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6月3日,中共操控的“中国反邪教协会”在介绍11种较为活跃的邪教组织中,把“法轮功”放在首位,并采用中共惯用的手法进行诽谤。河北省防范办和处理邪教问题宣传教育中心合办的《明镜》,还有《河北法制报》连篇累牍的发表对法轮功的污蔑文章。借此机会廊坊市的“防范办”和“反邪教协会”也积极活跃起来,向当地群众发放反邪教宣传品,其中有很多对法轮功的污蔑之词。特别是廊坊安次区反邪教协会还组织污蔑法轮功的文艺节目在葛渔城集市上演出,用大屏幕、高音喇叭宣传,边宣传边发放反邪教的宣传品,一人一兜。中共邪党流氓集团这么做的目的就是想继续欺骗众生,毁灭众生,维持15年来对法轮功的迫害,以延长他们摇摇欲坠的统治地位。但是法轮功学员15年的反迫害、和平理性的讲真相,使广大善良的民众纷纷觉醒,特别是《九评共产党》的横空出世,让人们看清了中共的邪恶本质,掀起了退党大潮。同时人们也都明白了法轮功是什么,明白了法轮功学员都是修心向善的好人,是当今人类社会中道德最高尚的人。邪不压正,无论中共怎么造谣诽谤都阻挡不住法轮佛法的弘扬与救度,都挽救不了中共恶党即将灭亡的可耻下场!所以无论中共邪党怎么折腾,怎么打着“邪教”的幌子,污蔑诽谤法轮功,都是徒劳的,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只能加速自己的灭亡,因为善恶有报是天理。
从另一角度看,假如法轮功真相中共满口胡言所说,为什么在九九年前的七年时间政府没有禁止,媒体还多次报道法轮功祛病健身的奇效,在中共迫害后弘扬至一百多个国家?难道全世界都疯了,就中共头脑正常?要是那样,中共为什么每年派出那么多学生留学、派出那么多考察团去学习?中共当权者子女中有120多万在海外定居,中共高官还想方设法叛逃到海外。在修炼法轮功的人群中,有那么多的科学家教授、博士、硕士。中国大陆每年500万刑事案件中,用放大镜去查一查,有一件是法轮功的吗?
对法轮功的迫害是违法犯罪
中共迫害法轮功时一直冠以“依法”的名义。但是,在迫害持续了15年之久,人们发现,中共所依的“法律”根本不存在。修炼法轮功在中国是完全合法的:
一、信仰自由是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
二、中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法轮功违法。
三、江泽民的讲话和媒体报导没有法律效力。说法轮功是“邪教”,是江泽民对法国记者随口说的,江泽民的讲话和《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属于个人言论,不是法律,也没有法律效力,更不能据此而定罪。
四、一九九九年,人大常委会的反邪教决定及两高的司法解释从头到尾都没有提到法轮功。
五、公安部认定的邪教组织没有法轮功。
我国的宪法中赋予了信仰自由的权利。谁剥夺公民的信仰,谁就是违反了宪法。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不久的将来,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相关罪人必将受到法律的审判。
国际上认为,仇恨宣传的罪行,比其他任何罪行都大和影响深远,是当今人类面临的最主要危险之一。那些仇恨宣传的煽动者都被国际法庭判以重刑。反犹杂志《攻击者》(Der Sturmer)的主编施特赖谢尔(Julius Streicher)被国际法庭判反人类罪并处以绞刑。法庭在判定他的罪行时对仇恨宣传的毒害做了深刻的描述:“其他任何被告造成的苦难可随其被捕而停止,而施特赖谢尔的罪行的影响,他那被打入成千上万人的头脑中的毒害——他留下的遗产是一个因他而起的、被仇恨、虐待狂 、谋杀和扭曲毒害的国家。”
而如今,我们廊坊有关部门还在追随即将覆灭的中共,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中继续散发毒素,继续毒害自己、毒害世人。平心而论,作为一个人,崇尚“真、善、忍”不好吗?你们心里应该最清楚炼法轮功的人,都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法轮功学员们在日常生活中遵循真善忍法理,严格修心、不计个人得失、舍己为人 、善待他人,他们遇到矛盾时,向内找自己的不足,提高自己心性。这样的一个巨大的信仰团体才是中国社会稳定的强大力量、牢固的稳定基石。 自1992年5月法轮大法在中国大陆迅速传播,许多感人的故事不胫而走:身患绝症的摆脱了病魔,夫妻不和的恢复了家庭和睦。即使在遭受迫害的十多年中,法轮功学员在自身遭受巨大苦难的同时,没有对社会及他人有任何暴力举动,始终坚持和平反迫害,向民众讲清真相,实践着“真善忍”。
但是,中共统治下的中国社会黑白颠倒,做好人却遭诬陷。全世界唯有中国1999年7月迫害开始以后,电视上出现炼法轮功杀人、自杀、自焚等宣传,你不觉得有点奇怪吗?
江泽民曾喊出:“三个月战胜法轮功”。15年过去了,法轮功不但没被打倒,反而走向国际,弘传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包括港澳台。获得各界褒奖、支持议案等3000多项。法轮功的主要著作《转法轮》已被翻译成30多种语言,并可在明慧网免费下载。而江泽民等许多中共高官却因迫害法轮功遭到30多个国家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起诉。等同于二战时希特勒对犹太民族的大屠杀罪行。迫害法轮功的罪恶如山如天,前所未有,而仍在继续。沾满鲜血的迫害元凶江泽民邪恶集团及其打手们,必遭清算,天理和人间法律难容。2003年1月20日“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正式成立。该组织一直在搜集以江泽民为首的迫害法轮功犯罪集团的一切团体和个人资料,并将其绳之以法。
现在,许多负责执行迫害法轮功的一线人员有一种误解,好象在迫害法轮功这件事中他们只是“下面办事的”,即使违法也不必负法律责任。其实这是误解。国家《公务员法》第9章第54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一条斩断了执行违法命令而想逃避惩罚的路。这也说明中共也知道迫害无辜的法轮功信仰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违宪违法的罪恶行径,由于其不敢承担迫害的历史罪责,想把这个责任推给下面的参与者,实际上就是谁干由谁负责,谁具体实施谁承担法律责任。人人心里都有杆秤,难道你就坚信你的上级不会把罪责推到你的身上?
中共一份迫害法轮功的机密文件在海外媒体曝光。证实中共多年来一直积极销毁迫害证据,并使用口头命令的方式传达迫害指令。中共从迫害法轮功开始,公开的只有对法轮功的造谣宣传,但具体迫害指示永远是内部文件。很多命令都是通过610秘密下达。他们的文件被列为“绝密”级别,并采取“原文回收”的方法销毁。一边迫害一边销赃是他们害怕被外界拿到证据日后遭到清算。在这样的情况下,你还给中共卖命,颠倒黑白,宣传仇恨,昧着良心做事,不是太傻了吗?你说在中共的手下,它给我钱,不干没办法。可是中共没安好心,它要你宝贵的命,你愿意献给它吗?其实你真正守住良心,“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保护善良,谁都会佩服你,因为你站在了正义的一边,“邪不压正”是永恒不变的一句话。
法轮功是修炼“真善忍”的高德大法,在乱世之时救度众生,慈悲与威严同在,是绝不容人迫害和诽谤的。善恶必有报,冥冥中自有标准,追随中共亵渎神佛、诋毁教人向善的高德大法法轮功必然会遭到报应。这不是法轮功要惩罚谁,打击善的一定是邪恶的,善恶有报的天理制约着一切。明慧网每天都在刊登很多“善待大法弟子得福报,迫害大法弟子遭恶报的真实例子”。由于篇幅有限,仅举几个因仇恨宣传诽谤法轮功毒害众生遭恶报的例子。至于信也好,不信也罢。谁都不愿去体会不幸吧!
48岁的中央电视台播音员罗京、导演弥天大谎的“天安门自焚”的导演陈虻,他们都是因参与中央电视台的诬蔑法轮功的谎言宣传而遭恶报过早地离开了人世。
《河南日报》报业集团原董事长、社长杨永德,在其掌控的多家报纸上,大量刊载辱骂法轮功的内容,散布谎言,毒害民众。2007年2月9日,杨永德所乘坐游船与煤船相撞,杨被抛向大海,在游船紧急抛锚停航时,杨永德的头部被铁锚击中身亡。
湖北安陆市府城派出所恶警杨琴,2007年,在各城乡中、小学举办所谓“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她是攻击、诽谤法轮功的主讲。其丈夫甘晓林在府城派出所任指导员时,多次参与、指挥绑架大法弟子。司机沈爱民则经常参与非法抓捕迫害活动。2008年8月27日晚,杨琴和甘晓林及司机沈爱民,带着杨琴、甘晓林的独生子去武汉看病时,在高速公路上撞上前面的大油罐车。杨琴与沈爱民卡在车里活活被烧死。甘晓林被烧成重伤,鼻子、耳朵都烧掉了,四肢烧了三肢,其状惨不忍睹。唯独他们5岁的病儿幸免一死。
古人云: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恶之家必有余殃”。病魔不会无故缠身,灾祸不会无故降临。不要因为工作,眼前的利益而造成永久的痛悔。中共建政不到百年,却在各种运动中,如三反,五反,大跃进,文革,六四,迫害法轮功等,迫害死八千多万中国人;中共迫害真善忍,纵容道德败坏,带来社会乱象丛生:黄赌毒蔓延、黑心商品充斥市场,人们都生活在毒食品和谎言中,工人失业、农民失地 、房屋被强拆、物价飞涨、贪官腐败之风披靡,国家资源被利益集团垄断,“裸官”普遍成为瑞士银行大户、官商勾结,百姓伸冤无门,还不断以“维稳”为借口高压迫害民怨,火上浇油。现在越来越多的民众在觉醒,看清了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
如今法轮功已经弘传全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上亿人因修炼法轮功而身心受益。海外各界颁发给法轮大法的褒奖达一千多个。
最后告诉您:“天灭中共”正在一步步展现,天意正在通过曝光活摘器官罪恶的真相测试全世界每一个人的道德底线,也许是最后的选择。天不藏奸,天看人心。请您立即停止攻击法轮功的宣传活动,尽快退出中共党、团、队组织,善待大法,常念“法轮大法好 真、善、忍好”,就会得福报 。我们衷心祝愿您及家人有个光明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