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三年我经丈夫的朋友介绍到一家厂子上班,厂里是按计件拿工资,平时活不多时可以正常上下班,如订单多了晚上就要加班,甚至通宵加班。在二零零三年下半年的一天半夜一点多钟,下了晚班去洗澡,由于当时单位扩建,没有专门的淋浴室,只好打水洗浴。我和同事小妹一同去厨房打开水,我俩打好开水后正准备提走时,同事小妹提的水桶挂钩脱落,水桶翻了,大半桶滚开的沸水全倒在我的左腿上。
当时我穿着很薄的裤子,烫得我痛的直叫,我马上从裤脚往上挽,这一挽连肉皮都粘了下来,鲜红的血立即冒出来了,吓得同事说赶紧叫救护车,送医院。不小心烫到我的同事小妹当时就吓哭了,我强忍着疼对在场的人说:“没事,没事,不用叫救护车,我是炼法轮功的,是按真善忍做好人的,我知道同事小妹是不小心的,别难过了,过几天就没事了。”接着我跟在场的人简单讲了大法真相,并要同事们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会有福报的。同事们听到我是炼法轮功的,烫伤不去医院很是惊讶,在我的一再坚持下,同事把我背回了寝室。那晚我一宿没睡,左腿象火烤一样钻心的疼,还不时的往外渗着黄水。
第二天早上一上班,我被烫伤的消息一下传开了,厂里的各级领导、同事都来看我,担心我伤口感染、伤到筋骨,都劝我上医院,于是我跟他们说我是炼法轮功的,我们师父要求我们要按真善忍做好人,同事小妹也是不小心的,我不会怨她的,也不会给任何人添麻烦的,请他们放心,我会没事的。然后我也给他们讲了大法真相。但是当时在厂里心不静,无法静心学法、炼功,所以腿伤没有好转,疼得我无法上厕所。到第七天,我在厂里待不住,就给丈夫打电话说我不小心烫伤了,让他接我回家。丈夫来接我时单位老总叫我丈夫带我去医院看病,费用全报,我丈夫答应他们后就带我回家了。
到家后,我三岁的孩子看到我烫伤的腿吓哭了,不敢碰我,同修们听说我被烫伤了都来看望我,跟我在法理上交流,叫我一定要坚持学法,腿再疼也要坚持炼功。我的腿当时肿的都伸不直了,也站不稳,站几分钟便疼的直冒冷汗。
回家的第二天,我就下地开始炼功了,动功只坚持了十几分钟,腿疼的我满脸的泪水、满身的汗水,以至于把衣服都打湿了。第三天我坚持了二十几分钟,依然是泪水和汗水一起来。在腿疼的很难受时,我想起了师父说的“难忍能忍,难行能行”[1],我便有了信心。每天炼功时间在加长,到第五天时,我已经把动功全部坚持下来了。每天还坚持学法,到第八天我已经能走路了,腿上的伤开始结痂了。
第十天时,我的朋友老庚来看我,她是医院的药剂师,当她看到我的腿伤时吓了一跳说:“你的腿伤要到我们医院看,怎么也得鉴定为三级烫伤,而且还要花费三、四千元的医疗费,这么严重的烫伤你没打针、吃药就好的差不多了,真是太神奇了!”我说:“是呀!要不是我炼了法轮功,有师父帮我,怎么能好的这么快呢,所以你也要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呀,不要听信中共的谎言。”
回家的十八天里,我每天不间断的学法、炼功,前后二十五天时间,腿上结的痂也掉了,没留任何疤痕,很光滑,要是一般人怎么也得上医院治疗,花钱不说,还得留下烫伤的疤痕。伤好后回到厂里上班,几个老总和同事们知道后见证了大法的神奇,都说法轮功就是好。
在这个厂里干活经常有同事在工作中不可避免被烫伤,这些同事都让厂里出了医疗费、误工费,而我却没有要厂里的一分钱,所以几位老总才会这么评价我们炼法轮功的人道德高尚。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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