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善之心化飞鸿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五日】

  • 那时刻到来时,你怎么办?!

  • 请关注发生在吉林市持续两年多的严重迫害事件

  • 与罪恶的江泽民切割 为自己选择光明的未来

  • 给保定官员、公检法及“610”人员的劝善信

  • 一念之间就是你生命的抉择

  • 那时刻到来时,你怎么办?!

    ——给公检法司人员的一封信

    政法委、610、检察官、法官及公安警察们:

    在今天这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在善恶有报正在兑现的时候,大劫就在眼前。历史证明,在大难中留下来的人,一定是良知尚存的人;被淘汰、销毁的人没有一个人是冤枉的。一旦真正大难临头的时候,你和你家人的平安就是我们的期盼。为此,特告诉你大难自救的几句真言。

    中共迫害法轮功已经整整持续16年了。这些年当中,想必你们接触了无数法轮功学员。你们扪心自问,这些被抓、被关甚至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他(她)们哪一个是吃喝嫖赌、坑蒙拐骗、杀人放火以致给社会和国家带来危害的人呢?没有,一个都没有。相反,他(她)们都是用‘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处处为别人着想的好人。法轮功学员传播真相,是行使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印刷自由,出版结社自由),是受中国法律保护的。法轮功学员传播真相是救人于水火之中,是行大善之举。历史已经给我们留下过沉痛的教训——两千多年前古罗马帝国皇帝尼禄造谣说基督徒杀小孩、喝小孩血、奸淫妇女;尼禄自己派人放火烧城说是基督徒干的。然后对基督徒大开杀戒,在基督徒被杀害时,被蒙骗的人们欢呼雀跃。结果天降四次大瘟疫,大多数不明真相的人们都在瘟疫中失去了生命,强大的古罗马帝国也因为迫害正信而被上天灭掉了。这一幕与今天中共迫害法轮功是多么的极其相似。

    中国有句古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没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从2012年王立军闯美领馆开始,这场恶报象暴风骤雨般倾泻而下:王立军、薄熙来、李东生、苏荣、徐才厚、周永康等等等等,上百名政治局常委级、部级高官以及以下各级官员纷纷落马,让人震惊得目瞪口呆!这么大批、这么高级别的大员一个接一个的倒下,到底为了什么?表面说是贪腐,其实,众所周知,中共体制下的官员,从上到下已经无官不贪、无官不腐了,为什么倒下的几乎都是江泽民一伙的呢?

    真实原因,就是他们都紧跟江泽民卖力迫害法轮功,甚至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贩卖,从而遭到了上天的惩罚,也就是报应到了!不止他们,这些年,那些迫害法轮功学员,罪大恶极的政法委、610及公、检、法、司已有多少人为自己的恶行买单甚至殃及了家人的生命,这些想必你们更心里有数。上天也用藏字石、婆罗花等异象一再告知人们:法轮大法是救人的佛法,而迫害大法的中共必遭天谴。

    身为政法官员、警察,你们一定都知道,这场迫害就是江泽民出于个人极端狭隘和妒嫉,利用手中权力一手造成的。对手无寸铁、修心重德的善良百姓极尽残酷的迫害,而且旷日持久;用“天安门自焚”等一系列编造的谎言欺骗和毒害全中国乃至全世界人民,这本身就是极其邪恶和极其愚蠢的。现在已是天象大明,全世界都知道大法好,都在声讨和谴责中国大陆迫害法轮功的罪行。如今,中国广大民众也已纷纷觉醒,有两亿一千七百多万人声明退出中共组织,不再与邪恶为伍,不再接受邪党的欺骗。也有好多过去参与过迫害法轮功的政法委官员、610、公安警察等明白了真相,不再参与迫害,甚至开始保护法轮功学员。

    目前,全国起诉江泽民的大潮一浪高过一浪,截至10月已经超过19万人递出了诉状。街头巷尾百姓都在痛骂江泽民,历数其迫害信仰者、出卖国土、淫荡等等对人民犯下的罪行。全球公审江泽民的一天很快就将到来!

    许多地方人们包括警察对起诉江泽民的壮举都“乐见其成”。可是,你们中的许多人还看不清形势,还再执行着江泽民流氓集团的政策,想方设法的去迫害这些无私无我的好人,无论从哪一个角度,你们都得扪心自问,都得惊醒了啊!真得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考虑了,别稀里糊涂地做了江泽民的替罪羊!

    当然,你可能说我们只是执行上级的命令,但是你们想过吗?到将来清算的那一天,哪个“上级”出来替你扛?即便是今天下令的省委书记,做事也得符合天道,否则,也必是在劫难逃。迫害法轮功下马的省委书记还少吗?无论是谁,只要你参与了迫害法轮功(佛法),那就都得偿还,这是天理。从人理上讲,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纽伦堡大审判时,当官的说只是制定了政策,没亲手杀人;而下边说,我是执行上级命令,都想为自己开脱。可国际法庭认为:参与的都有罪!所以,谁也别想推卸责任,都得伏法。连集中营里医院的护士都未能幸免。从中国的国情讲,《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已明确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政法委还出台了案件终身负责制,这些是给谁量身制定的呢?

    法轮功学员在自身被迫害的情况下,冒着生命危险向世人讲真相,不是为了推翻共产党(共产党亡那是天意),也不是为了自己,只是真心为了那些被谎言蒙蔽的好人、为那些无辜受欺骗的世人,在不久的将来天灭中共的人类大劫难中能够平安、得救,这其中包括你们警察与家人。相信你们都有头脑,在当今社会,除了法轮功,现在还有谁肯冒这么大的风险去管别人呢?这不是在做着最大的善事吗?

    法轮功学员起诉江泽民,我们没有起诉直接参与迫害的政法委610官员和公检法司人员,我们知道是江泽民对法轮功的灭绝政策裹挟了你们,我们把你们视作是被蒙蔽的受害者和见证人。我们把十六年来身体受到的折磨以及精神上遭到的种种不公都用善心化解,我们不仇恨、不报复,只希望大灾难来时,能解脱你。但是,如果这样你们还不明白,还在助纣为虐的一味作恶,那么,人在做天在看,不是总有机会留给你啊,人不治天治。那时刻到来时,你怎么办?!

    今天能活在世上的人都是与大法有着大缘份的人。我们多么希望通过你们辛勤的工作能保这一方人民的平安,也多希望你们与你们的家人都能幸福安康啊!所以今天我们发自肺腑的告诉你们这些,请在法轮功的问题上闪开身子,如果以前迫害过法轮功就赶紧想办法赎罪,保护法轮功学员,传播真相可赎罪。“上级”不是你的天,老天爷才是保你命的苍天!三思再三思!!

    善待大法一念,天赐幸福平安!

    最后,衷心的希望你们都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关心你的法轮功学员
    2015年10月31日


    请关注发生在吉林市持续两年多的严重迫害事件

    各位领导、司法人员、相关办案人:

    我们是吉林省的普通公民,我们一直关注着省内的一桩司法事件,此事件已持续两年,属于彻头彻尾的冤案、错案。鉴于此案关系重大,性质极为恶劣,为彰显正义,尽早结束对案件当事人的无辜迫害,我们必须将此案呈于诸位直接或间接相关者,或工作中牵涉此类性质问题的各位面前。

    在这桩司法事件中,被冤屈的当事人受到了诸多恶性伤害、虐待和欺骗。当事人家属及十余名律师也为停止司法不公付出了极多的努力,然而因为当地公安局、看守所、检察院、法院之间相互包庇,相互勾结,用尽流氓手段,几乎切断了正当的依法公正处理这组案件的所有可能!

    但正义永远不会无路可行。我们向各级领导、社会各相关部门、相关人士发出这封抗议信,就将是抵制司法不公召唤正义的第一步。我们相信:正义的呼声不会被消音,它终有一天会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唤起共鸣;正义的力量必将集结成强大的洪势,最终荡涤尽所有的丑恶与野蛮。

    我们声明,虽然我们知道此案每一司法程序中的每位具体办案人的名字,以及每个人的具体枉法行为的细节,但我们仍然愿意对其中的每一个人抱持尽可能的善意。因此我们本着对事不对人的原则,在此信中会隐去具体办案人的名字。必须说清楚的是,这样做不是在交易,不是在功利性的示好,以求得办案者的手下留情;这样做是因为我们希望能把各位从自上压下来的恶劣的司法环境中剥离出来,希望你们还能用心底还存留着的良知来评判事实,来处理案件,来决定自己的人生,来给自己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吉林省吉林市2013年10月中旬集中抓捕了数十名法轮功修炼者,大部分人被押至所谓“洗脑班”,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遭受虐待与精神控制,其中王海田因遭受严重酷刑,被迫害40余天后放回家,身体状况每况愈下50多天后在痛苦中离世。根据本人记述遭受酷刑的经历及火化后骨灰的异样,家人怀疑其在“洗脑班”中极可能被人恶意注射有毒物质。

    “洗脑班”是当代中国的“集中营”,它完全不受法律的限制,在现代文明之外犯下无数骇人听闻的罪恶,有关这些罪恶,将有另文披露。除送至“洗脑班”的人员外,朱玉军、邓晓波、王振广、马驰、孟繁义、孙长盛、李德全、李德祥、车平平(曾多次绝食抗议)、张伟等十人一直被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他们仅仅是因为坚持自己的信仰而受到了刑事起诉。

    2015年9月7日凌晨5点,吉林市船营区法院在有意隐瞒家属与律师的情况下,对朱玉军、车平平、马驰三人进行了违法的秘密庭审,至今没有宣判。

    对这十名法轮功学员从抓捕到审判的整个司法过程,存在有无数的违法、枉法情节,这里只能概括整理记述如下:

    1.权大于法,以权代法。这是吉林市数十名法轮功修炼者突遭抓捕,其中十名面临刑事起诉事件之所以违法的核心问题所在。据悉,2013年10月的全市统一抓捕行动,是在吉林市委书记张晓霈、吉林市“610”主任白岩、张鹏的直接指示、指挥下进行的。此后的洗脑强制“转化”、审讯、起诉、审判的所有司法环节,也都直接接受来自他们的操控与授意。勿庸置疑,这种作法是政治对法律的严重僭越。2015年1月,当当事人王振广的律师到吉林市船营区检察院投诉船营区法院违法时,检察院的接待者竟然对律师直言不讳:“现在就是权大于法”!我们认为,正是张晓霈、白岩等政府官员权力滥用、以权代法的行径,直接造成了吉林市数十人被迫害的冤案!直接造成了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执法时严重违法的司法乱象!

    2.公安部门在抓捕、刑侦过程中普遍存在严重的野蛮执法、暴力执法、违背程序执法的违法行为,审讯过程中则大量存在酷刑虐待的违法行为。典型的如:伪造证据,强制王振广在与己无关的所谓“证据”前拍照,并指使当地社区人员冒充举报人;当事人邓晓波在所谓的“提外审”时,受到严重虐待与酷刑折磨。

    3.看守所严重违法虐待当事人。具体事实包括:强制当事人进行超高强度、高毒性(无任何防护接触重金属)的无偿劳动;蛮横阻止律师与家属会见当事人;辱骂、酷刑虐待当事人,强制剥夺当事人的信仰自由,禁止当事人从事信仰活动;对绝食抗议的当事人进行野蛮鼻饲灌食,其实质则是严重违法的身体摧残;因当事人拒绝精神控制,看守所唆使或纵容在押人员殴打当事人;用威胁、欺骗等手段妄图让当事人更换律师或屈服,比如孙长盛的律师被看守所剥夺正当会见当事人的权利,并被看守所人员告知:孙长盛既决定辞退律师,又不出具辞退手续;再比如:看守所所长欺骗当事人说新政策要求“必须解聘外地律师”,并恐吓当事人:“看守所有五个死亡名额”。

    4.法院视法律如儿戏,全程严重违法办案。具体事实包括:严重超审限关押,并不出具“延期审理决定书”,超期后对律师依法提出的“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申请完全置之不理;违反《律师法》“执业不受地域限制”的规定,胡说什么不接待外地律师,无耻抵赖拒不承认当事人与律师的委托关系;扯皮、撒谎、推诿、侮辱、恐吓、直至驱赶,毫无廉耻的剥夺律师正当的阅卷权;耍手段威逼、诱骗当事人解除与律师的委托关系,把法律当成自己交易的筹码,欺骗当事人及家属说什么退掉外地律师可少判几年,否则就重判,甚至“无限期关押”;违反开庭程序,有意向家属与律师隐瞒开庭时间,违法开庭审理,甚至事后也拒不承认开庭事实。

    特别典型的违法枉法行为及语录摘记如下:

    ◆2013年12月,吉林市昌邑区法院某庭长对代理律师说:“我口头告知你:上级有规定,不允许聘请外地律师!你有话语权,你可以到中院、到政法委去控告,我不会给你提供任何文件。”

    ◆2014年2月,代理律师将委托函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给吉林市船营区办案法官,函件被退回,理由是“查无此人”。

    ◆2014年8月。法官:“车平平把律师辞退了,文件在我这里。”家属:“那你给我看看。”法官:“我没必要给你看,我挺忙的。” 家属:“你说车平平挺好的,我又没看见,我们请的律师,你们也不让会见?说辞退律师,也不给我们看文件,为什么?”法官:“你要这么说,我没啥跟你说了。……你听不懂人话,不跟你说了,象你这样的人,就得枪毙。”

    ◆孙长盛的家属向船营区办案法官递交《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要求依《刑事诉讼法》对已超审限关押的孙长盛释放回家。得到法官强硬答复:“超审限是由法院说了算,你们说了不算。”

    此外不止一位办案法官多次对多名律师讲过下面这样的话:“不允许聘请外地律师”,“不接待,没时间”,“我一定得接待你吗?”“接收你的手续需要上边批。”这些话暴露出这些法官要么是彻底的法盲,要么就是明知枉法,却依然厚颜无耻地耍流氓。

    5.检察院也同样完全沦为领导意志的工具,对案件毫无法律人的责任意识,对律师与家属推诿、撒谎、打“太极”,典型的司法不作为。为推脱责任,当事人刚刚请到律师不久,刚到昌邑区检察院没几天的案卷就被迅速移交给昌邑区法院,致使律师无法在检察院的审查程序中调阅案卷;孙长盛、朱玉军、马驰、孟繁义、王振广五人的案子初到船营区法院时,为追求政绩,夸大所谓“犯罪”程度,是以团伙性质归为一案的,但当得知当事人聘请多名律师做无罪辩护后,法院旋即将案卷退回检察院,由船营区检察院将卷宗拆开,再返回法院,此种作法显然是为回避六名律师集体辩护给他们造成的压力,如此不严肃的对待案件,已构成枉法;与法院一样,检察院的办案人也无视法纪,给当事人施压要求撤换律师;对律师向检察院递交的昌邑区法院、船营区法院违法办案的投诉置之不理、不予答复。当律师质问给检察院的投诉为什么没有答复时,吉林市检察院的接待人员竟然回答:“特殊案件,吉林市就这么规定的,我凭什么给你书面答复?”

    6.在对车平平、孙长盛等十人的办案过程中,公、检、法机关的所作所为是明显的执法黑社会化,办案人表现出的普遍冷漠与残酷令人齿冷心寒。当事人在看守所中被拘押,这种拘押的意义已经由法律层面的限制自由等待案情调查、等待庭审宣判,变成了黑社会化的威胁、滥用暴力、强制屈服,在押人员简直成了要挟人屈从于邪恶的人质!

    2014年1月,李德全家属到昌邑区公安分局反映情况,家属认为炼法轮功不能构成被抓的理由,得到的答复是:“你在这里讲法轮功就可以抓你。”家属再要理论,却被警察勒住脖子拖出房门,接着受到野蛮殴打,还有警察全程录相。虽然这情境发生在公安局大楼内,但这些作为绝不能称为警察执法,只能叫做匪徒行凶!

    2014年9月,车平平的律师与家属去船营区法院、船营区政法委要求法院依法办案,都找不到人,却遭到不明身份者毫不隐晦的监视、录相和跟踪。无法理解法院这样庄重威严的执法部门,为什么要沦落到使用下三滥的特务手法对律师和家属实施毫无用处的骚扰与恐吓的地步!

    车平平在看守所绝食抗议对自己的虐待,被强制每日鼻饲灌食两次,食道被划破,拔出管子时带着鲜血,一位警察竟然可以笑称“这是番茄酱”!2013年12月,车平平绝食绝水六十多天后,身体极度虚弱,生命垂危,仍多次遭到野蛮灌食,律师与家属提醒他们不要再让车平平成为第二个王建国(王建国,法轮功修炼者,2006年在吉林市看守所遭酷刑虐待,被押40天后被强制灌浓盐水致死,年仅32岁。)接待警察面露不屑的说:“王建国死了我们也没事。”看守所竟然有如此视生命如草芥的警察,我们完全有理由怀疑当事人在押期间会遭受严重的不公对待!

    以上所述,句句属实。这些事实让我们认识到,朱玉军、邓晓波、车平平、孙长盛等十名法轮功学员的案子,要想在吉林市通过法律渠道得到公正的解决真比登天还要难!

    这组案子,为什么不能正常按法律程序办理?为什么不仅无视法律,甚至突破人伦道德的底线流氓式执法?为什么就那么怕律师介入案子,甚至怕到举止失态、胡言乱语、神智错乱?合理的解释只有一个:那就是这组案件从头至尾都是违法的,根本经不起法律的检验!

    不妨现在就摆明了谈,几乎所有在此组案件中的公、检、法、司的办案人,他们的行为与言辞,都在赤裸裸的表达他们的认识:涉法轮功案件就得另眼看待,涉法轮功案件就可以不按常理出牌!就可以不讲法律!

    1999年,仅仅因为江泽民个人权欲膨胀、量小善妒,使其如中邪魔、怙恶不悛、不计利害、不计后果、扬恶抑善、大开杀戒。致使为数众多的法轮功修炼人群,这些追求真、善、忍美好精神信仰、祛病健身的松散人群,这些对社会从没有一点破坏性的社会各阶层的普通人,一下子成了整个中国社会的敌人。法律,沦为极重要的一项打击迫害法轮功的工具。而鉴于根本没有任何一条涉及法轮功的处罚条款,有劳教制度时,这种不经过检察院、法院正当司法程序而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处罚方式,就成为制裁法轮功修炼者的主要手段;劳教被废除后,所有以“邪教”之名对法轮功炼习者的刑事处罚则是完全没有法律依据的错误判决,因为根本没有法条将法轮功定性为“邪教”。

    十多年过去了,对法轮功的歧视与迫害似乎已经成为很多中国人见怪不怪的常态。但是人们却难以意识到,对于法轮功不公对待的同时,却是在整个中国社会释放出了奸狡、虚伪、怯懦、冷漠、恶毒、暴虐……种种人性中的丑恶。法律是打压法轮功的急先锋,因此中国法律界的堕落与败坏也尤其严重。近十几年来,中国的司法环境每况愈下,暴力执法、刑讯逼供、剥夺辩护权、任意量刑、司法腐败……这种种严重践踏法律正义精神的行为,不难发现其最开始都是给法轮功修炼者们使用的那一套,而现在,它们已经漫延成为某些人借用法律欺凌弱者、谋财害命、打击异己的一个普遍模式!

    这样发展下去是非常可怕的。其实这种可怕的后果已经在逐渐显露。那些放弃良知、靠迫害良善制造政绩以图把持权力的人,那些屈服于威权的人,还有那些只图眼前利益、依附权贵、甘为权贵鹰犬的人,你们怎么不想一想:覆巢之下,焉有完卵?你们为了眼前暂时的享乐、暂时的风光,却捣毁了整个社会赖以维系的价值根基。当社会因为你们的不义与冷漠而崩溃了的时候,你不仅会丧失所有的名利,更恐怕会因为自己曾经的所作所为而面临历史的审判!

    其实,报应已经开始:那些靠压榨别人的血和汗,靠投权势所好、疯狂迫害无辜以捞取政治资本的人,曾经多么不可一世,结局怎么样:不过是名利丧尽的一枚阶下囚,受着千万世人的唾骂。

    社会还没有崩溃,是因为还有那样一些人,他们坚守正义,不畏强权,他们坚持法律的正义精神,他们在最困难的逆境中依然坚持自己的信仰和做人的操守。在上述这组案件中,十四名来自北京、重庆、山东、湖北等地的律师们不畏辛苦数次往返,遭遇无数冷遇白眼,却始终不懈依法力争自己的辩护权,尽力为当事人争取正当权益,这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才是维护法律正义的中坚力量;那些在囹圄中饱受不公对待的当事人,他们顶着巨大的压力与痛苦坚守自己的精神信仰,甚至还在找机会奉劝那些伤害者不要再做害人害己的事,此中之大善与悲悯令人动容;还有那些营救者们的努力,他们冒着巨大的风险,通过电话、信件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的向办案者们发出规劝与告诫,办案人们,请卸下邪恶套在你们身上的铠甲,请不要再把那些劝告当成玩笑,不要一次次推开那些送到你面前,送进你耳中的真诚与善意。他们劝告你们,是因为他们仍抱有挽回你的良知的希望,可是你们却因为短视和怯懦而放纵自己犯罪!

    办案人们,作为堂堂的政府公务员、执法人员,为什么要把自己体面的工作形象搞得象黑社会地痞无赖一样呢?你们真的甘心这样做吗?

    你们通常的推脱之辞是:整个环境就是这样的,很多事情我们也没办法。真的没办法吗?请你们看看这组案子中的当事人、辩护人、营救者们,他们为了这个社会的公正,为了人性的向善,付出巨大的代价而在所不惜。你可以不必像他们一样,但至少你不能成为他们的敌人。你要知道,他们努力争取的,其中也包括着你的尊严与权益!

    这组案子并没有像某些领导想的那样速战速决,因为正义力量的各种努力,使它拖延了两年,现在仍处在一种僵持状态。从积极方面看,对于办案人员来说,这种僵持预示着一种可能,一个机会。一个自我拯救的机会。你需要拿出勇气,让法律摆脱权势的操控,你是执法者,本就该堂堂正正维护法律的尊严。无论是哪个程序的司法错误,现在都有改正的机会:法院可以撤案,或者充分尊重当事人与辩护律师,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开庭审理;基于此前的办理是毫不严肃的走过场,检察院应当向法院提出撤销公诉,重新核实所有卷宗证据,同时应当认真受理律师向检察院控申科提出的多次投诉与控告;公安部门应当向检察院提出撤诉申请;看守所应当对车平平、朱玉军等身体状况很差的在押人员予以很好的照顾治疗,并执行保外就医。我们认为,这些建议都是最基本的改正前期自己执法错误的办法。

    同时,与此案类似的案件还包括:

    ◆吉林省磐石市金国兰、金国琴姐妹的案件。2013年12月,金国兰、金国琴被抓,代理律师却被法院拒之于大门之外,EMS邮递律师委托函,被无理退回。2015年8月,法院在不通知律师的情况下违法开庭,并扬言:“你们请的律师来了我们就抓。”一审判金国兰四-五年,金国琴五-六年。

    ◆吉林省长春市王淑艳、刘香阁案。2014年10月,二人先后被抓捕。2015年1月,案件移交法院,5月,法院通知家属即将开庭,但只许2人旁听,并需开具不修炼法轮功的证明。因为律师没有不炼法轮功的证明,因此开庭不通知律师。当家属质问此举不合法时,法官回答“有内部规定”。律师针对不许律师上庭一事投诉到检察院,检察院则回复“此事已交给610处理,他们管不了。”2015年8月法院二次开庭,法官依然无理由拒收律师函。

    ◆吉林省长春市付燕飞案。付燕飞今年3月15日被抓捕,律师到区法院要求阅卷,被办案法官拒绝,理由则是“吉林省就这么规定的”。

    ◆吉林省为什么会成为如此嚣张的法外之地?无论是谁,有什么样的权力,制造了这种无法无天的邪恶,都是在严重的犯罪。我们不会任这种罪恶无休止的延续,我们一定会对这些不义之事追踪到底。我们会一直秉承善意,也会持续曝光丑恶,直至人心归正、天下清明的那一天。

    读到此信的各位,尚有良知者,请拿出勇气来,不要再被这种邪恶裹挟。因为行公义之事,不仅是在帮助别人,更是在挽救自己。

    最后,衷心请各位珍重!


    与罪恶的江泽民切割 为自己选择光明的未来

    -给云南省各地政府机构、公检法系统及610人员的公开信

    从2015年8月以来,云南省各地州有很多法轮功学员因依法控告发动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递交了控告一事,陆续被骚扰。有的法轮功学员被单位叫去“谈话”,说明是 “610”办要求谈话的,要求放弃“诉江”。有的单位威胁诉江的法轮功学员: “你这样做是想把自己的退休工资搞没了”等。有的威胁诉江的法轮功学员家属。有的地方是社区和居委会到法轮功学员家骚扰。有的地方由国保、国安、“六一零”办、派出所、及当地社区或村委会等人员一齐到法轮功学员家非法抄家,罚款,强迫法轮功学员写所谓‘保证书’等等,这一切都是要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起诉江泽民。

    在退党大潮、诉江大潮波澜壮阔席卷全球,势不可挡的今天,在当今执政者对江氏集团“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浪潮中,江泽民和他的帮凶爪牙们早已惶惶不可终日,谁还那么糊涂啊!还在给江氏集团当枪使?!

    那些强行逼迫法轮功学员“撤诉”的行为,能够阻挡得了江泽民被起诉、被法办的那一天到来吗?真的不能。

    同在一片彩云蓝天之下,这块热土共同哺育了我们,我们有着很大的缘份,在这历史的关键时刻,我们不愿看见你们中的很多人至今还在被中共江氏集团蒙蔽和利用,做着害人害己的事,最终落得悲惨的下场。所以我们今天给你写来这封信,告诉你很多事情的真相,这也是维护你的知情权,静心看一看,一定有收获,了解了真相后才能清醒,为自己的未来着想,不给即将受到清算的中共和江氏集团当陪葬。

    一、我们为什么要起诉江泽民

    江泽民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于1999年7月20日未经中共中央其他常委同意擅自发动了对修炼‘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毫无人性的残酷迫害,至今已有十六年,经海外明慧网不完全统计,被迫害致死的已有3888人(由于网络封锁实际人数不止这些),还有众多的法轮功学员被活摘器官,此事已被国际社会广泛知晓,十六年中,被迫害妻离子散的法轮功学员家庭更是以千万计,江泽民制造了无数冤案。

    2015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关于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法院受理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该《意见》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可是现在却有人说“法轮功(学员)诬告江泽民”。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那么多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被枉法判刑,无数事实和案例就摆在世人面前,我们在诉状中列出的都是十六年来,自己亲身经历的精神和肉体受到的残酷折磨,怎么能说是诬告呢?因为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违背天理、国法、公道、人心,我们才要告它。我们在起诉江泽民时,没有起诉直接参与迫害的各级政府官员和公检法司人员,我们知道是江泽民对法轮功的灭绝政策裹挟了他们,我们把他们也视作是被蒙蔽的受害者和见证人。法轮功学员直接起诉江泽民,终止这场迫害,是对所有被动参与迫害者的解脱,而法轮功学员起诉江泽民的过程,也是给很多参与迫害者一个赎罪的机会,只要你对这件事本身不阻挠、不破坏就是在赎罪。

    目前,全国起诉江泽民的大潮一浪高过一浪,截至10月20日已经超过19万人递出了诉状。街头巷尾百姓都在痛骂江泽民,历数其迫害信仰者、出卖国土、贪腐荒淫等等罪恶和丑行。全球公审江泽民的一天很快就将到来!许多地方人们包括警察甚至中共高层不少人对起诉江泽民的壮举都“乐见其成”。可是,你们中的许多人还看不清形势,还在执行着江泽民流氓集团的政策,无论从哪一个角度,你们都得扪心自问,都得惊醒了啊!真得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考虑了,别稀里糊涂地做了江泽民的替罪羊!一定要与罪恶的江泽民切割,为自己选择一个光明的未来啊!

    二、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完全违法

    从普世的概念简单地讲,让人明目张胆或心存侥幸行邪作恶,让人成为坏人的一定是邪教;法轮功叫人首先做一个好人,信仰‘真善忍’理念、修心向善,成为更好的人,身心健康,已经得到社会的公认。

    “邪教”之说,出自于1999年10月25日江泽民接受法国《费加罗报》记者的访谈,随后《人民日报》跟风发表评论员文章。然而个人讲话和媒体报导均不是法律。

    中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学炼法轮功及宣传法轮功违法,也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认定法轮功是“邪教”。自1999年10月至今,被公检法作为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行为定性、定罪、量刑的借口有:《公安部通告》、《民政部通告》、《司法解释》及《司法解释》(二)。

    而这两个《通告》和两个《司法解释》均没有通过人大立法机构确定,都是行政文件,依据这种行政文件再赋予法律权力,这本身就是违法。1999年10月30日,全国人大为了迎合当时的政治形势,匆忙补充了这一决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此《决定》与中国宪法第36条相违背而无效,不能适用。此外,该《决定》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过法轮功三个字,“法无明文不定罪”是基本的法制原则。迫害开始后的2000年,公安部颁布《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该文件共认定“邪教”组织14种,没有法轮功。

    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规范,惩恶扬善是国家法律的本质。法轮功学员修心向善做好人,正是在维护国家法律。从法律上说,法轮功在中国一直是合法的。而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则完全是违法的。

    三、中共江氏集团镇压法轮功的借口都是谎言,也是愚弄各级政府人员的伎俩

    一直以来,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都是建立在谎言基础上的,对外欺骗,对内愚弄,特别是在政府机构内部,更是长期封闭似的洗脑,给各级政府人员灌输了大量“精致”的谎言,让你们中的很多人当真以为法轮功是“×教”,一说到法轮功,很多人脑子中装的都是“围攻中南海”、杀人、自焚等中共江氏集团“精心”编排的谎言,心中对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充满了无由的仇恨。在这场迫害运动中,江泽民实施了德国法西斯的“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成了真理”的做法,为了打压而制造诸多谎言,在此仅列举两例。

    将“四二五”和平上访侮蔑为围攻中南海。

    事实是最好的广告,由于法轮功给百姓带来的身心健康、道德高尚的事实,使修炼人数如滚雪球一样增长。当时的政法委书记罗干为捞取政治资本,迎合江泽民对法轮功受尊敬的嫉妒,派警察到法轮功炼功点卧底找证据想罗织罪名,可反馈的消息都是无任何问题。

    罗干的连襟伪科学家何祚庥,便写诬陷法轮功的文章登载。说真话、办真事的法轮功学员和平去说明真相,天津警察无理抓人,当学员要求放人时,天津说公安部介入了此事,要解决问题得去北京。于是万名法轮功学员去中南海附近的国家信访办上访。没有阻塞交通,没有秩序混乱,只是在人行道上排着大长队,有的看书、有的炼功,没有口号,没有标语,静静的在路边等待。当时的总理出来找了几个代表进中南海了解情况,法轮功代表提了三个条件:一是释放天津被抓的45名学员;二是允许出版《转法轮》;三是给法轮功学员一个合法的炼功环境。当时的总理开明的解决了问题,学员们静悄悄的离去。

    由此看来,法轮功学员没有一点点自己人权信仰之外的要求,与政治毫不沾边。秩序井然、心态祥和,连警察丢在地上的烟头都捡走。法轮功学员要求自己在哪里都要为别人着想,怎么会围攻谁呢,全国学炼的有一亿人,只是知道此事的极少部份学员去了,而且目的只是希望能正常的炼功。

    被称为“世纪谎言”的“天安门自焚”案。

    2001年8月14日,国际教育发展组织(IED)在联合国会议上,就所谓“天安门自焚”事件,强烈谴责中共的“国家恐怖主义”行为,并发表声明说:“自焚事件”的录像分析表明,整个事件是“政府一手导演的”。中国代表团面对国际上的谴责没有一句辩词。该声明已被联合国备案。

    二零零二年一月,海外新唐人电视台制作的影片《伪火》获美国第五十一届哥伦布国际电影电视节荣誉奖。《伪火》把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播出的所谓“天安门自焚”的录像以慢镜头重新播出。

    录像慢放镜头中你可以清楚的看到:1、女孩的母亲是在点火现场被身后穿军大衣的人用不明器物打死的。2、而那个小女孩在做了喉管手术后竟然还能底气十足的接受记者采访并唱出一支歌来。3、自焚应是突发事件,然而从未见背着灭火器巡逻的天安门警察竟在事件发生的几乎同时拿着灭火器、灭火毯出现在事发现场。4、那个叫王进东的“自焚者”在熊熊烈火烧过后,头发整齐的背在脑后,其自称装汽油的雪碧饮料塑料瓶放在两腿间没有一点损坏。5、所有严重大面积烧伤的所谓“自焚者”身上裹满了纱布,这严重违反医学常识,记者到无菌要求非常严格的烧伤病房采访,竟连最基本的卫生防护都没有:不戴口罩,不穿白大褂等……这些明显的大漏洞,告诉了我们什么呢?

    中共在历次政治运动中都是通过它控制的媒体对它要迫害的对象进行一言堂的批斗,同时伪造各种假证,煽动民众的仇恨情绪,为大打出手制造借口。想一想,天安门自焚伪案都做的出来,那其它诸如“杀人”啦,各种栽赃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呢。

    四、真诚的劝诫

    中共迫害法轮功已经整整持续16年了。这些年当中,也许你们也接触过法轮功学员。你们扪心自问,你们所认识的本地这些法轮功学员,他(她)们哪一个是吃喝嫖赌、坑蒙拐骗、杀人放火以致给社会和国家带来危害的人呢?没有,一个都没有。相反,他(她)们都是用‘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处处为别人着想的好人。直到今天为止,中国现行法律中没有一条法律将法轮功定为邪教组织。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法轮功学员的信仰活动完全是合法的!因此,所有的迫害行为都是违法的,是犯罪行为!

    尽管江泽民集团导演“天安门自焚”、“精神病杀人”等闹剧栽赃法轮功、煽动民众仇恨、不断升级迫害,法轮功学员仍然坚持和平、理性地讲述真相,在逆境中坚守对“真善忍”的信仰,做道德高尚的好人。目前中共控制的公、检、法系统把《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套在法轮功学员身上,是完全错误的,是执法犯法。法轮功学员没有破坏任何一个法律的实施。

    当然,你可能说我们只是执行上级的命令,但是你们想过吗?到将来清算的那一天,哪个“上级”出来替你扛?即便是今天下令的不管是谁,做事也得符合天道,否则,也必是在劫难逃。迫害法轮功下马的政府官员还少吗?无论是谁,只要你参与了迫害法轮功(佛法),那就都得偿还,这是天理。从人理上讲,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纽伦堡大审判时,纳粹德国中当官的说只是制定了政策,没亲手杀人;而下边说,我是执行上级命令,都想为自己开脱。可国际法庭认为:参与的都有罪!所以,谁也别想推卸责任,都得伏法。纳粹战犯很多被送上绞刑架,连犯下罪行的纳粹集中营里医院的护士都未能幸免。

    从中国的国情讲,《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已明确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政法委还出台了案件终身负责制,这些是给谁量身制定的呢?从法律上讲,镇压法轮功根本就是非法的,直接就是一场政治打压运动。当历史走过这一页后,当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都要受到处理的时候,“上级”会为你承担责任吗?文革过后对“三种人”处理时,谁为他们承担责任了?文革后北京公安局局长刘传新的自杀就是很好的说明,他执行了上面的命令,而到头来谁也不会保他。当江泽民及其帮凶被法办时,谁会保你?你又会如何为自己辩护呢?历史的教训是深刻的,并不能因为执行上级的命令,而逃脱被清算的下场,千万不要被眼前的利益所迷惑啊!另外,今年七一,没有轰轰烈烈的庆祝活动,却推出了新官上任“向宪法宣誓”的制度,宣誓词没有“忠于党”,而是“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这实在是震惊世界、值得所有以为有“党”撑腰,做了坏事没后果的人深思啊!

    法轮功学员在自身被迫害的情况下,冒着生命危险向世人讲真相,不是为了推翻共产党(共产党亡那是天意),也不是为了自己,只是真心为了那些被谎言蒙蔽的好人、为那些无辜受欺骗的世人,在不久的将来天灭中共的人类大劫难中能够平安、得救,这其中包括你们这些执行迫害的各级人员与你们的家人。相信你们都有头脑,在当今社会,除了法轮功学员,现在还有谁肯冒这么大的风险去管别人呢?这不是在做着最大的善事吗?

    中国有句古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没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从2012年王立军闯美领馆开始,这场恶报象暴风骤雨般倾泻而下:王立军、薄熙来、李东生、苏荣、徐才厚、周永康、周本顺……在云南省有原省委书记白恩培、副省长沈培平、秦光荣等等,上百名政治局常委级、部级高官以及以下各级官员纷纷落马,让人震惊得目瞪口呆!这么大批、这么高级别的大员一个接一个的倒下,到底为了什么?表面说是贪腐,其实,众所周知,中共体制下的官员,从上到下已经无官不贪、无官不腐了,为什么倒下的几乎都是江泽民一伙的呢?

    真实原因,就是他们都紧跟江泽民卖力迫害法轮功,甚至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贩卖,从而遭到了上天的惩罚,也就是报应到了!不止他们,这些年,那些迫害法轮功学员,罪大恶极的政法委、610及公、检、法、司已有多少人为自己的恶行买单甚至殃及了家人的生命,这些想必你们更心里有数。上天也用藏字石、婆罗花等异象一再告知人们:法轮大法是救人的佛法,而迫害大法的中共必遭天谴。

    现在老百姓都知道法轮功是一群好人,全国有很多政府工作人员已明白了迫害真相,也看到了很多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警、恶人遭报应的事,所以遇到是迫害法轮功的差事就躲,有的还暗中保护法轮功学员。还有许多大陆警察利用自己的身份和工作便利保护法轮功学员。一位在公安局工作的人对老同学讲:“老同学,你炼法轮功我早有耳闻,但是我告诉你,我从来都没有迫害过法轮功,我们也接到过群众(不明真相的人)举报,队长告诉我们:“把警笛拉得大大的,到那地方绕三圈,就给我回来!”。有位警察对法轮功学员讲:“有次上面接到举报叫我去抓人,可是我想,让我抓人,可没人规定我必须抓到啊,所以我转了一圈就回来了”。 这都给他们自己选择了美好的未来。

    同为云南人,我们多么希望你们与你们的家人都能幸福安康啊!所以今天我们发自肺腑的告诉你们这些,请在法轮功的问题上闪开身子,“上级”不是你的天,老天爷才是保你命的苍天!三思再三思!!善待大法一念,天赐幸福平安!

    最后,希望云南各地政府机构、公检法系统及610人员的工作人员,赶快醒悟,停止配合中共江氏集团骚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各种行为,远离迫害,就是远离灾难。善待法轮功学员就是在善待自己。衷心的希望你们都能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真心为你们好的法轮功学员
    2015年10月


    给保定官员、公检法及“610”人员的劝善信

    朋友:你好!

    无论你从事何种职业、身居多高的官位,在我看来那只是你的工作,无非是一种谋生的方式罢了。所以,今天请你暂且忘记你的身份,从法律和人性的角度回头看看这些年来你们的所为。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就是说从2016年1月1日起,你们都必须面对《宪法》宣誓,这是中共执政以来的首次。《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你不能说你可以在《宪法》管束之外吧。

    1999年7月,江泽民在没有任何法律根据的情况下,因为个人的权欲和妒嫉,一手挑起了长达十六年的对法轮功的残酷镇压。回首这十六年来,你们完全充当了江泽民打手的角色。无论你是自愿的还是被胁迫的,但是事却是你们做的。你们私闯民宅、非法抄家、抢劫私人财物、对法轮功学员随意绑架、殴打,你们为了强行改变法轮功学员们的信仰,将他们非法关押到精神病院、劳教所、洗脑班、黑监狱遭受各种酷刑折磨。截止到2015年10月16日,全国已确认的就有3896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而小小的河北省保定地区不完全统计:自一九九九年到二零零九年十年多时间,就有95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被酷刑致伤、致残、致疯1402人;被枉法判刑116人;被劫持劳教835人;被强行投入精神病院27人次;被非法拘禁5789人次;被绑架到“转化班”残害2817人次;被骚扰13.2万人次;被打家劫舍3105人次;敲诈勒索现金共计1916.485万元;并抢走大量家具、电器、粮食、耕牛、金银首饰等私人财产。

    用法律衡量,你们这些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犯了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非法入侵公民住宅罪、绑架罪、非法搜查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等等。

    你们十几年来的这种无视法律、以权代法、以言代法的违法行为,使“法律”失去了它应有的公平正义,使我国《宪法》形同虚设,使国人不再相信任何法律,导致现在社会问题百出。

    还有:近几个月来,你们以落实“起诉江泽民”事件为由约谈或到法轮功学员家里进行所谓的调查。作为执法者,你们不去调查江泽民的犯罪事实,反过来威胁、骚扰甚至绑架受害者。可否知道,你们的行为已经触犯《宪法》第41条:“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的规定。

    你可能说:那都是上级的命令。那么你有上级的文件吗?你调查“诉江”有最高检的委托书吗?《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你想想:在一九九九年,人大常委会的反邪教决定及两高的司法解释从头到尾都没有提到法轮功;国务院办公厅和公安部认定的14个邪教组织中也没有法轮功。而你们上级下达迫害法轮功命令时从来不形成文件而是口头传达,那么这意味着什么呢?文革结束后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的警察就是前车之鉴。

    其实,你们静下心来,扪心自问,这些法轮功学员与你们本是同乡,又无冤无仇,按‘真善忍’做好人,炼功强身健体何罪之有?竟被你们迫害的如此凄惨:妻离子散,流离失所,甚至失去生命。当你们面对老人们的眼泪、孩子们的哭喊……作为这场迫害的制造者,难道你们一点恻隐之心都没有吗?他们可是你的同胞乡亲呀。

    从2015年5月1日起,最高法院施行“有诉必理、有案必立”。法轮功学员们面对你们的种种违法行为,没有象普通人一样打击报复,就是利用法律为自己讨回公道也没有起诉你们这些直接迫害者,也只是将江泽民诉诸法律,这不是说你们没有犯罪。是大法师父洪大的慈悲与宽容,要把你们从罪恶中分离出来,要把你们解脱出来,再给你们一次改过的机会。因为这场迫害是江泽民一手挑起的,迫害善良可能并非出自于你们的本意,是迫于上级的压力、为了自保、为了饭碗违心的干的,从而造下了无法偿还的罪业。因此,也是江泽民发动的这场迫害的受害者。但是作为你们,一定要看清形势,抓紧时机,大法的慈悲与威严同在!神留给你们的时间有限,机会只有这一次。如果你们再追随江泽民参与迫害,你们就是真正的犯罪,就会步入恶报者的后尘,这是所有法轮功学员们所不愿看到的。是远离中共,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选择正义光明、未来幸福的新生;还是紧跟江氏集团、继续实施迫害,选择邪恶黑暗,陷入万劫不复的悲惨境地,全凭你自己的善恶一念。

    要知道,在这场正邪较量的巨变中,没有看客!每个人都必须在大善大恶间作出自己的选择。许多明真相各级职能人员,已经不再参与迫害,还有的在暗中保护法轮功学员,抵制抓人,心存良知善念。如:某市的一个主管刑事的法院副院长说:“我把所有法轮功的案件都弄成因病取保候审拖着……”;一位警察队长接到不明真相人的举报时,就令警员:“把警笛拉得大大的,到那地方绕三圈,就给我回来”;一位警察接到举报叫他去抓人:“叫我去抓人,可没有人规定我必须抓到呀,所以我转了一圈就回来了……”;还有天津市“610”办公室郝凤军、沈阳市司法局局长韩广生等一批公检法司的高官,他们不被中共江泽民邪恶集团的强权和利益诱惑,勇敢的站出来揭露迫害内幕抵制迫害,公开声明退出了中共一切组织。

    人在做,天在看,谁也逃脱不了善恶有报的天理。

    原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2015年6月11日被判无期徒刑;中共中央委员、中央“610”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副部长李东生已被移送天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将被判刑入狱。河北省委书记周本顺在2015年10月16日被双开并移交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原最高法院副院长奚晓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立案审查,于2015年9月29日被双开。同时被爆出,“十八大”后的三个月内,就有三百四十个政法委书记暴死、被双规、车祸、他杀等各种形式而毙命或落网,加上其他各级政法委官员共四百五十三人,2014年全国法院系统2108名人员被查。

    现在海内外诉江大潮上顺天意、下合民心、势不可挡。截止到10月18日,已有近十九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向中国最高检察院控告江泽民,敦促就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罪行立案公诉。中共上层面对十几万起诉江泽民的诉状,没有做出任何形式的阻拦,这也表明:不但全国老百姓乐见首恶江泽民被控诉,中共上层相当多的人对法轮功学员控诉江泽民的行动也都乐见其成。诉江已无可阻挡,江泽民被法办、结束这场迫害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了。

    孔子曰:“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我期盼立在危墙之下的你,一定要看清这历史的巨变,一定要给自己留条后路。不要再听从江泽民党羽的邪恶命令迫害法轮功学员,否则,当江泽民被押上历史的审判台那一刻,您怎么办?聪明人都能看出,习近平在极力与江泽民罪行切割,怎么会替江泽民的滔天罪行买单呢。

    我们真心希望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和阻碍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的人,赶快认清形势,顺应天象变化,真正了解真相,为了自己和家人都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将功补过,站在善良的一边,不要为了行将就木的历史罪人江泽民当替罪羊毁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

    我衷心祝愿你,在这历史的关键时刻能做出正确选择,与家人、自己都能幸福平安!

    一位保定法轮功学员


    一念之间就是你生命的抉择

    -给参与迫害的平谷法官、检察官的信

    尊敬的法官(检察官):你好!

    我是一名法轮功修炼者,今天给你写这封信,是想说说最近你院审理(提起公诉)的马占全、贾凤芝、王建福所谓涉嫌300条的案子,或许你知道他们的情况,但我还是把知道的情况说一说:

    2015年1月7日下午,马占全、贾凤芝、王建福出门,因为贾凤芝向乡亲免费赠送四本真相挂历,被不法警察非法跟踪绑架并抄家,亲戚的汽车被扣,电脑、打印机等很多东西被抢走,包括马占全儿子学习所用的两台手提电脑、一台激光打印机,甚至王建福家的两个台灯也被掠走。

    三人被绑架后,他们的家庭也承受了很多的魔难。

    马占全妻子田淑荣和儿子马健以及王建福的妻子张志云在此期间也受到了迫害。

    王建福的妻子张志云以在路边做早点生意为生,2015年4月13日,西高村治保主任罗胜云和三个滨河派出所的警察骚扰她,要她交代丈夫炼功等情况。4月17日上午平谷公安预审的三名警察和东高村派出所两个警察再一次去路边骚扰她。

    马占全妻子田淑荣也被骚扰,平谷公安曾到她家和单位骚扰,还让她单位领导签字。

    2015年5月3日,田淑荣和张志云在天津前进监狱附近被清河分局警察非法抓捕并被抄家,又抢走了一些私人用品。次日警察在非法抄家过程中与马占全的儿子马健发生冲突,为保护家里数次(至少5-6次)被非法抄家仅剩的一点财物,也是16年来遭受无数次生离死别痛苦的宣泄,马健奋起自卫,却遭暴力群殴致伤(右手肌腱断裂、手臂青紫一个月不能动),清河分局国保警察龚学文狠劲掐他的脖子,致使马健在透不过气的情况下咬了他一口,被平谷国保张大明(多次参与绑架和抄家,此次是带领清河警察抄家的)举报到渔阳派出所后被刑拘,其后家中再次被非法抄家,其中参与之一的女警叫彭泽凌,另一警察叫牛青军。

    随后于2015年7月9日开庭宣判马健六个月徒刑。马健本是大学生,目前已被迫退学,在平谷区医院检查出手指伤残,后转至积水潭医院接中指断裂的肌腱,现在中指仍不能伸直。

    田淑荣和张志云于5月5日被非法刑拘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不断被逼迫放弃信仰。6月11日被清河分局索要一千元保证金回家,三十多天的精神折磨和打击,使二人体重急剧下降,身心疲惫,给家里的生活造成很大影响。

    以上提到执法过程中的“非法”,是因为:

    1、办案人员办案过程中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穿便衣,没有合法手续、违法办案,公务员有终生负责制,这种冤案将来参与者都要负责的---现在频频落马的官员们都是实例,前德国纳粹党徒的现在也是前车之鉴,况且共产党的历史更是说明了他们惯于“过河拆桥”的手法。

    2、所谓证据(四名警察的证言)不足以为证,没有执法仪记录作为佐助,现场录像不全(马占全揭露说他们是到派出所后补拍的),现有证据也恰恰证明他们没有对谁造成伤害,更扯不上违法犯罪。家中的物品不是也不能作为犯罪证据,后提供的国保大队的鉴定为邪教宣传品,更不符合法律,鉴定是否邪教应该由有鉴定权的第三方进行,面前也没有。

    3、法律是约束人的行为的,信仰不构成犯罪。宪法(母法)规定(35-39条)有:信仰自由、人权自由等公民最起码的自由,应当受到保护,拥有宣传品也不构成犯罪。律师也说到,作为信仰如果没有宣传就不称其为信仰自由了。

    4、我国明确规定的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他们三人庭上也都说了没有组织,“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是不成立的,他们的行为没有危害任何人也绝没有此动机,更没有破坏任何一条法律实施。所以应立即释放。(请翻墙上网看看现在很多案子都给法轮功开了绿灯,其实也是给自己和家人留下了后路、活路。---现在是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如何选择可是关乎未来的。柏林墙倒塌前士兵抬高枪口一寸就守住了自己的良知和道义,也为自己免于审判奠定了基础,何不效仿,敬仰神佛和其子徒的人会得到上天的庇护的。)

    5、所开汽车:公诉人提供的证据恰恰说明是借用亲戚的,上下班用的,不应扣压作为证据;两台笔记本也是马占全儿子用的,鉴定结果也证明没有用于什么违法犯罪;另外所有从他们家中掠走的物品没有保管和收存登记和公章,不符合法定手续,应该予以归还。

    为了坚持信念和做人的本份,这些家庭都承受了无数的痛苦(数次被恶意构陷绑架、非法劳教和判刑),带给他们是巨大的损失和深深的伤害,相信良心尚存的你也不忍心看到他们痛苦的表情、期待的面容,抑或升起的幽怨!下面是一个外地孩子写的对江泽民的控告书,它向你展开了受难家庭孩子的内心世界,希望同为人父、人母的你们好好看看,思考思考,相信善良的你能够做出明智的选择。

    此案三个家庭的孩子也承受了深深的痛苦。望你体谅他们和他们修炼的父母。下面是一名法轮功学员的肺腑之言请你和你的同行们仔细倾听、认真考量:

    我们和你们一样,都是社会百姓,都有自己的家庭,也有自己的工作和其他的社会责任,也都有着面对生活的压力和承担,可能各自的信仰不同。本来宪法规定信仰自由,再说,法轮功修炼者信仰“真、善、忍”,都是社会上的大好人,这是经过这十几年来大家都看到的。我们之间本可以是和睦相处的关系,只是因为共产党和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的迫害,使你们被逼的成为执行邪恶政策的帮凶,这对我们对你们,都是不公平的,从这点上看,你们和我们都是邪恶政策的受害者。

    站在不同的角度上或者带着不同的观念去看,同样的一件事可能有不同的看法和立场。也许,你们会抱怨法轮功修炼者和你们讲“善恶有报”的道理是不体谅你们不得已的苦衷。也许,你们会觉得执行上级的命令就是“正确的”或者是必须的。其实,在当下“对”和“错”可能会因人而异,但是有一点,人性的善与恶价值是,人必须遵循的良知,这是超越了所谓的“政治”和“是非”。而这点,相信我们是共同的。

    举个你们都可能亲身经历的例子,一个法轮功学员经你们的手被非法拘捕后,在看守所或监牢里受尽折磨,含冤死去。我不相信听到他们的死讯,你们能无动于衷。就算是可以拿执行命令作为借口,可只要是人,就有人的善与恶的基本良知,一个本可以有机会好好活着的人却因为自己的信仰受迫害死去,你们真的觉得于己无关吗?

    作为司法系统的公务人员,你们很清楚:国家认定的14种“×教”没有法轮功。对于法轮功学员来说,“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是不成立的。所以,听领导的话也罢,服从“政治”也罢,这都不是你们在执行非法命令时可以心安理得的借口。其实关键时刻,真的就看你们“善”与“恶”之间动的一念,一念之间就是你自己生命的抉择。现在不是有很多警察都在执行非法抓捕时,选择走个形式吗?“上级叫我抓人,我也执行了命令,但不是就一定得把炼法轮功的人抓到吧?”这也是一种选择啊。更有选择撤诉和当庭放人的。

    “善恶有报”的天理,无论信或不信,正在一步一步的,很清晰的展现你们和我们的面前。关于610大小头目,和那些为了一己之私充当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打手、帮凶之流的下场,你们都知道。还有当前江泽民被十几万中国大陆民众起诉,风起云涌,相信你们也知道。共产党只会要你们替它卖命,才不会管你的死活。法轮功修炼者告诉你们的这些,才是真的为你们好,真的是在救你们。生死事大,你们应该理性的思考啊。

    我们一起正处在一个特殊的时代,法轮佛法的慈悲,给了世间生命一个选择“善”或者“恶”的机会。这样的机会对我们和对你们都一样的珍贵,一样的稀有难遇。同时,也是当下中国人无法回避,也绝对躲不过去的,人人都在抉择:选择站在佛法真理一边,还是选择继续当江泽民等历史小丑和中共恶政迫害佛法的打手、帮凶?请君深思,明鉴!

    诉江大潮席卷而来,认清大局、明白真相、生出善念,从此不再参与迫害,并且退出中共的邪党组织,才是明智之举,为了自己和家人的明天,万望三思。

    一个真心为你好的大法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