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三法官遭恶报 脑病暴毙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大陆报道)“遭报应,邹东辉、鄂安福算个啥,要说我嘛,还差不多!”当柳晔(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副院长)口出这些狂言的时候,也许不会想到“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全报”的天理。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日,柳晔与同事外出办案,走着走着,突然就不行了,脑出血死亡,年五十六岁。柳晔是该法院第三个因脑部疾病死亡的法官,他生前多次参与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和判刑。

张文,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二零零九年二月中旬,突发脑部怪病,在去北京医治途中死亡。此前,他刚刚参与对四名无辜的法轮功修炼者非法判重刑(王素梅十年,奚常海十一年,孙玉书八年,霍德福六年)。

鄂安福,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法官,四十五岁,于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八日脑出血,历经近两个月的抢救后,死亡。鄂安福在二零零一年非法秘密冤判了五名法轮功学员三年至八年重刑,其中女教师王敏是他的昔日同事,竟被他送进辽宁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据悉,鄂安福在临终前,也许是对报应的恐惧,也许是内心深处在懊悔,不断叮嘱家属“快去找炼法轮功的!快去找炼法轮功的!”并向法轮功学员忏悔自己的罪行。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十五年中,中共法院一些法官枉法冤判法轮功学员,其遭恶报惨死的例子也为数不少;随着中共迫害的日见失败,更多的恶报还会曝光出来。以下仅举几例:

河南鲁山县法院警车翻车 三庭长惨死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四日,河南省鲁山县法院警车在郑尧高速公路上发生严重车祸,车上十人三死七伤,最后一排座位上的杨东升等三名庭长身亡。

图片为鲁山县法院的金杯警车四轮朝天,翻倒在高速公路护栏一侧
图片为鲁山县法院的金杯警车四轮朝天,翻倒在高速公路护栏一侧

当时,杨东升任鲁山县法院刑事庭副庭长。鲁山县法院至少对九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杨东升一人就非法重判了二人。法轮功学员把劝善信送至杨东升家门口,也有打电话给他讲真相(当时法院接到真相电话的不止一人),可惜的是,这些法官们拒不听劝,态度强硬,声言:“不管什么信仰不信仰,法律不法律,要跟党保持一致,对法轮功决不手软。”杨东升还扬言:“只有没用的人才信善恶有报,想说服我,没门,让河(乡)那个老头,我兑(判)他十年,谁能把我怎么样!有共产党给我撑腰,谁也没门。”

可是,车祸发生了。车上共有十人,其中八人是鲁山县法院的法官。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朱新政、让河法庭庭长陈东洋和昭平台副庭长杨东升(原鲁山县法院刑事庭副庭长)当场死亡,其他七人均不同程度受伤。

后轮爆胎后,失去方向的警车撞上了护栏,车内坐在最后一排的上述三人被甩出窗外,摔到高速公路护栏另一侧逆行道路面上。这时,恰遇驶往郑州方向的两辆车,来不及刹车,撞了过来,其中一辆车撞到一个人,另外一辆车撞到两个人,导致这三人当场死亡。三人被撞出很远,身上多处骨折,断骨外露,惨不忍睹……

第一个枉判法轮功学员的法官陈援朝死于肺癌

陈援朝,全国第一个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的法官(海南海口市),他因此被记所谓的“二等功”。陈援朝明知法轮功学员无罪,却强行定罪。两年后,陈援朝身患肺癌,二零零三年九月在万箭穿心般的煎熬中死去,时年五十一岁。

判重刑害好人黑龙江哈尔滨副庭长双癌暴亡

原全生,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重刑(十二年、十五年),于二零零二年九月死于癌症。据说他得病很突然:二零零二年六月,午休打扑克时,突然感到肚子疼,医院检查说是肝癌,后又转为骨癌,四十多岁的他遭了三个月的罪之后死亡。

武汉法官制造“洪山模式”冤案突然倒地身亡

李要兵,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正科级审判员。二零零九年四月参与非法审理与法轮功学员相关的案件,此迫害案被中共当局树为“洪山模式”,在武汉市法院系统内“推广”。两个月后,李要兵突然倒地身亡,年四十九岁。

声言“跟党奋斗到底”庭长被鱼“钓”入河底

汪竞业,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于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一日到怀化鸭嘴岩乡小河钓鱼,鱼竿被鱼扯住,汪去捞扯鱼竿,反被鱼“钓”到河里溺亡,年约四十八岁。

此前,汪竞业冤判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至少十七人。其中,年轻有为的法轮功学员潘建军被判七年冤狱,于二零零四年一月二十三日在株洲市攸县网岭监狱被酷刑迫害致死。二零一三年四月,汪竞业非法审判陈开玉(诬判三年),法轮功学员劝汪不要追随中共作恶,他不听;送他真相资料,他不要,并坚决地说:“我要跟共产党奋斗到底。”三个月后,汪竞业钓鱼时被鱼“钓”入河底,溺亡。

“检察院死一个,法院就死一个”

二零零九年九月,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检察院两名检察官因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得了白血病,此事在明慧网上曝光之后,当地一名了解实情的检察官说:“哪只两名,已经有好几个了。不止是白血病,肝癌最多。检察院死一个,法院就死一个;法院死一个,检察院就死一个,而且很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