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抱着纯净的心写诉状
起初,我没有打算写,认为自己没有被迫害那么严重惨烈,再等等看。后来,我地区大法弟子大部份都写了诉状,我们几个同修还没写,不会写、有怕心,又怕落下,着急上火几天下来还是写不出来。
我们开始学习师父在《二零一五年纽约法会讲法》,师父说:“是啊,应该起诉它,(众弟子热烈鼓掌)全人类都应该起诉它。它害了所有的中国人,它也害了很多世界上其它地区的人。那么多人都因为它的谎言,将被拖入地狱。”[1]师父告诉了我们,诉江是全人类应该做的事。同修们悟到,作为大法的一个粒子就是要助师正法,要师父所要的,诉江是正法的需要,是师父留给弟子建立威德救人的,是师父慈悲众生,给众生真正认识大法、明辨善恶、选择未来的机会。
师父说:“觉悟了的本性自会知道如何去做”[2]悟到了,立即动手写,在同修的整体配合下,再加上明慧网有现成的《刑事控告状》模板,很快就写好了诉状。写的过程就是修炼的过程,就是去人心、去执着的过程。师父还讲:“我们制止这场迫害,这是我们要做的。那种报复心,谁迫害了我们、谁怎么样,那种报复心你们是不应该有的。修炼人嘛,就是救人。你迫害了我,我将来非得要治你,那不成了常人了吗?不应该有这个报复心。”[1]切记用善心、善念去写,不仇恨、不怨恨才能体现出大法弟子的大善、大忍。
二、堂堂正正去邮局讲真相
前段时间,我地区大法弟子邮寄诉状受阻,营业员说:有反革命言论。我悟到是应该向邮局讲真相了。打通这个环节,我们才能邮寄。我们诉江的目地也是为了救人。同修帮着发正念,我去了邮局找到她说:想寄个快递。她说:阿姨,法轮功的不能寄,我们公司这几天有规定。我微笑的跟她讲:阿姨来邮寄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受法律保护的。控告江泽民,是天象变化,全世界都在告它。它在执政十年中最腐败,它策划阴谋组织了这场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残酷迫害,残害死上千人,使上千万人致残,受到酷刑折磨,家破人亡。你听说过活摘器官吗?法西斯都干不了的事,当今就在中国发生了,你不能阻止我们邮诉状,这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你不能私拆个人信件,个人有保密权,公民邮递是合法的。把江泽民押上审判台的那一天,你没帮助邮寄,你会后悔的。
她开始还板个脸,慢慢的缓和下来说:阿姨,不是我不帮你,上头知道我就没工作了。我说:孩子,如果是这样,这不是你也被迫害了吗?法轮功修炼者,只是有个信仰和政治没有关系,更没伤害任何人。二零零一年的天安门自焚伪案,全部是江泽民一手制造栽赃、诬蔑法轮功的,我们修炼人是不杀生的,怎么能自杀,自杀也是有罪的。你千万不要相信电视的谎言。做好人无罪,信仰无罪。按“宪法”和“刑法”法轮功也是合法的,你不给邮是不应该的,这是助长邪恶啊。习近平还说:依法治国,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你现在帮了法轮功,你会功德无量,神佛会保佑你。将来把江泽民绳之以法的时候,你会为你今天的正义之举而感到自豪。她说:阿姨,你说的对,你们我不反对,可我还是怕啊。我只能卖给你两个袋子和单子。你到别处看看,或许能行。
这时,又来了两个营业员说:不要难为我们,我们也没办法,上面还让我们举报呢。我说:我知道你们的难处,你们不会干那种伤天害理的事。她笑了笑说:咱们都是本地的父老乡亲,不会的。我尽最大的善心站在为她好的角度去讲,不触动她的负面因素,临走,我告诉她们,良心永远会站在良知和正义这一边,支持法轮功,会给你们带来美好的未来。我这有一份为什么起诉江泽民的资料,你看一看有好处。她笑笑收下了。
三、坦坦荡荡师父会护佑
第二天,我和同修决定去外地邮寄。我们共拿四份邮件,我心里直打鼓,和同修商量是否去几个邮局分别投递。同修说:我昨天看明慧文章中说:和工作人员讲邮件是控告江泽民的,工作人员说告江泽民太好啦,你不会填写,我们帮你填。同修的正念多足。我们今天去大的邮局四份一起邮寄。同修的正念使我一下没了怕心,我们就应该堂堂正正去做,一切干扰全部解体。一路上我们发着正念,请师父加持。
坐车来到邮局,我们大大方方对营业员说:我寄个快递。营业员说:什么快递?同修说:投个诉状。她说:我要检查的。于是,我把一本订好的诉江状递给她,上面是我的身份证复印件,背面是我的签名加红手印,她看了一下,没看里面的内容就给邮寄了。
整个过程是那样的顺理成章。我悟到:其实师父已经把路铺好了,只要我们去做,碰到任何事都与修炼人去人心有关,只要弟子正念足,走好修炼的路,师父就在帮我们。我和同修走出邮局大门后,不约而同的说:谢谢师父!同修说:这只是走出第一步,和修的好的同修比还差的很远。我们互相鼓励,不生欢喜心。
没有写、没有准备写控告书的同修,赶快行动起来,走出人心,修好自己,跟上正法形势。诉江是大法弟子的责任,诉江不只是为个人讨公道,也是为被迫害的所有法轮功修炼者讨公道。这个迫害持续的时间越长,被害的人就越多。大法弟子越早把中共的邪恶、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事实真相摆出来,才能更早结束这场迫害,救度更多的众生。
以上,是我最近的一点体会,不妥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经文:《二零一五年纽约法会讲法》
[2]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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