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孙子在初中二年级学校统一“月考”一天结束后,傍晚回到家给我详细述说了当天在学校发生的一件事:
早七点多钟,因月考学生们提前来到指定的别的班级教室,孙子的考桌靠着开着的窗户,寒风吹進来,有点冷。他动手去关窗户,不料手一碰那窗户连框带窗扇一下子掉下三楼去。
孙子从小学就随我学大法,于是立刻大喊:“法轮大法好!”这时其他年级的学生正是上学时间,都要经过这地方,还好,没有发生意外伤害之事。上午考试完后,孙子诚实的把窗户掉下去的实情告诉老师。可是正当下午考试進行中,校长竟把孙子叫出考场,说:损坏公物要赔,你自家修好窗户也行,你拿三百元钱学校找人修也行……孙子急着考试没有辩解。这一出一進教室就十多分钟,耽误了考试时间,致使考题也没答完。孙子神情懊丧。
听完孙子一席话,我火冒三丈,气就不打一处来,气愤的说:那能怪孙子吗?大冬天那窗户为什么开着?本来就是坏了,靠在那儿的。只是别的班级学生不知道。窗户坏了学校应及时维修,对学生负责与关心,怎么能赖学生呢?更不可令人理解的是,校长怎么能随便耽误考生的考试时间呢?当时反正是找了学校方面一大堆不是。家人谁劝说也不行,非要第二天去找校长评理,就是赔三百元钱也得论个对错。孙子劝我说:“奶奶,别为三百块钱争谁对谁错的,您想,窗户往下掉的时候正是上学时学生从这三楼底下经过的地方,那要砸着人,可不是三百元钱的事了,三万,三十万也难说呢!”听孙子这么说,我气消了很多。师父讲:“可是往往矛盾来的时候,不刺激到人的心灵,不算数,不好使,得不到提高。所以心里放不下,会烦心,可能会出现勾着人的心,老想回头看看那俩个说他坏话的形像。”[1]气小了,可是叫赔三百元钱刺激到我的利益之心,觉的有点委屈受了欺负了,心里还是过不去。
我晚饭也没吃几口,午夜十二点发正念时心静不下来,除恶的正念被干扰。可是修炼的事多么严肃啊!师父看我不悟,就点悟我。这时头脑中反映出“你是修炼人吗?你是修炼人吗?”随后《洪吟三》中〈谁是谁非〉的法浮现在头脑,还有师父讲的法从脑中闪过:“作为大法弟子来讲,你们对自己的修炼就是不能放松,就是要抓紧修好自己,越乱越能够在乱中修自己,越碰到魔难、越碰到不高兴的事情的时候越能够反过来看问题:这都是给自己提供修炼的台阶、提高的台阶。”[2]
这时我才惊醒了:哎呀,我是修炼人啊!我惭愧的流着眼泪说:“师父,我错了!这麻烦事是对人心的考验,是叫我提高的,争讲对错本身就是错的,是争斗心,是为私为己的心,怕失去利益之心,是不宽容不忍让,那慈悲心也更没有了……唉!”我明白过来了,我知道那些人心都是后天形成的观念,并非真我。那些心今天冒出来了,就是给我去掉它们的机会,那我就抓住它们不放过,统统去掉,我不要它们!这时忿忿不平的心平静了。第二天早上起来孙子还没去上学,我对他说:“去上学时带上三百元钱交给校长吧!”他答应了。刚过了一会儿,学校来电话说:“一切都过去了,什么也不用管,你来上学吧!”
我深深体会到:修炼路上真的是没有偶然的事情,都有自己要过的关。要去的执着,碰到问题找自己,遇到执着对照法修去它,坏事就会变成好事。我悟到:心性提高了,精神的一面归正了,物质的一面也就随之发生变化,柳暗花明了。我悟到这是师父讲的“物质和精神是一性的”[1]一层法理的展现。
层次所限,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十一》〈大法弟子必须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