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市郑淑云被劫持到监狱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葫芦岛市今年六十岁的法轮功学员郑淑云,已经在三月二十四日(周二)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

郑淑云是退休工人,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七日早晨正在家做饭时,被葫芦岛市连山区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五日,连山区法院非法庭审郑淑云女士。广东正义律师毛宏伟为她做了铿锵有力的无罪辩护,驳倒了所有“证据。”但是连山区法院罔顾事实,还是诬判郑淑云三年。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葫芦岛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郑淑云二审上诉案。山东正唐律师事务所李仲伟律师逐条剖析、反驳了“公诉人”所有非法指控,为郑淑云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辩护词的副标题是:“对待法轮功问题采取和解立场才是明智的选择,是大势所趋,违背历史潮流将会带来更大的人道灾难,付出更大的政治代价!律师告诫:“不要为历史债务买单!”

连山区法院和葫芦岛市法院相关人员无视律师的辩护,顽固的执行江泽民、周永康的邪恶镇压政策,徇私枉法、构陷无辜,也给自己埋下了恶报的种子,他们签名的“起诉书”、“判决书”、“裁定书”就是清算他们的罪证!

郑淑云的亲友已经申诉到葫芦岛市中级法院,强烈要求再审本案,也就是再给他们一次机会,希望葫芦岛市公检法司人员看清已经变化了的形势,不要给江泽民血债帮当陪葬品。

葫芦岛市中法立案庭:0429-3166500
刘丽雅办公室:0429-3166436(审监庭)刑二庭:
王亨 0429-3166419、18009899679
詹亚臣 0429-3166416
葫芦岛市政法委:
魏艳春: 副书记,政治部主任,电话 1394290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