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你这样善良的人太难找了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九日】我的工作主要是负责处理日常生活中各类消费投诉,化解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消费纠纷,平息矛盾后达成不同的调解协议。

一次,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吃力的拄着拐杖来到我位于四楼的办公室,在为难的陈述了一件事情的经过后,问我能不能替他想想办法并提供一些帮助。原来,老人的老伴在相信了电视上对某种“能让白发短期内变黑、无任何毒负作用的‘首乌汁’产品的广告宣传后,就瞒着他花了八百多元通过电话在异地订购了一套黑发保健产品。谁知第一瓶保健药汁刚喝了一半,老伴就出现了眼睛充血,脸部浮肿的高血压复发状态。之后他用电话向销售者说明情况并要求退货退款,但销售者在强调产品没质量问题后就对他不予理睬,电话也不接了。老人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只好找到我工作的消费者协会以求得到一点帮助。

因这是一起异地消费纠纷,经营公司超出我的工作权限范围,处理起来会有很大难度。如果在电话调解中对方不予理睬或撂置电话,枉费不少精力也不会有任何结果。如果不想被麻烦,用以上理由就可以随便推脱。但我是一个以“真善忍”为做人标准的法轮功修炼者,要把师父要求的时时处处为他人着想的大法弟子风貌体现在生活和工作环境中。

在为老人倒上一杯水稍作安慰后,我便用老人提供的电话与经营者取得了联系,用祥和并严肃的语气将老人的老伴在饮用其产品过程中身体出现不适的现象告知对方,让她们郑重考虑其产品在夸大其词的广告宣传后,除这个老人外还可能因其他人的饮用造成的更为严重的后患,以及他们必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用善念启迪他们换位思考,用诚信来换取消费者的信任。经过长时间沟通,经营者同意对老人没有启封的产品进行退货,答应在收到老人寄去的产品后即用转账的方式退回老人的货款。之后我动员老人去办理新的存折,又将账号转达经营者。期间又多次通过电话将双方信息进行交换,对经营者办理退款予以督促。

三天后老人收到六百多元退款后来电话,一个劲在电话那头不停说谢谢,夸我做事既尽心又负责。为亲自表达谢意,半年后一个烈日当头的下午,老人拄着拐杖颤巍巍爬上四楼,顾不得擦一擦满脸的汗水,硬要把儿子从广州带回来的一包干果往我手里塞。我说为你老人排忧解难是我的工作职责,心意领了,但东西不能收。老人为此只好不停的说谢谢。

一对情侣因消费期间电瓶车停在洗浴中心指定位置被盗的投诉案,虽然已经到法院起诉,但我仍然耐心细致的告诉他们法院起诉应注意的事项和办事程序,并利用午休为他们修改撰写答辩状。在起诉过程中无数次向他们提供帮助。当他们拿到一千五百元电瓶车损失赔偿的第一时间,他们就拨通我的电话要请我吃饭。我告诉他们我是信仰法轮功的,真正的法轮功修炼者与人为善,凡事为他人着想,帮助别人是应该的,不需要任何答谢,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记住中央电视台的新闻宣传都是栽赃陷害的谎言。

经我受理调解的诸如此类的消费投诉太多太多,不管是五元钱的过期鸡蛋,还是六、七十万元的商品房渗水,我都本着与人为善的处事原则尽心处理,不会世俗的偏袒身份不同的任何一方,也不会极端武断的不作任何调查就自行结案。我的调解对象有时是单纯的个体,有时是复杂的群体。遇到办公室里消费双方为责任事故争得面红耳赤,互不相让的时候,夏天我会打开风扇、倒上一杯凉水风趣的让他们降降温,压压火,冬天我会倒上一杯热茶请他们在电炉边坐下暖暖手脚,消消气。从不打不相识的缘份谈起,启迪双方换位思考的善念,如果人与人之间能尽量做到相互退让就会海阔天空、柳暗花明,最终以善解的方式化解双方矛盾,达成合理的调解协议。

在我从事消费投诉工作的这些年中,我用修炼人“待人以诚、处事以善、遇事以忍”的待人接物方式,消除了同事们对法轮功的误会,他们普遍认为修炼法轮功的人心态好,是一个言出必行的人。以祥和慈善的心态处理消费纠纷,赢得了众多消费者的信任与尊重。在得到我帮助的人中,有的与我姐妹相称,有的将我当着可以信赖的长辈,多数与我互留电话以便联系,还有的留言叫我去串门。

我常常告诉我的当事人我是修法轮功的,是法轮功学员义务教功分文不取的人格魅力让我走进了法轮功修炼。讲述法轮大法洪传世界的美好;送他(她)们护身符,并讲述善恶有报是天理,请相信慈悲的大法弟子“三退”保平安的劝善。经常有人对我说,你与身边的人有很大的不同,从你的言行中我们感到法轮功是好的,法轮功学员是最值得尊重的人。现在政府机关工作的人大多都把工作当着皮球踢来踢去,象你这样善良的人太难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