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元凶,对不起天下民众”

——甘肃省宁县城关镇何晓燕女士控告元凶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甘肃省宁县城关镇的何晓燕女士,是位个体经营者。因为修炼法轮功,她在读书、工作期间,饱受歧视。但她秉承“真善忍”的信念,终于使周围的人明白了法轮大法的美好。

何晓燕女士日前将迫害元凶江泽民告到最高检察院。她说:“江泽民一手发动、指挥这场迫害,毒害、欺骗了无数众生,使众多公检法司人员犯罪,不起诉这个元凶,我对不起天下民众。”

以下是何晓燕女士叙述自己这场迫害中的遭遇:

本人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的原则要求自己,以至受到老师、同学们的爱戴,并深受亲戚、邻居们的喜爱,称我为“聪明、懂事的孩子”。我学习优秀,多次获得奖状。

前中共党魁江泽民出于妒嫉等原因,利用手中权力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给我在学业、生活和精神上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一九九九年,我才十五岁,由于我父亲也修炼法轮功,警察经常到我家去骚扰,非法抄家,半夜跳墙过去。父亲被非法关押十五天,十五岁的我承担着家庭的重担,我得陪伴精神失常的母亲和照顾年幼的弟弟。在心里留下了社会的黑暗和恐惧。阴影一直挥之不去。

一九九九年,我在齐庄中学上初中,尚村乡派出所警察和齐庄中学校长、还有我们班主任把我叫到校长室,逼迫我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不写就逼迫我辍学,直到我写了为止。

我受不了压力,初三转到尚村中学上学。谁知尚村中学只去了一天,校长说因查明我是炼法轮功的,不收。我只好又回到齐庄中学。

后来我到沧州市职教中心上学。一名同学举报说我是炼法轮功的,班主任就让宿舍的同学们监视我,我当时入学的成绩是全校第一的。本来给我班长的职责,因炼法轮功给取消了。我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热心帮助同学。经过一年多的时间,老师和同学们对我的为人感动了。老师把“班长、团委书记、英语课代表、形体课代表”都让我一人担当。举报我的那名同学哭着和我说:“我太对不起你了。因为开始听信电视的谣言怕你伤害我们,所以把你举报给老师了。现在我太后悔了。没想到炼法轮功的人这么好。你打我吧。我伤害你太深了。”我笑着说:“我们师父让我们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更何况你是我这么好的姐妹。明白了真相就好啊!”

二零零五年,我在沧州市一家化工厂工作。工作半年后,经理知道了我是炼法轮功的,就把我叫到办公室威胁说:“你不要炼了,再炼就开除。你考虑考虑吧。”我考虑了一宿:我的信仰没有错,按照“真善忍”做个好人有什么不可以?不让我做好人,那我就离开吧。第二天我找经理说:“我不放弃炼法轮功,你若不允许,那我就辞职回家吧。”经理看到我半年的表现——有时连着半个月一天只休息三、四个小时,一个夏天穿坏十三双凉鞋,不辞辛苦,没有额外的报酬,他没有舍得让我走,以后也就不干涉我了。

二零一零年,公司组织去香港旅游,因我修炼法轮功,不给申请护照,结果也没去成。

江泽民一手发动、指挥这场迫害,毒害、欺骗了无数众生,使众多公检法司人员犯罪,不起诉这个元凶,我对不起天下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