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过学法交流,统一了在法上的认识,于是我们决定请北京律师,以讲清真相,救度众生为基点。救度这一方的众生。师父《在明慧网十周年法会上讲法》中说:“有能力或具备条件,律师我觉的还是应该请。为什么哪?学员不是最大限度符合常人修炼吗?你中共邪党不是标榜你‘伟、光、正’、对全世界说你是讲法律的吗?好,那我就请律师。”从启动到结束只用了七十天时间。真正起到了救度众生,震慑邪恶的作用。
每个过程都是在师尊的呵护下,以大法和大法弟子为主导,律师配合的很好。每次见到律师我们都主动交流一下情况,律师就会说:这次要达到什么目地?我们就把事先想好的方案讲一下。律师就会顺理成章的配合,每次都能按预定的方案圆满完成。
记得第一次律师去看守所见同修时有些为难,他说:律师见当事人必须得有两位律师才能让见,我自己恐怕不行。我们马上乐呵呵的说:这哪是你自己呀,还有我们几位呢,可别忘了,给大法弟子做事可有神助啊!我们师父一定会帮你的,你行,你一定能行,祝你成功。他笑了,什么也没说就走上去看守所见同修的车了。
因为邻县公安局又把我地同修送到市区看守所异地关押,从我地到异地看守所路比较远,自己开专车还得跑三个多小时,我们就利用好这段宝贵的时间发正念,给律师讲清真相,然后我们学法,共同背诵《洪吟》,后来由一个同修朗读。
我们一路正念一路学法。律师高兴的说:你们师父太伟大了,我为他能有这么好的弟子而佩服,太了不起了。到看守所了。律师边下车边高兴的说:我也请师父加持我,我一定会顺利见到当事人。我们马上说:好,一定会圆满成功。我们在车里齐发正念:彻底清除干扰律师见同修过程中的一切邪恶生命与因素,解体看守所所有警察背后的黑手、烂鬼、共产邪灵,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发到每位警察的主元神上,和他们明白的一面沟通,这是你们摆放位置的时刻,只有善待大法和大法弟子才会有美好未来。
四十分钟后,律师回来了。他非常兴奋的说:“太顺利了。我向他们说明我的身份和来意后,他们对我非常客气,马上把当事人带来了,对我说:这几个房间都闲着,上哪屋都行。说完就走了。就我和当事人,很顺利的把该说的都说了,该办的手续也都办完了,你们捎的话我也都捎到了,也没啥事了,我又鼓励鼓励当事人我就回来了。我还没办过这样的案子呢,太有意思了,太神奇了。”
在回来的路上,大家交流了只要我们在法上,师父就会帮我们,其实就是师父在做,真是“修在自己,功在师父”[1]。律师和同修都见证了大法的超常。刚交流了一会儿,律师就说:咱们还是先学法吧。大家就又开始学《洪吟》。学完后,律师说:请把这本书送给我吧,我把他带在身边,随时都可以学。当同修把书送给他时,他高兴的接去,并说:我一定好好保存。
律师来第四次就开庭了。邻县的所有公、检、法人员和所有大、小警车全部出动,两辆防暴车拉来两大车防暴警察,搞的森严壁垒,从中不难看出邪党的恐惧心理。我们所有的大法弟子齐发正念,请师父加持律师的正念,加持被非法关押大法弟子的正念,正念正行,解体邪恶,闯出魔窟。
在法庭上大法弟子讲真相,律师在法庭上义正辞严的讲着,他说:“经过法庭审理,不难看出,当事人根本没有任何犯罪故意,她向村民发放信仰资料,是为了救人,佛家讲普度众生。当年唐玄奘不远万里,历尽千辛万苦从印度取经回到祖国讲经说法,不也是为救人吗?唐代高僧的慈悲我们不难理解,难道我们就不能理解我的当事人吗?众所周知,所有执法人员擅自对其不恰当的追究是滥用职权的行为。我的当事人与犯罪行为无关,作为一种信仰和思想层面的权利,是应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障。恳请法庭对我的当事人当庭释放,为此,我郑重提请,审判机关及合议庭,能够在我当事人无罪释放的判决书上写下你们光辉的名字。”
律师的正义辩护赢得一阵阵掌声。这掌声在激励着正义,在解体着邪恶。最后,法官和审判长都说:我们也没说法轮功不好,我们也没有办法,这个国家是你能管得了,还是我能说了算?如果把她放了,我们就得回家吃去了,那就完了。在无奈的情况下,灰溜溜的休庭了。
结束后律师说:这次开庭效果很好,确实起到了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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