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法轮功学员在奥克兰中领馆前集会,纪念四•二五 |
在中领馆前,法轮功学员们一如既往的以平和、理性的风貌,举着“纪念四•二五万人和平上访十六周年”、“法轮大法好”、“停止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等横幅。部分学员在集体炼功。许多新西兰人开车经过集会现场,纷纷鸣笛表示对法轮功学员的支持。曾亲身经历十六年前四•二五万人和平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尚华女士和王玖春女士在集会上发言。
法轮功学员尚华女士接受采访 |
尚女士当时就读北大分校,是外经贸系一名大三的学生。她谈到了当时参加四•二五时的一些情景。她回忆说:“九九年四月二十四日的晚上,我正在北京矿业研究生院的修炼学法小组学法,有同修神情严肃地告诉我:‘二十三日和二十四日,仅仅两天时间,天津市公安局非法暴力殴打和抓捕了四十五名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并粗暴声称没有北京的授权不放人。原因是这些学员向相关机构合法反映法轮功修炼使他们身心受益的实情,以要求天津教育学院的《青少年科技博览》杂志正面报道法轮功,纠正何祚庥对法轮功的栽赃陷害和恶意诽谤。’想到美好的修炼环境在恶意造谣和非法凶狠抓捕中即将完全失去,我和三位同修决定依法上访。于是在第二天早上七点半,我开始坐公交车赶往国务院信访办公室,想要向相关领导人讲述自己和家人朋友修炼后身心受益的亲身经历,使他们能正面了解法轮功是教人修炼真、善、忍,让人做好人的真相,要求释放被非法抓捕的四十五名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恢复从前和平的修炼环境。”
她还谈到:“当时法轮功学员们把树荫下可以乘凉的位置让给了在一边儿嬉笑、闲聊的警察,为了不影响交通静静地站着,尽量减少走动。在这个过程中,有黑色轿车车队数次缓缓从我们前方经过,有同修告知是朱镕基总理及其他领导人来现场观察修炼人,也有大车和小巴车缓缓经过来拍照和录像。朱镕基总理邀请了一些修炼人作为代表与会商谈,听取真相。到晚上九点多钟消息传来:朱镕基总理接受了真相,下令天津警察放人,并重申了不会干涉群众炼功的政策,答应恢复合法出版法轮功书籍。得到这个正面的消息后,大家检查和带走了地上的垃圾碎屑和警察扔的烟头,各自静静回家去了。”
尚女士最后呼吁可贵的华人朋友切勿相信中共的恶毒欺骗宣传,了解真相。她说:“回想当时的场景:这上万人的上访极其和平理性,既没有大声喧哗,更没有阻塞交通,没有口号和标语,静静站立,秩序井然。警察放松地闲聊,行人通行正常;学员静静离开时还清理、带走了垃圾和警察丢在地上的烟头。”她呼吁华人朋友们用理智和智慧明辨真伪,主动清除邪恶中共的谎言和诬陷。
法轮功学员、原清华大学副教授王玖春发言 |
王玖春女士当时是清华大学的副教授。谈到自己决定去上访的原因时,她说:“我有个姓王的朋友在天津亲眼看到在《青少年博览》杂志社,几个警察把反映情况的法轮功老太太拽着两个胳膊和两条腿一甩,扔上大板车,抓走了。在学法组上,一位姓李的同修说她因工作出差去天津买材料,顺路到《青少年博览》杂志社现场里。她看到同修竟遭致戴钢盔、拿盾牌的防暴警察的殴打与野蛮抓捕。同修被抓了,我不能坐视不管,法轮功是以真、善、忍为准则要求自己。修炼法轮功使我受益无穷,在法轮功受到诬陷时必须说句公道话。”
王女士还谈到:“中共攻击‘四•二五’事件的常用语汇是‘围攻’。中共邪党宣传是造谣成性,为杀人做舆论准备。当天,我本人全天都在现场,看到的都是学员们和平理性的行为表现。我们手无寸铁,拿什么攻击中南海啊?而且学员们只是被警察引导站在中南海西面的府右街和北面的文津街,而中南海的南面、东面并无学员,也就是说,我们并没有把中南海围起来。既没有‘围’,也没有‘攻’,何来‘围攻’?!没有口号、没有标语、没有喧哗,学员们展示着善良、理智、祥和的风范。每个法轮功学员把地上的烟头、纸片都主动捡起来,维护公共卫生。也有的坐那儿静静地看书。科学院的一个女同修抱着一个三个月大的小孩坐在地上,小孩也不哭。”
她最后说:“四•二五上访成为法轮功学员不畏强暴、坚持真理的道德丰碑。也正因为此,这次事件将永载史册。十六年邪恶至极的迫害终将要结束,发动迫害的邪恶之首将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附:四•二五万人和平上访真相介绍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逾万名法轮功学员到北京的国务院信访办公室上访,要求当局释放此前在天津被当地警察暴力抓捕的四十五名法轮功学员,同时要求当局允许法轮功的书籍合法出版,并给予法轮功修炼民众一个合法的炼功环境。四•二五上访,是法轮功学员在中共迫害升级的情况下,不得已采取的合理合法的反迫害举动。四•二五上访,展示了法轮功学员和平理性的境界,展示了他们维护正义良知的道德勇气。
四•二五万人上访事件发生之后,世界各国的主流媒体相继报道。从此,法轮功被推上了世界舞台。国际社会赞誉四•二五事件为“中国上访史上规模最大、最理性平和、最圆满的上访”。十六年来,每年的四月二十五日,全世界各地的法轮功学员都以各种方式纪念这个难忘的日子。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4/27/1498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