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平房区新疆派出所恶警刘洪伟遭恶报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刘洪伟,男,五十岁左右,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新疆派出所所长,多次残害辖区内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四年三月初,刘洪伟突发脑干大面积出血,现已半瘫,无法行走、无法说话,遭到恶报。

刘洪伟
刘洪伟

刘洪伟不听法轮功修炼者对他的良言劝告,积极跟随中共迫害法轮功修炼者,曾经多次绑架迫害法轮功修炼者。

二零零三年,刘洪伟在任平房镇派出所长期间,曾参与指使非法抓捕东安微型汽车发动机厂二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杨滨(男),最终导致杨滨被酷刑迫害致死。

二零一二年九月一日上午,平房区新疆派出所恶警绑架法轮功学员李晓霞(女,四十八岁,原东北轻合金加工厂工程师),时任新疆派出所所长刘洪伟对李晓霞进行栽赃陷害,编造罪名,致使李晓霞被非法判刑三年,关押在黑龙江女子监狱。

善恶有报是天理,刘洪伟的恶行遭致恶报,也必将受到天理的惩罚。