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使我在红尘中不随波逐流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九八年是我终生难忘的一年,是我脱胎换骨的一年,就在我第一次准备接收一供应商送的两万元现金支票时,我有幸走入了法轮大法修炼,明白了人生的意义,寻找到了做人的标准,我毫不犹豫的拒绝了那张支票。

我从事一国有大型企业货款结算工作,是公司瞩目的重要经济性岗位,为了防止贪污受贿,公司规定此岗位人员三年一轮换,我对公司总经理说:“假如我想贪,你让我干一天我都会贪;但是我现在修炼法轮功了,我有心法约束,我的心根本就不想贪,你让我干一辈子我都不会贪。”我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因为我有法轮大法的法理做指导。从九八年至二零一三年经手二十亿元左右,我没有贪污受贿过一分钱,被人们传为:“刀枪不入,铁板一块”、“公司的铁管家”、“你是企业之福”、“你是客户之福”。

在当今变异了的社会里,要做到不贪财物,我也经历了一个艰难的拒收过程。有的人你不收他的礼,他就把杯子上刻上我的名字,就是这样我也交到办公室;有的人趁你不在办公室时,就把购物卡放在你的抽屉里,我发现后寻找到对方,并告诉他们,你们的心意我领了,但卡必须拿走,否则我上缴办公室,你们辛苦挣的钱不是白损失吗?有的人用特快专递把礼品寄过来,我收到后立即又按照地址寄回去。十几年了拒收了多少次(贵重礼品、购物卡、现金等)我已记不清了,但是每次拒收客户时,都是我讲真相的好机会,我都会面对面的坦坦荡荡的告诉对方,我为什么不收礼,因为我修炼法轮功,法轮功让我按“真善忍”做一个好人,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人,我不收你们的礼,但我还会尽我的努力去帮助你们达到双赢。

在以后的业务交往中,他们也真都体会到了大法弟子的高尚品质,因此我跟他们讲大法真相和“三退”保平安,他们都接受的很好,并愉快的做“三退”,有的还多次要护身符,有的还走入了大法修炼,有的还跟派出所所长讲真相,把炼功的邻居老太太从派出所放出来(我每次讲完真相都嘱咐他们,你们经商认识公安系统的人多,一定要让他们明白真相,不要迫害好人,这为他们好……),有的用真名写了郑重声明让我替他上明慧网,表示以后用行动弥补以前迫害大法弟子造成的损失,等等。

一次我拒收北京一供应商送的礼品,我告诉她:我炼法轮功,并和她讲法轮功被中共迫害的真相,她非常接受,而且表示要看看《转法轮》一书,下面是她回北京后用手机发来的短信:“说句真心话,姐经商二十年,历经磨难,您是给我最多温暖、关爱、理解、支持的甲方。您的这种大公无私,与人为善,替他人着想的崇高境界,如果不是修炼大法的人是不可能企及的,我由衷的感叹:法轮大法好!如果芸芸众生都能学大法,都做‘真善忍’的好人,这个世界岂不是和平!和谐!美好了吗?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您能保持如此纯净的心灵,把所有的诱惑拒之门外真是难能可贵,您的善良、淡定、超越让我深深的敬佩和震撼,我一定像您那样做一个‘真善忍’的好人!”

随着我每天坚持不断的学法,法理越来越明白,同化法的心越来越精進,行为表现越来越符合大法的标准,做到大法师父讲的“无所求而自得”[1]。在工作中不争名不争利,处处关心帮助同事,无私传授业务经验;与他人相处,做到有矛盾找自己,宽容他人;每次都能高质量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由于品德高尚、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出色,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认可。二零零五年通过公开招聘,我走上了部门副经理的岗位,当时一客户经理握着我的手说:“祝贺你当领导了,你要不是炼法轮功,你早就调走了,别说当领导了。”

岗位的提升,我深深明白这是我修炼大法的福分,也是公司领导们(他们知道我修炼法轮功)为自己选择了美好未来。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