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陕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统计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七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陕西报道)今年以来,陕西省“610”、公检法司系统对全省法轮功学员进行疯狂绑架、抄家、非法庭审、强制洗脑、跟踪监控、入室骚扰、经济等迫害,犯下新的罪行。

特别恶劣的是,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警察入室抢劫,导致法轮功学员霍美莲死亡,莲湖分局对法轮功学员马蕴华非法通缉,并借机对西安、宝鸡的多名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

据明慧网消息,2014年至6月份陕西省“610”及公检法系统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情况如下:

1、2014年1月至6月份陕西省共43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表1:2014年1月至6月份陕西省被绑架法轮功学员人数

表2:参与绑架机构及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名单

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

(县公安局)

绑架人数被绑架法轮功学员姓名
西安市雁塔区5李颜芳、李华、张玉翠、李小奇、高碧莲
莲湖区7马蕴华、王东、王娟秀、寇巧云、金荣、徐兰姣、曾朝华
碑林区5王锦云、何玉珍、李钊、王栋琴、韩玉
闫良区1许巍
户县1小慧
西安武威铁路派出所2苏子奎、孙菊英
不详3王青兰、陈菊翠、许志英
宝鸡市金台区2梁天有、蔡金荣
岐山县2唐玉莲、宋红旗
不详1姜宝珠
咸阳市渭城区1赵桂荣
不详1徐香梅
礼泉县4张迎春、赵崇安、张雪雅、李英
渭南市富平县3林正正、侯华宁、孟凡鸿
延安市宝塔区2姜燕、刘伟
安康市紫阳县1任登菊
汉中市不详2左丽、熊纪玉
合计43

2、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5人

2月10日,宝鸡市渭城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强孟生非法庭审,4月9日,汉中市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杜淑慧、杜淑明、王新莲、张莉萍等4人非法庭审。

在此,正告陕西省610、公检法司那些继续对法轮功行恶的人:你们对大法弟子所犯的罪恶都被一一记录在案,都得为自己的恶行承担罪责。请看看《西安晚报》6月4日第6版登载政府“认定的14个邪教组织”的消息,法轮功并不在这14个名单之中。这表明,15年对法轮功的迫害是违法的。而这笔帐迟早是要算的。(编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中共邪教并没有资格评判什么是邪教。但即使根据中共制定的法律法规,迫害法轮功也是违法的。)

你们唯一的正确选择就是,悬崖勒马、改邪归正。请记住:神是慈悲的,也是威严的。会给那些真心弃恶从善者以宽恕和立功赎罪的机会,但机会稍纵即逝;对那些仇视大法、继续行恶者决不姑息,等待他们的只能是法网恢恢、天谴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