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真相要摆清角色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三月六日】俗话说,小隐在深林,大隐在闹市。修炼中我们很多人发现我们的正法修炼过程,好像是从人间升到天上,再从天上重回人间的过程。放弃人间的一切执著坚定修炼,对于我们来说好像并不难,难就难在如何圆容好法,如何用常人能够理解的道理,打开众人被旧势力控制的心结。

比如在销售工作中,如何讲清大法真相,在写作中,如何写出末法时期人们能接受的道理,总觉得有心无力、力不从心。

师父在《新唐人电视讨论会上的讲法》中强调我们做事应该让人能够理解。我体会到,我们必须用常人理解的东西来劝说他们,不能讲高,讲话神来神去的,常人就不理解,当然在我们心里我们要时刻牢记神,但那些是应该搁在心里不能说出来的,说出来的都得是符合常人接受能力的话。

比如我们去谈广告,我们要提醒自己,我不是来征签的,也不是来传道的,我是来做买卖的,我的角色就是生意人,我们要分清主次,分清这里是常人社会的商业谈判,不是修炼团体的内部交流。把握这些基点后,我们就知道如何讲真相了。

有两位销售同修在马年最后一天还签了一个三十万元的大单。她们介绍经验说:客户一开始就说跟大纪元做生意很敏感,他的员工如何评论大纪元等等,于是她们一上来就给他讲法轮功与大纪元的关系。这样讲了以后,商家就明白了大纪元不是法轮功,我们的谈话也是两个企业的合作:他造产品,我报新闻,我们一起联手来帮他促销产品。这样生意就做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