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提新“证据” 被讥自曝其丑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二日上午九点,河北邯郸市丛台区法院就法轮功学员王志武使用真相币一案进行二次开庭。所谓公诉人居然把王志武曾被中共劳教迫害的事实作为构陷“证据”,被旁听者讥讽:是怕中共干的坏事被人们忘记吗?

法轮功学员王志武
法轮功学员王志武

二零一四年五月五日下午,丛台区公安局和联防东派出所警察窜到王志武的修车地摊将他绑架,并到他家里抢走一万三千元真相币、二十多本《九评共产党》书籍,还有法轮功真相光盘等。随后,在七月八日,丛台区法院对他进行第一次非法开庭。法庭上,法官拿着带有“法轮大法好”字样的人民币照片给王志武看。王志武说:“我叫世人明白真相,叫人们知道法轮大法好、法轮功受迫害。现在法轮大法洪传一百多个国家,别的国家都能炼、都能宣传,就中国不能;法轮功有冤没处诉,只能用这种形式。”王志武还问法官:“你说我钱上都印着字,你说说我钱上印的都是啥字?你念念?”法官无语。第一次非法庭审无果。

八月十二日的二次开庭,丛台区检察院的所谓公诉人竟将王志武老人曾被中共劳教所迫害的事实作为“新证据”。马上遭到正义律师的驳斥,公诉人不知如何回答,只好提出休庭再调查核实。过了一会重新开庭后,法官就三番五次的阻止正义律师的辩护发言和王志武的发言,不让多说,想尽快了结此案。

看看丛台区检察院新提出的“证据”是什么:二零零五年二月,王志武被邯山分局、滏园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劳教三年。在邯郸劳教所,王志武经历了惨无人道的折磨,狱警为“转化”他,对他进行关小号、毒打、吊铐、电击、八天八夜不让睡觉等折磨,还尽情侮辱他,逼他用鼻子吸烟,用墨水在他脸上画画,逼他头戴上塑料盆、腋窝夹着棍子,身上围破布在院子里转,还把他的眉毛都给拔掉了。2005年4月的一天,王志武被狱警教唆的犯人殴打,当时就被打掉两颗牙,满嘴流血。狱警还用电棒电击他全身,用穿着皮鞋的脚踩住他的头……

中共的劳教制度在世界上臭名远扬,最后不得不以“结束”收场,而丛台区检察院的“公诉人”还拿出来作为“证据”,被旁听者讥讽:是怕中共干的坏事被人们忘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