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警察:上边叫我杀人,我就得杀
二零零零年二月四日,石家庄市西里小学教师郄丽莉,因在河北剧场门前参加集体炼功,就被绑架、拘禁,还被停止授课,扣发工资、奖金。她为此写了《纯真善良错在哪里?》的上访信。因为这封信,当年十一月二十日,她又被绑架,原因是她写的信“上边”有人看到了。于是她又遭拘禁,几天后出来,她的工作被学校找人顶替。
郄丽莉又写一封《善良的人,请您帮我评评这个理》的上访信。在复印时遭人举报。兴华街派出所警察魏鸣把丽莉硬塞进汽车后备箱里拉回派出所。魏鸣曾经对一位法轮功学员说:“你们的书我都看过,我知道你们是好人,也知道你们是冤枉的,我就是个专政工具,如果上级让我枪毙你们,我也绝不手软!”一次,他还蛮横地说:“什么是法?我说出的话就是法!”片警白援吉也说:“上边叫我杀人,我就得杀,我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即使以后形势变了,那也是三、五十年以后的事了,那时我早就入土了……”
二零一四年八月,山东潍坊市堤口路派出所强迫七十岁的法轮功学员冯志宏在派出所的地下室采血。冯志宏本来心脏就不好,昏倒在地。冯志宏苏醒后告诫他们:你们在犯罪。派出所所长杨楠却说:“我是工作,上边叫我做的,犯罪也是上边犯罪,作恶也是上边作恶,报应也是上边报应。”
这就是基层派出所民警与派出所所长对待法轮功学员的态度,他们的态度完全由“上边”左右着。这也说明,民警与所长所指的上边是同一个对象。虽说他们有的在山东,有的在河北,可是他们所说的上边却完全相同,都是指向当地迫害法轮功的专门机构。说白了,整个中国都是这样一种迫害模式,几乎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他们都说是受到上边的指使。
只是将法轮功学员绑架,还构成不了一个完整的犯罪链条。那么,这个犯罪链条是怎样形成的呢?我们往下看。
看守所犯人:上边让我们这样干,我们就这样干!
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看守所后,接手迫害的是谁呢?又是受谁的指使呢?我们往下看。
石家庄法轮功学员吴素秋,和其他六位法轮功学员,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六日傍晚被绑架到崇文区看守所七号牢房。刚进牢房,还没等歇口气,六个犯人,连晚饭都顾不得吃,就开始毒打她们。从十二月六日下午五点半左右至七日凌晨二点半左右,犯人们对她们七人拳脚相加,狠命地暴打,同时嘴里不约而同地叫嚷着:“我们接的法轮功多了,都是这样收拾她们的!我们就是不要良心了,我们就要减刑!上边让我们这样干,我们就这样干!”
国保队长:这是上面叫这样干的
二零一一年七月四日下午,山东烟台法轮功学员展忠荣讲法轮功真相被恶人构陷,遭开发区福莱派出所绑架,第二天被国保送烟台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七月十一日,展忠荣的儿子和亲友去国保大队要求行政复议和释放母亲,被国保大队长郑岁月无理拒绝,并说:“这是上面叫这样干的,我语音电话也收到了,彩信也收到了,网也看了,有什么用?你上哪告都没有用。”二十号展忠荣被绑架到王村劳教所劳教一年半。
派出所民警也好,国保大队的警察也好,他们绑架人所依据的理由非常简单,就象这个国保大队的大队长说的“这是上面叫这样干”。人虽说被绑架到了看守所或拘留所,但是办案单位却变成了国保大队。国保大队的处理一般有两个方向,要么将人劫持到劳教所非法劳教;要么就是准备材料,走所谓的法律程序,将法轮功学员逮捕、起诉、判刑,最后投入监狱。
检察官:“610”叫咱干的,咱就得干
国保大队将材料送到检察院后,就是检察院执行非法的逮捕和起诉的环节了,那么这些检察官们都是一种什么态度呢?我们看下面的案例。
一九九九年九月中旬,深圳宏达实业有限公司经理李健辉,因征集法轮功学员的签名而被捕。深圳市政府把他的名单上报到广东省和中央610办公室,迫害在一步步升级,深圳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告诉他:你没有罪,但必须判你,是政治需要,是上面需要判你。
检察官在法庭上非法起诉法轮功学员完全听从的就是上面的意见,根本就不依靠法律。例如,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九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610”伙同东海县桃林镇恶警,绑架了山东省临沂市法轮功学员王明香和北京法轮功学员虞培玲。随后连云港市东海县检察院、东海县法院联手对两名法轮功学员百般构陷,进行了三次非法庭审,王明香、虞培玲分别被东海县法院诬判三年和四年。在正义律师的质疑下,非法庭审结束后,东海县检察院的“公诉人”自言:“咱们也拿不出哪条法律,但人家(‘610’)叫咱干的,咱就得干。”
法官:上边让咋办就咋办
检察官按照上面的要求干,法官进行非法审判时又是按照谁的意思办的呢?
二零一三年八月六日,吉林省伊通县法轮功学员王金波的亲属去松原市宁江区法院询问情况,才得知王金波已被秘密非法庭审。亲属质问为什么不通知家属?江区法院法官路平称“没必要”,并拒告之非法庭审日期。家属质问根据哪条法律判王金波?另一法官肆无忌惮地说:“没啥规定,挣共产党的钱,上边让咋办就咋办。”
监狱政委:上面下达了90%“转化率”
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了刑后,就要被投进监狱了。那么监狱又是怎么对待他们的呢?
二零一二年以来,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执行中共所谓“迫害法轮功三年攻坚”最后一年的恶令,对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进行疯狂“转化”迫害。监狱政委常锦福叫嚣:整个监狱要完成上面下达的百分之九十出监“转化率”。并让各监区抽出专门警察负责本监区“转化”迫害,卖力者可提升到副监区长,并有可观的经济奖赏。据说,狱警每“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可得一万元。在监狱邪恶的压力下,在官位与厚利的驱使下,各监区很多狱警都在昧着良心干坏事,对法轮功学员的疯狂迫害达到肆无忌惮的地步。
狱警:上边说了,打死你们白死,有死亡指标
监狱领导如此叫嚣,狱警迫害起法轮功学员来可就不择手段了。
据不完全统计,黑龙江省佳木斯监狱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不少于一百四十名,为了强制他们放弃信仰,采取的迫害手段包括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剥夺睡眠,坐小板凳,关小号,浇凉水,唆使、鼓动、纵容犯人毒打、折磨法轮功学员致残致死;洗脑班、严管队、禁止外界通信,剥夺接见权利等等。迫害初期,就有佳木斯监狱警察说:“上边说了,打死你们白死,有死亡指标。”就是在这样的说辞之下,佳木斯监狱曾在半个月的时间内迫害致死了三位法轮功学员。迫害致死者之一秦月明的遗体至今还在佳木斯监狱的保管之下。
劳教所狱警:没办法是上面叫这样干的
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后,有的是被非法判了刑,这就得走所谓的法律程序,这就是上面我们所列举的走法律程序进行迫害的各个环节。还有一种,就是将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投入劳教所进行迫害。我们看看劳教所的狱警们是一种什么态度?
辽宁大连法轮功学员满春荣在大连教养院迫害期间,曾被犯人悬吊起来,用绳子或床单撕成的布条穿过头上戴的拳击帽,将头固定在笼子顶部,两只胳膊和一条腿被拉平用手铐和绳子死死固定在笼子上,只剩下一条腿悬空。恶犯行凶时,把这条腿向另一侧使劲拉开,使两腿在身体两侧成180度平直,然后松开,再劈再松开,反复进行。
一次,满春荣因炼功被恶警铐在窗上,被电棍电和胶皮棒毒打致昏死过去,两腿从臀部至脚脖子全被打成黑紫色,肉都是硬的。即使这样,恶警不许她卧床休息,强制她坐在小马扎上,她亲耳听到折磨她的狱警隋子强对其他折磨她的狱警说:“是上面叫这样干的。”
犯人:她们叫打,不打不行
监狱也好,劳教所也好,其中的犯人都是警察利用的工具。警察对法轮功学员如此恶毒,被唆使的犯人行起恶来,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山东省平度市金华元种业有限公司会计陈振波,被劫持到山东省第二女子劳教所受到过非人的折磨。有一个因非法传销被劳教的犯人叫刘文蓉,在监管陈振波时,极其的凶残。她要求包夹对陈振波采取饥饿、不许上厕所、不许洗脸、刷牙、洗脚、洗头、洗澡等手段,外加侮辱谩骂,拳打脚踢,逼陈振波“转化”。有一次,刘文蓉拽着陈振波的头往墙上撞,陈振波被撞倒后,又压在她身上打她的头。还有一次,刘文蓉把脚狠狠地踩在躺在厕所地上的陈振波身上,对另一包夹王付琴说:“好好跟我学着点,就是叫你来学习的,人不狠,站不稳。”
警察对打手最大的奖励就是提前解除劳教。这个作恶多端的刘文蓉在释放前抱着陈振波哭着说:“对不起,不是我要打的,她们(警察)叫打,不打不行。你比刚来时老了二十岁。”
洗脑班恶徒:宪法不是法,“610”说的都是法
除了上述的两种迫害方式外,还有一种方式,那就是直接由“610”开办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这样的洗脑班更是连基本的法律程序都没有,就是直接把法轮功学员绑架到一个地方进行摧残,所以又被称为黑监狱。
湖北省“610”对“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有一个公开的规定,就是对全省被绑架进来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转化”,可以不择手段,只要“结果”,并以高额工资、丰厚的奖金和职务升迁诱惑参与迫害者,还邪恶的说:“我们‘610’是超出法律之外的。”
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七日,当年六十五岁的河北省平山县小学教师李寿我,被非法关押到实验中学洗脑班。十月九日上午八点,“610”成员张新刚等七人把李寿我带到一个小屋。张新刚对李寿我说:“别炼法轮功了,有什么好的。”李寿我祥和地说:“法轮功叫我们做好人,我把一身病炼没了,这么好的功法怎么能不炼。”张新刚恶狠狠地说:“你炼法轮功能好病,我们今天就能打的你有了病。”李寿我说:“打人犯法。”张新刚把眼一瞪,脚一跺,一拍胸脯说:“老子是政法大学刚毕业的学生,怎么不知道打人犯法?我们打你,你想去告,我对你说,量你出不了这小屋的门。我们犯法谁敢管,谁能告下?共产党叫我们打,江泽民叫我们打,‘610’叫我们打。现在是‘610’说了算,老子就是‘610’,我真想对你说:宪法不是法,‘610’说的都是法。我再说一遍‘610’说了算。你要是不炼我们立刻用小车把你送回家,你要说炼……”他拿棒子在李寿我面前晃了晃接着说,“用这一陪到底。”李寿我坚定地说:“炼!”李寿我刚说完,七个恶徒一拥而上,用皮棒、木棒从头顶到胸,到背到四肢猛抽乱打。开始李寿我还痛苦地大声吼叫,不久就失去了知觉,像死了一样躺在地上。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剧痛使李寿我睁开了双眼。张新刚见李寿我睁开了眼,说:“老李睡醒了,快叫老李喝喝水吧。”于是他们又用碗里的辣椒使劲摩擦李寿我的眼球,再往眼角里塞一塞。李寿我全身激烈疼痛,肚子像火烧,眼睛像被用刀挖出来一样,接着李寿我再次休克了(这时大约是上午十一点)。当李寿我再醒来时已是下午六、七点了。大约只清醒了十来分钟,李寿我又失去知觉。当再醒也不知是晚上几点。当夜李寿我休克多次。
中共打手的“上边”就是江泽民集团和“610”特务组织
上述每一个迫害环节,人们都可以看出,恶徒们一直声称是上边让他这样干的;有的干脆直言,就是“610”叫他们干的。进行归纳后,我们会发现这样一个规律:犯人说的上边不过就是警察,而警察或警察的领导所说的上边就是“610”。这个“610办公室”就是中共江泽民一伙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是江泽民等元凶为迫害法轮功专门设立的一个凌驾于法律和政府之上的特务机构,类似于文革时期的文革小组、希特勒的盖世太保。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每一个环节无不受到江泽民集团的“610”的操控,在它的操控下,所有的迫害环节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犯罪链条。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长达十六年的迫害,凭借的就是这样一种邪恶的模式。这个模式表明,迫害完全由江泽民集团的“610”操控,被操纵者只是中共的一个工具而已。江泽民一伙元凶和“610”特务组织的恶徒必将受到法律和天理的惩罚,而被其操纵利用的警察和打手也是罪责难逃。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5/1/1499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