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件不一般的“小事”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下面这几件事情都是小事,作为一个真正修炼者是不值得一提的。但是在中国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却非常不一般……

二零一一年夏天的一个下午,我们一家三口人准备去商场买东西,刚一出门就看见地上有一个男士的挎包,我拾起来看见里面有两部手机,将近三千元现金,有几张银行卡和支票,还有一串钥匙,就是那个挎包本身也是名牌的,也值上千元,我就拿着走了。

在路上,我想起了曾经学过《转法轮》,师父教过我要做一个好人,那时候因为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我找不到同修已经放下修炼几年了,但是师父说过的话我记在心里了,师父说:“也希望你们从学习班下去之后,如不能够按照大法修炼的人,最起码也能做一个好人,这样对我们社会是有益的。”[1]于是我就打算还给失主。

原来失主岳父得病了,一家人忙活着抬人送医院就把包给丢了,我把包还给他们时,他们非常感激一定要给我们一千元钱酬谢,我一分也没要。他们就强烈要求要请我吃饭,我推辞不过就去了。席间我告诉他们是因为曾经学过法轮大法,师父让做个好人,所以才还给他们的,失主的一个哥们听后说:这样的哥们不交,还交什么人呢!

二零一三年冬天我去车站接姐姐从农村捎来的土豆,在车主家的饭店等车,对面有一个男士一边玩着手机一边等车,突然有个人喊“车来了”,他抬头一看正是他等的车,急忙把手机放在桌子上,拎起来地上的包裹就跑了,我一看他把手机落下了,就捡起来追了出去。这时候他已经跑到车里去了,我把他叫下来的时候,他根本不知道怎么回事呢,我把手机还给他,并告诉他因为修炼了法轮大法才这样做的,告诉他法轮大法是正法,中共邪党在迫害大法弟子,天要灭中共,只有三退才能保平安,他高兴的做了三退。

二零一零年我在工地指导工作,在公路边上站着打电话,突然来了一辆摩托车把我给撞上了,我的一只鞋被撞飞十五、六米远,司机开出去十多米远才刹住车,当时我的腿剧烈的疼痛,我突然想起来师父讲的一句话:“好坏出自人的一念”[1],虽然我已经很长时间不修炼了,但是师父讲的话我还记得。司机吓坏了,因为他是我们工地的一个民工,把经理撞了一下不知所措了。我心里想我没事,也不能讹他。同事们把我送到了医院,经检查只是皮外伤,腿部有一条长二十多厘米的皮擦掉了,肋部有两块瘀青,韧带和软骨有些拉伤,腿不能走路了,需要静养一段时间。

司机的母亲担心我住院时间太长,四处托人想尽快解决了这件事,让我们早点出院。那天他找人拿了五、六千元钱,一直跟我们说他家里怎么困难,想让我们少要点。我几次想拦住她说话,她都害怕我们不同意,最后我告诉她我只要二千元检查费和这几天的住院费就够了,我马上出院,护理费,误工费什么的都不要她的。她和他找来的说客简直没有想到,后来她也到我们工地来干活,逢人便说我是个好人。

那时候因为没有走回修炼,所以并没有证实法,但是确实是因为我曾经学过法轮大法才这样对待她的,要不然她最少也要赔我一两万元的,因为我出院的时候还不能走路呢。我本人结婚那天早上也捡到过一部手机,觉得自己真是喜上加喜,太幸运了,根本就不会想别人是不是会因为丢了手机着急上火,甚至耽误什么大事。

只有真正修炼法轮大法的人才能做到真正为他人着想,我真心的感谢师父教了我这些!现在我已经走回修炼大法的路。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