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被动承受迫害

更新: 2016年08月07日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日】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我们成功为同修递交了对被非法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不服的行政复议申请。此过程中,我们整体配合,正念抑制邪恶,善意向公检法及政府人员讲真相

二零一五年十月,同修A因诉江案被县公安局非法拘留十天。出来后,“610”、公安局、派出所十几个人又闯到其家逼同修A去洗脑班。这引起家人的坚决反对,要求来人拿出法律依据,质问犯了哪条法了?十几个警察面面相觑、无言以对。其中一“610”头子拿出手机查找,半天也没找到违反了哪条法律,推托说有依据在办公室,说三天以后再来。十几个人赶紧离开了同修家。

警察走后,同修A的家人想到了大法弟子,希望我们配合,并强调:“你们炼法轮功的不是个整体吗?”常人的话一下点醒了我们:对呀,我们大法弟子就应该是一个整体呀,同修受迫害时,我们必须走出来整体配合。

很快在师尊的安排下,几天时间就从外地来了好几位懂常人法律的同修,其中有做律师的。大家在一起协商交流,如何解体公检法人员背后的邪恶因素,从而让他们明白真相、救度他们。

首先让同修A家属明白警察干扰诉江、迫害法轮功是违法的——我们向两高递交的诉江状信息是谁透露出来的,警察怎么知道的? 这一下增加了家属的信心,当同修的亲人们知道了邪党迫害法轮功是违法的真相后,全都站出来支持上告。

我们让同修家人到公安局要回了行政处罚手续(搜集迫害我们的证据),然后查阅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再根据实际情况,写好行政复议申请。第二天同修B配合A的家人去县政府法制办递交行政复议申请。同修们整体配合在政府办公楼周围发正念。

同修的家人对县政府法制办接待人员说明来意后,对方非常惊讶。家属并强烈要求政府制止警察骚扰同修A。接待人员了解情况后,马上打电话要求警察停止骚扰行为。这样解体了邪恶要将同修A劫持到洗脑班的迫害。

但是接待人员始终不敢接受行政复议。县政府、纪检委、公安局都不敢接收。他们推来推去,又让我们去政法委。我们拒绝去,告诉他们行政处罚决定里面没提到政法委,政法委不是执法机构。最后他们还是拒绝接收。

几天后,同修A和家人及同修B再一次去县政府递交行政复议,我们其他同修配合在外面发正念。接待的人仍不受理,又叫我们上检察院。我们到检察院说明来意后,办事人员接待并做了登记,但他们说检察院只受理刑事案,不受理民事案,应该找公安局法制科。

我们认识到虽然没有接收我们的材料,但是我们每走一步,都是在证实法,已经引起他们的重视和思考。大家很有信心,继续向其它部门投诉。我们到了法制科要求他们公开到家里進行绑架、骚扰人员的信息,依法行使我们公民的权利。法制科几个人弄清了我们的来意,还是不敢答应我们的要求,仍然让我们去政法委。

我们拿着《行政复议法》(第三十四条)再次到县政府,找到负责人,他说:你们这个事不在我们管辖范围之内,此事由政法委管。随后他打电话找“610”,“610”不让他们管。于是我们告诉他,这事跟“610”没关系,如果他不接我们的复议申请,我们只好向上级反应。最后他说:“你们愿意来就天天来,反正我们不收。”

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又在一起交流,应该告诉该负责人不接行政复议申请是违法的,上级的电话、口头指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最后的责任还是要落实到具体负责的人头上。同修家人随后找该负责人,告诉他此利害关系,他还是不敢接收。

在最后决定向上一级公安机关递交行政复议前,我们再次交流:为什么去了这么多部门,递交不了呢?而且每次递交时,开天目的同修能看到另外空间中护法神维护大法的壮观景象。每次在我们递交的路上,天上众神就开始在我们要到达的目地地布阵撒网,每次同修一开始進入邪恶窝点,另外空间一道金光就罩上了邪恶窝点。大家发正念后,整个邪恶窝点空间场全都是天兵天将,各种法器发出各种各样的光芒,射向邪恶窝点,邪恶一扫而光。那怎么还是递交不成呢?

后来我们悟到:不是递交不成,而是利用这种形式,让我们接触更多的人证实法,让更多的人通过这件事知道真相。难怪好多无关的部门一看到我们的到来都不约而同投来敬佩的目光,然后切切私语着什么,至少是知道大法弟子起诉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事;同时也在锤炼大法弟子,让我们成熟起来。

最后我们决定向上一级公安机关递交行政复议。为此我们又联系了当地大法弟子配合,两地同修就同时向公安机关发正念,清除邪恶干扰。在十月二十三日上午,我们去了上一级公安机关,到场的同修们整体配合近距离发正念,清除另外空间的一切邪恶干扰,并请师尊加持,行政复议一定要递交上去。当时接待我们的负责人问明事由、询问了下级机关情况后,明确告诉我们:“下级机关的做法是违法的,我们必须接。”

就这样我们顺利递交了因诉江而被非法拘留的大法弟子对处罚不服的行政复议。

我们两地的同修并没有因递交成功而生欢喜心,而是再一次聚在一起交流,总结我们这一次证实大法所走出的路。同修们通过交流悟到:我们助师正法走到今天,为什么出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行政法规?为什么出现了大批的同修实名控告江鬼?又为什么个别地区出现了大量同修因诉江案被非法拘留迫害?就是让我们利用大法在常人开创的这层法理、现在的这个环境,同修们走出来整体配合讲真相救人。我们应根据法律法规,一项项对照邪恶的迫害,自己要清楚、而且要让执法者明白他们违反哪条法律,会受到什么惩罚。用常人这层法律来衡量迫害者,用法律武器来抑制解体公检法背后控制他们的邪恶因素,救度他们并为我们开创更好的救人环境。

同修们,我们不能再消极被动的承受迫害了,我们要利用各种有利因素,主动向公检法讲清真相,救度更多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