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桃英,女,五十多岁,江西省进贤县三里乡人。二零一三年四月三十日,万桃英刚从朋友家出来,即遭到进贤县国保大队警察绑架,被关押在进贤县看守所。初期家人前往询问时,进贤县国保大队还告知家人,没有对万桃英批捕,不久就会释放。不久家人得知,进贤县国保大队完全是在欺骗家属。万桃英不仅已被非法批捕,而且相关案卷在二零一三年九月时就已送入进贤县检察院。家人聘请律师前往检察院询问,检察院人员却躲避不见。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律师到进贤县看守所依法会见万桃英。并向进贤县法院和检察院提出了抗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现在对万桃英的非法关押已超过了一年,严重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目前,万桃英在看守所出现全身浮肿的症状,家人及亲友担忧她的身体健康状况 。自律师四月二十二日会见万桃英,现又已过去了一个多月,家人要求尽快释放万桃英。
进贤县法院庭长:徐青 办0791—85666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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