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潜女士,四十六岁左右,原广州市购书中心职工。黄女士在国内微博网络上以实名方式连载,揭露中共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残酷迫害,二零一五年二月三日晚上十一点,在海珠区的住宅内遭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这是黄潜第六次被关押迫害。
此次非法庭审,海珠区法院安排了一个小法庭,听审座位一共才十六个。法庭要求旁听的人须提前一天凭身份证办理旁听证,并声称:办理的可以优先进去,我们这边也有很多人听,其他来的人不一定有位置进。
至于家属,开庭前一天,当地居委就打电话给家属:开庭不要去了,在家等结果。
当天上午,法庭周围有很多便衣,还查问民众的身份证,有一位不配合的女士在开庭前就被当场绑架到车上带走了。
面对法庭的非法审问,黄潜认为自己无罪,一直保持不予回答。
北京的张传利律师和广东的刘正清律师为黄潜做了合法辩护,认为黄潜的信仰和行为完全合法。张传利律师指出:公安部在一九九九年后,公布的十四个邪教里面没有法轮功。至于指控黄潜破坏法律实施,公诉人一直没有能指出破坏哪部法律、破坏哪条法律实施,比如你说一个人偷窃,得有证据他偷了什么,如果他没有证据他偷了什么,你说他偷窃显然是不成立的。刘正清律师指出:“法轮功是×教是江泽民说的,江泽民说的不等于法律。”刘律师的辩护遭到法官无理打断,张律师细讲法轮功不是×教时,法官也打断。
辩护律师问黄潜:“有没有想过破坏国家法律的实施?”
黄潜:“没有。”
辩护律师:“有没有强迫过别人信法轮功?”
黄潜:“想学就学,不学就不学,从来不会强迫。”
辩护律师问:“为什么你要学法轮功?”
黄潜:“因为我接触过其他宗教,都没有法轮功正,法轮功是要求按‘真、善、忍’做好人而且还能得到健康,比如在天河看守所时,一个人身体不行了,到医院都说不行了,后来回来仓里,我教她炼了几天功,她就奇迹般的好起来了,还有在现在的海珠区看守所仓里的人都说我是好人,要跟我学法轮功。”
辩护律师:“你在《古拉格回忆录》里写了什么?”
黄潜:“《古拉格回忆录》写的是一九九九年以来我上访,讲真相过程中,被非法关押、拘禁、劳教、判刑,我受到的种种迫害和身体伤害,这都是事实。”
黄潜还当庭指出:在二月三日,警察搜查时没有出示搜查证,是第二天逼郑景贤补签的。
辩护律师指出:所有的证据跟“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根本没有关系,是风马牛不相及的!
公诉人最后认为:“整个国家这么多法轮功的案子都判下来了……建议给判三年半以上七年半以下。”
辩护律师及时指出:“没有条文就不能成为法律,不管多少场都是错案。”
过程中,黄潜一直用手捂腰,并向法官表示腰疼厉害需要休息,法官不耐烦,“你怎么腰疼了,坚持几十分钟把庭审开完不行吗?上午开不完还要改天开,你要休息几分钟啊?”黄潜说:“这是在天河看守所穿针戴镣五十八天造成的腰伤,本来炼功已经好一点的,现在不能炼功又复发了,希望休息十分钟。”法官不耐烦:“五分钟吧,律师顺便看看录像。”
据悉:审理该案的法官邹世发,多年来一直在该地区违法裁判法轮功学员,不思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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