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法会|营救同修 整体升华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尊敬的师父好!
各位同修好!

今天参加明慧网大陆大法弟子的心得交流盛会,把去年我们怎样形成整体,救度众生,营救同修的过程和体会写出来,向师父汇报,和同修交流。如有不妥之处请同修指正。

一、突来的消息

去年七月,我地一位老年同修散发神韵光碟被当地派出所绑架,因为她家离其他大法弟子很远,她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几个月,无人知道。直到今年一月的一天,一个同修听熟人说,过两天法院就要对老年学员非法开庭了,我们才知道。

得知这消息后同修甲说:“这突来的消息不是偶然的,也许是师父叫常人传给我们的。我们应该赶快行动起来,营救同修。”

那么,怎么营救?时间紧迫,老同修的情况大家又不知道。大家在一起切磋,出主意。同修乙建议:“可以让被绑架的同修家属请律师,一来给公检法、610的人员讲真相;二来可以延期开庭,让我们有时间做该做的事。”参与的同修都觉得这建议可行。

二、波折中达成共识

当天晚上,几个同修赶到老同修家,问老同修的家人,是否知道非法开庭一事?一家人都摇头说:“没听说。”同修建议家属请律师为老同修作无罪辩护。同修老伴坚决反对,甚至认为老同修不该去发光碟,这苦是自找的。

大家给家属讲:法轮功是什么,江泽民为什么要迫害法轮功,修炼法轮功是国家《宪法》允许的,是合法的,迫害法轮功才是犯罪。老同修的老伴认为:请律师,这是拿鸡蛋碰石头。同修告诉家属:律师懂法律,律师依法说你的老伴修炼法轮功无罪,法院就应该放人。家属才同意请律师。

第二天一早,家属到法院问:开庭为什么不通知他们?庭长扯谎说:没有你们的电话。家属说要请律师,庭长马上说:“她在看守所认罪态度好,我们只是走走过场就放人,不要请律师花冤枉钱了。”家属一听这话,相信了,说不请律师了。

一些同修听说要放人,高兴了,也不想请律师了,还觉得少麻烦,少花钱。

针对当时的情况,同修乙把大家聚在一起,学习师父的经文《保持清醒》:“不要对中共邪党抱有任何希望。这只恶魔是为毁灭人类而来。讲清真相中,一定要叫世人认清它的本质。大法弟子不要对它抱有任何幻想。这些年来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中,使几百万大法弟子失去生命;一个世纪中,这个邪党共计杀害了全世界几亿人。邪党背后的邪灵是利用了世上的人在人害人。邪党政权中,能认清它的,就会有希望;不肯放弃的,都将在大淘汰中随其一起解体。大法弟子在做好三件事中,要保持清醒的头脑。”

大家在法理上交流,如果我们不请律师,不去反迫害,同修在看守所妥协了,跟進洗脑班被转化有什么区别呢?这样做,一是毁了同修本人;二是使参与这件事的公检法人员对大法和大法弟子犯罪,而这种犯罪是我们默许的;三是大法弟子在这件事上没起正面主导作用,同样是在犯罪。这是旧势力的安排,我们不能上它的圈套。

参与的大法弟子都明白了,法院就连开庭的时间都不告诉家属,他们就想暗箱操作。我们不能相信他们说的话。

同修去找家属谈话,给他们指出:法院就连开庭的时间都不告诉你们,你们还能相信他们的话?大家又和家属一起回忆老同修修炼前后的情况,家属说:老伴以前有多种病,特别是头痛病,到处治疗都没治好,修大法后真的好了;修炼前老伴的性格脾气要强,家人谁都惹不起她。修炼后,变了一个人,别人骂她,她从不还口,一声不吭。最后,家属终于乐意请律师了。

下午,家属再次到法庭,告诉庭长:我家还是要请律师。庭长没办法,只得延期十天开庭。

一部份长期不和整体配合的同修,因为听了庭长的话,认为坚持请律师是没事找事做,会触动法院的负面因素,会适得其反。同修间的间隔显而易见,这无论是对整体的修炼还是对救度众生、营救同修都是不利的。但是只要大家及时沟通,从法上提高,这又是师父让我们当地形成整体的一个好机会。

几个同修主动承担了和这部份同修交流、沟通的任务。把这部份同修聚在一位同修家,先学师父的《二十年讲法》、《保持清醒》后,大家就开始交流。

一个老年同修说:既然庭长说:走走过场就放人,我们没有必要请律师。如果为难了法院,法院不放人,我们怎么办?甲同修说:“我们要听师父的话,我们请律师正好给法院、给庭长一个台阶下,律师依据现行法律说修炼法轮功无罪,法院更有理由放人,就不会对大法弟子犯罪,这是为他们好啊!”老年同修一下明白了说:“我知道了,我们请律师是为了救人,这是对的。”

接着,另一个同修说,她和庭长很熟,她愿意去给他讲真相。

另有同修说:我们和整体脱离太久了,跟不上正法進程。这次我们一定配合整体做好营救同修的事。

外面的同修已经沟通,达成共识了。但被关押在看守所的同修情况不清楚。通过交流,乙同修提出,在北京律师来前,先请一个本地律师去看守所看同修,和同修沟通,形成一个正的场;借此机会给本地律师界讲真相。大家都赞成。

同修们找了好几个律师事务所,找到一位律师愿意去会见同修。律师见了同修后反馈:同修听说我们为她请了北京律师,很受鼓舞,马上升起了正念,否定了她先前的妥协。

三、抓紧时间讲真相救人

在师父的加持下,我地形成整体后,十天里,我们做了以下几方面的事:

1、三次看望被绑架的同修家属,给他讲大法的真相,坚定他的正念;

2、真相资料和真相粘贴遍布整个城镇,我们还到被绑架的同修的家乡散发真相资料,贴真相不干胶。让被蒙蔽的世人对大法和大法弟子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同时警示当地派出所人员,不要当中共的枪使,善恶有报是天理;

3、给参与迫害的公检法司、国保、“610”、政法委人员写劝善信、发彩信、点名发短信、打电话劝他们不要迫害好人,释放善良人得福报;

4、到检察院和法院的家属区,散发揭露原来迫害大法弟子的庭长恶行的传单。那天晚上,很多没出来的同修都出来了,检察院和法院家属区周围都是大法弟子。整体的配合,震慑着邪恶,清除着这两个地方另外空间的邪恶因素。

在做这件事时,另外空间真是正邪大战,每次配合给公检法、“610”人员打电话时,明明是晴天,突然就下雨或下起大雪来。同修没有退缩,坚持做该做的。

四、再生变故 柳暗花明

第二天就要开庭了,定下的北京律师突然打电话说临时有事,来不了了。参与此项目同修的心一下悬起了,负责此项目的同修和大家交流:请律师的过程,就是我们的修炼过程,有我们要修去的人心,遇到任何事都不要动心,有师在,有法在,一切顺其自然。

我们把心放下后,继续做着我们该做的。当天晚上,同修整体配合,有的在城里贴真相不干胶,有的在乡村散真相资料,有的去被绑架的同修家乡发真相资料。

晚上九点左右,一个我们没有联系过的律师,突然打来电话说:“我已经到云南了,凌晨五点可到你们邻县,请来接我。”

凌晨三点,刚从被绑架的同修家乡发资料回来的三位同修又赶到邻县,凌晨五点接到律师。途中与之交谈,律师说:他做梦都没想到来这里,他是懵懵懂懂到这里的。我们明白他是师父派来的。大家都感觉这律师与众不同,没架子,平和,也愿意接受建议。律师也表明了:他是代表大法弟子的善来作无罪辩护的,在法庭上,要启迪法官和在座人的良知和善心。

离开庭只有五分钟,才赶到,律师匆匆用湿纸巾擦了擦脸就進了法庭。

法庭外,本地大法弟子围着法院发正念,清除法庭另外空间的邪恶,加持同修,加持律师;法庭上,律师用他平和的语调,依据现行法律,有理有据的为大法弟子作无罪辩护,律师还对法官提出对法轮功应持的态度;被非法庭审的同修在法庭上说,她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做好人,她没有犯法,是合法的。

整个法庭鸦雀无声。

非法庭审结束,法院没有宣布结果。

家属在与大法弟子告别时,父子三人都流着眼泪对在场的大法弟子说:非常感谢大法和大法弟子为他们一家的无私帮助。

过了两个多月,庭长到看守所对同修说:你的年纪和我妈妈差不多,这个功法好,你回家去好好炼,不要放弃。

结束语

在营救同修的过程中,深深体会到:事事是师父巧安排,步步是师父推着走,环环相扣,时时相联;师父就在我们身边。

通过这次营救同修,我地大法弟子形成了从未有过的整体,相互配合,使营救工作進行得非常有序。大家的心性普遍得到升华。营救同修的目地是救度众生;营救同修的过程是我们的修炼过程;律师配合大法弟子讲真相,大法弟子才是主角。

谢谢师父!
谢谢同修!

(明慧网第十二届中国大陆大法弟子修炼心得交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