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循环 报应昭然(下)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接(上文

二、欺诳他人 害人害己

明朝万历年间,京口人张某的文章颇有名气,但七次考试都未曾入选。于是在文昌阁住宿,希望梦中得到神人指点,对其命运给予启示。

当夜,梦见文昌帝君忿怒地斥责他说:“你不要怨恨世道的艰难、个人际遇的不公。其实,你的命运全是自己造成的。上天对你的惩罚已经到了,还期望考中科举吗?你反省教学十五年来,无功于世人,不知误了多少人家的子弟。你工于心计,揣测生徒的心意,每日的功课,不过虚假应付;每逢做文章,从不讲解,而是故意用笔在学生作文上圈圈点点,加以批示,以此欺瞒学生的父兄。学生在书塾玩耍嬉笑,毫无顾忌,你只是一味姑息,反而在其父兄面前极力夸奖这些学生。其家长都以为学生很有长进,对你感激不尽,却不知道被欺骗,俸金还给的很丰厚。现在你吃的穿的都很充足,你却不想一想这些东西是怎样来的。你召集学生来到塾馆里,不仅对孩子们的人品、品德放任不问,更有甚者,还让他们聚众赌博。当老师的人能够这样做吗?理应受到严厉的谴责。”张某不敢答话,惊吓醒来,因此足不出户。

有一天,他的学生急匆匆地跑来报告说:“某学生因为赌博斗殴,被另一学生打死了。”张某因失职被传讼吃官司,蒙受刑罚羞辱,花光了钱财郁悒而死。有的人一边做坏事、不知悔改,一边又企图消灾免祸、有好前程,那怎么可能呢?对人来讲,若是他偶然有一两件事做错了,还可以用他其它的善行补偿。但如果不立即改过迁善,造成了明知故犯、有心的干坏事,必为天理所不容,是一定要承担后果的,其命运可谓自作自受。

三、枉害无辜 削减福寿

明朝隆庆年间,湖北荆州掌管狱讼的推官魏剑,去彝陵断一桩人命案。有个叫徐少卿的人,为人正直,平日敬信神佛很虔诚。忽然一天夜里,徐少卿梦见文昌帝君对他说:“明天有一个姓魏的推官要从这里经过,这个人今后前程远大,不久将要到吏部做官,你可以先结识他。”

第二天,天还没亮,徐少卿就出去打听,得知魏剑果然来了。于是急忙穿戴好衣冠前去拜见,表现得非常恭敬、诚恳。魏剑离去几天以后,徐少卿夜里又作了个梦,梦见文昌帝君对他说:“可惜呀,因为这个魏剑推官滥用职权受贿四百金,使无辜者含冤而死。因此,上帝已取消了他今后的一切官位作为惩罚,他的寿命也不会长了。”

于是徐少卿就暗地里注视着这件事。果然,不久魏剑就因母亲去世回家,后被派遣去济南补官,升为户部主事职。一年后,死于京城。家中也日渐衰落了。由此可见,举头三尺高,一定有神明在监察着人的行为。而不善之人那种欺骗掩饰的恶行被神明所察见,以至于削减福禄、减除寿算,所以忧愁灾难相继到来,以显示其报应。天地无私,招吉还是招祸都是取决于人的起心动念,若有丝毫差错,果报就会天差地别。做人应心怀善念,宽厚仁慈,不可见利忘义,为非作歹。职司狱讼,人命关天,略失检点,悔之无及。若发现有人被陷害,就应当为其平反昭雪,怎么能够为了一己之私而枉害无辜,造成冤案,必遭天谴。

古语云“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人若想要趋吉避凶,必定要心存天理,相信因果,行善向善,才能前程光明。而当今中共却宣扬无神论和斗争哲学,不让人敬天信神,不让人相信善恶有报,这样一来最大恶果就是使人没有道德的约束,只顾眼前物质利益,不计后果地胡作妄为。中共破坏道德和人们的正信,无恶不作,迫害修“真、善、忍”的广大法轮功善良民众,然而善恶必报,如今天灭中共在即,脱离中共邪党、退出邪党一切组织是人们不做邪党陪葬、免遭天谴的唯一办法。现在中国大陆已有一亿九千多万民众退出了中共邪党一切组织,做出了正义的、明智的选择。

(取材于《安士全书》、《太上感应篇例证》)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