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起诉的依据,是正用中国的法律和国际法,我们胸怀的是救度众生的洪愿,我们展现的是大法的慈悲与威严。所以,有条件的海内外同修,都不可错过这一证实法项目。
据我个人的些许体会和经历,我去年曾当面正告过镇610主任,迫害关押我三年,离开劳教所时我被打的不能行走,生活不能自理,后来炼法轮功炼好了,你还说法轮功不好,还想迫害我,那你赔偿我经济损失,精神损失费两、三百万元吧!你们整我们好人也不止用这点钱啊!按法律,你们的犯罪资金,都应用来赔偿!还得另外没收你们所有非法所得。
当时,有一位同行的有良知的警察叫着我的名字说:“你说:我要控告你!”——我当即这样说了,那位警察说:好!他的犯罪事实已经记录在案,共产党垮了我们就抓他!镇610主任现在已经不行了,经常跑医院去看病,我们都知道他遭恶报了!
镇610主任有些尴尬,说两、三万,我可以想办法去整共产党的,多的就难了。之后,他选择了“消极怠工”,在大街上,我碰到他,告诉他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并告诉他退党保平安。他四周望了望,说:(咱们)到背地里说去吧。
一次偶然机会,看邪党电视新闻中,冤判某某十年,让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精神上遭受了极大痛苦,亲人朋友都抬不起头来,熬过了整整十年,年迈父母无人照顾,年幼子女失去照料,赔人民币几百万元。最近还有一则少女被毁容,赔一百七十万元。我想,我们所依据的还有国际法,所以,江泽民、罗干等相关恶人,应该赔偿更多!邪党不是用钱叫恶人迫害好人吗?那我就叫你看到你的恶行将赔偿更多!看你敢不敢干这赔本生意?当然,大法弟子不为钱,也不为报复,我们坦坦荡荡震慑邪恶,震醒世人,让更多世人明白真相而得救。
个人体悟,不当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5/28/1507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