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内陷害无辜 法庭外绑架旁听者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九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西报道)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县法院二零一四年六月六日上午非法庭审徐静等六位法轮功学员。三位维权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周菊仙自辩,在法庭上陈述:“信仰合法,迫害有罪,法轮大法好!”

当时,来自外地的三位女性法轮功学员依法前往旁听,在门口被警察拦住,追问她们是从哪里来的。

中午休息时间,三位法轮功学员分别向庭外走去,先后遭六个警察阻拦,她们平和表示出去吃午饭,几个警察仍尾随跟着。不一会,驶来一警车,几个警察强行将三位法轮功学员绑架至车内。过程中,三人一直高喊着:“法轮大法好!”“警察抓好人啦!”

三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至广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后,警察逼问她们是从哪里来的,她们没有回答,只是向警察讲述法轮功真相,将背包中的《九评》光碟等真相资料送给他们看。一警察冲进办公室强行搜走了其中一人的背包。

晚上,警察将三人送去医院体检,欲加重迫害。三人严词拒绝,不予配合。警察野蛮粗暴拖拽,一位较年轻的法轮功学员的裙子拖破、脱落下来,内衣都露在外面,臀部、腿部都受伤青紫。因三人被强拖至医院后坚决抵制体检,警察们就假造了三张体检表,将她们关进到拘留所。

在拘留所里,三位法轮功学员不报姓名、绝食反迫害,并要来了纸、笔,给广丰县“610”、政法委、国保大队等相关人员写真相信。后拘留所所长答应只要不绝食,他们会向上面反映情况,到第十三天的上午九点一定放人。

可到了六月十九日(第十三天)的上午,拘留所警察又说:不报姓名、地址放不了人。三位法轮功学员严肃指出警察说话不算数,暴露了共产党“假、恶、暴”的流氓本质,并再次绝食。到当日下午五点,广丰县拘留所只好将她们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