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胶州市众多法轮功学员控告首恶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截止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胶州市已有一百七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先后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控告了首恶江泽民,他们的刑事控告书已被两高接收到。

在控告书中,这一百七十多名法轮功学员阐述了自己因修炼法轮功而身心受益的体会,和修炼法轮功对家庭、单位、社会所带来的巨大好处,各自叙述了江泽民一手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后,他们所遭受的非法拘禁、关押、暴力洗脑、被关精神病院、劳教、判刑等残酷的迫害。

下面仅是这一百七十多名法轮功学员的《刑事控告书》的有限的摘录:

宋桂香及母亲、丈夫李玉臻、两个女儿李梅、李雪,一家三代人修炼法轮功,却遭受江泽民集团十六年的迫害。宋桂香及两个女儿李梅、李雪分别控告江泽民。宋桂香在控告书中说:“我是胶州市一名小学教师,一生从事教育工作,曾荣获‘青岛市优秀教师’称号,尤其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原来一身的疾病在短时间内得到了全面康复,处处善待别人,家庭、邻里之间呈现着一片祥和。”“然而,江泽民出于妒嫉,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了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残酷迫害,随后,我被当地公安局、派出所、“610”前后绑架二十多次,身心遭受了巨大的摧残和酷刑折磨。”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我去胶州市公安局,要我的身份证,这样就可以去探望在济南女子监狱非法关押的女儿李雪,同时要求释放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被绑架的丈夫李玉臻,结果,胶州公安局和北关派出所互相推诿,不予答复。我就在胶州公安局院内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我们都是好人,没有罪,立即释放我的丈夫和女儿。’这时,从公安大楼下来三个警察,对我拳打脚踢,打的我满身青紫,后绑架我到南关派出所。”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日,胶州公安局又把我绑架到精神病医院,我大声喊:‘法轮大法好,我没有精神病,迫害有罪,立即送我回家。’下午四点多钟,他们又把我送到胶西镇医院,关进三楼的一个房间里,每天有一个警察和一个教师看着我,二十四小时监控,问我炼不炼了?我说:‘炼,就是刀架在我的脖子上,头掉了,我也得炼。’最后,关了我二十多天,导致我大小便失禁,昏迷不醒。胶西医院看到我的身体状况极度危险,就通知了我的大女儿李梅把我接回家。”

王志坚,男,今年六十一岁,原山东省胶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王志坚在控告书中说:“我是一九九七年走进大法修炼的。当时,我已年过不惑,在工作、社会和家庭等各方面的压力下,查体发现,甘油三酯高、胆固醇高、脂肪肝等,心电图也出现供血不足。自从修炼法轮大法以后,再查体时,各项体检指标全部正常。到现在已经十八个年头了,没有打过一次针,没有吃过一片药,为单位节省了多少医药费。因为法轮大法修炼人是严格按照“真、善、忍”做人做事,赢得了上下左右的信任和尊重,家庭和睦。但是,自从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我受到了来自上级、单位、亲友、故交、同事、同学、社会等方方面面的巨大思想压力,我欲哭无泪。特别是邪恶的株连政策煽动单位领导和周围有关人员对我仇恨,给我增加了巨大的痛苦与无奈。无辜的迫害已经延续了十七个年头。每一个生活在中国大陆的人都能够为我作证。”

山东省胶州市三里河办事处王家小庄村宋玉玲,今年五十八岁,于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她说:“修炼让我无病一身轻,使我从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宇宙真理真、善、忍指导并教会我真正去做一个好人,处处善待别人。”

“然而,九九年后的日子里,江泽民开始迫害法轮功,我曾被当地公安局、派出所、610前后绑架八次、非法劳教二次,被酷刑折磨,身心遭受了巨大的摧残。例如,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四日,我被原营海派出所警察绑架到张家屯洗脑班,开始几天白天逼供,后来不分白天黑夜轮番逼供,不让睡觉,经常拳脚相加,我被打得脸部严重变形,于是我就绝食抗议,却遭到野蛮灌食,灌食时,我被钳子撬掉了三颗牙齿。灌食后,我经常出现胃痛、胸闷、呕吐等症状,嗓子经常被插破出血,为防止呕吐出来所灌食物,我经常被用手铐铐在铁门上。有一次,我的脚被保安用小竹竿打的已经失去知觉,保安就用热水浇在我的脚上,把烟头塞入我的鼻孔。在洗脑班,我被迫害的无法起床。在洗脑班被迫害两个多月后,我又被送到王村女子劳教所三大队非法劳教。当时队长是王慧英。”

王明江,男,六十岁,山东省胶州市三里河办事处王家小庄村农民,他在控告书中说:“我是在亲眼见证了妻子修大法疾病痊愈。我妻子从前常年有病,去过很多医院,都没有治好。九八年,听本村人说炼法轮功祛病健身有奇效,她去炼了,才学了不到二十天,我发现她脸不黄了,两腮红彤彤的……

看到她这么大的变化后,我也走入修炼的。然而,江泽民个人妒嫉心太强、心眼小得像蚂蚁蛋,又独裁,十六年来,我深受其害。”

“二零零四年正月,我被南关派出所的一吴姓警察绑架到南关派出所后,警察王明良和一个协警搜我身,从我身上拿去四千九百七十七元,还有物品。南关派出所警察把我关在铁笼子里十八天,白黑不让睡觉,每晚都非法提审,戴着手铐脚镣的我,脚脖子肿得像发面馒头,手铐割的手脖子血迹斑斑,天天坐在水泥地上。市公安局一个叫王文龙的警察把我手背铐,他用手紧着手铐往上拽,脚踏着我的脊梁,我感觉腰都要断了,王文龙又用手铐牙打我的脚踝骨,几下,血就从袜子里冒出来。”

“之后警察把我送进胶州看守所关了三个多月,在那里,我被强迫摘辣椒把,每天工作十三个小时,有时夜里加班到十二点,却不让吃饱,不让家人接见。最后胶州法院又非法判我五年刑期,把我送到潍北监狱六队,在那我受尽了非人的折磨。”

“流离失所四年、被冤判五年,多年的被迫害,我发现自己的思维已和社会完全脱节。想一想,这场迫害,对自己、对孩子的心灵创伤、家庭生活受到的损失太多太大了。”

在胶州法轮功学员承受了十六年非人迫害后的今天,江泽民操控下的迫害设施和人员仍存在并继续进行着,绑架、抄家、骚扰、监视、监听从未间断。因此,这一百七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提出,立即将祸国殃民、危害人类的江泽民绳之以法,将其邪恶至极的累累罪行公之于众,还李师父清白,还法轮大法以公正,还法轮功学员信仰自由的权利,要求公开出版法轮大法书籍,恢复合法公开的学法炼功环境,匡扶人间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