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司法界、律师界的真相信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律师先生、审判长先生,你们好。

今天我抱着真诚之心给你们写这封信,希望你们能抽出宝贵时间好好看看这封信,法轮功为什么把江泽民告上最高法庭?以及在暴虐和人性面前,在强权和人权面前,我们选择什么?维护什么?在和你们聊告江泽民之前必须先说说什么是法轮功,“610”是干什么的。

什么是法轮功?

法轮功以真、善、忍为修炼原则,修心向善做好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对社会与国家有百利而无一害”(这句话是乔石先生生前对法轮功进行调查后所得出的结论,写在他向中央政治局调查报告中)。迄今,法轮功已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与地区,受到各国政界和世人的支持和爱戴。

“610”是干什么的?

“610“受命于江泽民,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江以中共总书记身份在政治局会议上毫无根据的把法轮功推向了政府的对立面,没有任何其他常委的同意,一意孤行成立了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因为成立于6月10日,被称为“610办公室”,后因对民众不好交代,几次更换名称。

这个“610”从上到下遍及全国各级政府,可谓范围极广。“610”不受任何法律约束及国家政策限制,可谓是超国家法律和政府体制的盖世太保。“610”有调度国家资源的超权力机构,可谓是黑瞎子戴眼罩一手遮天。凡是和法轮功有关的案件,公、检、法、司无权自由处理,必须听命于“610”,江泽民给了“610”大权独掌的特权。

这个“610”机构在向所有体制下达命令时,从没有法律条文、法律依据,没有书面命令和通知,只有口头传达,而且规定所有听传达者不许录音、录像、不许文字记录,可谓是全套黑箱作业。正因为这个机构上无法律约束,下无条文依据,所以迫害民众敢于肆无忌惮、为所欲为,给法轮功制造了千古奇冤!

为什么要控告江泽民?

江泽民犯有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危害法律实施罪等等多种罪状。

一九九九年在中共中央七个常委六个不同意的情况下,他以总书记为强权,一人在中央会议上强词:不镇压法轮功要亡党亡国。于是乎,亲自部署,赤膊上阵,并喊出:“三个月消灭法轮功”的嚣张气焰。于是乎,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修炼者实施了“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三大方针,由此展开了对法轮功全面的血腥镇压。

江泽民打着党的招牌,全面动用各个媒体,加大马力不分昼夜的、铺天盖地的反法轮功宣传;以自杀、他杀,蛊惑群众;大肆歪曲、诬陷、抹黑法轮功,目的是挑起民众对法轮功的仇恨,又通过官方媒体撒播到海外所有国家,毒害了无数不明真相的人。更为恶劣的是:在2001年1月指使“610”主任李东生导演了一场所谓“自焚”的闹剧嫁祸法轮功。这场闹剧被国际教育发展组织及多个国际组织认定为虚假编造。这是明摆着的诬陷罪与诽谤罪。

江泽民利用共产党操控整个行政机构及国家机器,对数以万计的法轮功学员抄家、罚款,剥夺生存权;坚持修炼的法轮功学员随时有被单位、罚款、停薪,警察抄家、抓走的可能;法轮功学员也随时有下岗失业的惩罚,农民收回土地,退休老人被停发退休金,从事商业活动的则被没收财产,冻结银行存款。执行过程中也采取了连坐的手段,法轮功家人也有被迫下岗失业的危险,小孩失学,住房收回等威胁,领导停止晋升,目的是截断法轮功学员经济来源,无法生存,放弃信仰。这是剥夺人身自由与信仰自由罪、

肉体上消灭是最血腥的。江泽民以党的名义、身份亲自下令、操控公安局、派出所、监狱、洗脑班、劳教所等机构对法轮功学员施加惨无人道的酷刑折磨,数不胜数。仅举几例:

电棍用刑:为让学员放弃信仰,写悔过书,警察用电棍电学员敏感部位:口腔、头顶、前胸、臀部、大腿、脚底,直到烧焦烧糊,电女性阴部、乳房,电男性睾丸、肛门,还有头顶肛门同时电,还有把女学员双手反铐,用电线把两个乳头穿一起过电。

用烟头、打火机烧身体各部位:铁条烧红烫学员双腿及其它部位;用烧红的煤烧学员的脸;四把牙刷绑一起,插入学员阴道来回搓转;把女学员扒光衣服投男牢房任男犯侮辱。

穿“约束衣”:将法轮功学员手臂拉至后背交叉绑住,然后再将双臂过肩拉至胸前,再绑住双腿,腾空吊在铁窗上,耳朵塞上耳机听污蔑法轮功之词,嘴用布塞住。用此刑双臂立即残废,肩、肘、腕处筋断骨裂,时间长点,背骨全断裂,活活痛死。

关“精神病院”:把正常、理智、健康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关进精神病院,注射不明药物,使其瘫痪,失明、丧失记忆、器官腐烂、疯癫等。

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取暴利: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五日中共原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媒体上公开指正周永康移植器官的利益链;二零一四年九月,海外人权组织“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公布了原总后勤部卫生部部长白书忠就军队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做移植的调查报告,在录音中,白书忠供认是江泽民亲自批示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做移植;还有薄熙来在大连建立的人体加工厂,对外的“人体展”,还有王立军当年任锦州公安局长时,成立的“锦州现场心理学研究中心”进行器官移植试验,这种种的事实都是江泽民对法轮功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一手操纵、支持。

综上种种事实证明江泽民违犯了国际人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犯有: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危害人身自由罪、剥夺信仰自由罪、诬陷罪、诽谤罪等多种罪名。为彰显正义、回归人 类道德,我们把江泽民这个祸国殃民、滥杀无辜的刽子手告上了最高法庭,最高检察院,控告人数现已近20万人。

做人要选择什么?

自古先贤之道就是以道德衡量做人的尺度,天下之公以德为先,法轮功修真善忍,讲心性,把德摆在首位,对社会与国家百利而无一害,只因江泽民一人之权,蒙受千古奇冤,正义的人就应替天行道,不趋附权贵助纣为虐,做君子之人、正义之士。

律师先生,审判长先生,你们是法律的维护者,道义的秉持者,有为公民主持公道的权力。为国执法,为民喊冤,主持正义公道这是法律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职责,是检验人心良善道德的尺度。希望所有的法律工作者象古代先贤那样从良心正义出发,替老百姓敢于疾呼道义,只愿正义在人间。

现在,很多法庭的审判长们也不愿再听“610”的指使,也不愿听所谓上级的指令,他们开始反思。为法轮功发声的律师越来越多,最近又有二百多位律师对中共的迫害站出来说“不”,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律师冲破不允许律师代理法轮功案件的禁令,选择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对江之流践踏法律,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深恶痛绝,大声疾呼人权。他们的正义言行,既是对法轮功学员的道义担当,也是吹响了保护中国普通百姓的人权号角。望你们秉承正义选择道德良知,为捍卫人权而战,更望你们早日三退保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