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建华在二零零三年以前,担任山东省泰山干部休养所所长。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他对女法轮功学员马玉莲(本单位主管会计,财物科长)实施了一系列的迫害。
二零零一年九月五日,赵建华亲自带领公安人员把马玉莲从家中绑架到“山东省法制培训中心”(王村)强行“转化”,并且恶狠狠的对她说:我就是叫你去改改脾气。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赵建华勾结其泰安市“610”的酒肉朋友,在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情况下,叫肥城市国保大队把马玉莲抓走,并非法抄了她的家,将家中大法书籍、资料和现金、工资卡、戒指等物品抄走。
肥城恶警给马玉莲戴上手铐、脚镣,当死刑犯审了六天五夜。当时天降大雪,气温零下十几度,他们把马玉莲的外衣扒掉冻她,不让吃饭、不让喝水、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国保大队长张钦来还用极其下流的语言侮辱她。马玉莲被迫害的浑身浮肿、头昏脑胀,脚肿得连鞋和袜子都脱不下来。
马玉莲在肥城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个月后,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晚,被肥城国保人员偷偷摸摸的送回单位。赵建华借此给了马玉莲多项处分:开除党籍、撤销职务、停发工资、解聘会计师职称,一年内不准上班,一年后另行安排,以后不准从事会计工作。而且在马玉莲被非法抓捕的第一个星期,赵建华就停发了她的工资、福利(包括每月十斤鸡蛋),并把她的办公室门都换了锁。
赵建华做贼心虚,怕马玉莲揭发他的腐败和违法犯罪行为,千方百计要把她送进劳教所。赵建华就多次找他泰安市“610”的酒肉朋友,叫肥城国保大队长张钦来以退还马玉莲被抄去的东西为由,把她诱骗带到肥城市粮食局招待所非法拘禁九天,于二零零三年元月十七日,把马玉莲劫持到山东第一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在劳教所里,马玉莲受尽非人折磨,身心受到极大伤害摧残。直到二零零六年元月二十二日,才解教回家。三年多的时间里,她相依为命的女儿见不到唯一的亲人——妈妈,断绝了生活来源,靠亲朋好友接济维持生活;九十多岁的老父亲见不到女儿,天天为她悬心;亲人也都因她遭受迫害而饱受精神折磨。
劣迹斑斑的赵建华在泰山干休所呆不下去的时候,被调到山东省老干部休养二所(济南东郊干休所)任所长。在干休二所,他继续迫害一位王姓法轮功学员,还口口声声的叫嚣:“我在泰山(干休所)时,就亲手送进去一个(法轮功学员)。”
赵建华在邪党体制内谙熟升迁规则,他投机钻营、挖空心思,最终当上了山东省老干部活动中心主任。可是好景不长,于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他酒后回家欲开楼梯门时,猝死门边,其费尽心机追求的一切顿成泡影,给自己罪恶的一生带来可悲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