是上级在电话中的要求。

文昌鎮派出所、镇政府、县610头子柯大其以及广元市国安局经常来学校对我个人进行骚扰,他们叫嚣“不但我这辈子不得好过,连我的儿女孙子都得一辈子受牵连”,广元国安局赵安成甚至还专程数次驱车百多公里从广元来到学校要我为他进修学习在网上答了英语考试题。他们把学校变成不是监狱的监狱,对我进行变相拘禁。

二零零六年三月,我被苍溪县公安局从家中劫持到县拘留所办公室刑讯逼供,后又转移到九曲溪宾馆继续迫害,其间先后劫持了我的妻子严为升、妹妹王尧、妹夫张启顺,只留下五岁和四岁的两个孩子和老人在家无人照看。

五、遭暴力与其它方式威胁 被强制劳动

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七日,在广州天河体育中心,被南街派出所劫持,非法拘留十五天,每天被强迫劳动串灯泡,后被强制送广州沙河收容所四十天,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瘦的只剩下骨头,再转送到湖南郴州收容所于八月底放出。

二零零零年九月十六日,被关押于广东省东莞看守所二十五仓,每天被强迫从五点起来加工塑胶花、灯泡串等直到晚上十二点,甚至一点,如果完不成任务便要遭受牢头狱霸的打骂与体罚。其中之一是,在二零零一年冬天将一盆盆的冷水从我头上浇下浸透所有的棉衣和内衣。还有一次是将我背靠墙坐着,然后两人把腿分别向左右猛力扳到墙上靠齐,让人撕心裂肺地痛数天不能正常走路,而值班民警杨某(家住东莞石龙镇,已因收取被关押人员购物券数额巨大而被处理)就坐在门外的椅子上,假装视而不见,如果有人打报告,他则用半尺长的木棍猛敲报告人的双脚踝骨,以摧残人的身心,维护强制劳动继续进行。

二零零六年到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在广元监狱入监队期间,每天早、中、晚数小时被强迫站军姿,必须笔挺不准稍有移动,否则就招致警察指定的监督岗犯人打骂体罚,时间长达十一个月之久。

二零一零年到二零一三年在五马坪监狱期间被强迫劳动加工电子产品,每周六天,每天实际执行作息时间从早上七点四十到十二点,下午十二点半或一点到六点,晚上六点到八点,出工时间一般都早于公示的时间表很多。大部分星期天上午都要加班,一周只有半天时间休息。遇上级检查则禁止向上级反映任何情况,谁说谁就会被处罚集训或关禁闭,推迟呈报减刑材料。劳动任务繁重,很多人都完不成任务,如果当天完不成劳动任务,就会被处罚站军姿,一般晚上可长达二个半小时,节假日则全天罚站。

在二零一零年八月至二零一一年,我多次被罚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