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二十五日,大连市中山分局曹讯兵指使几个派出所恶警同时绑架了八位法轮功学员,其中有吴兆洲、刘连芳、赵爱玲、毛永刚、宋玉华、李敏等。据悉,警察已通过手机定位、录音、拍照等特务跟踪行径有半年之久。大连法轮功学员毛永刚、吴兆洲、李敏(女)等当天在拨打真相电话时被警察绑架,被非法抄家,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电脑、打印机、刻录机、手机、播音器等都被抢掠,警察还绑架了他的妻子宋玉华。参与绑架的警察有中山分局国保大队长曹迅斌,人民路派出所刑警隋纯颖,还有涉案警察陈登新、戚赛、连世兴、杜嵩(副所长),这几个人所属单位不详。
一、大连地区上半年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情况
大连地区2015年1—6月份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统计表
二、大连地区2015年上半年被冤判及被劫持入狱法轮功学员统计表
时间 | 学员姓名 | 人数 | 责任单位及个人 |
一月 | 1、安详宇2014年被诬判五年,2015年1月15日被劫持到辽南新入监监狱。 2、丁北华,女,72岁,被非法判决4年,并于2015年1月23日前后转移到沈阳市监狱。 3、吴桂芬被非法判刑四年,2015年1月27日再次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服冤刑。 4、刘作娜于2015年1月27日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 5、方云香2014年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2015年1月27日,年近古稀老人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 | 5 | 大连市法庭 |
二月 | 1孙彩艳(女)3年3个月, 6月30日孙彩艳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 | 1 | 沙河口区法院 |
三月 | 1、杜龙平,六十岁,被诬刑四年。于2015年3月24日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女) 2、开发区郝跃珊被诬判四年,于2015年3月3日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女) 3、刘新颖被诬判五年半。2015年3月24日,刘新颖被劫持入狱。(女) | 3 | 大连中山法院 大连中山法院 |
四月 | 1、刘红霞、叶青丽各被诬判3年。(女) 2、金州杨淑文,诬刑4年6个月 (女) 3、金州王素芳被冤刑3年6个月 (女) 4、山东路程淑娟被大连甘井子区法院非法判刑(女) 5、金州陈亚洲被诬判七年 (女) | 5 | 甘井子区法院 金州法院 金州法院 甘井子区法院 金州法院 |
五月 | 张桂敏(女)66岁8年6个月 (女) | 3 | |
六月 | 1、邹辉(女)7年半,6月9日被劫持辽宁女子监狱 (女) 2、孙爱兰冤判3年 (女) | 2 | 沙河口区法院 西岗法院 |
三、2015年1月-6月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统计
月份 | 被庭审学员姓名性别 | 人数 | 责任单位及个人 |
一月 | 无 | ||
二月 | 1、杨淑文 ,女,近70岁 | 1 | 金州区法庭 |
三月 | 1、刘红霞和叶青丽2015年3月19日上午9点(女) 2、李道荣3月24日妄图非法判李道荣3至7年刑期。(不详) | 2 | 甘井子区法院 |
四月 | 1、4月9日上午10点半凌水子地区法轮功学员李春梅判刑3年2个月(女) 2、张桂敏(女) | 2 | 甘井子法院甘井子法院责任人∶金华法官 沙河口区法院 |
五月 | 徐美华,女,63岁。5月18被非法庭审。 | 1 | 甘井子区法院 甘井子区法院责任人:段丽 甘井子区检察院责任人:刘以斌 |
六月 | 1、宗丽荣,女,6月24日被非法庭审 2、王秀香,女,70岁,于6月25日被非法庭审 | 2 | 金州法庭二庭 大连市中山区法院参与开庭的责任人:梁永国、姜美玲 |
四、典型迫害案例
(一)、大连法轮功学员刘红霞、叶青丽遭公检法陷害
2015年3月19日,大连甘井子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刘红霞和叶青丽,以给公安局领导寄信件为由,给两人安上“利用邪教迫害法律实施的罪名”。(法轮功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奉行“假恶暴”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大连市西岗区公安分局香工街派出所警察2014年7月9日和8月8日分别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叶青丽和刘红霞。据悉,两人参与照顾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王语丝病危的母亲,并为王语丝聘请了律师,令西岗国保警察恼羞成怒,与检察院合谋将两人构陷到法院。
在3月19日的非法庭审时,检察院的公诉人提出所谓六项证据,第一项证据是警察在2014年3月5日在某快递点截获了给公安局领导的信。而该案件立案在去年4月25日。警察在没有立案、没有侦察手续的情况下,私拆公民信件,违反宪法赋予的公民邮政隐私,属违法办案,证据不应采信。而且截获的信件,为打印纸、无签名,没有其它证据证明为两位法轮功学员有关。如此荒谬的证据,法官李增蓝竟表示证据予以采信。公诉人提交的第二项至第六项证据,均与指控的事实无关,只是证明了两人的修炼法轮大法。证据中甚至包括叶青丽给被关押在看守所中的王语丝存钱和衣物的收据。
辩护律师认为两位法轮功学员信仰法轮大法无罪,公诉人也无法指出二人破坏了哪部法律的实施。因此指控不适合刑法三百条中的,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公诉人面对律师的辩护无法自圆其说,只能反复说两人的意图“不言自明”、“显而易见”,无法说明任何对法律实施的破坏。四月份刘红霞、叶青丽各被诬判3年。
律师认为,本案是公安对善良的修炼者的迫害而构陷了这个案件,而且所构陷的证据十分粗糙,证据链不完整、与指控罪名无关联、取证过程违法办案。严重违背了宪法对公民信仰自由和通信自由的保护。
(二)、大连郝跃珊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
大连开发区法轮功学员郝跃珊被非法判刑四年,上诉被无理驳回,于2015年3月3日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郝跃珊于2012年7月6日被绑架并抄家,其母因承受不住爱女的冤屈而急火攻心,从此一病不起。年迈的老父亲一再向办案部门请求,让孝顺的女儿郝跃珊在她母亲弥留之际见上一面,给病中的老人一点安慰,这点小小的请求也没得到满足,老人带着思念爱女的遗憾离开了人世。
郝跃珊是优秀老师,任教期间,她尽职尽责,培养了很多优秀专业学生,多名学生曾参加全国物理竞赛,有的荣获过国家一等奖。
(三)、丈夫祭日 大连妇产医院护士被劫持入狱
2015年3月24日,大连妇产医院护士、法轮功学员刘新颖被劫持到位于沈阳的辽宁女子监狱,开始长达五年半的漫长冤狱。
刘新颖的丈夫曲辉因修炼法轮功,2001年被大连教养院酷刑折磨,生殖器被电击溃烂,颈椎骨折,导致高位截瘫,经历了十三年痛苦的煎熬后,于2014年2月19日悲惨离世。
曲辉和妻子刘新颖曾经幸福的家庭 |
早在1999年7月,曲辉、刘新颖夫妇就进京为法轮功鸣冤,在大连机场被绑架,关押在看守所。那时,他们的女儿才十个月,就被迫强行断奶,孩子整天不停的啼哭着。十三年来,刘新颖护理丈夫,抚养女儿,吃尽了苦头,期间还多次被绑架。
2012年7月6日,中共大连政法委、610出动大批警力绑架了近八十名为当地市民安装海外新唐人电视卫星接收器的法轮功学员,即“大连安锅案”。当天下午两点,秀月街派出所警察绑架了刘新颖,从她身上抢走钥匙,闯到家中非法抄家,电脑、手机、大法书籍被抢走。
自大连“安锅案”以来,刘新颖就多次遭绑架、非法关押迫害:
2014年2月19日,丈夫曲辉悲惨离世。丈夫尸骨未寒,妻子2014年3月21日遭绑架,警察于洋当着邻居们的面凶狠地给她打上背铐,然后将她劫持到看守所。
9月29日上午9点半大连中山区法院就对刘新颖非法庭审。后宣判五年半。刘新颖不服判决,上诉到大连市中级法院,二审未开庭便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丈夫祭日周年的日子里,刘新颖等来了“维持原判,等待执行”的消息。2015年3月24日,刘新颖被劫持入狱。
五、参与迫害者恶报案例:
(一)、策划迫害法轮功国保大队长会场猝死
二零一五年二月九日左右,现年五十七岁的普兰店市行政执法局局长(兼任国保大队长)李绍举,在年前工作布置的内部会议上暴跳如雷,企图发起对法轮功学员的再一次迫害,大喊大叫并且谩骂法轮功。李绍举正起劲疯狂的时候,忽然一下子栽在桌子上,当场脑出血猝死!
(二)、大连市中级法院冤判法轮功学员 院长遭恶报
大连市中级法院院长李威非法审判、迫害法轮功学员,招来恶报,2015年1月15日被“双开”,被收缴违纪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李威在任期间,大连中院对大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判刑。 据明慧网报道不完全统计:二零一四年大连市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刑,居全国城市第一名,有四十六名法轮功学员被判刑。其中,男性二十人,女性二十六人。年龄最大的七十六岁,刑期最长的是七十多岁的马瑞田老人被金州区法院重判八年半,大女儿、大女婿被判刑三年。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马瑞田一家七人被绑架,恶警张武刚恶狠狠地说:“今天就叫你家破人亡。”从此,六十七岁的老伴一病不起,含冤离世,马瑞田一家真的被中共迫害得家破人亡了。
(三)、叫嚣不信“恶有恶报” 王本学遭恶报死亡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日,中共媒体宣传的所谓“中国民间反×教第一人”(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王本学遭恶报,在肝癌的痛苦折磨中丧命,结束了他人生中荒谬、可耻的一页,也应了“善恶有报”的天理。
王本学是绥化市望奎人,一九六三年五月一日出生,早年在大连经商。自二零零一年为了捞取政治资本,跟随江泽民邪党集团迫害法轮功,失去理智的人云亦云造谣中伤,到各地蛊惑民众。王本学编造了几十万字的污蔑材料,准备了三十多本“民间反邪教活动签名册”(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每到一地,他都挂横幅,手拿着扩音器散布谣言,特别是在哈尔滨、长春、沈阳、重庆,王本学几乎走遍市内各区煽动仇恨。
王本学还用二百余万元的全部家当,制成了一百一十万枚污蔑法轮功的徽章,想捞取政治资本及从中获利,在不到四个月时间里,他共向全国一百三十八家单位免费邮寄了徽章,并在全国贩卖,没人买账。王本学二零零七年从大连回到家乡望奎,只捞了个县政协委员。
曾有法轮功学员善意制止过他,他不但不收敛,还污蔑法轮大法师父,并口出狂言:“我就不信恶有恶报!看能把我怎么的?”其愚蠢、嚣张、狂妄至极,可见一斑。
王本学落个人财两空,血本无归,倾家荡产,心肝坏了,后期治病的钱还是亲属凑的。二零一五年一月二日,王本学在病痛的折磨中丧命,等待他的更有地狱中无尽的折磨。
(四)、用“自焚”栽赃法轮功 办案警察恶报连连
大连普兰店公安局就做过此类栽赃诬陷法轮功的事,当时的办案警察遭恶报,至今还住在医院里承受着病痛的折磨。任职普兰店丰荣派出所时年三十多岁的崔开斌,被内部命令让他将因拆迁自焚事件栽赃到法轮功身上。此伪案被大连相关报纸正式报道,散毒之广,当时有普兰店人出差到南方都看到了这个伪案的报道。崔开斌侦办此案,昧着良心的所作所为,为他埋下了恶报的种子。不长时间,他老婆与他离婚,带着儿子离开了他。随后,他就整天的目光呆滞,到后来不跟人接触。听说去过他家的人都说,他家里肮脏不堪,以致到后来行动不便不能自理,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份被送入医院,至今还住在医院里承受着痛苦。
近日,越来越多的法轮功学员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要求把江泽民绳之以法,尽快结束这场已经历时十六年的迫害,控告制造和维持这场迫害的元凶江泽民犯有反人类罪、灭绝种族罪、酷刑罪、剥夺公民信仰罪;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剥夺公民财产罪、故意伤害罪,诽谤罪,刑讯逼供罪,对元凶江泽民的大审判已经开始。那些甘当中共马前卒,积极参与迫害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学员“善恶有报”的劝善充耳不闻、视若无睹原政法人员,如今恶报果然应在了他们的身上。
法轮功学员奉劝那些目前还自以为得势的公检法人员:以你们的同僚、同事为鉴,明辨善恶,善待法轮功学员为自己留一条后路。
(资料截止到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