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七位善良的农民在诉状中请求两高院一、撤销对法轮功创始人的非法通缉令,恢复法轮功创始人的名誉,向法轮功创始人公开道歉、消除不良影响、赔偿精神与经济损失;二、向所有大法弟子公开道歉,消除不良影响,恢复名誉,赔偿精神与经济损失;三、对控告人个人及家庭给予恢复名誉、公开道歉、消除社会不良影响、赔偿精神与经济损失;四、依法对被控告人的犯罪行为予以立案侦查,追究被控告人刑事责任、并予以法律制裁;
○王斌大爷六十九岁,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的居民,在诉状中他清楚的表述了坚持修炼法轮功两点理由。
他说:“一是因为法轮功救了我的命。法轮功教人做好人,只要做好人炼功就能祛病健身。我修炼法轮功以前腰痛、腿痛、膝关节痛、肝部疼痛,还有瘙痒难忍的皮肤病。身为农民,无钱医治,痛苦不堪。修炼法轮功后几个月时间所有疾病不翼而飞。二是因为法轮功使我做人的道德品行发生了根本变化。炼法轮功以前,我是一个极端自私的人,个性特强、脾气暴躁、家庭关系很紧张、邻里关系也很不好,一句话,都认为我这个人不好相处。修炼法轮功后,我时时处处按‘真善忍’的原则做一个真诚、善良、忍让宽容的好人,做什么事都首先要考虑不伤害他人,跟人发生矛盾的时候,首先要想一想自己哪里错了,就这样渐渐的改掉了所有的恶习,凡是认识我的人,都说我整个人变好了。身体好了,人也好相处了。”
可是江泽民集团就是容不下坚持真善忍的好人。因为拒绝在印有污蔑诽谤法轮功的纸上签字,巴中公安局傅绍舟这帮警察不顾王斌妻子刚刚做完癌症手术,需要人照顾的情况,绑架王斌到看守所折磨十天,使他的体重陡减了十斤。更严重的是王斌的妻子癌症重病在身,看到家人被绑架,整天以泪洗面,不进饮食,造成伤口长期不能愈合,发炎疼痛,持续近两年时间。王斌在诉状中说“这不仅给我和一家人造成严重的精神伤害和身体伤害,而且给我的家庭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王斌的妻子后来修炼法轮功恢复了健康)。”
○农民杨翠英,六十二岁,女,住四川巴中市巴州区大河乡。她说:在江泽民绝灭政策的实施下,我和全国人民及全体大法弟子一样都深受其害。我以前一身病,胃下垂八公分半,胃溃疡,肺结核、肠结核、腹膜结核、心跳过速一分钟二百次、肾炎、乙肝、尿毒症、子宫糜烂、神经官能症、败血症,本地医院、市医院治疗无效;九五年到成都华西医院诊断,全身结核扩散,治疗不见效,反复到华西医院三次;无望中九八年到北京协和医院,经北京交通局赵老师介绍,经邓小平治病的医生治疗,也不见效,后来他叫我放弃治疗。为了活命,又到北京研究院治疗也没好,钱没了,亲戚借钱都借遍了,讨钱、讨饭度日二十八年,生命走到尽头时。
一位好心人告诉杨翠英,要想活命,去找法轮功吧!她到处找法轮功,找了几年。找到法轮功后,一九九九年一月,炼功一个多星期,所有病都好了。杨翠英说:是李洪志师父救了我!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七十四岁的包代芳大爷在诉状中说: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我是最严重受害者之一。二零零七年三月在讲真相中,被巴中江北公安分局绑架。在巴中看守所监禁半年后,被非法判刑五年。被劫持到乐山五马坪监狱迫害。长期不让睡觉,坐小板凳……狱中无一点人权可言!由于生活太差,身、心受到极大摧残:我原本很好的身体,却患了高血压、严重脑梗塞等心脑血管疾病。几次晕倒在地。监狱怕病重死亡,通知家人办保外就医手续,将我送回当地派出所。回家后,当地“610”、派出所经常到家骚扰,借口“教育管理”,处处刁难,根本不管人的死活,没有给办户口,我无生活出路,也不给办理低保。连基本生存权都没有!这都是江泽民的暴恶造成的。”
○六十五岁的赵瑞莲大娘是四川巴中市巴州区巴州镇的村民。赵瑞莲说:我是山区农民,丈夫是药罐子(已离世)。养四个孩子,农业生产,操持家务,过度劳累,搞得一身病,特别是头痛、牙痛,发病就是没完没了。难受极了时使劲捏头顶,时间长了,现在头顶还留有被捏的凹痕。辛苦与病使我性格变得烦躁、火暴。丈夫去世后,我进城护理一位已八十八岁的老人。老人患高血压、心脏病、失眠、半边麻木,四肢无力,生活不能自理。常年躺床上。俗话说:“久病无孝子“,护理时间长了,与老人吵嘴时有发生。一生活得很累。
二零一二年,一位好心人讲真相,说:法轮功祛病健身很好。为了身体好,希望晚年快乐一点,开始学法轮功,不久我几十年的头痛,牙痛消失了,走路轻快了,忧愁的心情变了,对老人也好了。老人看见我的变化,也开始听师父的讲法录音,看《转法轮》,不久他的身体也逐步好起来。
现在大陆各地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罪行,老人说:我也要控告!我们只是看师父的讲法书,听师父讲话录音,炼功动作还不准确,我的身体就变好了。我们没见过师父,我这大年纪,精神这么好!……江泽民诽谤师父迫害大法弟子,早该审判!
○四十五岁的杨本文,是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的村民。他在诉状中说“我炼功前,体弱多病,受现实社会乱象污染,脾气怪异,不良行为伴随一生。……修炼后身、心受益,难以言表。是法轮大法、是师父李洪志改变了我的人生。按真、善、忍做好人,我家庭和睦,乡邻安定。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法轮功在中国洪传,是中国人之福,”
○村民代万义大爷六十六岁,住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他在诉状中写道,被控告人江泽民利用职权操控“610”在全国实施灭绝人性的犯罪行为,对控告人进行了多次的绑架、迫害。
他说,我自幼多病,骨瘦如柴,未老先衰。一九九七年夏天,听人介绍法轮功教人做好人而且祛病健身有奇效,就开始修炼法轮功。不到两个月,一身病全好了。我是修炼法轮功的受益者之一。是法轮功创始人、我敬爱的师父李洪志给了我健康的身体,教导我以真、善、忍标准做一个做事考虑别人、遇到矛盾找自己的好人,这有什么不好?如果有更多的人按真善忍做一个好人对国家,对社会那是多么的好啊!而被控告人江泽民及其犯罪集团却要动用全部国家资源进行打击迫害。
他说,就是因为我要坚持信仰法轮大法,就是因为我揭露江泽民等人的欺世谎言,二零零零年七月被巴州区公安绑架,关押二十八天,未通知我勒索家人现金三千元。
二零零一年六月,岩梁派出所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和法轮图形画片。在看守所,警察张甫润指使抢劫犯王某穿大头皮鞋猛踢下部,并在七月二十八日中午十一点钟把我铐在操场罚站暴晒。被非法送往劳教所不通知家人。八十四岁的母亲承受不住精神打击活活气死。
二零零八年奥运会前一天晚上十点钟左右,巴中江北公安分局国安警察文勇,徐学海把我绑架到看守所,不说原因也不给任何手续。非法关押三十二天,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我发真相资料,巴中市巴州区国安警察王小兵,余毅,冯光富,罗某将我绑架到看守所,后来对我非法劳教一年六个月。
○许会英大妈五十九岁,四川巴中市巴州区的村民。她在诉状中说,我于九七年七月修炼法轮功。炼功前,一身病:结核性风湿,结核性类风湿、气管炎、头晕头痛、低血糖、神经衰弱、严重鼻炎、浑身无力……本地医院医治无效,九五年到华西医院治疗,医生说:结核性风湿、结核性类风湿,已病入心脏,已治不了!……。经常大量用药。一次药物中毒差点丧命。丈夫辛苦劳动一点钱全用在治病上。为了能生存下去,在九八年七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严格按“真、善、忍”为标准做好人,不到半月,全身病全好了,精力充沛,走路生风。
华西医院宣布不治之症,炼功半月痊愈。法轮功救了我,是李洪志师父给我新生!然而人权恶棍江泽民擅自发起对法轮功信仰的上亿人的善良、公民的迫害运动,我深受其害。失去学法炼功好环境,以前的旧病又复发!这痛苦的过去、本已健康的身体,再次逆转,给自己及家人造成严重经济负担、精神崩溃。
农民们都写道,根据中国《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条法律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司、各级行政人员推脱罪责、逃避惩罚的后路。鉴于所有参与迫害的单位与个人所犯以上罪责,皆因江泽民一手造成,本人对他们暂不起诉,一切由江泽民负全部责任。深信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级人民法院、最高级人民检察院立案调查后依法惩办江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