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斥执法不公 法官表示“无奈”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一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凤城市五十六岁的善良农妇姜凤丽,于二零一四年九月七日赠送给宝山派出所副所长张平先一张翻墙软件时,被其诬告而遭绑架。三个月后,姜凤丽被凤城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姜凤丽不服,上诉至丹东中级法院。近日辩护律师与二审法官刘加荣会谈近半小时,律师分条析理,指出一审法院严重违法、失实之处,刘加荣表示:知道不公,但也无奈。

无独有偶,在凤城政法机关构陷姜凤丽的案件中,持“无奈”、“后悔”、“没办法”等等说辞的,在警察、检察官、政府官员中都不乏其人。

警察:我很后悔

姜凤丽被非法批捕后,警察张平先到丹东看守所录口供,被姜凤丽拒绝。张平先对姜凤丽说:“我很后悔,你也别恨我,你给我三退吧。”(退出中共党、团、队)可是张平先回派出所就凑材料,迅速将案卷移送凤城检察院,后因“证据不足”被检方退卷。

张平先千方百计搜罗“证据”,先找宝山镇法轮功学员张艳芹、隋桂芹“取证”,被二人严词拒绝。张艳芹对张平先说:“姜凤丽送你软件是为了你好。”张平先狡辩:“你们搞错了,姜凤丽那天给翻墙软件的那个人不是我。”后实在找不到“证据”,张平先竟然指使协警马吉野出假证词,谎称“姜凤丽发给马吉野翻墙软件,被其当场抓获”,将所谓的“新证据”塞入案卷再次送交检察院。

检察官:同情,但也没办法

姜凤丽的律师曾去检察院公诉科向检察官提出辩护意见,讲迫害法轮功没有法律依据,姜凤丽没有做任何违法的事情,反而是秉持“真、善、忍”对社会有益的好人,一个忠厚老实的农村妇女,仅仅因为发一张软件就要被判刑……检察官也表示同情,承认确实“不够判”,但也没办法,最终还是把姜凤丽非法起诉到法院。

“证人”:副所长让干的也不敢不干

在十二月四日对姜凤丽的非法庭审中,辩护律师郑重要求法庭传唤证人马吉野当庭质证,被审判长潘淑琴无理拒绝。休庭后,姜凤丽的亲属到宝山镇了解事实,没有找到马吉野,找到了马吉野的婶婶,马的婶婶说:“我知道当天是我侄子开车把姜凤丽送到丹东看守所的。侄子跟我说:‘姜凤丽在车站给了副所长一个软件,副所长打电话到派出所,是我开车把姜凤丽拉到派出所的’。”至于后来发生的事,马的婶婶也不知情,她答应问侄子,第二天回复:“侄子没多说,就说一句‘那件事我知道’。”后姜凤丽的亲属又找到马吉野的父母,二老答应一定管儿子。但后来马吉野的父母无奈地说:“儿子只是个临时工,副所长让儿子干的也不敢不干。”

政法委人员:上边政策不变,我们就得这么执行

法庭上,姜凤丽的律师辩护: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修炼法轮功完全合法。即使在中国现行法律中,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十四种邪教组织里也没有法轮功。(编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中共邪教并没有资格评判什么是邪教。但即使根据中共制定的法律法规,迫害法轮功也是违法的。)

律师讲述事实真相时,多次被审判长潘淑琴无理阻止,律师说:“我受聘于我的当事人,就要尽职尽责。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也必须讲良心、说真话。”潘淑琴居然当众说:“你别跟我讲良心。”

休庭后,两位辩护律师对坐在旁听席上的政法委人员再次提出停止迫害的诉求,一政法委人员“无奈”地说:“我们都知道真相,但上边政策不变,我们就得这么执行。”

一句话,道出中共治下执法人员的不幸和悲哀。一个为政治、政党服务的法庭,法律早已名存实亡,党的意志取而代之成为法官的最高裁判标准。

十六年来,中共操控司法机器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肆意抓捕、判刑、劳教、酷刑折磨。据明慧网资料显示,截至二零一五年一月,通过民间途径传出的消息已有三千八百四十四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这远非实际数字。更令人发指的是,有数万名法轮功学员在活着的时候被摘取器官贩卖!

二战后国际军事法庭在纽伦堡对纳粹的大审判中,几乎所有的被告人都向法庭申辩自己无罪,他们认为只是在履行职责或执行命令而已。对于种种狡辩,美国大法官杰克逊慷慨陈词:德国法西斯党的种族屠杀、践踏公民权利的法律与法令,是与人类最基本的道德与人性完全相悖的恶法。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不会执行这样的恶法;而这样的恶法,亦不能成为任何人拿来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作辩护的理由。一句话,恶法非法!

纽伦堡审判中,超过五千人被控有罪,八百余人被判死刑,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法官对法官”的审判。电影《纽伦堡审判》生动的演绎了一场法官之间的对白,被告席上有一位国际知名的法学家简宁,他的一段自白发人深省:“我们是有罪的,因为我们知道,那些人(纳粹)原本就是恶棍、小偷和窃国者,但对于罪恶,我们却保持了沉默甚至同流合污。我们手上没有无辜者的血,但这并不能减轻我们的罪孽。在这个法庭上,我判自己有罪,以人性的名义。”

那一刻,人性的复苏超越了自我辩解的本能,这个曾经的法官,终于对自己的良心作了一次公正的裁决,只可惜,是在被告席上。希望参与过和仍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们,从内心深处摒弃中共邪党,因为那不止是良心的觉醒,更是对自己生命的救赎。

相关人员电话:
丹东中级法院 刘加荣 0415-6277052
凤城市法院刑事庭副庭长 潘淑琴 办公电话:0415-2277672 手机:13898519866
宝山派出所副所长 张平先 办公电话:0415-8900559 手机:13125590666、13898502818
宝山派出所司机兼协警 马吉野 手机:13898532666
马成(马吉野的父亲) 手机:13942556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