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唐皋拜见郡守,没有金丝灯相照,郡守大惊,说:“你最近做了什么?可以直言相告。”
唐皋想起来遇到欠人债务者,想卖妻偿还,无奈没有代笔者,以一金的价格托付唐皋代笔,于是唐皋代为作券。
郡守于是拿出一金,嘱咐唐皋说:“你赶快还那个人金钱,诱出婚书撕碎它。”唐皋按照郡守说的,毁了婚书,入谢郡守而金丝灯又相照了。
郡守大喜,于是与唐皋明言其事。明朝正德甲戌年,唐皋年龄四十六时,状元及第。(《命相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