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杨金玉夫妇控告元凶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二日】按:马来西亚华人杨金玉、谢妙龙夫妇,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通过国际邮政快件向中国最高检察院、中国最高法院寄交了刑事控告书,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马来西亚华人杨金玉一家在中国居住十多年,因修炼法轮功受益匪浅,所以向民众发放法轮功真相光盘,在二零零九年八月下旬被上海徐汇区“610”警察绑架,被强制驱逐回国,并不许再入境中国。

杨金玉、谢妙龙申请中国最高检察院、中国最高法院依法撤销对他们的出入境限制,并要求追究迫害元凶江泽民的刑事罪责。

以下是杨女士叙述的事实:

我和我丈夫,孩子一家人,是马来西亚华人,祖上是广东人。同根同祖,所以非常喜欢中国。我们一家从一九九五年来到中国,先后来到大连、上海等地,丈夫在大陆的公司上班,在中国生活了十多年。

在二零零七年,我们一家定居在上海青浦区,我身体不好,经常头晕,身患妇科病。我到上海一家医院检查,医院检查不知道什么病,只说是妇科病,住院几天,就花掉一万元。我痛苦不堪,对生活人生已失去信心。偶然间,在朋友家得到一本《转法轮》,里面写的都是叫人做好人,修心向善,我反复看了几遍,感到身体也发生变化,病症没了,什么痛都没有了。丈夫和我身边的朋友从我身上看到法轮功祛病健身的神奇效果和使人道德提升的好处,也都开始学炼法轮功。

我们开始思考这么好功法为什么在中国被打压呢,任何国家信仰都是自由的。原来中国政府在电视宣传都是造谣污蔑陷害法轮功,由于被控告人江泽民小人妒嫉,害怕炼法轮功的人数太多,发动的迫害。中国人都被造假宣传欺骗着。为了澄清事实真相,我刻录了法轮功真相光盘,丈夫拿到外边散发。在二零零九年八月,丈夫在上海徐汇区徐家汇一停车场发放光盘,被不明真相的保安看见举报了他。徐家汇派出所警察绑架了他,然后徐汇区分局警察,610人员闯到我家,楼上楼下翻了个遍,抄走所有大法书籍,电脑一台,刻录机一台,大量光盘等,搜走了我和丈夫的护照。然后暗中派人监视我们的一举一动,直到两个星期后,“610”人员打电话告诉我们要把我们驱逐出境,限定时间两天内。我不得不折价把我在中国的房子,三台轿车等财产卖掉。丈夫辞去工作,因为孩子当时在中国读书,不得已孩子的学业停止,给她幼小的心灵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

有个“610”人员说,幸好你们是外国人,要是中国人你们就惨啦,不会这样对待。我们不理解,中国的法律难道对中国人和外国人还有区别?中国到底有没有法律,它们对待信仰法轮功的就可以不讲法律?信仰在世界哪一个国家都是自由的,法轮功倡导的真善忍,是人类的普世价值。

二零零九年八月下旬,我们一家人被上海徐汇区“610”强制驱逐出境,并限制我们不再入境中国。在中国发生的这一切给我们一家人造成非常大的伤害,经济上蒙受重大损失,精神上那种伤害无法磨灭,那种恐惧时常在脑中浮现。一个人最基本的人权,信仰不能自由,这对外国人来说简直不可思议,只有魔鬼政府才会这样干。

我们一家所遭遇的迫害,源于被控告人江泽民在中国发起的对法轮功群体灭绝性迫害,罪魁祸首是江泽民。我作为一个海外华人,我目前只把江泽民列为控告对象,是想给其他参与迫害的人留下希望与机会,赶紧停止迫害法轮功,其实他们也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牺牲品。希望中国最高检察院的检察官,维护中国的宪法,匡扶正义。正义是不分国家疆界的,任何地方的不公正不平等,都是对其它地方公平公正的威胁,都会腐蚀和蔓延到整个世界。作为任何一个人,有责任起诉被告人江泽民,把它送上历史审判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