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炼前,我是干拆迁工作的,因工作关系,经常有人送钱、送物,自己表面上说不要,心里都特高兴,每次都一件一件的拿出来向丈夫显示,那意思是:你看我多有本事,给家里拿回来这么多东西,我比你能干吧?!
修炼大法后,我知道这样做太危险了,我不仅占了人家的便宜,还增长了贪心、自私自利的心。我想我既然修炼法轮大法了,我就要听师父的话,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于是我把历年收到的钱和物品,累计了一下,算出一个钱数,捐给了一所中学。在以后我在工作中,时时刻刻用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拒收了所有拆迁户送的钱财。
一次,科长孩子的老师委托科长给我送了四千元,想让我给他安排一个好的楼层。我没有因钱而动心,只是按照相关政策给他安排了一套他满意的住房,等他搬完家,一切手续都办妥了,我把钱退了回去。我告诉他们:我是炼法轮功的,是我的师父教我这样做的。他们两口子一个劲儿的谢我。我说你们要谢,就谢谢我师父吧!我只是听了师父的话,做了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情。他俩发自内心的说:法轮功真好!师父真好。
今天回想起这些事把它写出来,就是要告诉世人: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修炼法轮大法的人道德都会得到升华,这个功法对社会百利而无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